一、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的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鲁玮骏[1](2021)在《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及其影响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政府间财政关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级政府间纵向权利结构分布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间分配的约束规则,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央地财政关系的延伸,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有研究关于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及其影响效应的代表性文献非常稀缺,使得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及其影响效应的研究成为一个亟待打开的“黑箱”。本文试图通过回答下述三个层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及其影响效应这个“黑箱”。第一层面的问题,现行的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财政收入分配实践具有哪些特征事实?第二层面的问题,现行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实践是否合理?如果不合宜,又应该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第三层面的问题,现行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的安排又会对社会经济主要方面,包括经济增长、环境质量和城乡收入差距,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又怎样产生影响?第二章通过梳理和评述六个方面的现有文献,清晰展现该领域现有研究的整体面貌、回归估计方法、数据样本选择、内生性问题解决方法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本文后续的研究具有极强的启示意义和极高的参考价值。第三章通过系统性梳理了中国31个省区市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并测算了省市县三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四个主要税种税收收入的分配情况,以及省市两级财政收入集中度和支出责任比重的特征事实,对第一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即尽管当前中国各省区市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形式复杂多样,但是在2002年之后总体上还是体现了分税的特征,同时表现出明显的“财力上收、事权下沉”的特点。第四章结合国发[1993]85号和国发[2002]26号两个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指导意见,首次提炼和揭示了两个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所提出的“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要求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原则,分别为“上级政府支出责任比重越大,则其财政收入集中度越高”(第一原则)和“上级政府所辖区域人均财政收入不平衡程度越大,则其财政收入集中度越高”(第二原则)。此外还进一步逐级检验了省本级与地级市、市本级与县级、省市两级与县级政府之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四个主要税种收入分配的落实情况,对第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回答。第五章至第七章分别通过在县级层面研究考察省以下收入分成、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对县域经济增长、县域环境质量和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对第三层面的问题进行回答。理论上,通过理论模型的构建揭示了省以下收入分成、省对下转移支付“两只手”共同宏观治理县域经济增长、县域环境质量和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实证上,基于1997-2009年中国26个省区市面板数据和1930个县级单位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运用处理内生性的SYS-GMM和工具变量GMM方法,考察了县级收入分成程度、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对县域经济增长、县域环境质量和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异质性分析和渠道机制分析。研究发现:第一,县级收入分成程度提高会抑制县域经济增长、降低县域环境质量、扩大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第二,县级收入分成程度提高对县域经济增长的抑制效应、对县域环境质量的恶化效应、对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加剧效应,都会随着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而削弱。第三,省以下收入分成的影响效应具有强烈的异质性特征,且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在其中起到了缓解效应的作用,必须谨慎对待。本文通过回答上述三个层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并初步搭建了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影响效应的研究框架,为解释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现象提供了全新的经验证据,为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亟待开展的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改革提供政策建议和改革方向。
吴超[2](2021)在《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分离机制研究 ——基于项目目标偏差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处于深度改革开放的当下中国,越来越需要利用系统思维来解决多级政府体制中存在的复杂公共行政问题。公共政策和政府预算是国内外公共行政领域非常受关注的两个研究面向,但现有研究鲜有将二者置于同一分析层次加以系统集成。而在现实中,政策与预算之间的协同能够助力于各级政府间良好公共行政能力的实现。因此,本研究尝试运用系统分析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将政策与预算整合在一个分析框架之中。基于上述,构建出一个围绕“组织环境-权力结构-资源分配”三个方面分析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分离机制的框架,进而通过实证分析来探究该现象之所以发生的前因,以及其实际分离机理。首先,从组织绩效的角度出发,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分离可以视为一种政府组织中的绩效衰减现象。本研究从目标实现程度来测度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分离程度,重点关注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的项目,并以项目目标偏差作为因变量。其次,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对2017年至2019年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给市县的2815个项目数据进行分析。实证研究发现,在组织环境因素方面,县域的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变化率对因变量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权力结构因素方面,拥有决策权力的政府层级和拥有执行权力的政府层级两个自变量都能显着正向影响因变量的变化。在资源分配过程方面,项目自由裁量权和体育产业类项目类型能正向影响因变量的变化。接着,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发现,地方政府间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分离的具体机理。系统分析理论下我国地方政府中存在显着的“强政策弱预算”整体环境,政策主导的项目过程常常以一种折中式的政策目标考核与预算目标考核作为结束,这便是组织环境方面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分离的基本机理。地方分权理论下,项目过程中呈现出的“决策向上-执行向下”趋势使得权力结构发生了“纵向拉扯”,这也极大地导致了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不断分离。在省市县三级委托代理关系中,各级委托方和代理方因为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代理成本,代理者在遇到利益冲突时采取的避免高代理成本项目的策略,以及在面对信息不对称时选择低代理成本项目形式的策略,是现实中项目目标出现漂移或者项目绩效衰减的重要原因,这些都会加剧地方政府间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进一步分离。最后,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并进行了未来展望。第一,在改善“强政策弱预算”组织环境方面,一是通过集成以财政部门为核心预算机构的项目运行体制,以加强政策导向预算支出项目的刚性约束。二是以项目目标为核心统一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降低出现目标漂移、目标异化等现象出现。第二,在加强“决策-执行”多级政府权力协调方面,一是要改变项目任务决策方式,多种形式拓宽市县政府层级向上参与决策的渠道。二是通过综合协调项目决策与执行的政府层级,进一步加强具体事务的决策下移。第三,在限制资源分配过程的代理成本转嫁方面,一是要为高代理成本项目引入市场机制,避免目标出现漂移。二是堵住低代理成本项目形式的可能性,通过规划融合等手段来发挥项目综合效应。此外,本研究也存在一些局限之处,未来可基于当前基础进一步拓展研究。
王瑞琳[3](2021)在《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四十余年间,确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极大提高。然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也愈发显现出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协调财政的重要作用,它可以通过对财政资金在政府间的再次分配,弥补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同地区间财力水平发展失衡的问题,促使各地区财政均衡发展,并使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得以平衡。根据资金流向的方向层次不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又可细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即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通过直接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财力转移,起到弥补横向财政失衡,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功能,既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要求,又体现了效率价值的基本内涵,有助于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更好地实现。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很不健全,现行的转移支付主要以纵向调节为主,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还没有在法律层面得以规范。现有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依据主要分散在一些地方性文件中,在实践中通过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生态补偿、特大灾害对口支援等方式表现出来,极具我国特色,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区域间财力差距起到了良好的调节作用。但它在很多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为:我国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重视程度不足,相关立法缺位;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定位不明确,相关规定间的协调性不强;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标准和程序不明确,导致其可操作性欠佳;配套措施不健全,地方政府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持续运行的模式,且存在后期资金使用不合理、监督缺失、责任追究不健全的情况。德国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在许多方面具有先进性,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完善。完善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定位,实现制度规范间的协调;设定科学的横向转移支付的运作程序和资金标准,提升制度运作中的可操作性;加强配套措施建设,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引入多形式的激励因素,以及建立起多层次的监督和责任机制等措施,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这些完善路径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促使地方政府之间形成共享共赢的区域经济利益共同体,最终达到共同发展与富裕的目标。
