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佳[1](2021)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的着力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产业链上还存在低端化的“卡脖子”“掉链子”现状,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税收既是政府在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政策产品,也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支柱。“十三五”时期,税收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税务组织机构改革也配套跟进,税收总量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双向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凸显。实践证明,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充分利用税制优化来助力供给侧改革,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把税制纳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或公共经济政策结构性改革的视阈,分析税制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基于总量指标、结构指标、区域税收竞争等视角进行实证检验,多维度分析税制设计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效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显示,税收的总量负担、分产业负担、劳动力资本要素负担,消费和投资的税收结构比列、所得税和商品税的税收结构比例,地方税收竞争程度等都对产业结构具有显着的抑制或者促进作用。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仍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此建议,在未来的税制优化过程中,继续把“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商品和劳务税比重,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给予地方一定范围内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限,在保证地方财政支出的前提下,鼓励地方税收竞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税收产业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个别产业、行业,甚至企业集团来制定鼓励或限制性的税收政策,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深入地阐释了税制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内在机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视阈。二是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制度和产业结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制度的某个领域、某个税种、某项产业税收政策,本文从多角度全面分析税制的产业结构效应,并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结果检验,对深化相关研究提供较好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积累。三是多维度分析税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运用高度化和合理化两个指标来描绘产业结构的状态,并充分考虑全要素生产率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从税收总量、结构、行业、区域等四个维度,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分析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应,增强了分析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邱丽群[2](2021)在《后“营改增”时代完善增值税制度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我国基本确立了覆盖货物和劳务等全行业领域的增值税制度体系,我国税制也开始进入了后“营改增”时代。此后,陆续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等多项改革措施,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增值税制度仍然面临着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营改增”及后续历次改革中出台了很多临时性、过渡性的措施,与理想的增值税制度相比,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目前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本文通过梳理“营改增”以来增值税历次改革的基本情况,结合增值税日常管理现状,分析后“营改增”时代我国增值税制度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并借鉴国外相关理论成果及先进经验做法,针对目前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对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的理论性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从理论层面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研究法和统计分析法,对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及其管理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存在立法进程滞后、税率档次过多、抵扣链条不完整、留抵退税制度不健全、优惠政策合理性缺失五个方面的问题。立法进程滞后表现在增值税立法级次较低,目前还处在行政法规层面,没有纳入法律框架之下,在权威性、稳定性和规范性等方面都有所欠缺;全面“营改增”后,我国仍存在两套增值税法律制度,“一税两制”带来的摩擦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进一步统一,如劳务服务概念难区分、视同销售划分有差别等。税率档次过多也相应带来了各种负面问题,如开票复杂、申报复杂给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带来不便;纳税人因驱利考虑从低适用税率的真实性难以把控,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压力。抵扣链条不完整表现在“凭票抵扣”机制过严;简易计税比重过高,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在全部纳税人中占比大,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多,造成抵扣链条不完整;部分购进项目无法抵扣,如贷款利息未纳入抵扣等。留抵退税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增量留抵退税条件过严,和其他国家相比门槛过高、比例较低、期限较长,导致符合条件的企业较少;存量留抵未纳入退税范围,留抵退税仅仅局限于增量部分不够合理,尚未真正实现全面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合理性缺失表现在优惠政策多且繁杂,违背税收中性原则,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部分过渡性政策考虑欠周全,执行难度大,与政策初衷相违背。通过对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问题的剖析,结合国外改革中的先进做法带来的启示,本文对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提出五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增值税立法。提高立法级次,保障增值税的稳定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统一“一税两制”,减少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业务之间的差异。二是简并优化增值税税率。以简并税率为目标,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设置“基本税率+低税率”的二档过渡税率;利用5-10年时间出台系列过渡政策,最终实现向单一税率过渡。三是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扩大“扣税法”适用范围,降低简易征收比重,将贷款利息纳入抵扣范围。四是建立健全留抵退税机制。继续完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降低退税门槛,逐步提高退税比例,待时机成熟后取消60%的限制,缩短退税期限,减少留抵税额在企业的滞留时间;分地区分行业逐步消化现有存量留抵税额,不断刺激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五是规范减免税优惠政策。结合增值税自身性质和特点,对免税、简易征收、差额扣除等优惠政策予以规范,对中间流通环节减少免税优惠,改为在终端消费环节实施减免税优惠政策;对过渡政策规整,取消非必要优惠项目,改为通过税率下调、价格市场的自动调整或财政手段等来从根本上缓解税负上升矛盾。
