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在保护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王妍[1](2021)在《新世纪以来中国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研究》文中提出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经济和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国家政策和影视制作行业的影响,我国乡村题材的影视作品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在制作水平、内容创作和主题表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在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中,出现了反映这种社会巨变的思想主题和一系列从传统到现代转化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能体现时代思想和艺术变革的是乡村女性形象和女性意识,其具有多元的意识嬗变和形象创新。从二十世纪三十代开始,乡村女性形象在中国影视艺术中是一个常见的形象。与中国乡村社会传统观念和五四新文化启蒙主义思想相纠葛,乡村女性形象具有传统与现代双重意识。新时代与旧时代的文化冲突、思想冲突以及大环境的变迁,都是女性形象变迁的原因。新世纪以来的中国乡村题材电影和电视剧创作,在新时期同类题材创作的基础上,再次肩负起了反映社会变革和变革中的乡村女性形象和女性意识的历史重任,呈现出当下中国乡村社会风貌和乡村女性群像。她们是传统文化的现实载体,更是思想解放的主体。我们在梳理和评价这些形象鲜明的乡村女性形象时,不能不思考几个问题:她们在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她们与新时期姊妹们有些什么样的异同?她们的形象塑造具有哪些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作为观众和研究者我们要以什么样的视角去诠释这些丰富多彩的女性形象及其塑造方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努力在新世纪以来的乡村影视作品中去寻找相关答案。从社会学和影视创作理论的角度分析并阐述新世纪以来乡村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的类型和呈现方式,以表现对乡村女性群体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注。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大潮的惯性影响下,新世纪影视剧中乡村女性的形象也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以此其形象的变迁来印证中国改革开放的艰苦历程,并从中看到了乡村女性在人生价值观、道德取向、情感诉求等方面的变化。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女性的社会处境也发生进一步变化乃至分化。在市场化、都市化和网络化等浪潮冲击下,中国乡村社会结构、道德伦理、人生行为和家庭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其中乡村女性的身份、价值和命运的变化最为显着。以乡土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能够充分表征这种时代的新变化,另一方面也能够最适宜表达中国社会传统观念和人生价值观对于当下的深层影响。不同于以往或从电影或从电视的单一形式和单部作品的角度分析乡村女性形象的常见方式,本文以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创作为起点进行纵向梳理、以作品中女性形象类型及其特征横向比较的全方位视角,力求从中国乡村题材影视剧的发展演变和乡村女性形象谱系的延续中,去溯源乡村题材影视剧对乡土和乡村女性的重新审视和再塑造,同时从中探索新世纪中国乡土社会的变革及其引发的乡村女性社会地位、生活方式、职业身份、价值观念的变化过程。通过梳理乡村题材影视剧的女性形象谱系及其人生历程,发现当下乡村女性形象大致分为两大系列:一类是更加趋于开放和现代的乡村女性形象。她们接受了当代文明的洗礼,也留下了当代文明的伤疤。这类女性通过现实和网络接触到越来越多的现代文明和都市文化,并给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她们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勇于挑战传统宗法观念和女性道德,争取自己应有的社会角色和家庭地位。这类女性形象包括乡村女干部、女性创业者和某些大学生女村官等。同时,在现代文明和都市文化的负面影响下,乡村女性形象也发生了现代性的畸变。她们从社会底层冲杀出来寻找自己新的人生之路,这是一种正常的人性需求。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将人性良知、自然身体和个人尊严都变成了改变自己命运的资本,金钱至上、自我中心、纵欲享乐成为其追求的价值观。当代乡村题材影视剧生动地刻画了这些堕落或复杂女性的形象,其中包括乡村女贪官、风尘女和留守情妇等。另一类是受传统道德影响和宗法观念迫害的传统乡村女性形象。中国乡村社会和农民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普遍和最持久的保守者,往往也是最终的受害者。由于乡村社会与现代文明的自然间隔,传统文化对于乡村女性的影响源远流长。这种影响培养和保留了中国乡村女性的传统美德,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表征,具有很高的道德境界和审美价值。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大量出现的贤妻良母形象是其中的代表,她们是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和好邻居。在商品化大潮中,这类形象和这种思想性格成为现实生活的东方女性的楷模,也成为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审美价值中最诱人的艺术魅力。与此同时,贤妻良母式的传统乡村女性形象往往是建构在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坚忍性格之上的,她们往往是传统道德的崇高者,又是封建道德的殉葬者。因此,除去正常的贤妻良母之外,在传统乡村女性中还有传统道德的牺牲品。新世纪以来,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吸引了大量的农民进城,成为一支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他们抛家舍业辛勤劳作,为城市建设和城里人的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支队伍在新时期是人数寥寥的,而进入新世纪之后,迅速壮大,同时也就在乡村社会产生出另外一支数量众多的队伍—留守妇女。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塑造了许多留守妇女这一新的形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她们的人生处境在很大程度上重复了过去寡妇和弱女的命运。作品在描写这些人物形象时,充满了深厚的情感,但同时也表现出将其与贤妻良母形象融合的模糊认识。当然,不能简单地将是否走出家庭或乡村作为新旧女性和觉醒蒙昧女性形象的划分依据,因为从新世纪现代社会的发展来看,家务劳动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分工,家庭主妇或者全职太太也可能是一种新女性的形象。但是,在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这类的形象和观念还十分鲜见,可能就是因为乡村社会的现实状况和农民意识制约所致。论文在比较全面的对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类型进行了归类、界定的基础上,对于“留守妇女”“风尘女”等形象及其评价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这些问题与困惑不仅仅在影视作品创作中会遇到,而且还是“女性形象”在社会变革中必然面临的困惑。因此,以女性形象为理论出发点,将新世纪以来的乡村影视作品创作为背景,探讨未来女性形象塑造的发展新途径,试图为影视剧中的女乡村性形象的创作及批评提出一点有价值的参考。在这两大类乡村女性形象系列之间,还有两种跨界性的女性形象,那就是靠近现代文明的大学生女村官和靠近乡村民间文化的农村“泼妇”形象。大学生女村官严格来说不属于乡村社会中人,但是其中扎根农村就业的女村官从身份和生活来说,具有了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新女性形象特质;而“泼妇”形象既有传统乡村民间文化的源流,又有现代文化的自我意识张扬。