费冒盛[4](2021)在《地方政府竞争、收支行为调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科学的财税体制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亦是推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制度之基。建立于1994年分税制基础之上的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虽然通过财权上移与事权下解的非对称逆向运动,增强了中央政府财力集中度与宏观调控能力,但同时也导致地方政府行为始终受制于过高财政压力的约束。这一分权体制叠加政治集权的影响,导致地方官员始终徘徊于地区间横向“竞好竞争”和“政治晋升激励”、地方居民对提高生活水平的美好诉求与自身收入水平有限的多重体制机制约束之中。由此,根源于非对称性收支分权与晋升压力基础之上的地方政府竞争,显着推动了地方政府收支行为异化。一方面,地方政府或放松税收努力出台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与提升经济增速,或提升税收努力增加自有财力水平以满足自身支出需求,由此利用地区间实际税负差异开展税收竞争。另一方面,过高财政收支压力之下,地方官员为实现自身晋升利益也将不断异化支出行为,将财政资金积极投向高回报、短周期项目以迅速获得出色的经济绩效,即通过调整自身支出结构和规模开展支出竞争。而伴随我国经济发展迈入高质量的新阶段,当前及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也将逐步转向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与消解以往增速至上发展模式引致的负面效应维度上来,由地方政府竞争驱动的收支行为调整将显着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因而,在金融危机余波未平、国际贸易局势动荡不定与疫情防控风险不确定性持续升级等多维因素影响下,如何通过引导地方政府竞争规范有序与校正地方政府收支行为偏差,促进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平稳转换,进而实现长期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课题。鉴于非对称性收支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将通过调整自身收支行为展开横向竞争,因而文章分别选取税收努力、支出结构和规模作为两方面行为调整的代理变量,阐述其在地方政府竞争作用下如何影响经济增长质量。首先,文章立足于中国式财政分权这一典型化事实从理论层面系统诠释地方政府竞争、收支行为调整与经济增长质量间的非线性或多重作用机制,并分别针对税收努力与支出行为调整两方面提出研究假说。其次,立足“五大发展理念”构建综合指标体系对我国除西藏和港澳台地区外的30个省份经济增长质量进行全面测度与趋势研判,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地方经济增长质量呈现出绝对水平偏低与增长态势缓慢的基本特征,且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区异质性。同时在对已有文献测度方法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选择以GDP为基础构建指标对地方政府竞争程度进行测度,测度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竞争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且竞争程度绝对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负相关。在这之后,依次选择税收努力与地方政府竞争作为门槛变量,构建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对地方政府收入行为调整的经济增长质量效应进行实证考察,结果发现:一方面,地方政府税收努力伴随其自身努力程度的提升对经济增长质量呈现出显着的非线性负效应。具体而言,当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程度超过门槛值1.4516时,这一负向抑制效应显着攀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税收努力因政府竞争程度的加剧也对经济增长质量表现出显着的非线性负效应,但此时的负向抑制效应却伴随地方政府竞争程度的提升而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最后,分别选择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与规模作为中介变量,构建面板联立方程模型与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估计实证考察地方政府竞争与支出行为调整对经济增长质量的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结果发现:一是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优化显着提升了经济增长质量,但支出规模的增加却显着抑制了经济增长质量;二是政府竞争对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与规模调整的影响效应截然相反,竞争程度的提升在阻碍支出结构优化的同时助推了规模的扩张;三是虽然地方政府竞争对经济增长质量的直接效应并不显着,但却能够通过影响地方政府支出结构和规模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质量,且间接作用均呈现出抑制效应。
李屹然[5](2021)在《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制度是激励与约束人行为的一种规则。中国式分权制度由于对地方政府做对了激励,从而被认为是引致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但当前纵向财政税收返还已逐渐无法满足“增长型”政府的支出需求,分税制改革在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激励效应正在减弱;分权体制在保留政治权威约束下的上下级互动过程中,更倾向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在近十余年来伴随预算外收入的增长越发明显。支农事权下放后我国地方政府在区域支农领域的作用越发重要,但事实与现象发现西方经典分权理论已无法合理解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对分权制度的作用机制产生了独特影响,而这种影响能否合理激励地方政府扶持本地农业经济综合发展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了中国式分权制度对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影响理论框架,希望通过优化我国分权制度设计从而优化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本文遵循了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的基本逻辑思路,将中国式分权细分为收入分权(横向)、支出分权(纵向)与管理分权(市场)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与理论构建。其中收入分权从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经济收入博弈的角度分别讨论了预算内收入(财政分权)与预算外收入(金融分权)的不同影响机制;而支出分权则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支农事权下放、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政绩考核指标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后管理分权侧重于分析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支农干涉与管理职能问题。通过对中国式分权制度研究范畴的细化,本文揭示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内在机理与影响方式,并为后文实证构建了理论框架。在实证研究阶段,本文首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对核心变量进行了基础演绎与分析,其后采用2008-2018年面板数据,并运用了固定效应模型、门槛回归模型、面板分位数模型、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空间计量模型以及中介效应模型对前文理论机制进行了验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后提出了以下研究结论:(1)收入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①当前收入分权下无责任的财政援助弱化了纵向财政分权的激励机制,但强化了横向财政资源竞争的能力。联邦制的财政分权模型的激励效应并不适用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在中央政府高度政治集权的“大政府”领导下,基于增值税税收返还的纵向财税激励效应减弱;而地方政府可通过横向的财政控制从而强化其财政资源能力。②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上的目标函数趋同降低了金融支农约束。同时金融收入分权的预算外收入竞争强化了地方政府金融支农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来源于金融风险的对外转嫁与中央的隐形担保。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本外溢与风险转嫁等方式,将自身预算外约束扩张的成本与风险转嫁到上级或同级政府,从而强化其金融资源的获取能力。③地方政府在强化其经济能力的过程中,支农能力大于了其支农真实需求。通过理论与博弈分析表明,财政援助所形成的横向财力转移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支农规模的提升。地方政府中高收入分权地区会主动增加财政支农规模,在被转移支付前优先满足自身支农需求;而低收入分权地区的地方政府则在农业“争资立项”的基础上对中央与同级政府造成事实性依赖。二是地方政府利用“风险转嫁”扩大其预算外支农约束,增强了预算外收入的横向竞争(金融资源),从而更为盲目的扩张其预算外的金融支农约束。实证结果表明收入分权造成的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同时收入分权对支农规模的影响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门槛效应,适度的收入分权能够推动当地支农规模上涨,但过高或过低的收入分权对于支农规模提升作用降低。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收入分权在25%、50%以及75%分位条件下对涉农资金规模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同,其结果同时说明当前地方政府支农资金规模的主要受到政府间横向经济博弈与其支农能力的影响,而非适应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2)支出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①当前支出分权的下放并未能平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信息传递仅能从上至下而未能从下至上。由于我国户籍制度与乡村文化传统限制导致农村受益主体的村民难以运用“用脚投票”或“用手投票”来反馈地方政府对三农建设的成绩与满意度;农村对地方政府服务供给的信息反馈失效导致委托代理模型在我国农村的应用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弱化了支出分权通过横向竞争优化农村公共投资结构的作用。②上级部门指标性考核方式则强化了支出分权的纵向激励效应,中央政府指标性考核从选择性变为了唯一性。当前支出分权制度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与绩效考核方式,造成地方政府在面临上级政府考核时产生对政绩指标过度依赖,从而忽略了当地农村受益主体的真实需求。这种激励偏差会引致地方政府一方面追求短期政绩表现,同时对农村公共投资更侧重“可视性”的政绩投入,最终形成政绩导向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事权下放导致地方政府对农村投资与公共服务供给遵循“可视化”优先的投入导向,对容易被上级政府考核发现的“可视化”指标更加侧重,而对于不易被晋升考核重视的“非可视化”指标则投入不足。通过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发现支出分权对支农行为“短期化”投入的冲击效应在滞后四期左右迅速收敛于零,表明了地方政府的支农政绩导向行为对农村投资建设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支持,同时这种短期性行为对于“可视化”指标的影响滞后期更为提前。此外实证结果表明当前财政资金对于需要长期和持续性供给的农村服务供给更为有效。(3)管理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①管理分权此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与干涉并未有效促进其市场化进程,反而促进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行为,这种干涉行为不仅未能消除“市场失灵”,反而导致了“政策性失灵”。我国农业市场与政府之间呈现较为明显的“强政府”与“弱市场”关系,地方政府在支农事务上出现明显的地域边界隔离,支农行为边界不清晰,职能不确定的现象,并对当前区域中农业商品市场以及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进行行政干预与地方保护。②管理分权的主要影响机制为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农业商品或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因素来对农业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控制。