董雪[3](2021)在《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工具能够有效兼顾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并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2019年、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相继提出要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结构性减税等积极的财政收入政策。可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现行税收结构是新时代背景下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现阶段,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的国际大环境下,我国经济面临着外部出口大幅下降、内部结构亟需调整的内外双重压力,合理有效的税收调控对于当前经济形势下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尤为重要,继续实施和完善大规模减税降费及结构性减税政策是必然之举。有鉴于此,探究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实证检验了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影响效应与非对称影响效应,并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层面探究了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首先,本文在理论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借助时变协整模型考察了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协整关系,并运用分位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随后构建了带有随机波动率的时变参数因子扩展向量自回归(SV-TVP-FAVAR)模型分别考察了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冲击效应,结果发现:我国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着的时变协整关系与长期负向均衡关系,且二者之间不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仅表现为税收政策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从总量视角来看,宏观税负的增加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显着的负向抑制效应;从结构视角来看,增加商品税主要对经济增长具有抑制效应,增加所得税能够显着促进经济增长,但增加财产税对经济增长具有负向抑制效应。其次,本文从短期视角出发,基于贝叶斯平滑迁移向量自回归(ST-BVAR)模型探究了不同经济周期下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效应,随后从长期视角出发,利用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检验了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长期非对称效应,结果发现:从短期视角来看,在经济衰退期,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消费水平和投资水平主要产生了微弱的正向冲击效应;在经济扩张期,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消费水平和投资水平主要产生了负向冲击效应。从长期视角来看,我国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着的长期均衡关系与非对称效应,税收的负向波动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拉动效应弱于其正向波动所带来的抑制效应。再次,本文在理论分析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驱动机制基础上,运用带有潜在门限变量的时变系数向量自回归(LT-TVP-VAR)模型考察了经济危机时期、经济复苏时期及经济新常态时期我国税收结构对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供给的动态影响,试图厘清税收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机制,以探究不同时期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合理税收结构。结果发现:在经济危机时期、经济复苏时期和经济新常态时期,税收结构对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劳动力水平均产生了显着的正向影响效应,而对技术进步则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效应;除了劳动力水平,税收结构对其他三类要素供给的时变影响效应均在经济复苏时期和经济新常态时期较强,在经济危机时期较弱,而税收结构对劳动力水平的影响效应在三个时期内均较强;在响应的持续期方面,除劳动力水平外,税收结构对其他三个要素供给均具有短期影响效应,长期内影响效应基本不存在,而对劳动力水平在短期和长期内均具有显着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基于税收经济效应理论分析了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需求传导渠道,并采用一个Metropolis-Hastings(MH)抽样规则下带有随机波动率的时变系数结构向量自回归(SV-MH-TVP-SVAR)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冲击对消费和投资的时变影响效应,随后基于时变方差分解思想探究了税收政策冲击对消费和投资变化的贡献程度。结果发现:宏观税负对消费产生了负向影响,税收结构中商品税和所得税对消费产生了负向影响,而财产税对消费产生了正向影响;宏观税负对投资产生了负向影响,税收结构中商品税对投资产生了正向影响,所得税和财产税对投资产生了负向影响;时变方差分解显示了不同时期我国税收政策对消费与投资变化的贡献程度存在着显着的异质性。本文从不同维度、不同视角对我国税收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及其传导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显着的时变性影响和非对称性影响,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外部环境下我国税收政策对资本、劳动和技术进步要素供给、消费和投资需求的影响均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特征。因此,总量驱动与结构优化的双轮调控税收政策更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根据不同经济目标适时调整税收结构,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要素供给及经济内需侧重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政策对经济增长的调控作用,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李金铭[4](2021)在《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影响研究 ——以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明显,经济难以保持长期高速增长,发展模式亟需转型创新。增值税税率改革在助力供给侧改革、拉动消费需求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将产生深远影响。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强竞争力的电子设备制造业,受益于政策的支持以及自身的高成长性,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及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全面“营改增”以来,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增值税税率政策,这一系列政策为制造业带来的减税效应及其受益程度受到了各界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制造业作为研究对象,以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探讨增值税税率对其资产回报率的影响,为我国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率制度提出建议,并且为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积极应对增值税税率政策变化提供对策。