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驾驶租借车辆之前(论文文献综述)
姜檬[1](2021)在《租借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张晓萌[2](2021)在《Enterprise公司汽车租赁合同英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
米雪[3](2021)在《基于运营数据的共享汽车用户综合评价及车辆调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的公共交通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因此,共享汽车服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逐渐扩大市场,成为人们重要的出行方式。共享汽车企业在运营和管理中,主要依靠车辆的调度来满足更多用户需求,从而提高企业收益。但在此过程中,企业往往将用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运营方案的决策,而忽略了用户的异质性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本文将共享汽车用户作为研究对象,在分析用户行为规律的基础上,对用户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根据评价结果建立车辆调度模型,从而为企业的运营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首先,本文针对共享汽车用户分别从出行行为和驾驶行为两方面展开研究。一方面从用户价值角度对用户行为定义变量,在扩充RFM模型的基础上,采用Kmeans算法将用户价值聚为3类:高价值用户、低价值用户和潜在用户。从不同出行方面分析用户的出行规律,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用户存在异质性行为特征。另一方面,从用户驾驶安全性角度对驾驶行为定义变量,对用户驾驶安全性进行聚类,得到5类用户。从不同驾驶方面对用户的驾驶行为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出现急加速概率最大的用户驾驶安全性最低。其次,从用户价值、出行稳定性和驾驶安全性三个角度出发,构建共享汽车用户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指标的权重由熵权法和层次分析法计算所得,并采用最优加权法对两种权重进行优化,优化后权重与实际情况相符。在此基础上,通过逼近理想解排序法(TOPSIS)对共享汽车用户的出行和驾驶行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高价值用户的综合得分较高。根据TOPSIS法得到的评价结果,利用梯度提升决策树(GBDT)算法对新用户的综合得分进行学习预测,结果表明预测精度高达99%。最后,在对用户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构建基于用户评价的共享汽车调度模型,在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条件下,对比分析用户评价对企业运营收益和共享汽车系统的影响。结果表明,考虑用户评价进行调度时,能够为企业增加用户出行量,并提高站点的平均需求满足率,企业的运营收益和用户平均评价值均有所增加。此外,在考虑用户评价的情况下,合理配置系统内车辆数也能增加企业运营收益。
牛乾豫[4](2020)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机动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机动车的不断增加给我们生活带了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使我们的财产和身体带来了巨大的损害,严重威胁了社会的稳定发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不仅成为理论界的争议焦点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司法解释都对此做出了规定,但是有些规定尚不明确,关于归责原则、责任主体认定标准上并未形成统一、系统的立法。并且在许多特殊主体的认定上未作出详细规定,法律制定上存在的问题导致交通事故侵权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立法上的混乱直接造成司法实践存在众多的困扰,各地对相同情形下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这不仅对影响了法律的权威也使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维护受害人在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后能获得有效的救济,必须明确在不同情形下损害责任主体的认定。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主要内容和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以“韦福强、涂召功和李陆才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和“杜磊、赵邦国和中铁四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为例,对其判决结果以及两个案例的争议问题进行阐述,从而引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侵权人和所有人不一致时该如何确定侵权责任主体的适用。第三部分分析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相关概念并对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主体两个概念进行比较,然后分别列举了对于认定责任主体时国内外学术界的不同学说和理论基础。第四部分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六种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具体认定,主要包括机动车借用、出租;挂靠关系中;雇佣驾驶中;车辆被盗窃、抢夺或抢劫;分期付款买卖机动车;好意同乘这六种情形。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主体认定的立法规定以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