应该说,乡村现代女性中的这两类形象大多并不是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才新出现的人物,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新时期文艺中已经登场,但是,在新世纪同类题材影视剧中这些人物形象更加突出和鲜明,而且这其中有的是新出现的女性形象。不同于二十世纪的乡村题材影视作品,新世纪同类题材的创作者具有了新的人学思想和美学理念,对于乡村女性形象的塑造手法更加多样,特别是受当代影视艺术观念和技巧的影响,在思想内涵上更加注重人物性格的多元性,显示出新世纪中国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复杂性。而在艺术手法上更加注意融会新的视听语言表现方式,特别是将传统的现实主义写实手法与现代主义表现技巧相结合,运用色彩、声音、构图和音乐等多种方式的不同变化来刻画各种女性形象,创造了比以往同类题材作品中更加丰富的乡村女性形象。本文力图从个案研究和文本细读中梳理总结出乡村女性形象并全面地分析其影像作品背后深刻的文化意蕴,结合跨学科跨文化研究方法,将所研究的影视作品放置在新世纪市场化、城市化的叙事语境下,对其进行全景式的解读和阐释,并努力综合社会学、传播学、电影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方法,以尽量扩展当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文中专门从视听语言的角度,对于乡村女性形象塑造的不同艺术手法进行细致的分区,努力在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对不同女性形象建构进行艺术本体分析。新世纪以来的乡村题材的影视作品较之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用艺术形式展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新乡村的新风貌,也引起了全社会对乡村女性群体命运的关注。当然,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女性意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特别是在表达女性内在精神世界和人性的复杂性、丰富性方面还需要做更深入的探讨,进而塑造出具有文艺史价值的典型形象。
马婷[2](2021)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居民对社会生态转型适应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协调自然保护和社会发展是生态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具有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示范的使命。为此,探明这个典型国家公园内居民对社会生态转型政策的适应性反馈机制对于其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了在保护地类型和国家生态保护转变过程中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农牧民的反应(家庭单元的生计状况、对保护政策的反应、形成的结果和态度),在分析中引入了社会生态系统框架层和计划行为理论作为家庭/地方层面的适应策略;使用焦点小组方法来评估国家公园内外共同管理方法的公平性;采用条件价值法评估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生态资产以及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因素;从居民对自然保护的意愿和看法角度分析影响居民对于自然保护和生计权衡方案的倾向性因素。研究结果发现:1.生态补偿计划已经在三江源地区实施了多年,由于其被指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增加了其他法规和补偿形式。自然保护区比国家公园的管理更为严格,对人类福祉的价值(或利益)并不总是明确考虑,最近其向国家公园模式转变的过程包括共同管理,而不是严格的命令与控制,这与国家生态补偿政策、更全面的生态文明概念以及国家公园的发展相一致。2.当地居民的经济状况取决于他们利用自然产品(特别是冬虫夏草和牲畜)产生的收入,以增加政府支出的能力;妇女和老年居民往往对政府态度不明确,经济和健康状况较低。3.来自政府收入的因素使居民更倾向于相信地方政府;丰富的财富使居民更加开放,觉得接受“变化”是值得的;大多数居民由于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无法理解专业术语,概念性规定可能不容易在当地采用,这并不妨碍最近的社会和生态转型趋势;居民对政策法规的比较支持通常与他们的利益相关,由于地域的异质性,不同县之间的支持水平有所不同;对政府政策表现出更大信心的居民更有可能对未来的政府计划充满信心。4.收入和受教育程度对居民的支付意愿和接受补偿的意愿有重要影响,而其他社会特征(如性别和年龄)则没有显着效应;社会信任(对当地生态旅游发展的支持程度)是居民支付意愿的重要因素;尽管受过有限的教育,居民不理解有些专业术语并不妨碍其支付意愿;与政府资助相关的因素导致居民倾向于支付和接受补偿,但是由于地理和社会异质性,不同县之间的支持水平有所不同;居民认为他们的支付产出应用于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植被、土壤和水资源。5.居住在公园外但与公园相邻的人们被认为是不公平的,他们承担了许多费用,但与国家公园相关的收益却很少;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生态管护员无法有效执行其监视、保护和社区联络角色;生态旅游、垃圾处理和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以及对人兽冲突赔偿也是重要的问题。本研究揭示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居民与社会生态转型政策适应性反馈机制,建立了社会生态转型政策适应性感知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证实了计划行为理论中行为意向直接决定行为的观点;一户一岗(共同管理)的理念是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方式的核心,即像“生态文明”范式所设想的那样,成功的社会生态转型需要平衡政府监管、补偿以及受影响人口继续获得环境资源的机会;决策者应该在优化社会生态转型政策时平衡居民对生计、自然保护以及对地方政府的信心、并在补偿和预期收益之间取得平衡;为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利益,决策者应采取基于当地资源开发的措施并且依据具体地点的特性而制定补偿计划;并充分利用牧民的传统生态知识,这对于共同管理模式的成功和发展至关重要。
艾科热木·阿力普[3](2021)在《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自古以来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其有几千年的璀璨历史,凝聚出了伟大的中华民族,也孕育出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典型代表之一的新疆木卡姆艺术,其自古流传至今,至少走过了 500多年风风雨雨。如今木卡姆艺术留存于新疆各个不同的地区,主要的木卡姆艺术形式主要有: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十二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这其中十二木卡姆最具有代表性。十二木卡姆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古典套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之下,木卡姆艺术从濒临灭失的困境中,逐渐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与发展。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且是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足以证明其不仅是中国民间艺术,更是我国新疆各民族通过艺术方式来表达自己思维与感情的一种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蒸蒸日上。但是随着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与保护面临诸多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和社会各界都对木卡姆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等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获得了可喜的成就。