地方政府支农行为边界的模糊引致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缺乏制约,在面领“各自为战”与提升本地农业经济增长的选择中,地方政府突破管理分权边界约束对区域农业发展形成市场保护,最终形成农业多领域的市场分割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一是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区域农业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分割,该行为表现出区域内Moran I值的显着与趋同性,表明农业商品市场的市场分割已经形成了一定区域性聚合性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横向联盟;同时,通过了拉格朗日乘子法检验后,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管理分权对农业商品市场分割的影响显着。二是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进行了检验,实证表明省农业生产规模会影响对管理分权的影响效应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即管理分权在农业生产大省形成的市场分割行为会更加明显。本文中国式分权制度特点从不同维度勾勒出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的特点,描述了支农规模基于博弈、支农投资服从政绩、支农管理缺乏合作的综合性支农行为。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我国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与优化方案。最后,和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理论框架创新。本文将分权制度的纵向激励、横向竞争、预算外经济资源博弈以及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抉择纳入到统一的理论框架。在此框架下,政府间一方面存在纵横联动的二维显性制度“双重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存在基于预算外经济资源撰取的隐形制度“投机抉择”,显性与隐形制度博弈结果决定了地方政府支农的行为路径。该框架较好的解释了地方政府支农“意愿”不强,但支农规模增长的现象;同时澄清了支农资金规模并非造成农村公共投资不足的主要原因;并能对区域农业市场分割现象进行有效回答。(2)分权制度的研究维度细化。基于中国经验对已有以纵向税收返还为核心的财政分权制度研究内容的细化与扩展。本文在将分权制度的研究范畴细化为收入分权、支出分权以及管理分权三个维度,是对当前分权制度研究维度与范畴的有效细化。(3)实证方法创新。运用双门槛效应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规模影响的非线性关系,描述了不同分权程度的影响机制差异性,是对已有线性实证方法的一个补充;运用PVAR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滞后期影响,并描述了该影响在短期快速收敛的政绩导向现象,是对已有研究忽略政策滞后期影响与持续效应的一个补充;通过设定质点距离并基于“冰山理论”构建空间权重矩阵,并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实证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造成的市场分割行为,是将“冰山理论”与空间地理结合实证的创新扩展。
杨广勇[6](2020)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文中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领域,相继作出了农村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保障了我国粮食安全,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然而,地方政府自有财力供给不足和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存的矛盾相当普遍,财政资金配置低效问题在涉农领域表现尤为突出。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集中有限资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中央政府于2016年启动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原渠道下达,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自主实施。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在现有财政体制框架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和地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鉴于此,论文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提出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脱贫攻坚与相对贫困纾解的有序衔接提供决策依据。理论上,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渠道主要包含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整合和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整合,这是由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决定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及决策主体、审批主体、实施主体、监督评价主体。根据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公共预算理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助推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而且可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聚焦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可以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从政策变迁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自2013年以来逐步由地方自主探索转变为区域整体推进。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整体情况分析发现:财政涉农资金总体规模庞大且保持增长态势,但其高速增长难以持续;地方政府在涉农领域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相对更高、财政分权程度相对更低。进一步通过湖南省和安徽省两个不同类型贫困县的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在整合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项目配置方面,均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为主,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规模在2019年均提升了 60%以上,而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资金配置相对不足,其中湖南省洞口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出现36.65%的降幅;在整合资金的项目选择依据和绩效考评方面,均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制度,且编制了绩效目标,但均存在着项目库资金缺口过大、绩效管理链条不全等问题。为实证分析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基于2013-2018年中部四省229个县域面板数据,构建了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显着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即产生增产效应,贫困县的人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较非贫困县可提高1.47个百分点;不同类别的贫困县产生的增产效应均是显着的,但存在明显差异,国家扶贫重点县最高,增产效应高达2.55个百分点,连片特困地区县次之,达到1.22个百分点,省级扶贫重点县最低,仍达到1.04个百分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即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进一步引入中介效应模型检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通过提高农业产出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仍不牢固;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增产效应被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增长遮掩了 5.5%,增收效应被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相对规模的增长遮掩了71.18%,适度规模下的转移支付结构优化和涉农投入绩效提升更为可取。最后,提出促进财政涉农资金有效整合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层面,加快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深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整合;地方政府层面,推动地方涉农部门职责的分工协调,深化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配套政策层面,通过加快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立法进程,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并引入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首先,从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出发,尝试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双向传导机制,即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传导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传导机制,其可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其次,引入中介效应模型,分别从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验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2)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直接推动的涉农资金重大改革试点,对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实施四年多以来,相关的实证研究尤其是因果推断研究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涉及的。本研究在梳理我国贫困县政策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基础上,从粮食主产区中部四省选择了 129个贫困县和100个非贫困县共229个县1374个观测样本,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具有显着的增产效应,但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3)发现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增产效应的异质性。按照处理组样本贫困县类别进行分类检验,发现不同类别的贫困县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产生的增产效应存在显着差异,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增产效应低于国家扶贫重点县,但明显高于省级扶贫重点县。考虑到连片特困地区县农业生产成本等因素,这一结论更具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未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乡村产业,改善相对贫困状况,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