洪迎婷[5](2020)在《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年年攀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免赔事由受到严格限制。其中除了受害人自己造成交通事故情形外,交强险都会赔付。为了平衡保险合同各方利益、引导安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强制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交强险保险人对五类特殊主体享有追偿权。但因为法律条文存在偏差及交强险与侵权责任对接问题,在追偿对象的范围、多个追偿对象偿还交强险赔款的方式、追偿对象偿还保险人交强险赔款比例出现同案不同判。本文从这三方面的问题入手,通过列举实务中不同处理方式,进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讨论各个问题的认定标准,进而提出对策建议。首先,通过案例分析,列举出司法实务中常见的关于追偿对象存在的三项争议:第一,被追偿的对象应为“致害人”还是“侵权人”,该争议的核心为追偿对象是仅限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还是应当为包括侵权法上的物件责任主体,同时对于侵权人是否应作扩大解释至对方存在过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第二,追偿对象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相关,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时,多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方式争议,即应为按份、连带还是补充偿还责任。第三,关于追偿对象应向保险人偿还保险金的比例争议,是应偿还保险人给付的全部保险金还是按照责任人侵权责任比例偿还保险金。其次,通过分析得出以上争议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对于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性质的争议。保险人追偿权的性质决定着追偿权的来源以及相关法律关系的定性。保险人的追偿权来源于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有诸多共性,二者本质都属于代位权。通过厘清保险人追偿权的来源以及性质为下文的论述奠定法理基础。第二,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关于交强险范围内赔付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争议。本文主张交强险责任与侵权责任间属于结合关系,即保险人在法定责任限额内赔付,追偿对象在侵权责任范围内偿还。第三,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关于机动车主体分离时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偿还保险金责任承担方式争议。本文通过法理解释排除连带和补充承担责任的可能以及采用按份责任的现实意义,得出“相应的赔偿责任”为按份责任。最后,基于上述理论分析,结合案例和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追偿对象应该如何认定,包括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情形、受害人是投保人的情形、受害人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形。以及对一些情形下的侵权主体能否构成追偿对象进行辨析,如驾车自杀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情形、暂扣驾驶证的情形。通过对特殊情形的可追偿对象和不可追偿对象的分析,提出完善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的合理建议。
车海欢[6](2020)在《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的民事责任承担》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满足,人们在追求物质基础的同时也特别注重快捷的交通方式对我们日常生活的改变,机动车的出现让人们的日常短距离旅游成为可能,所以我国机动车的数量随着人们需求的增加而增加,机动车给我们现实生活带来许多的便利,所以未来几年机动车的需求数量还会不断增加,当然所有事物都有双面性,机动车在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交通事故数量的逐年增加,使得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的责任主体认定更加复杂,所以在交通事故车辆权属分离的情况下,确定所有人和占有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是非常有必要。既可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使其得到应有的赔偿,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和占有人的权益,避免其承担过多的不合理赔偿。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上,大陆法系各国在立法或司法上的主导做法是:由机动车保有人承担严格责任,其他人均只承担过错责任;但在机动车发生权属分离的场合,通常只允许一人为保有人,而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对机动车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采取了多元处理模式:属于职务侵权的采用替代责任模式,由用人单位、接受劳务一方或接受派遣一方承担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非职务侵权的采用行为人主义为主,所有人主义为辅的处理模式,即原则上由机动车的占有人承担责任;机动车占有与所有分离时,由占有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机动车致人损害时,职务侵权采取无过错责任;非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律过错责任。所有与占有分离的情形下,所有人责任按文义解释应解释为按份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很多车辆占有和所有分离的情形,法院更多的对所有人和占有人是采用连带责任,不管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的处理方式都有其弊端,而恰当的处理方式是所有人承担补充责任,只有在直接侵害人无法确定、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之后获得对直接责任人的追偿权。