然而,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传承工作依然面临着保护基础薄弱、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不足、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文化生态保护亟待加强、木卡姆艺术合理利用不足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对所遇到的诸多问题,我们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并遵循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总方针。倡导政府主导,利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有效解决诸多问题。因此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需要从立法完善、有效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基础、提升对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有效完善教育传承、加强木卡姆艺术的传播与实务资料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完善。以期将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治理轨道。本文主要是一篇研究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学术论文,以十二木卡姆的发祥地莎车县为田野点,对十二木卡姆的生存生态环境、民俗状况、传承与保护情况、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政府扶持力度、传承与保护过程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完整、客观的了解与描述,并就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中的不足与缺陷,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希望能对木卡姆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发展,新时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共有六章组成:第一章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概述,主要描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历程;并对木卡姆艺术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进行系统的总结;就木卡姆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别: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乐器手工制作技艺、传统节日与民俗,相互交融的现象进行说明。为本文后面章节做好铺垫。第二章主要从文化多样性、文化权利理论,以及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马克思民族平等理论方面进行论述,探讨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以新疆木卡姆艺术为主线,对其所处的生存环境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对近年来我国加入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际公约以及创设的相关国内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过程中所坚持的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维护多元一体、整体性保护、真实性保护、文化共同繁荣等原则依次进行详细说明。以田野调查为基础,对莎车县保护木卡姆艺术的多种传承模式,所做的具体保护措施等,依据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描述。第四章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讨论,主要包括保护基础滞后、传承人面临困境、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文化生态遭破坏、合理利用不足问题,都一并进行深入的讨论,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细致、全面的分析。第五章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通过域外法国非物文化遗产——马洛亚、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舞蹈屋、葡萄牙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多的保护模式,进行详细的研究。总结出对我国木卡姆艺术保护有利的经验启示。第六章木卡姆文化保护的完善建议,主要从完善相关立法、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基础、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完善教育传承、加强对木卡姆乐器制作的保护、加强木卡姆文化的传播、加强木卡姆实物资料的保护等视角,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提出完善意见。
卢耀辉[4](2021)在《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独龙族是怒江州特有的少数民族,集“直过”、跨境、人口较少民族为一体。独龙族全国唯一的聚居区独龙江乡在脱贫前属于深度贫困地区,千百年来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贫困代际传递现象显着,属于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经过党、国家、全社会的数年帮扶以及独龙族群众的努力奋斗,现独龙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彻底解决。但是由于独龙族所处地理单元相对封闭隔绝、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各项社会事业起步晚,长期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仍是独龙族后续发展的隐患。鉴于妇女在独龙族家庭中的复合角色和特殊地位,以及职业教育提升人力资本的功能,本研究通过独龙族妇女典型案例研究当地妇女职业教育特征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效,并探讨在脱贫后续发展中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个别访谈法、案例研究法,选择具有典型性的接受职业教育从而顺利脱贫的独龙族妇女案例,对妇女案例的基本情况、接受职业教育情况以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情况进行访谈调查。基于案例的脱贫经历探讨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特征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呈现的总体成效。研究发现通过使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路径实现彻底斩断独龙族的贫困代际延续现象,仍存在妇女家庭负担过重和自身文化素质较低、职业教育规划不明确以及发展环境不理想等现实问题。基于教育发展功能理论,从确保独龙族妇女自我发展空间、健全职业教育规划和优化教育外部环境三个方面提出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发展对策,以系统的思维精准施策促进独龙族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进而实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使独龙族彻底摆脱贫困。