首先,本文阐明了增值税税率是影响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重要因素,并从成本费用和收入两个角度分析了增值税税率影响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作用机理,揭示增值税税率变动对企业资产回报率的综合影响。其次,进行经验分析,从本国实际增值税税率改革历程出发,讨论了现存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再次,采用计量研究方法,以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基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以来实行的增值税税率政策,使用2017年-2019年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微观数据,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实证考察了增值税税率对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增值税税率对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有负效应,回归结果显着。总体来说,增值税税率下调改善了电子制造业企业的资产回报率。最后,本文根据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影响,从政府视角和企业视角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从政府视角考察,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更多减税红利,加快实现“中国创造”的战略目标,我国政府应当继续下调增值税税率,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从企业视角考察,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应积极应对增值税税率政策的调整变化,采取重新整理合同、紧盯国家政策调整投资方向、提高财务部门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措施,以抓住发展机遇,充分享受减税红利,提高企业的资产回报率。
刘瑞[5](2021)在《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我国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化,增值税税率作为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方面也在不断地调整,自“营改增”以来,增值税税率经历了并档、下调等多次调整。现行增值税税率是2019年4月调整后的税率,在不考虑零税率的情况下,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为13%,两档低税率分别为9%和6%。现行增值税税率是增值税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当下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还存在着税率级次过多,税率相对过高等问题。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重点就是在简并税率级次,调整税率取值等方面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进一步优化,以充分体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特点,使增值税在税制改革中发挥其重要作用。本文在梳理了增值税税率优化相关理论研究和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有关国际经验,对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方案进行了探讨。尽管单一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理想税率,但是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税制结构特点分析,实行单一税率并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直接实行一档税率会使得各行业税负较之于现在变化较大,对财政收入和行业税负公平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增值税累退性的存在,实行一档税率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和发挥增值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本文认为实行一档基本税率加一档优惠税率的两档税率模式是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最优选择。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讲的税率档次都是不包括零税率的税率档次,零税率只是作为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而存在。本文运用投入产出法研究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最优方案,结合2017年投入产出表和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税务年鉴数据,将投入产出表42个行业划分为两类,分别适用标准税率和优惠税率,构建投入产出模型,结合相关研究和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实践,将增值税基本税率取值确定为9%-11%,优惠税率确定为6%-8%,共9种税率组合方案,并且与现行增值税税率方案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投入产出模型对增值税税收收入和税负进行模拟测算,分析不同税率方案对增值税收入和行业增值税税负的影响,在实证研究基础上,选择出最优的增值税税率方案。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界定了增值税和税率优化的相关概念,并介绍了增值税税率优化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章回顾了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沿革并对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运用最新的投入产出表、统计年鉴和税务年鉴数据对不同增值税税率优化方案进行了模拟测算,根据模拟测算结果在税率优化的设计方案中选择出一种最优方案作为增值税税率优化的目标和方向;第五章分析了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传统增值税税率设计情况,和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现代型增值税税率设计情况,并选取了发展中国家俄罗斯的增值税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国际经验对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启示;第六章是优化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建议,结合对国际经验的分析和已有的实证研究结果,指出我国实行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优惠税率的增值税税率方案是最优税率的主要结论,并据此对我国今后的增值税改革提出了几点的政策建议。
牛倩文[6](2021)在《增值税税率下调与企业创新》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了创新在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创新引领的科技独立是我国战略发展的关键,而且对增强我国创新能力和技术自立自强能力有了更加急切的要求。创新作为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可以增强行业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家庭收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以及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研发投资是影响企业创新能力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但近年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困境,企业研发投入较少,创新水平需要极大的提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国当前面临的困境,我国要增强对创新的重视,把创新作为未来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改变“卡脖子”的技术现状。这也是我们国家高质量推进社会和市场经济成长必定要提出的要求。自1994年我们国家正式开始征收增值税以来,增值税这个新引进的税种便在我国的税种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现已成为所有税种当中纳税额度最高的税种。