占有与所有分离情形下所有人的责任应当取决于过错,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虽对“过错”进行了规定,但是还是不够详尽,还需要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朱科[7](2020)在《高速公路作业区车辆运行速度与行驶轨迹特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早期建成的高速公路相继进入路面大中修、改扩建阶段。由于高速公路作业区路段相较于其他正常路段,存在限速值低,通道狭窄等问题,驾驶人在驱车通过此区域时,驾驶行为易发生畸变而引发交通事故。因此,本文以高速公路作业区车辆运行速度与行驶轨迹为研究对象,揭示作业区布局设置参数改变对驾驶行为的影响规律,建立高速公路作业区驾驶行为模型,并基于此制定作业区布局设置的优化方案。论文首先在研究国内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的基础上,确定实车试验参照的作业区类型,选择作业区布局设置关键参数进行研究。结合高速公路作业区实际情况,设计实验方案,并招募驾驶人在封闭场地开展实车试验,采集速度、加速度和横向间距等关键驾驶行为指标,以表征驾驶人的速度选择行为和方向控制行为。进一步借助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对作业区不同布置形式下驾驶行为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布局设置参数对驾驶行为的影响程度,为作业区布局设置参数优化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在对作业区车辆运行速度特性的研究中发现,车辆在上游过渡区行驶时,进入上游过渡区的瞬时车速、加速阶段的加速度峰值与平均车速主要受限速条件的影响。在工作区行驶过程中时,驾驶人的最大行驶速度、减速起点位置、离开工作区的车速、减速阶段的减速度峰值与平均车速主要受工作区通道宽度的影响。不同熟练程度驾驶人的速度选择行为差异性较大,驾驶经验对各项驾驶行为指标有显着影响。(2)车辆在作业区的行驶过程主要分为加速、稳定、减速三个阶段。熟练驾驶人在加减速阶段的长度比非熟练驾驶人更长,匀速阶段的长度较非熟练驾驶人更短。随着工作区长度延长,减速阶段的长度缩短,匀速阶段的长度增加;随着工作区通道宽度变窄,减速阶段的长度逐渐增加。通过统计变速长度的分布特征,发现大多数驾驶人能在100 m的长度内完成减速操作,在120 m内完成加速操作。在分析变速长度与变速幅度相关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驾驶人变速长度与变速幅度的数学模型。(3)在研究作业区车辆行驶轨迹特性时发现,车辆行驶轨迹的变化可分为调整、突变、稳定三个阶段。通过对比作业区路段车速与轨迹的变化规律,发现车辆的速度与轨迹变化具有较高相似性。非熟练驾驶人比熟练驾驶人更靠近左侧行驶,行驶轨迹的波动程度更大。随着工作区长度延长,非熟练驾驶人行驶轨迹更靠左,熟练驾驶人则更靠右行驶;随着工作区通道宽度变窄,车辆的行驶轨迹进一步向左偏移。(4)在分析车辆速度与轨迹变化特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最小横向间距的作业区安全评价方法,通过评估不同限速和宽度组合下侧向碰撞事故发生的风险,为保障作业区的行车安全,建议宽度为3.5 m时,限速值设为60 km/h;宽度为3.25m时,限速值设为50 km/h;宽度为3 m时,限速设为40 km/h。
王宇[8](2020)在《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研究 ——以“章某案”等案为视角》文中指出自2011年酒驾入刑以来,有偿代驾作为新兴行业逐渐开始迅速发展,但我国关于有偿代驾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使得在法律实践中处理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而产生的纠纷时,不仅对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有争议而且对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也难以明确,如此现状将无法对包括受害方在内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充分的保障,也无法维护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因此明确有偿代驾的法律关系,正确认定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已成为理论和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有偿代驾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重要前提。本文首先通过介绍有偿代驾的定义、特征等基本概念并对有偿代驾法律关系的四种主要学说进行理论分析,得出本文的观点即有偿代驾中被代驾人与代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承揽关系,其次通过比较法对国内外关于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理论进行探析,并对不同类型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与责任分配分别进行理论分析,然后以三个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进行详细的案例分析来探讨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中有偿代驾法律关系认定不一、责任主体的认定原则不明确、代驾合同缺乏统一规范以及代驾市场行业规范不完善的现实困境,最后从立法、司法、行业三个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并且可以切实操作的完善建议,以期为解决因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法律争议问题提供相关的理论依据,促进有偿代驾行业适应我国市场发展需求的同时也能为人民幸福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王琛玮[9](2020)在《面向通道特征的驾驶人视觉与生理特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路段的潜在风险性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对风险路段进行定量评估,鉴别其危险程度,有助于道路安全设计。在实际行车过程中,施工作业区、路侧停车区等较窄通道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性,从而提出探究不同通道特征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开展实车试验,以不同通道宽度和车辆限速的多种组合作为研究对象,采集并分析不同类型驾驶人的眼动特征和心电特性数据,对通道安全设计的相关参数提供理论证明的同时提出反馈建议。这一研究有助于对通道安全程度进行评估,从而优化通道设计方案。