刘欢[5](2021)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建设文明,促进文明进步与发展是人类繁衍生息至今的孜孜追求与内在动因,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目标。于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不断构建、完善、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基于中国国情与农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底色在乡村文明,而乡村文明又集中体现在乡风文明水平上。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后,党就集中开始了乡风文明建设实践探索。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里,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内容与形式不断迭代更新,收获许多实践成效。及至新时代,党和国家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使乡风文明建设能够站在新的历史坐标向更高处扬帆远航,进而为中国在不同文明交流借鉴中展现中国气派、体现中国特色、走出中国道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做出重要贡献。乡风文明建设受到国内外学界广泛关注与探讨,已取得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分布在政治学、文化学与社会学,或者更为细致表现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乡村文化建设问题等具体领域,然而专注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研究乡风文明建设仍然是学界的欠缺之处。本文采用史论结合研究法,综合学科研究与系统研究相结合以及规范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视角,以战略性高度概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建设及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对中国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历史考量,并系统化地研究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基本属性、现实境遇及路径选择,以期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尽绵薄之力。具体来说,论文由七部分组成。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以此构成论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对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概述,以及分析论证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目标要求与重大意义三方面完整概述乡村振兴战略,在区分文化与文明概念、文明乡风与乡风文明概念基础上,对乡风文明建设概念进行了整体性阐述。从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三方面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第三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这一部分重点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以及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四个方面对论文的思想资源进行归纳总结,为第四章、第六、七章的相关论述进行基础理论的铺陈。第四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这一部分大致拆分为三个方面,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现实功能。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切实立足乡村文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整体协调发展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等五方面。现实功能包括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等内容。第五章,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这一部分从历史进程、主要特色及经验启示三方面考量了近百年来的中国乡风文明建设实践。历史进程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四个阶段。主要特色表现在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三个方面。经验启示包括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以及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第六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这一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主要包括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等五方面。第二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等五方面。第三部分是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等五方面。第七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这一部分分为五大内容。一是从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等三方面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从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等三方面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三是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等三方面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四是从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等三方面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五是从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等三方面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提出应从“文明”高度深刻理解乡风文明内涵,从总体要求、核心主体、根本任务、现实基础及主要特点等方面概述了乡风文明建设。二是论文首次详尽梳理了近百年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分析了其主要特色以及总结出其经验启示。三是论文丰富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将“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纳入其中。四是论文在剖析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现实境遇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路径选择。
王菲[6](2021)在《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文中认为尽管人权与环境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为解决严重环境问题提供了巨大潜力,但国际法长期以来都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环境法视为分离的领域。大多数国际人权文书都没有明确提及环境,它们往往调用各种各样的措辞来描述这一权利的基本内容。即使有的人权文书在起草过程中考虑到了环境问题,它们也没有被广泛而清晰地用于环境保护,而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对人权问题的探讨早于各国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责任的共识。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保护会遇到三重困境。首先,独立的实体性环境权目前在国际社会中仍处于缺位。尽管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各类国际软法以及专门的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都体现了环境权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区域人权法院对环境权的阐释也有大量经验,并且在这个问题上发展了一些丰富的判例,但是区域人权法院也没有承认实体性环境权的存在。其次,以人权的方法解决环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尤其在环境诉讼和气候变化诉讼中这种挑战更加明显。