但是,研究者对增值税的探讨只是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和“营改增”之后才渐渐开始。2017年7月1日,把原来13%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1%。这一次的改革使得本文可以考查一个与之前研究学者所钻研的话题不同的新话题:增值税税率的下调是否会对企业创新有促进作用、不同类型的企业是否有不同以及中介机制是什么?本文考查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创新活动产生的影响、异质性以及中介机制,为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以往研究主要从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种的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以及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去研究政府税收激励政策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不过,“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是为了畅通增值税的抵扣环节,与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产生的作用有很大不同。本文拓展了增值税税收优惠经济后果以及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文献。从企业创新视角检验了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微观政策效应,可以为未来的增值税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证支持,对我国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有很大帮助。本文以2017年7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为自然实验,采用DID模型研究增值税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并得到如下三方面结论:第一,本文基本检验发现,增值税税率下调显着促进了企业创新;第二,从需求价格弹性、增值税税负以及产权性质三个异质性角度验证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创新产生的显着不同影响。即需求价格弹性高的企业、增值税税负高和非国有企业受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果更显着。第三,进一步研究发现增值税税率下调通过增加经营现金流量和缓解融资约束两条中介来促进企业创新。本文的研究不仅拓展了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经济后果以及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而且从企业创新视角检验了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微观政策效应,可以为未来的增值税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证支持,对我国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有很大帮助。
王顺[7](2020)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研究》文中指出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已日趋成熟,目前正处于深化改革阶段。增值税作为现在税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在社会发展和市场改革过程中对各行各业都具有很大影响。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增值税改革与征收管理发展具有双向互动作用,因此,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适应改革新环境、优化增值税征收管理,促进制造业发展,显得极其重要。本文首先概述了国内外研究状况和本论文的研究思路。通过公共管理视角归纳了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应用,本文以公共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了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其次,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其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现状为基础,通过解读增值税改革的内容,分析其在深化增值税改革过程中的征管现状和问题,认为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改革的宣传力度不够、增值税征收管理流程不完善、增值税风险管理有短板、政府及社会参与度低、监督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欠缺等,需要从内部系统和外部环境共同入手。再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分别对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层面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认为税务机关存在思想重视不够、改革政策发布频繁、信息和部门整合不够等影响因素,认为纳税人存在思想懈怠、纳税意识不足、涉税专业知识缺乏等影响因素。最后,根据完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政策目标和原则,在推动增值税改革理念的革新、建立基层税收共治格局、强化增值税风险管理、加快纳税服务现代化建设、完善增值税纳税诚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为新时期基层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也为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在基层的实践提供新的思路。
吕慧娜[8](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梁宝丹[9](2020)在《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中,企业的发展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也是我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核心问题。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是近些年来我国减税降费的核心目标,对此,我国推出不少相关措施,如激发企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活力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作出严格规定。因此,需进一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来达到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目标。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来自企业的税费自然承担着国家财政的重任。但在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减税趋势下,适当地调整企业税费负担成本反而能对企业发展起到刺激作用,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只有理清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概念及特征,才能对我国经济制度现状以及企业税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认识,并根据相关理论依据实现与我国发展相适应的税费法律制度。然而我国当前在企业税费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增值税制设计不健全,企业所得税法中税率水平、税收优惠形式以及税前扣除制度不科学,在国家减税政策的现阶段中,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政府非税收费,导致企业的非税负担过重。而究其根源,在于我国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了企业的税费负担与企业发展关系失衡。部分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在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方面具有较为合理的法律规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近些年全球税制改革的浪潮兴起,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非税收费在内的相关立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降税改革的国际趋势,为我国落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政策具有风向标作用。为完善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需要减轻我国企业税费负担,一方面需要推进增值税的立法进程,明确增值税增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中国企业的国内市场以及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适当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相关法律的法律层级,优化市场配置,建设科学的财政体制。考虑到完善涉企税费相关法律并非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财税体制的复杂性决定了各项税费措施不可能一并向企业倾斜,因而建立符合我国企业当前发展的税费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可从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究造成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并逐步从各方面制度加以完善。