结合实际路况,选择封闭场地构建并模拟不同条件的通道,开展实车试验,并借助眼动仪、心电仪等设备检测驾驶人的行为特征。在理解驾驶人眼动和心电特征指标的基础上,根据K-means聚类分析划分视觉兴趣区并分析不同类型驾驶人注视点的分布和集中情况;借助数理统计与假设检验的方法,对驾驶人瞳孔直径、扫视时间、扫视速度、心率增长率和心率变异性进行分析和可视化,探究不同指标的变化规律与特点;用熵值法对不同通道要素组合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优化改善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驾驶人的视觉兴趣区可划分为6个,在任何条件下,熟练驾驶人的注视点比非熟练驾驶人集中且有效注视面积大,说明熟练驾驶人比非熟练驾驶人的视觉搜索范围更大。(2)熟练驾驶人的平均瞳孔直径均值大于非熟练驾驶人,且两者具有显着性差异;熟练驾驶人的平均瞳孔直径随着车速的增加逐渐增大,表明视觉负荷逐渐加强;随着通道宽度的减小,驾驶人瞳孔直径波动幅度逐渐变小,表明驾驶人感受到的外界刺激变少。(3)大部分情况下,熟练驾驶人眼睛的累计扫视时间都大于非熟练驾驶人。随着通道逐渐变窄,驾驶人眼睛的累计扫视时间百分比逐渐减小,说明驾驶人注意力更加集中。大部分情况下,熟练驾驶人眼睛的平均扫视速度都大于非熟练驾驶人,说明熟练驾驶人视觉搜索速度更快。(4)当车速较高时,驾驶人的HRI比较大,说明驾驶人的心率变化最明显,内心更紧张;熟练驾驶人的RMSSD小于非熟练驾驶人,说明非熟练驾驶人心率的波动性更大,更容易感到紧张;在整个过程中,随着车辆逐渐靠近通道入口,驾驶人心率增加,驶离通道,心率逐渐平缓。(5)用瞳孔直径、累计扫视时间、心率增长率和通行效率作为评价指标,分析不同通道宽度下建议设置的限速值。结合驾驶人的行为特征,建议在与试验方案类似的路段,可以进行通道设计方案优化。在3.5米宽度下,限速值为50km/h,3.25米和3.0米宽度下,限速值为40km/h,避免设置宽度为2.75米的通道。此外,还可以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提高驾驶人的视觉搜索能力,降低心理负荷。
潘文伟[10](2020)在《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规划与调度路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共享经济时代背景下,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共享单车系统极大程度上缓解了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等各类“城市病”,并且实现了与其它公共交通出行方式难以解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完美衔接。但随着用户量及单车投放量的增加,该系统也显露出不少弊端,部分用户完成出行需求后不违反规则无序停放,不仅侵占了公共道路资源,损害城市形象,加重市政管理难度,甚至会加剧交通拥堵状况,解决共享单车规范停放问题已经成为该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部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开始部署电子围栏的专用站点,旨在满足用户停车需求的同时规范停放行为。同时由于缺乏对共享单车站点借还需求量的准确预测,使得调度人员只能凭借经验对各站点进行调度作业,导致大量站点出现“无车可借”抑或是“闲置车辆成堆”的状况,不仅降低了用户使用满意度,且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有必要对共享单车站点借还需求预测和调度路径优化策略进行研究。首先,论文采取了“先定性筛选,后定量确定站点位置”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策略,在层次分析法对备选站点进行初步筛选出优良备选站点的基础上,以站点建设成本最小和需求覆盖最大为目标建立数学模型,并通过实例求解验证了所构造定量选址模型的有效性。其次,结合2017摩拜杯算法挑战赛提供的出行记录数据,从时间、空间和天气三方面对共享单车借还需求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对目前的需求预测方法进行概述后,提出了综合考虑空间、天气影响因素的BP神经网络时间序列预测方法,运用MATLAB软件构建BP神经网络时间序列模型并进行训练,最后通过对3个代表站点各时段借(还)车量的拟合分析,验证了模型的准确性。在准确预测站点各时段借(还)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站点的调度需求量,以调度车辆总成本和用户满意度为优化目标,结合实际运营过程中需满足的约束条件,构建了多目标共享单车调度路径优化模型。最后,论文针对一个合理的算例,验证了调度优化模型和方法的可行性和实际性。
二、在驾驶租借车辆之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驾驶租借车辆之前(论文提纲范文)
(3)基于运营数据的共享汽车用户综合评价及车辆调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用户行为研究现状 |
1.2.2 用户评价研究现状 |
1.2.3 共享汽车调度模型研究现状 |
1.2.4 研究现状总结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章小结 |
2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共享汽车用户行为分析 |
2.1 数据收集 |
2.2 数据预处理 |
2.2.1 订单数据处理 |
2.2.2 轨迹数据处理 |
2.3 用户出行行为分析 |
2.3.1 变量定义 |
2.3.2 用户聚类 |
2.3.3 出行行为特征分析 |
2.4 用户驾驶行为分析 |
2.4.1 变量定义 |
2.4.2 用户聚类 |
2.4.3 驾驶特征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共享汽车用户综合评价模型与分析 |
3.1 典型评价模型 |
3.1.1 综合评价模型理论 |
3.1.2 集成学习理论 |
3.2 共享汽车用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3.2.2 用户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3 共享汽车用户评价模型构建 |
3.3.1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3.3.2 基于TOPSIS法的评价模型 |
3.3.3 基于GBDT预测的评价模型 |
3.4 案例分析 |
3.4.1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3.4.2 基于TOPSIS法的用户综合评价分析 |
3.4.3 基于GBDT预测的用户综合评价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基于用户评价的共享汽车调度模型 |