陈鹏[7](2020)在《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文中认为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空间组织形式,是一个以1个或1个以上的国家级中心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定数量的大城市或都市圈为构成单元,依托互联互通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各城市功能定位较为明确、城市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较为完备和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城镇密集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是指在市场、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等多元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城市群内部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社会交往日益紧密、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不断提升、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配置格局不断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不断缩小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群开始在我国出现并快速发展,以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等为代表的城市群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目前,城市群正逐渐成为我国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新模式。不过,我们在看到我国的城市群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城市群在协调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尽完善。政府和市场是推动城市群发展的两大动力,府际关系是影响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府际关系的实质是政府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关系。央地之间的事权配置结构和财权划分格局会对地方政府的决策权限、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产生深刻地影响,并由此塑造出特定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进而影响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因此,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群内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协调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与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所引发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的深刻变革、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不足等因素密切相关。城市群是一个包含多个行政区的经济区,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以及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是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而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的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不利于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同时,由于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和城市群内部公共服务资源空间配置的不均衡所引发的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使得城市群内部的人口和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格局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衡,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此外,伴随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也随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格局由行政区经济向城市群经济的转变,现有的与行政区经济相适应的纵向政府间的事权配置与财权划分格局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群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如何选择有效的城市群治理模式来破除地区间的政策壁垒并弱化各地方政府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群治理和城市群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是城市群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需要依靠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的共同推动。目前,我国城市群治理所采用的主要治理模式是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而对于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探究相对较少。由于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和动机不尽一致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在府际协作中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策略,致使府际协作治理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成效的发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在不断提升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水平的同时,也要注重探寻和运用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通过推动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模式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构建双重治理机制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区域治理是一项由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治理活动,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区域上级政府是区域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在当前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中,因纵向政府间事权配置的不合理所引发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治理权限运行的碎片化以及因纵向政府间财权划分的不尽合理所引发的地方政府之间激烈的竞争关系,是阻碍我国区域治理难题化解和区域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整合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治理难题的化解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不仅需要依靠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密切协作,也需要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必要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区域内部碎片化的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给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带来的阻碍,进而更好地推动区域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文在学界现有整合治理模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概念,并尝试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来化解城市群协调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区域上级政府在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以此来改变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的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不断提升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区域上级政府与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决策和行为上的协同性,进而实现特定治理目标的区域治理模式。作为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区域治理模式,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可以为我国的城市群特别是市场机制发育不太成熟、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相对较弱的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可行的治理路径。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城市群治理中,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有助于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以此来引导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不断提升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进而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目标。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两大基本路径。其中,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事权,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等。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部分财税政策制定权限和财税收入分配权限进行适度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动机,不断缩小各地区财力上的差距,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财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等。由于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我国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下推动实施的,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会对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成效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必然会对地方政府之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一定的冲击,因而府际争议的出现可能难以避免。为此,需要通过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的职责划分格局、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并将城市群作为地方政府部分类型政绩考核的基本单位等手段来推动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作为一种由城市群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城市群治理模式,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的部分事权和财权整合的力度要适度,整合的时机要适当,要注意保护好各地方政府参与城市群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要注意将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以此来构建起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双重治理机制,进而为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黄华[8](2020)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文中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制度环境、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京津冀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矛盾突出,有些方面甚至呈现出“断崖式”落差,是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典型代表。如何促进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力推进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社会事业发展,已经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学术界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视角研究京津冀这一热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则非常鲜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指导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对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和方法论指导意义。本文以社会公平为视角,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享发展为价值导向,以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理论分析和现实论证,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和京津冀区域有关数据,充分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以及实现均等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在客观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测度和时空演变格局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提供精准问题靶向。