虽然如今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典范,但是障碍却依然存在。最后,在当前跌宕起伏、变化急速的国际形势下,国家间在环境问题上的理念冲突导致了第三重困境的发生,不同国家在环境政策理念上的不一致更是影响了全球进行环境谈判和环境治理的步伐,这对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问题造成了现实的障碍。从表面上看这三重困境是相互独立的,但实际上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实体性环境权的缺位使得人权视域下的环境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国家理念发生冲突;实体性环境权缺位与国家理念冲突的双重打击直接导致了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司法困境;这种实践困境的消极结果又不可避免加剧了国际社会和国家对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抗拒和懈怠,进而为实体性环境权利的实现造成了障碍,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这三种困境的原因有很多。从根本上讲,人权与环境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且分属不同的学科,它们之间并非天生就具有融合性。这种兼容上的困难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权与环境保护在历史上就存在着冲突与障碍。现代环境主义的兴起引发了有关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伦理关系的大量讨论,并导致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冲突,这就决定了用怎样的角度去看待人类与自然世界、用怎样的方式去处理人权与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二,无论是国际层面还是国家层面都对环境权利的阐释有着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比如利用现有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对环境权利进行解释;或者认为环境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或者只是将环境权视为程序权利。第三,目前的人权理论难以将环境保护权利化,即难以将环境人权纳入人权体系。集中于有限的(主要是西方的)理论的方法即自然权利、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可见,目前主流的权利理论在对环境权的阐释上均存在着局限。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之所以存在问题,不仅是因为理论上存在着不一致,实践的复杂也加剧了问题的难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境受害者开始根据人权途径寻求补救办法,而适用人权法的一般前提是损害行为产生于本国的领土。由于有些环境威胁产生于它国领土,此时根据国际人权法要求该国承担由于国内行动损害了邻国国民人权的责任就存在很大障碍。另一方面,基于人权的环境诉讼在诸多环节都会面临挑战。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有一定的质疑,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中证据认定也存在很多困难。事实上,国家在面对国际无政府状态下作出的有关环境政策的相关行为都是出于理性的选择,国家在面对环境治理时之所以会有很多理念上的冲突都是国家理性权衡的结果。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理论均对分析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政策中的行为与态度的深层动因具有启示意义。要解决以上种种难题,可行的路径大致有三:首先,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实体性环境人权并以此对实体性环境人权做出详细的规定。此路径不用利用现有的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等人权来阐明和解释环境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更易于直接运用环境权利来解决环境问题。其次,如果各国不愿采取行动以建立一项新的、可在法律上执行的的环境权利,还可另辟蹊径建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环境文书。国际上已经有这样的先例,例如《世界环境公约》就为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文书做出了很好的典范。最后,如果以上两种路径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所有国家的认同,则可以另辟蹊径建立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由于区域国家数量较少且基于地缘因素更容易形成共同的环境理念,这样会更容易得到相关国家的认同,例如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通过的《埃斯卡祖协定》(即将生效)为今后此类协定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模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新型国际秩序的价值理念,是我国国际秩序观的集中体现和延伸发展。在全球化高速发展背景下,世界各国已经逐渐形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一种解决全人类环境问题的理想出发点。“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超越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趋势,为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指出了一个新的道路和方向。国际环境下的法治经历了主权国家共处与合作的阶段并处于向“人类共同利益”的过渡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社会在新阶段的表现。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构建一个包含环境、气候在内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根据国家的国情兼顾到各国的利益,还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共同发展。由于不同国家对环境问题的理念冲突是导致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困境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世界各国有必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推进国家间的合作。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理念能够激发起所有人对环境问题和自身命运的共鸣,从而构建起适合所有国家都易于接受的环境理念以及人与自然都可以受益的国际环境治理方案,真正做到促进人与环境的共同发展。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承载中国智慧与思想的新理念,可以为全球环境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李易媛[7](2021)在《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婚姻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安全与稳定的根本,也是公共道德的直接体现,它可以直观反映家庭其他成员和谐关系以及法律的普及度。但一直以来,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家暴时有发生,这一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的生理与心理产生影响,也有可能会引发各类的刑事犯罪案件,从与之相关的案例可以看出,这一问题正在被广泛关注。社会调查的数据显示,每年都有众多女性遭受过另一半的家庭暴力,无论是冷暴力或是行为暴力等都曾在近四分之一女性的夫妻婚姻生活中出现。而在过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家庭暴力进行明确的定义,这致使众多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而无法自卫,甚至因为家暴致残致死。