4.1 共享汽车车辆调度问题分析 |
4.1.1 调度问题描述 |
4.1.2 优化目标 |
4.2 构建模型 |
4.2.1 假设条件 |
4.2.2 建模思路 |
4.2.3 变量定义 |
4.2.4 模型构建 |
4.3 案例分析 |
4.3.1 案例背景 |
4.3.2 参数设置 |
4.3.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结论和展望 |
5.1 工作总结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2 典型案例评析 |
2.1 典型案例 |
2.1.1 案例一 |
2.1.2 案例二 |
2.2 案件引发的思考 |
3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依据 |
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相关概念 |
3.1.1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含义 |
3.1.2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
3.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理论基础 |
3.2.1 开启危险理论 |
3.2.2 分散风险理论 |
3.2.3 危险控制理论 |
3.2.4 报偿理论 |
3.2.5 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二元理论 |
3.2.6 运行支配的一元理论 |
3.2.7 本人观点 |
4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具体认定 |
4.1 借用、租用机动车中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4.2 挂靠法律关系中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4.3 雇佣驾驶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4.4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情形中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4.5 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4.6 好意同乘情形中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5 责任主体认定制度的立法现状 |
5.1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
5.2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
5.3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6 责任主体认定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建议 |
6.1 责任主体认定制度存在的不足 |
6.1.1 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 |
6.1.2 责任分担有失公平 |
6.1.3 社会救济途径单一 |
6.2 责任主体认定制度的完善建议 |
6.2.1 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
6.2.2 注重公平原则 |
6.2.3 完善社会救济基金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在实务上的确认 |
(一)追偿对象范围的实务确认 |
(二)多个追偿对象偿还交强险赔款方式的实务确认 |
(三)追偿对象偿还保险人交强险赔款比例的实务确认 |
二、确定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中存在的问题 |
(一)确定追偿对象的法理基础 |
(二)确定追偿对象的范围 |
(三)确定多个追偿对象偿还交强险赔款方式 |
(四)确定追偿对象偿还保险人交强险赔款的比例 |
三、特殊情形下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对象及限制 |
(一)几种特殊情形下的追偿对象 |
(二)几种特殊情形下追偿对象的限制 |
四、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的完善建议 |
(一)厘清保险人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赔偿的性质 |
(二)准确定义追偿对象 |
(三)适当扩大追偿对象的范围 |
(四)引入过失相抵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6)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的民事责任承担(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所有人和占有人侵权责任的一般解析 |
(一)我国法关于机动车侵权的法律规制现状 |
(二)我国法关于机动车侵权的相关规则 |
(三)所有人、占有人责任分担背后的理论 |
1、危险责任说 |
2、运行控制说和运行利益说 |
二、侵权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一致时的责任承担 |
(一)借用、租赁关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
1、《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实践中的责任承担模式 |
2、《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责任承担模式 |
(二)盗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
(三)买卖情形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
1、《侵权责任法》第50条释评 |
2、《侵权责任法》第51条释评 |
(四)挂靠情形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
(五)雇佣关系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
1、雇佣关系中责任承担的司法实践 |
2、雇佣关系中雇主负无过错连带责任 |
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民事责任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规范模式 |
(二)严格责任原则的规范模式 |
(三)域外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启示 |