核心概念是论文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是立论的重要根据。本文首先在阐释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和均等化的基础上,揭示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具体实践。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讨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形成了以“生产公平”“分配公平”“制度公平”为主要内容,以“历史性”“相对性”“人本性”为主要特征的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经过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和苏联建设实践,社会主义由理想变成了现实,公平理论得到再次发展和丰富。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借鉴苏联成功经验并认真吸取其失败教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形成了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本质内涵,以经济发展、共同富裕、制度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保障公平权利、促进社会公平、重视分配正义的价值导向,并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践,指导京津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代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深入认识和积极实践。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践行,也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破解制约因素,寻找求解路径是论题研究的原动力。本文在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后,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系统回顾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客观梳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新进展,归纳总结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难点,阐述存在着:地区间利益博弈未消失、重点领域立法尚待突破、法律位阶和效力尚不高、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立法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等权利和规则公平方面的问题;存在着跨区域政府协调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和资源配置不均衡、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差距明显等机会公平方面的问题,前瞻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举措。为深入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熵权法、综合指数得分和多元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分析京津冀区域地级市层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时间序列与空间格局演化情况。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定性和定量分析后,论证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城镇结构失衡、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探寻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提供精准问题靶向。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应然理论论证,并对其现状进行实然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平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和其构想,即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指导,第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第二,要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经;第三,要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政府顶层设计是推进京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织保障;第四,加快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第五,加强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第六,要推行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群发展新模式,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均等化的秩序保证。总之,京津冀在地理区位上紧密相连、经济发展上彼此依赖、人文精神上相互融合,决定了京津冀作为密切联系的共同体,必须协同发展,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特征及时代内涵,阐述其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在论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均等化的构想,旨在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金辉[9](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廖蒙珠[10](2020)在《基于PDCA理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研究 ——以广西F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我国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能有效缓解我国各地区间发展的不均衡,而专项转移支付是转移支付制度之一。专项转移支付是提供地方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对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发挥不可替代作用。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已相对完善,但仍存在数量多、构成复杂等问题,预、决算偏差使部分资金脱离了审查监管,经济下行加大了收入压力和资金管理风险,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显得非常迫切。当前国内外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的研究侧重于法律和制度层面,较少针对地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深入探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末端管控比较薄弱。因此,本文重点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研究,尝试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等环节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以F县为个案进行分析,以PDCA理论为基础,对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进行研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收集大量相关资料和进行访谈调研,了解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成效,并指出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存在分配方式不合理、配套机制不完善、资金执行效率不高以及绩效评价不到位等不足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的改进措施,包括:形成注重质量和效率的管理理念、落实各主体责任、提高资金年初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日常监控、严格资金审查和整改、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资金系统建设以及促进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化等,致力于建成科学高效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以实现针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的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及其影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思路 |
1.2 创新之处 |
1.2.1 理论创新 |
1.2.2 实证创新 |
1.2.3 方法创新 |
1.3 结构安排 |
2 文献综述 |
2.1 引言 |
2.2 财政分权的决定因素 |
2.3 财政分权的影响效应 |
2.4 “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
2.5 转移支付的作用 |
2.6 分配制度和指标度量 |
2.7 小结 |
3 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及特征事实 |
3.1 分配制度 |
3.2 收入分成 |
3.3 收支匹配 |
4 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理论与证据 |
4.1 问题提出 |
4.2 理论模型 |
4.2.1 模型假定 |
4.2.2 模型推导 |
4.3 经验策略和数据说明 |
4.3.1 经验策略 |
4.3.2 内生性问题 |
4.3.3 数据说明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省级面板回归结果 |
4.4.2 地市级面板回归结果 |
4.5 本章结论与启示 |
5 中国省以下收入分成、转移支付和县域经济增长 |
5.1 问题提出 |
5.2 理论模型 |
5.2.1 基本假定 |
5.2.2 模型推导 |
5.3 经验策略和数据说明 |
5.3.1 经验策略 |
5.3.2 内生性问题 |
5.3.3 数据说明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基准回归结果 |
5.4.2 稳健性检验 |
5.4.3 异质性分析 |
5.4.4 影响机制 |
5.5 本章结论和启示 |
6 中国省以下收入分成、转移支付和县域环境质量 |
6.1 问题提出 |
6.2 理论模型 |
6.2.1 基本假定 |
6.2.2 模型推导 |
6.3 经验策略与数据说明 |
6.3.1 经验策略 |
6.3.2 内生性问题 |
6.3.3 数据说明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稳健性检验 |
6.4.3 异质性分析 |
6.4.4 影响机制 |
6.5 本章结论和启示 |
7 中国省以下收入分成、转移支付和县域内城乡收入差距 |
7.1 问题提出 |
7.2 文献回顾和理论框架 |
7.2.1 文献回顾 |
7.2.2 理论框架 |
7.3 经验策略与数据说明 |
7.3.1 经验策略 |
7.3.2 内生性问题 |
7.3.3 数据说明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基准回归结果 |
7.4.2 稳健性检验 |
7.4.3 异质性分析 |
7.4.4 影响机制 |
7.5 本章结论和启示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分离机制研究 ——基于项目目标偏差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系统协同要求下的体制机制 |
1.1.2 分级管理体制下的地方政府 |
1.1.3 向政策导向过渡的预算体系 |
1.2 问题的提出 |
1.2.1 拟解决的问题 |
1.2.2 整体组织环境中的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 |
1.2.3 多级权力结构下的地方政府部门 |
1.2.4 资源分配过程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1.2.5 小结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5 基本结构安排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回顾 |
2.1 政策与预算之间的关联 |
2.1.1 政策与预算的基本辨别:公共行政学视角 |
2.1.2 政策与预算协调一致的重要性 |
2.1.3 组织绩效产生于二者的“协同” |
2.1.4 小结:二者整合的重要性 |
2.2 政策与预算相分离的类型 |
2.2.1 政策与预算分离的一些表现 |
2.2.2 政策不能引导预算 |
2.2.3 预算不能约束政策 |
2.2.4 小结:基本类型与相关现象 |
2.3 政策与预算相分离的成因 |
2.3.1 不同国别与发展阶段 |
2.3.2 组织环境因素 |
2.3.3 权力结构因素 |
2.3.4 资源分配过程 |
2.3.5 小结:主要影响因素 |
3 分析框架:系统分析理论下的过程机制 |
3.1 政策、预算与政治系统 |
3.1.1 一种新的局部政治系统 |
3.1.2 政策与预算分离是政府运行过程中的冲突 |
3.1.3 本研究的定位:中观层面的“过程”机制 |
3.2 基本框架:一个过程机制的提出 |
3.2.1 五种理论模型的比较 |
3.2.2 一个简化的政策与预算过程 |