国家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一法律的制定与推行说明我国对于家暴这一行为开始重视,同时开始依靠公权力对于家暴行为进行约束。而制度初萌芽时在社会并未有过高的普及度且相关的法律条规也并未完全规范,因此在约束方面暂无太明显的效果。在法律执行层面,由于证据不足等情况的发生,使得在执行时无法依据相关证据进行准确定责,最终惩戒力度不足。此外还有诸多实行上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这一相关法律条款,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目前本文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节是简单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规定,首先对于这一保护令的含义以及发展史展开介绍,其次通过对于在保护令中可采取强制措施以及行为保全等这两种不同的说法的具体定义以及其中的不同点展开介绍,最终提出法令具体内容以及本文作者对于这类法令在性质层面上的意见。第二章以目前的社会现状为基础,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并说明这一法令应用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时所出现的各种情况。第三章是依据目前的国情结合美英日三个国家在法律上关于保护令的立法以及实际应用,进而对于我国的社会现状提出建议,促进法令的有效实施。最后一章是依据目前法律的制度、执法、惩戒等多个方面对于如何有效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立法以及应用提出建议。本文笔者在研究后提出,想要推进这一法令的实施,需要对此有明确规定:在主体上明确规定申请人的范围类型,以此扩大范围,让更多人可以进行申请;在内容上明确规定保护令的适用,扩大保护令种类,让更多人可以寻求保护;在财产上明确规定财产范围,降低财产分歧;在执行上明确规定辅助措施,以加害人为主体增加相关措施,降低事件发生率。此外,对于证据这一方面也应当合理安排:在举证上对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同时降低家暴评判标准,适用于更多人;在部门执行上对于各个职能部门的执行进行明确分工,通过公安机关为主,其他机关为辅的方式执行这一法令,同时对于各种违令行为提出相应的惩戒措施,增强对于受害人的救助措施,降低这一现象的发生。
王彩峰[8](2021)在《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 ——百色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间手工技艺底蕴丰厚,种类庞杂,与民众社会生产、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是一个民族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之集聚。蓝靛瑶服饰技艺是一种传统民间手工技艺,具有浓郁的民族性、地域性和艺术特色。百色凌云蓝靛瑶是一个尊重自然、崇拜祖先、追求和谐的民族,由“集体记忆”至“集体技艺”,其服饰技艺世代相传,清新质朴,反映出他们的生活水平、审美情趣与品格修养。染布技艺、服饰缝制、剪裁技艺与装饰技艺工序复杂且细腻,也能适应现代社会文化群体的消费要求。本文以百色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为研究对象,对技艺蕴含的身体感知经验、美感经验与身份表征进行细致描述,对其现代化传承、发展予以探讨。借用约翰·杜威“经验论”、余舜德的“身体感”相关概念,本文初步呈现出在相对封闭的民族社会中,蓝靛瑶传统服饰技艺有相对稳定的生存空间,优越的自然、地理资源构建了传统服饰技艺的独特性、体系性等特征。借用柳宗悦的民艺理论,描绘出传统服饰技艺贯穿于蓝靛瑶文化主体的生产生活,其有着天然的护佑,充溢着美感,服务于民众,且民众对传统蓝靛瑶服饰技艺充满浓厚的情愫和民族情结。服饰技艺是族群凝聚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文化秩序得以重构的重要媒介。在多元文化对话、交流背景中,蓝靛瑶的传统生计方式遭遇冲撞,服饰技艺发生了从单一向多元的形态转变。传承、转化是民众身体感知经验、主体-行为实践与文化相互调适的漫长过程,为快速适应现代变迁,文化生产、文化消费势必成为蓝靛瑶服饰技艺重构-再生无法避免的战略抉择。在转化过程中,传统服饰技艺如何实现自觉创新、发展,如何协调与文化的互适是本文探讨的关键。本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是对本研究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的叙述、对目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与整理,并对运用的学术理论、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作出阐述。正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针对蓝靛瑶服饰技艺的形成背景和发展历程。展现百色凌云、沙里果卜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人文背景和发展概况。第二部分以约翰·杜威的“经验论”和余舜德的“身体感”相关概念为主,从身体感知经验中的“体物技能”出发,论述蓝靛瑶民众身体感知经验与地方生态、环境的互动。通过了解民众的感知与经验技能,明晰地方性蓝草培育技艺的生态认知、蓝靛染布技艺的生态实践以及蓝靛瑶服饰制作技艺。第三部分运用柳宗悦的民艺理论,围绕民间手工技艺的美学意蕴层面,在详细分析民艺形态美的基础上,揭示其所承载的符号表征。第四部分讨论蓝靛服饰技艺在时代变迁背景下的传承与保护路径。以民间手工技艺的活态传承为视点,以期在发挥民众身体-主体经验、文化认同与自信的基础上,加强对民间手工技艺的整体性保护。第五部分是对身体经验之于民艺传承的关系、意义的梳理总结。蓝靛瑶服饰技艺以身体经验为基础,这种身体经验往往是民众与特定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环境的交互之集成。本章着眼于民艺者的身体经验,从其内化于身的感知和外化于行的实践维度出发,关注技艺主体以“身体经验”为媒介所构筑的民艺传承空间。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概括总结。身体经验在蓝靛瑶民众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蓝靛瑶服饰技艺的形成与传承是以民众身体的生命实践为依托而展开。民众通过身体的主体经验,使身体的“知”与“行”协调互适进而展开实践活动,这种经验性的实践活动构成了民艺,既而身体经验成为民艺传承的主体与媒介。
陈秀红[9](2021)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文中指出中国人口生育率已走向低迷,“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期望人口生育率提高的政策目标也并未达到预期。为此,国家已开始出现调整生育支持的政策导向,学界也在探讨生育支持的对策建议,但学界并未从主体行动的角度探讨生育支持的实现机制。鉴于此,本文从福利社会学视角出发,提出了“生育福利”概念,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的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运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构建起问题分析的主要框架,即分析国家、市场与社会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同时,对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完善我国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有益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并借此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根据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关于需要问题的理论探讨,从中获得对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理论启示。第一,生育福利需求来自城市女性对真实生育困境的个体感受和表达。第二,生育福利需求是历史形成的,需要是嵌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形成的。第三,生育福利需求不是漫无边际的各种“想要”和“偏好”。结合理论层面对生育福利需求的讨论和界定,运用质性访谈的方法来发现城市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现实困境,通过现实困境来反映福利需求。研究发现,城市女性主要面临三种生育福利需求:一是“生不起、养不起”的经济支持需求,二是“孩子谁来看”的儿童照顾服务支持需求,三是“要孩子还是要工作”的生育权益保护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福利需求。