四、完善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 |
(一)《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完善建议 |
(二)《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完善建议 |
(三)物件损害责任主体与侵权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机制 |
(四)完善保险赔偿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高速公路作业区车辆运行速度与行驶轨迹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道路条件对驾驶行为的影响 |
1.3.2 作业区交通安全特性 |
1.3.3 基于实车试验的驾驶行为研究 |
1.3.4 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高速公路作业区交通特性研究 |
2.1 作业区定义及分类 |
2.1.1 作业区定义 |
2.1.2 作业区路段的封闭形式 |
2.1.3 作业区段的划分 |
2.2 作业区交通事故特征 |
2.3 作业区驾驶行为特征 |
2.3.1 作业区路段驾驶行为形成机理 |
2.3.2 驾驶行为指标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车试验设计 |
3.1 试验目的及原理 |
3.1.1 试验目的 |
3.1.2 试验原理 |
3.2 试验方案设计 |
3.2.1 试验方法 |
3.2.2 试验场地选取与布置 |
3.2.3 试验平台 |
3.2.4 试验人员选取 |
3.2.5 试验注意事项 |
3.3 试验流程 |
3.4 试验数据处理 |
3.4.1 数据变量采集 |
3.4.2 数据分析方法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作业区不同布置形式下运行速度特性分析 |
4.1 总体车速变化规律 |
4.2 上游过渡区速度变化分析 |
4.2.1 进入上游过渡区的瞬时车速分析 |
4.2.2 加速阶段的加速度峰值分析 |
4.2.3 加速阶段平均车速分析 |
4.2.4 最大行驶速度分析 |
4.3 工作区速度变化分析 |
4.3.1 减速起点的位置分析 |
4.3.2 减速阶段的减速度峰值分析 |
4.3.3 减速阶段的平均车速分析 |
4.3.4 离开工作区的速度分析 |
4.4 作业区车辆运行模式分析 |
4.4.1 变速长度分布规律 |
4.4.2 变速长度与变速幅度相关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作业区不同布置形式下行驶轨迹特性分析 |
5.1 行车轨迹的量化表达 |
5.1.1 横向间距定义 |
5.1.2 横向间距的采集方法 |
5.2 横向间距变化规律 |
5.2.1 横向间距与车速的关系 |
5.2.2 上游过渡区横向间距变化分析 |
5.2.3 工作区行车横向间距变化分析 |
5.3 作业区行车安全评价 |
5.3.1 安全横向间距的定义 |
5.3.2 基于最小横向间距的安全性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术成果 |
(8)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研究 ——以“章某案”等案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性 |
第2章 有偿代驾之基本法律关系分析 |
2.1 有偿代驾的概述 |
2.1.1 有偿代驾的概念 |
2.1.2 有偿代驾的特征 |
2.1.3 有偿代驾的类型 |
2.2 有偿代驾的法律性质 |
2.2.1 雇佣关系说 |
2.2.2 委托关系说 |
2.2.3 客运关系说 |
2.2.4 承揽关系说 |
2.2.5 本文观点 |
第3章 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及责任分配 |
3.1 德日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 |
3.1.1 德国“机动车保有人” |
3.1.2 日本“运行供用者” |
3.1.3 对我国的启示 |
3.2 我国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理论 |
3.2.1 运行支配一元论 |
3.2.2 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二元论 |
3.3 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分析 |
3.3.1 代驾公司有偿代驾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分析 |
3.3.2 酒店有偿代驾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分析 |
3.3.3 私人有偿代驾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分析 |
3.4 有偿代驾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 |
3.4.1 涉及代驾机构的责任划分 |
3.4.2 私人有偿代驾的责任划分 |
第4章 案例评析与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困境 |
4.1 章某与e代驾网络平台代驾纠纷案 |
4.1.1 案情简介 |
4.1.2 审判结果 |
4.1.3 案例评析 |
4.2 马某与庭味园公司、李某代驾纠纷案 |
4.2.1 案情简介 |
4.2.2 审判结果 |
4.2.3 案例评析 |
4.3 孟某与滕某代驾纠纷案 |
4.3.1 案情简介 |
4.3.2 审判结果 |
4.3.3 案例评析 |
4.4 实践中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存在的困境 |
4.4.1 有偿代驾法律关系认定不一 |
4.4.2 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原则不明确 |
4.4.3 代驾合同缺乏统一规范 |
4.4.4 代驾市场行业规范不完善 |
第5章 完善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建议 |
5.1 立法层面的完善 |
5.1.1 建议通过修订相关法律完善有偿代驾的规定 |
5.1.2 建立完善的有偿代驾行业准入标准 |
5.2 司法层面的完善 |
5.2.1 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有偿代驾合同的性质 |
5.2.2 建议公布有偿代驾交通事故指导性案例 |
5.3 行业层面的完善 |
5.3.1 构建有偿代驾行业内外监督管理机制 |
5.3.2 构建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有偿代驾服务管控网络平台 |