3.2.3 二者分离的可能过程机制 |
3.3 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分离的测度——项目目标偏差 |
3.3.1 地方政府的组织绩效 |
3.3.2 目标偏差视角下政策与预算的分离 |
3.3.3 分析单元:地方政府的部门项目 |
3.3.4 具体测量:以项目目标偏差作为因变量 |
3.4 研究假设 |
3.4.1 组织环境因素 |
3.4.2 权力结构因素 |
3.4.3 资源分配过程 |
4 研究设计:数据、方法与模型 |
4.1 数据来源 |
4.2 分析方法 |
4.3 变量解释 |
4.3.1 因变量:项目目标偏差 |
4.3.2 自变量 |
4.3.3 主要变量说明 |
4.4 基本模型 |
4.5 统计量描述 |
4.5.1 相关系数 |
4.5.2 描述性统计 |
5 实证分析:导致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分离的主要原因 |
5.1 OLS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 |
5.1.1 总体回归模型的显着性检验 |
5.1.2 回归系数的显着性检验 |
5.1.3 拟合优度检验 |
5.2 OLS回归模型的假设检验 |
5.2.1 多重共线性问题的检验 |
5.2.2 自相关性问题的检验 |
5.2.3 异方差性问题的检验 |
5.2.4 模型优化的处理方法 |
5.3 逐步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 |
5.3.1 模型的显着性检验 |
5.3.2 系数的显着性检验 |
5.3.3 拟合优度检验 |
5.4 WLS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 |
5.4.1 模型的显着性检验 |
5.4.2 系数的显着性检验 |
5.4.3 拟合优度检验 |
5.5 三个模型的比较与选择 |
5.6 主要研究发现 |
5.6.1 研究假设与检验结果 |
5.6.2 组织环境因素 |
5.6.3 权力结构因素 |
5.6.4 资源配置过程 |
5.6.5 小结 |
6 理论解释:地方政府间政策与预算相分离的过程 |
6.1 系统观念下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交互 |
6.1.1 现实佐证:强政策弱预算 |
6.1.2 分离机理:一种折中的“输出失败” |
6.2 财政分权之多层级政府行政过程中的决策与执行 |
6.2.1 现实佐证:决策向上-执行向下 |
6.2.2 分离机理:多层级权力的“纵向拉扯” |
6.3 多重委托代理中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与信息不一致 |
6.3.1 现实佐证:目标漂移与绩效衰减 |
6.3.2 分离机理:代理成本的存在 |
7 总结讨论:整合地方政府间的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改善“强政策弱预算”组织环境 |
7.2.2 加强“决策-执行”权力结构协调 |
7.2.3 限制资源分配过程的代理成本转嫁 |
7.3 未来展望 |
7.3.1 一些局限之处 |
7.3.2 可进一步拓展的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涵及法理依据 |
(一) 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涵 |
1. 相关概念 |
2. 主要内容 |
3. 功能定位 |
(二) 法理依据 |
1. 社会公平正义理论 |
2. 效率价值导向 |
二、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 |
1. 立法层面 |
2. 实践层面 |
(二) 存在的问题 |
1. 相关立法缺位 |
2. 相关规定间协调性不强 |
3. 缺乏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和程序 |
4. 配套措施不健全 |
三、德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考察及启示 |
(一) 德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规定 |
1. 德国宪法中的规定 |
2. 德国财政专门法中的规定 |
(二) 对我国的启示 |
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效力位阶高 |
2. 注重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 |
3. 转移支付资金计算引入标准化公式 |
4. 引入激励机制并设立专门机构监管 |
四、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1. 进一步对现行《预算法》进行完善 |
2. 尽快出台专门法 |
(二) 注重相关规定间的协调 |
1. 加强转移支付制度内部的协调 |
2. 处理好与其他相关规定之间的关系 |
(三) 制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和程序 |
1. 明确制度运作的程序 |
2. 设立科学合理的资金标准 |
(四) 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
1. 建立政府间协商管理机构 |
2. 引入多形式的激励因素 |
3. 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 |
4. 构建责任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地方政府竞争、收支行为调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地方政府竞争 |
二、地方政府竞争与收支行为调整 |
三、地方政府竞争的经济社会效应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或有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或有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框架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竞争与经济增长质量 |
一、概念界定 |
二、特征分析 |
三、地方政府竞争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税收努力与经济增长质量 |
一、税收努力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二、地方政府竞争与税收努力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支出行为调整与经济增长质量 |
一、地方政府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二、地方政府支出规模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三、地方政府竞争与支出行为调整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第三章 地方政府竞争与经济增长质量测度及结果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竞争指标测度与结果分析 |
一、测度方法梳理 |
二、测度结果分析 |
第二节 经济增长质量指标测度与结果分析 |
一、测度方法梳理 |
二、综合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方法说明 |
三、测度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地方政府竞争、税收努力与经济增长质量 |
第一节 计量模型构建 |
第二节 变量定义、数据来源与统计特征 |
一、核心解释变量:税收努力 |
二、其他控制变量 |
三、数据来源及统计特征 |
第三节 税收努力对经济增长质量的门槛效应分析 |
一、面板门槛模型形式检验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地方政府竞争的门槛效应分析 |
一、面板门槛模型形式检验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地方政府竞争、支出行为调整与经济增长质量 |
第一节 计量模型构建 |
第二节 变量定义、数据来源与统计特征 |
一、核心解释变量: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与规模 |
二、其他控制变量 |
三、数据来源及统计特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质量 |
一、实证结果分析 |
二、作用机制识别与影响效应比较 |
第四节 地方政府竞争、支出规模与经济增长质量 |
一、实证结果分析 |
二、作用机制识别与影响效应比较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优化官员绩效考评机制,合理引导地方政府竞争规范有序 |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财税体制,规范地方政府收支行为 |
三、注重多维度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软环境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中国式分权制度 |
1.4.2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 |
1.5 主要创新点与贡献 |
第2章 理论借鉴与文献评析 |
2.1 理论借鉴 |
2.1.1 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 |
2.1.2 分权制度与发展理论基础 |
2.1.3 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风险理论 |
2.1.4 地方政府行为边界理论 |
2.2 文献评析 |
2.2.1 分权化的OECD国家与地方政府行为 |
2.2.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激励形式 |
2.2.3 中国式分权制度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偏好 |
第3章 理论机理与研究假设 |
3.1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3.1.1 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农规模增长 |
3.1.2 金融收入分权与金融支农规模增长 |
3.1.3 研究假设 |
3.2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3.2.1 支出分权、信息传递失效与横向激励弱化 |
3.2.2 支出分权、考核机制失效与纵向激励强化 |
3.2.3 研究假设 |
3.3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 |
3.3.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 |
3.3.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 |
3.3.3 研究假设 |
第4章 中国式分权的演进与描述性统计 |
4.1 中国式分权的体制背景与演进过程 |
4.1.1 中西方分权制度构建的社会背景与差异 |
4.1.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历史探索 |
4.1.3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特征:显性与隐形分权 |
4.2 中国式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1 收入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2 支出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3 管理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3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描述性统计 |
4.3.1 支农预算约束与区域配置描述 |
4.3.2 支农政绩导向与服务结构描述 |
4.3.3 支农市场分割与价格指数描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5.1 收入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跨时与跨区域影响 |
5.1.1 模型构建 |
5.1.2 指标设计、描述与处理 |
5.1.3 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分析 |
5.1.4 跨时与区域差异分析 |
5.2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非线性影响 |
5.2.1 双门槛模型设计 |
5.2.2 指标设计与描述 |
5.2.3 TM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
5.2.4 门槛效应回归结果 |
5.3 稳健性检验:面板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6.1 研究思路与模型 |
6.2 变量设定与整理 |
6.2.1 变量设定与描述性统计 |
6.2.2 变量整理 |
6.3 支出分权制度与地方政府支农可视化行为 |
6.3.1 财政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3.2 金融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4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1 财政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2 金融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5 支出分权与支农滞后期影响效应分解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 |
7.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检验 |
7.1.1 研究思路与模型构建 |
7.1.2 指标设计、整理与测算 |
7.1.3 Moran I指数与模型甄别 |
7.1.4 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 |
7.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检验 |
7.2.1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与检验步骤 |
7.2.2 指标设计、整理与描述 |
7.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协调正式性政策约束,建立诱导性分权制度 |
8.2.2 优化财政援助机制,防范财政支农的机会主义 |