杨芳[10](2020)在《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财政体制的作用从经济领域中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因此,财政体制改革的研究也应当转换思路,从国家治理的层面去分析。增值税体制的改革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的税制改革。因此,以国家治理为视角,以治理理论为指导,研究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过程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的。论文以政策过程理论中的阶段论为分析框架、从治理理论出发,将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过程分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与政策效果评估三大部分进行分析,分析我国的增值税政策是否达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治理目标或者是否正在沿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行改革,以及通过分析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过程论述其对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启示。我国增值税政策发展至今,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过程路径。在增值税政策的改革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成果,如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中的制定与执行就很贴合稳定、效率的治理要求;改革后增值税的政策减轻了宏观税负与行业税负,促进了产业升级,间接引导我国就业市场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等。但是我国增值税政策过程依旧存在着一些不足,法治、广泛的公众参与等治理目标尚未能很好地实现。未来我国可能需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尽快出台《增值税法》,以完善我国的增值税政策。
二、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税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税收职能定位的研究 |
2.1.2 税制选择的理论研究 |
2.1.3 关于税制优化的经济学研究 |
2.2 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2.1 相关概念界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研究 |
2.2.3 产业结构的评价标准研究 |
2.2.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方法研究 |
2.3 关于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3.3 产业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理分析 |
3.1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依据 |
3.1.1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下的税收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3.1.3 产业政策有效性理论 |
3.2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
3.2.1 产量效应 |
3.2.2 替代效应 |
3.3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整途径 |
3.3.1 税制在供给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3.2 税制在需求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制和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 |
4.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49-1978 年) |
4.1.1 产业结构从恢复到失衡 |
4.1.2 税制从简化到再简化 |
4.1.3 税制与产业结构的配合 |
4.2 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79-2011 年) |
4.2.1 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
4.2.2 市场经济税制体系日渐完善 |
4.2.3 税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4.3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2012-2019 年) |
4.3.1 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
4.3.2 现代税制体系日臻完善 |
4.3.3 税制与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税制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 |
5.2 变量说明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回归结果 |
5.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3.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分析 |
5.3.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税收负担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5 实证结论 |
5.5.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抑制作用 |
5.5.2 提升直接税比重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3 税收创新激励显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6章 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 |
6.1.1 统筹减税降费的多元衍生效应 |
6.1.2 强化减税降费的宏观引导效应 |
6.1.3 畅通减税降费的间接传导机制 |
6.2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促升级 |
6.2.1 持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 |
6.2.2 持续优化消费税制度调控职能 |
6.2.3 强化提升所得税制度竞争力 |
6.3 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竞争 |
6.3.1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权限 |
6.3.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3.3 赋予地方限度内税收立法权 |
6.4 逐步调整完善产业税收政策 |
6.4.1 配合产业组织政策的税制优化 |
6.4.2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优化 |
6.4.3 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优化 |
6.4.4 推动“一带一路”的税收合作 |