5.3.3 完善有偿代驾保险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面向通道特征的驾驶人视觉与生理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道路条件 |
1.3.2 眼动行为 |
1.3.3 生理状态 |
1.3.4 行车特征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通道内的驾驶行为研究基础 |
2.1 通道路段特点 |
2.1.1 通道路段的封闭类型 |
2.1.2 作业控制区布设标准 |
2.2 视觉特征相关指标 |
2.2.1 眼动追踪原理 |
2.2.2 视觉特点 |
2.2.3 眼动基本参数 |
2.3 生理特征相关指标 |
2.3.1 心电信号基础 |
2.3.2 心电基本参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实车试验设计 |
3.1 试验目的及原理 |
3.1.1 实验目的 |
3.1.2 试验原理 |
3.2 试验方案设计 |
3.2.1 试验场地选取及布置 |
3.2.2 试验设备与人员 |
3.2.3 试验注意事项 |
3.3 试验流程 |
3.4 试验数据采集及清洗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通道宽度的视觉特点与生理特性 |
4.1 基于通道宽度的眼动行为分析 |
4.1.1 兴趣区域划分 |
4.1.2 注视分布 |
4.1.3 瞳孔变化 |
4.1.4 扫视行为 |
4.2 基于通道宽度的生理状态分析 |
4.2.1 心率与心率增长率 |
4.2.2 心率变异性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通道设计的评价与优化 |
5.1 评价方法 |
5.2 基于熵值法的通道优化设计 |
5.3 优化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术成果 |
(10)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规划与调度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模型构建 |
2.1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策略 |
2.2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影响因素分析 |
2.3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筛选方法 |
2.3.1 层次分析法简介 |
2.3.2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
2.3.3 构造出各层次中的所有判断矩阵 |
2.3.4 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2.3.5 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2.3.6 站点筛选结果确定 |
2.4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模型建立 |
2.5 模型验证 |
2.5.1 相关数据 |
2.5.2 模型求解结果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共享单车站点短期借还需求预测 |
3.1 共享单车借还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
3.1.1 时间因素分析 |
3.1.2 空间因素分析 |
3.1.3 天气因素分析 |
3.2 需求预测方法概述 |
3.3 BP神经网络概述 |
3.3.1 BP神经网络的拓扑结构 |
3.3.2 BP神经网络学习过程 |
3.4 基于BP神经网络的共享单车站点借还车需求量预测方法 |
3.4.1 输入/输出层设计 |
3.4.2 样本数据无量纲化处理 |
3.4.3 激活函数选取 |
3.4.4 样本划分 |
3.4.5 参数选取 |
3.5 实例分析 |
3.5.1 实例分析步骤 |
3.5.2 BP神经网络训练 |
3.5.3 预测结果及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共享单车调度路径优化模型构建 |
4.1 共享单车调度问题分析 |
4.1.1 车辆路径优化问题相关理论 |
4.1.2 调度服务时间窗相关理论 |
4.1.3 共享单车调度方式 |
4.1.4 共享单车站点调度需求量分析 |
4.2 高峰时段共享单车调度路径优化模型构建 |
4.2.1 模型描述 |
4.2.2 模型假设及调度行为优先级 |
4.2.3 模型建立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实例验证 |
5.1 相关数据 |
5.2 模型求解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和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四、在驾驶租借车辆之前(论文参考文献)
- [1]租借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D]. 姜檬. 吉林财经大学, 2021
- [2]Enterprise公司汽车租赁合同英汉翻译实践报告[D]. 张晓萌. 东华大学, 2021
- [3]基于运营数据的共享汽车用户综合评价及车辆调度研究[D]. 米雪. 北京交通大学, 2021
- [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D]. 牛乾豫.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0)
- [5]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对象的问题研究[D]. 洪迎婷. 吉林大学, 2020(08)
- [6]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和占有分离时的民事责任承担[D]. 车海欢.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7]高速公路作业区车辆运行速度与行驶轨迹特性研究[D]. 朱科. 重庆交通大学, 2020(01)
- [8]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研究 ——以“章某案”等案为视角[D]. 王宇. 兰州理工大学, 2020(01)
- [9]面向通道特征的驾驶人视觉与生理特性研究[D]. 王琛玮. 重庆交通大学, 2020(01)
- [10]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站点选址规划与调度路径优化研究[D]. 潘文伟. 浙江理工大学,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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