8.2.3 强化政府预算监管,平衡金融支农资源 |
8.2.4 建立信息双向回馈渠道,完善考核激励设计 |
8.2.5 整合农产品流通市场,建立农业生产联盟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 |
(6)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论文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贫困县脱贫的相关研究 |
2.2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相关研究 |
2.3 关于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界定 |
3.1.1 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 |
3.1.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内容 |
3.1.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解 |
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理论依据 |
3.2.1 公共产品理论 |
3.2.2 财政分权理论 |
3.2.3 公共预算理论 |
3.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理 |
3.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的传导路径 |
3.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民收入的传导路径 |
第4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变迁与实施情况 |
4.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演变历程 |
4.1.1 地方自主探索阶段:2005-2012年 |
4.1.2 区域性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至今 |
4.2 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1 整体概况 |
4.2.2 农业发展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3 农民脱贫增收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与典型案例 |
4.3.1 贫困县发展概况 |
4.3.2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 |
4.3.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典型案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模型 |
5.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5.1.1 研究假设 |
5.1.2 双重差分模型构建 |
5.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1 变量选取 |
5.2.2 数据来源 |
5.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对农业产出的效应 |
5.3.3 对农民收入的效应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传导机制的实证分析——基于中介效应模型 |
6.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6.1.1 研究假设 |
6.1.2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6.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2.1 中介变量选取 |
6.2.2 数据来源 |
6.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农业产出的传导效应 |
6.3.3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传导效应 |
6.3.4 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传导效应 |
6.3.5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与奖励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五、有关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一种区域治理模式 |
第一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
一、我国区域治理的基本现状 |
二、当前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提出 |
第二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和运作方式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作方式 |
第四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我国城市群治理的必要性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可行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主要困境 |
第一节 城市群和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内容 |
一、城市群的提出 |
二、城市群协调发展 |
第二节 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
一、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 |
二、我国城市群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 |
二、中西部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 |
三、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 |
四、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不尽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 |
一、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要素的合理流动 |
二、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 |
三、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致使人口和要素空间配置失衡问题加剧 |
四、城市群上级政府的统筹力度不足阻碍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 |
第二节 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治理路径选择 |
一、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 |
二、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 |
第三节 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实施路径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事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缘起 |
一、城市群内部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 |
二、城市群中心城市集聚效应的生成和扩散效应的发挥受阻 |
三、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
四、城市群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通常成为城市群内部的经济洼地 |
五、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 |
一、制定跨省域城市群规划法和省域内城市群规划条例 |
二、不断增强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适用性 |
三、编制和实施城市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四、编制和实施城市群专项规划 |
五、实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间规划变更承诺制度 |
第四节 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 |
一、统一编制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二、在部分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示范区 |
第五节 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 |
一、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必要性 |
二、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手段 |
第六节 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 |
一、不断优化城市群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格局 |
二、建立和健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
三、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职责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财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一、碎片化的财税管理权限给城市群协调发展带来的阻碍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 |
一、地方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制定权限进行无序竞争的主要手段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的主要措施 |
第四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 |
一、建立健全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税收分享制度 |
二、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推动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基金 |
三、推动实施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提升 |
第一节 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 |
一、依据各级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来划分各级政府职责 |
二、减少纵向政府间共同财政事权数量并规范共同财政事权运行 |
三、不断提升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的法治化水平 |
四、建立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动态调整机制 |
第二节 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 |
一、谈判 |
二、调解 |
三、仲裁 |
四、诉讼 |
第三节 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 |
一、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必要性 |
二、适合以城市群为单位进行考核的地方政府政绩类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及阐述 |
(一)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二)均等与均等化 |
(三)关于公平、公正、正义的界定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及其中国化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思想渊源 |
(二)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形成历程 |
(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主要内容 |
(四)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基本特征 |
二、列宁的公平理论 |
(一)列宁公平理论的思想来源 |
(二)列宁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主义公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
(一)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 |
(二)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 |
(三)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时代内涵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指导 |
(一)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导向 |
(二)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
(三)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归属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法论指导 |