附录 我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1994至2020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后“营改增”时代完善增值税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2 增值税的特点及改革概况 |
2.1 增值税的特点 |
2.2 增值税改革的理论基础 |
2.2.1 税收中性原则 |
2.2.2 税收效率原则 |
2.3 增值税的改革概况 |
2.3.1 营改增改革内容及成效 |
2.3.2 后“营改增”时代改革内容及成效 |
3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问题 |
3.1 立法进程滞后 |
3.1.1 立法级次较低 |
3.1.2 “一税两制”亟待统一 |
3.2 税率档次过多 |
3.3 抵扣链条不完整 |
3.3.1 “凭票抵扣”机制不完善 |
3.3.2 简易计税比重高 |
3.3.3 贷款利息无法抵扣 |
3.4 留抵退税制度不健全 |
3.4.1 增量留抵退税条件过严 |
3.4.2 存量留抵未纳入退税范围 |
3.5 优惠政策合理性缺失 |
3.5.1 税收优惠政策繁杂 |
3.5.2 部分过渡政策欠周全 |
4 增值税制度国际经验借鉴 |
4.1 税率档次较少 |
4.2 抵扣链条较健全 |
4.3 留抵退税较完善 |
4.4 优惠政策较简单 |
5 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改革的相关建议 |
5.1 加快推进增值税立法 |
5.2 简并优化增值税税率 |
5.3 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
5.4 建立健全留抵退税机制 |
5.5 规范减免税优惠政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2.1 税收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 |
1.2.2 税收政策的消费效应研究 |
1.2.3 税收政策的投资效应研究 |
1.3 相关概念、研究目标与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相关概念 |
1.3.2 研究目标 |
1.3.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 |
第2章 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 |
2.1 基于税收的经济增长理论 |
2.1.1 索洛-斯旺模型 |
2.1.2 卡斯-库普曼斯模型 |
2.1.3 AK模型 |
2.1.4 人力资本模型 |
2.1.5 生产性公共资本增长模型 |
2.2 最优税收理论 |
2.2.1 最优商品税理论 |
2.2.2 最优所得税理论 |
2.3 税收乘数效应理论 |
2.3.1 定量税税收乘数效应 |
2.3.2 比例税税收乘数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动态效应检验 |
3.1 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 |
3.1.1 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3.1.2 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3.2 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时变协整关系检验 |
3.2.1 时变协整模型 |
3.2.2 时变协整关系检验 |
3.2.3 分位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3.3 不同时期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冲击效应 |
3.3.1 SV-TVP-FAVAR模型设定 |
3.3.2 变量选取与共同因子提取 |
3.3.3 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时变效应分析 |
3.3.4 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时变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效应检验 |
4.1 非对称计量模型设定 |
4.1.1 ST-BVAR模型原理 |
4.1.2 NARDL模型原理 |
4.2 不同经济周期下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短期非对称冲击效应 |
4.2.1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4.2.2 经济波动区制识别 |
4.2.3 非对称冲击效应分析 |
4.2.4 稳健性检验 |
4.3 税收政策的正负向累积波动对经济增长的长期非对称效应 |
4.3.1 变量选取与模型参数估计 |
4.3.2 累积动态乘数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驱动机制分析 |
5.1 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供给驱动机理 |
5.1.1 基本分析框架 |
5.1.2 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内在作用机理 |
5.2 LT-TVP-VAR模型原理 |
5.3 税收结构对要素供给的时变影响效应分析 |
5.3.1 变量选取与平稳性检验 |
5.3.2 脉冲响应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内需拉动机制分析 |
6.1 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内需拉动机理 |
6.2 SV-MH-TVP-SVAR模型原理 |
6.3 税收政策对消费的动态冲击效应 |
6.3.1 变量选取、模型设定与参数估计 |
6.3.2 脉冲响应分析 |
6.3.3 时变方差分解 |
6.3.4 稳健性检验 |
6.3.5 税收政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效应分析 |
6.4 税收政策对投资的动态冲击效应 |
6.4.1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6.4.2 滞后阶数选择、先验设定与参数估计 |
6.4.3 脉冲响应分析 |
6.4.4 时变方差分解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项 |
致谢 |
(4)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影响研究 ——以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相关文献 |
1.2.2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分析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方法 |
1.4.2 逻辑推理方法 |
1.4.3 计量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增值税税率 |
2.1.2 资产回报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负担理论 |
2.2.2 税收中性理论 |
第3章 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增值税税率是影响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重要因素 |
3.2 增值税税率影响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作用机理 |
3.2.1 通过影响成本费用影响制造业企业的资产回报率 |
3.2.2 通过影响收入影响制造业企业的资产回报率 |
第4章 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改革历程及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改革历程 |
4.1.1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税率设计 |
4.1.2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
4.1.3 2018 年以来的增值税税率调整 |
4.2 我国当前的增值税税率存在的问题 |
4.2.1 增值税税率水平较高 |
4.2.2 增值税税率档次较为复杂 |
第5章 我国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样本选取 |
5.2 变量选择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模型设定 |
5.4 实证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模型检验与选择 |
5.4.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研究结论 |
第6章 政府视角的政策建议及企业视角的应对措施 |
6.1 政府视角的政策建议 |
6.1.1 继续下调增值税税率 |
6.1.2 简并增值税税率 |
6.2 企业视角的应对措施 |
6.2.1 重新整理合同,防范税率变动风险 |
6.2.2 紧盯国家政策,调整投资方向 |
6.2.3 提高财务部门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析 |
1.3 主要研究方法和技术框架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技术框架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增值税 |