其次,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出发,分析国家、市场和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发现,目前我国生育福利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家庭主义供给策略,家庭是福利供给的主体而非客体,国家、市场与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不足。从国家供给视角来看,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主要表现为:一是生育保险制度的设计不能有效缓解生育导致的经济压力;二是儿童医疗保障不足以缓解医疗服务市场化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增加了育儿成本。从市场供给视角来看,来自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生育保护职业福利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强制性就业保护和生育保护制度的执行发生偏离,二是用人单位自主性生育保护职业福利存在失衡现象。从社会供给视角来看,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主要表现为:一是供给总量缺口巨大,难以满足服务需求;二是供给主体结构严重失衡,“公”退“民”进,民办营利性市场机构成为主要力量;三是供给内容重“教”轻“保”,难以满足日常照护需求;四是机构资质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历史传统、国家建构、福利价值以及治理结构等四个维度,对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剖析。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生育福利供给存在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家庭的无限责任。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公私边界的“流动性”。从价值基础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暂不具备福利发展的独立价值,借此分析在一定时期内为什么难以实现生育福利政策以及政府责任的大幅扩张。从政府治理来看,当前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和完善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协同以及政府社会性规制不足等问题,借此分析社会主体在生育福利供给中表现匮乏以及市场主体对女性就业权益的侵害等问题。研究发现,在推动社会化儿童照顾服务的进程中,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二是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导致难以实现儿童照顾的社会化。另外,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严重不足,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因生育行为而导致就业权益遭到损害。再次,对不同福利体制类型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主要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构建和完善我国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启示价值。分别选取了美国、德国、瑞典和日本四个国家。美国,在现金或实物福利供给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为主;服务支持方面,在政府选择性干预基础上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对劳动力市场主体规制难以解决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冲突,难以有效保护女性生育权益和就业权益。在德国,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供给主要来源于基于多方合作的社会保险以及政府直接或间接的给付;托育服务供给走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多元合作;对劳动力市场主体严格的生育保护规制较好实现了女性工作与家庭的兼容;在瑞典,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政府给予高水平、普惠性的福利津贴;托育服务供给方面,以政府公立为主,非营利组织介入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极大促进了性别平等以及女性工作和家庭的兼容,最大限度实现了女性生育保护和就业保护的双重需求;日本,在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和社会合作的保险给付为主;托育服务方面,以政府供给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使得女性在就业中处于不利地位,且难以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基于对四个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经验总结,从中获得有益启示:一是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二是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三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四是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最后,对中国未来一段时期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机制进行了总体框架的设计。首先,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国家的主导性责任应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重塑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社会权利、社会投资和性别平等四大基本理念;第二,明确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责任。其次,建立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与合作机制,从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从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最后,提出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第一,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第二,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第三,建立健全国家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在分析福利多元主义范式实践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要使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变得更具指导价值,不应仅仅关注多元主体之间静态的、应然的规范性责任划分,更应该从动态视角关注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于是,进一步提出了在福利供给中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克服了福利多元主义的实践困境,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