(一)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具体实践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权利公平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机会公平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规则公平 |
第三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 |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和低水平均衡阶段 |
(二)改革开放至2013 年:碎片化和有限协同阶段 |
(三)2014 年至今: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深化阶段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展成效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融合不断深入 |
(二)京津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日趋紧密 |
(三)京津冀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协作日益深化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环境服务改善较为明显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实表现 |
(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呈现地区失衡状态 |
(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及时空演变特征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指标体系构建 |
(一)选择方法的标准 |
(二)选择方法的运用 |
(三)数据来源 |
(四)评价指标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时间序列演化特征 |
(一)宏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二)微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三)阶段性演化特征分析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及回归分析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双核心-圈层状特征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南北分异特征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东西分异特征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多元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因素 |
(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差异化 |
(二)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 |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制约基本公共发服务均等化的历史因素 |
(一)国家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政策 |
(二)国家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政策 |
(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配置不均衡 |
(四)京津冀区域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 |
三、城镇化结构失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因素 |
(一)京津冀城市群规模结构待优化 |
(二)北京市虹吸效应及其“大城市病” |
(三)城市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
四、政策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因素 |
(一)跨区域政府间协调、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不完善 |
(二)公共财政制度尚待完善 |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制度不完善 |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研究 |
一、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坚持共享发展 |
二、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 |
(一)动态调整: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定位 |
(二)多元协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供给保障 |
(三)标准化规划: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方针 |
三、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 |
(一)加快发展京津冀区域经济 |
(二)融合发展京津冀城乡经济 |
四、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 |
(一)统筹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 |
(二)稳步推行重点区域辐射带动“递进式”发展模式 |
(三)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 |
(四)加快完善有关公共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 |
(五)积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 |
(六)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9)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基于PDCA理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研究 ——以广西F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评述 |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的界定及相关理论阐述 |
2.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2.1.1 转移支付 |
2.1.2 专项转移支付 |
2.1.3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 |
2.2 地区转移支付的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宏观财政政策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3 本文的主要理论工具——PDCA理论 |
2.3.1 PDCA理论基本内容 |
2.3.2 PDCA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借鉴意义 |
第三章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的现状 |
3.1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体情况 |
3.1.1 F县转移支付情况 |
3.1.2 F县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
3.1.3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主要构成 |
3.2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运行情况 |
3.2.1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主体 |
3.2.2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环节的监控 |
3.2.3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环节的监控 |
3.2.4 F县专项转移资金执行环节的监控 |
3.2.5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决算环节的监控 |
3.2.6 F县专项转移资金结余情况的监控 |
第四章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主体间权责不清,沟通不畅 |
4.1.2 分配方式不合理,用途规定存在不足 |
4.1.3 资金配套的机会主义 |
4.1.4 计划(Plan)阶段主要问题 |
4.1.5 执行(Do)阶段主要问题 |
4.1.6 检查(Check)阶段主要问题 |
4.1.7 处理(Action)阶段主要问题 |
4.1.8 存在廉政风险,易于滋生腐败 |
4.2 F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管理理念落后 |
4.2.2 主体责任意识不高 |
4.2.3 传统管理方法的影响 |
4.2.4 执行力度不够 |
4.2.5 县级各项制度存在缺陷 |
4.2.6 缺乏有效内部和外部监督 |
第五章 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的对策措施 |
5.1 转变管理理念 |
5.1.1 注重质量和效率管理 |
5.1.2 树立风险管理意识 |
5.2 加强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 |
5.2.1 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
5.2.2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风建设 |
5.2.3 加强有效沟通 |
5.3 改进管理方法 |
5.3.1 合理分配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
5.3.2 完善资金配套机制 |
5.3.3 推进项目优化整合 |
5.4 计划(PLAN)阶段改进措施 |
5.4.1 提高年初预算编制质量 |
5.4.2 严格把控预算调整 |
5.4.3 规范资金下达各项内容 |
5.5 执行(DO)阶段改进措施 |
5.5.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督促指导 |
5.5.2 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执行 |
5.5.3 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 |
5.5.4 建设资金使用日常预警监控 |
5.6 检查(CHECK)阶段改进措施 |
5.6.1 规范资金项目决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
5.6.2 严格资金审查,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
5.6.3 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台账,档案管理 |
5.7 处理(ACTION)阶段改进措施 |
5.7.1 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
5.7.2 建设资金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 |
5.7.3 完善资金信息管理系统 |
5.8 完善县级各项制度建设 |
5.8.1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
5.8.2 推进制度改革创新 |
5.8.3 推进法制化建设 |
5.9 加强有效监督 |
5.9.1 形成财政内部有效监督 |
5.9.2 引入第三方参与管理 |
5.9.3 促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F 县财政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股室人员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四、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的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及其影响效应研究[D]. 鲁玮骏. 浙江大学, 2021
- [2]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分离机制研究 ——基于项目目标偏差视角[D]. 吴超. 浙江大学, 2021(01)
- [3]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D]. 王瑞琳.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2)
- [4]地方政府竞争、收支行为调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D]. 费冒盛.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5]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D]. 李屹然. 西南大学, 2021(01)
- [6]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D]. 杨广勇. 山东大学, 2020(04)
- [7]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D]. 陈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 黄华.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10]基于PDCA理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控体系研究 ——以广西F县为例[D]. 廖蒙珠. 广西大学, 2020(07)
标签:转移支付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政府支出论文; 中国城市群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