2.1.2 税率优化 |
2.1.3 投入产出法 |
2.2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最优商品税理论 |
2.2.2 税收中性理论 |
2.2.3 税收乘数效应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3.1 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沿革 |
3.1.1 “分税制”后确立的增值税税率 |
3.1.2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
3.2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必要性分析 |
3.2.0 现行增值税税率及其存在的问题 |
3.2.1 减税背景下税制改革的需要 |
3.2.2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
3.3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可行性分析 |
3.3.1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政治、经济环境支撑 |
3.3.2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财政收入支撑 |
3.3.3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技术支持 |
3.4 小结 |
第4章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实证分析 |
4.1 增值税税率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 |
4.2 数据选取与模型构建 |
4.2.1 数据选取和统计分析 |
4.2.2 模型构建 |
4.3 实证检验 |
4.3.1 不同税率优化方案的增值税模拟测算 |
4.3.2 不同税率优化方案下企业税负模拟测算 |
4.3.3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最优方案选择 |
4.4 小结 |
第5章 增值税税率设计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
5.1 欧盟国家的增值税税率设计 |
5.2 澳大利亚增值税税率设计 |
5.3 俄罗斯增值税税率设计 |
5.4 国际经验总结与启示 |
5.5 小结 |
第6章 优化我国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建议 |
6.1 明确增值税税率优化的目标和原则 |
6.1.1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目标 |
6.1.2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原则 |
6.2 增值税税率优化的路径选择 |
6.2.1 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 |
6.2.2 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改革 |
6.3 建立健全增值税改革配套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增值税税率下调与企业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增值税后果影响研究 |
1.2.2 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基础理论与制度背景 |
2.1 企业创新的内涵 |
2.2 相关理论 |
2.2.1 税收理论 |
2.2.2 政府干预理论 |
2.2.3 市场失灵理论 |
2.2.4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2.2.5 创新理论 |
2.3 制度背景 |
2.3.1 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
2.3.2 增值税的发展历程 |
2.4 小结 |
第3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增值税税率下调与企业创新 |
3.2 异质性分析 |
3.3 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分布 |
4.2 变量设计 |
4.2.1 解释变量 |
4.2.2 被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实证模型设计 |
4.4 小结 |
第5章 实证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单变量分析 |
5.3 多元回归分析 |
5.3.1 增值税税率下调与企业创新 |
5.3.2 异质性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改变“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的定义 |
5.4.2 改变企业创新的衡量方法 |
5.4.3 反事实检验 |
5.4.4 公司固定效应 |
5.4.5 滞后一期数据 |
5.4.6 倾向得分匹配法 |
5.5 进一步研究—中介机制 |
5.5.1 增加经营现金流量的中介机制 |
5.5.2 缓解融资约束的中介机制 |
5.6 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2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增值税与征收管理 |
2.2 公共管理视角下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理论基础 |
2.3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适用性分析 |
3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现状 |
3.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发展现状 |
3.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现状 |
3.3 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带来的影响 |
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増值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増值税征收管理调查 |
4.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増值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
4.3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完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5.2 完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调查问卷(税务机关) |
附录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调查问卷(纳税人)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本文的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研究思路及创新 |
一、本文研究思路 |
二、本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企业税费负担适度的相关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税费负担的概念及特征 |
一、税费负担的概念 |
二、税费负担的特征 |
第二节 企业税费负担的分类 |
一、企业税收负担的分类 |
二、企业非税负担的分类 |
第三节 企业税费负担适度的理论依据 |
一、供给学派适度减税理论 |
二、收入分配正义理论 |
三、企业创新激励理论 |
四、企业纳税人权利保障理论 |
第三章 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制设计不健全 |
一、增值税多档税率有违税收中性 |
二、增值税税收抵扣机制不完善 |
三、增值税优惠措施对企业缺乏引导作用 |
四、现行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税制设计不科学 |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较高 |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
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可操作性差 |
第三节 企业非税负担不合理 |
一、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缺乏法律依据 |
二、政府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过大 |
三、企业非税缴费成本高 |
第四章 国外企业税费结构法律设计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企业增值税立法经验 |
一、简单的增值税税率结构 |
二、成熟的增值税抵扣制度 |
三、合理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制度 |
四、适当的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 |
第二节 国外企业所得税立法的经验 |
一、适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 |
二、宽泛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范围 |
三、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 |
第三节 国外政府涉企非税收入立法的经验 |
一、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立法 |
二、适当的政府财政对非税收入依存度 |
三、简单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
第四节 国外企业税费结构法律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
一、国外的增值税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二、国外的企业所得税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三、国外的企业税费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加强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立法的几点建议 |
第一节 加快增值税立法的进程 |
一、简化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 |
二、完善增值税税收抵扣机制 |
三、发挥增值税优惠措施对企业的引导作用 |
四、简化增值税纳税人划分标准 |
第二节 适时修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一、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
二、设立多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形式 |
三、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 |
第三节 大幅降低我国涉企非税收入 |
一、提高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立法层级 |
二、适当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的比重 |
三、完善涉企非税收入的征管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资料(含译着)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其它 |
二、外文资料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增值税政策的制定 |
1.2.2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
1.2.3 增值税政策的效果评估 |
1.2.4 国内外文献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1.4.1 增值税 |
1.4.2 税收政策 |
1.4.3 增值税政策 |
1.5 基本理论依据 |
1.5.1 治理理论 |
1.5.2 政策过程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制定 |
2.1 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基本概述 |
2.1.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演变过程 |
2.1.2 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具体内容 |
2.2 增值税政策的制定路径 |
2.2.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设立过程 |
2.2.2 我国特色的增值税政策制定模式 |
2.2.3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制定程序 |
2.3 增值税政策制定体系的修订 |
2.3.1 行政法规政策体系的调整 |
2.3.2 部门规章政策体系的调整 |
2.3.3 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
2.4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成果与问题 |
2.4.1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 |
2.4.2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
3.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执行特点 |
3.1.1 重视政策实验 |
3.1.2 抓中心工作、以点带面 |
3.1.3 灵活的政策执行 |
3.2 我国增值税政策执行的具体举措 |
3.2.1 国地税机构的分设 |
3.2.2 发票管理系统的构建 |
3.2.3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手段 |
3.3 我国增值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成果与问题 |
3.3.1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过程所取得的成果 |
3.3.2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过程所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效果评估 |
4.1 我国增值税的政策目标 |
4.1.1 优化资源配置和维护市场统一 |
4.1.2 实现公平正义 |
4.1.3 科学界定政府间权力 |
4.2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政策效果 |
4.2.1 增值税政策的总体减税效果-宏观税负 |
4.2.2 行业税负的减税效果 |
4.2.3 产业结构升级 |
4.2.4 政策附带效果-财税体制变动 |
4.2.5 促就业,惠民生 |
4.2.6 政府行政机构的精简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1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1.1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背景 |
5.1.2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程序 |
5.1.3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执行 |
5.2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2.1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 |
5.2.2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执行 |
5.3 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5.3.1 英法增值税政策制定分析 |
5.3.2 英法两国增值税政策执行分析 |
5.3.3 对我国实行增值税政策的启示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政府治理层面 |
6.1.2 市场治理层面 |
6.1.3 社会治理层面 |
6.2 政策建议 |
6.2.1 增值税政策制定程序的完善 |
6.2.2 增值税政策税制要素设计的完善 |
6.2.3 增值税政策执行层面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四、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D]. 李佳. 辽宁大学, 2021(02)
- [2]后“营改增”时代完善增值税制度问题研究[D]. 邱丽群.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D]. 董雪. 吉林大学, 2021(01)
- [4]增值税税率对制造业企业资产回报率的影响研究 ——以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D]. 李金铭.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5]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研究[D]. 刘瑞.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6]增值税税率下调与企业创新[D]. 牛倩文.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研究[D]. 王顺.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8]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D]. 梁宝丹.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10]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D]. 杨芳.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