李艺[10](2021)在《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全球贸易和城市化的迅速增长,导致人类利用地球资源的数量超过了自然自愈的能力。马达加斯加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许多物种在其他地域都难以生存。马达加斯加经济的发展严重依赖本国的自然资源,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对马达加斯加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环境史的分析方法从马达加斯加历史发展过程中土地、森林、水、生物、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情况以及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探讨了马达加斯加在不同时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人口增长等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是长久而深刻的。气候变化削弱了水的循环能力,造成水源的压力。土地退化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影响到作物的产量,并且过度开发土地导致土地生产力的丧失,使得人类只能通过大面积的砍伐森林来获取优质的土地资源。尽管马达加斯加独特自然环境得到了许多科学家和国际援助组织的帮助,在保护该岛的生态环境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在分析马达加斯加国内实行的环境保护方案中,发现其执行能力远远落后于政策的宣传力,整体还是面临很大的困难。
二、妇女在保护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妇女在保护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世纪以来中国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依据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研究意义与创新 |
第一章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的历史谱系 |
第一节 “定量”与“变量”:乡村题材影视剧的理论辨析 |
一、“乡村题材影视剧”和“乡村女性形象”的概念界定 |
二、影视剧对“乡村”的发现、叙述和再造 |
三、“乡村题材影视剧”中的文化之“根” |
第二节 “一体”与“多面”:“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的嬗变 |
一、1949-1978 年:在传统女性藩篱内外 |
二、1978-1992 年:革命女性的现代借用 |
三、1993-2000 年:世俗女性的“无名”和“分散” |
第二章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的身份类型 |
第一节 德性与重负:传统乡村女性形象 |
一、传统的贤妻良母 |
二、被“遗弃”的女性 |
三、留守女童 |
第二节 乡土与城市:由乡入城的乡村女性形象 |
一、“打工妹” |
二、“风尘女” |
三、“泼妇” |
第三节 坚守与新生:乡村新女性形象 |
一、女村官 |
二、创业“女强人” |
第三章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的主体意识 |
第一节 转型与裂变:乡村女性主体意识的重构与乡村伦理的转向 |
一、乡村传统伦理中的女性意识 |
二、“女性主义”、乡村传统伦理与女性主体 |
第二节 觉醒与新生:乡村女性意识的强化与乡村伦理的弱化 |
一、现代法理精神和女性主体意识的自审 |
二、现代生活和女性主体意识的唤询 |
三、身体爱欲和女性主体意识的激发 |
四、女性传统身份的转变和女性主体意识的超越 |
第四章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塑造的艺术呈现 |
第一节 女性形象塑造与视听语言艺术手段 |
一、视觉与认知:画面元素交错间乡村女性形象的确立 |
二、听觉与情感:声音元素构架与乡村女性形象的烘托 |
第二节 乡村女性形象的审美意蕴 |
一、时代与环境中呈现的形象之美 |
二、传统与现代交融中的人伦之美 |
三、不同时空交错下的意象之美 |
第五章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塑造的价值和愿景 |
第一节 困境突围与精神再造:乡村女性形象的两个价值维度 |
一、影视剧的商业困境与乡村题材的突围 |
二、乡村女性形象的精神意义与社会价值体系的完善 |
第二节 愿景与可能性:乡村女性形象塑造的几个维度 |
一、乡村女性道德和价值观念的理性化 |
二、乡村女性故事的现实化 |
三、乡村女性形象的多元化 |
四、乡村女性意识的内面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新世纪乡村题材影视剧主要作品辑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三江源国家公园居民对社会生态转型适应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本研究内容、目的与意义 |
1.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社会生态转型适应性反馈机制研究 |
2.2 自然保护与生计发展权衡的研究 |
2.3 自然保护地可持续发展研究 |
2.4 保护地内生态资产研究 |
第三章 研究区域 |
3.1 研究区域 |
第四章 居民与社会生态转型适应性反馈机制构建 |
4.1 三江源国家公园近年相关政策和事件 |
4.2 三江源国家公园社会生态转型政策适应性评估指标体系 |
第五章 社会生态转型政策适应性感知影响因子研究 |
5.1 研究方法 |
5.2 研究结果 |
5.3 讨论 |
5.4 小结 |
第六章 国家公园内外共同管理方法的公平性评估 |
6.1 研究方法 |
6.2 研究结果 |
6.3 讨论 |
6.4 小结 |
第七章 居民对生态旅游资源的支付意愿及相关因素分析 |
7.1 研究方法 |
7.2 研究结果 |
7.3 讨论 |
7.4 小结 |
第八章 居民对国家公园内生计策略和保护区优化方案的倾向性研究及建议 |
8.1 研究方法 |
8.2 研究结果 |
8.3 讨论与建议 |
8.4 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2 研究创新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项目 |
(3)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及意义 |
二、研究相关动态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概述 |
第一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后木卡姆的搜集、整理与记录 |
二、改革开放后的整理、挖掘阶段 |
三、入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后的保护 |
第二节 木卡姆价值分析 |
一、历史价值 |
二、艺术价值 |
三、社会价值 |
四、经济价值 |
第三节 木卡姆艺术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个领域 |
一、木卡姆艺术与民间文学和传统戏曲的交叉 |
二、木卡姆艺术与传统舞蹈和传统乐器制作技艺的交融 |
三、木卡姆艺术与传统节日和民俗的相融 |
第二章 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化多样性理论 |
一、文化多样性的形成与发展 |
二、文化多样性的的影响 |
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
四、文化多样性保护 |
第二节 文化权利理论 |
一、文化权利形成与发展 |
二、文化权利基本内涵 |
三、文化权利的要素 |
第三节 民族平等理论 |
一、罗尔斯的平等理论 |
二、罗伯特·诺齐克的平等理论 |
三、德沃金的自由主义平等理论 |
四、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 |
第三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现状 |
第一节 木卡姆文化遗产起源与生存环境 |
一、新疆木卡姆文化遗产的起源 |
二、十二木卡姆简述 |
三、绿洲农业文明 |
四、各民族融合状况 |
五、民俗状况 |
第二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立法现状 |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
二、《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 |
三、《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 |
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
第三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基本原则 |
一、整体性保护原则 |
二、真实性保护原则 |
三、维护多元一体原则 |
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原则 |
五、文化共同繁荣原则 |
第四节 莎车县十二木卡姆传承模式 |
一、莎车县地理环境介绍 |
二、父子传承模式 |
三、师徒传承模式 |
四、传统社区传承模式 |
五、学校教育传承模式 |
第五节 莎车县木卡姆艺术的具体保护措施 |
一、代表性传承人 |
二、木卡姆进校园和进社区情况 |
三、充分利用文化博物馆与文化中心 |
四、传统节日与木卡姆文化节的展演展示 |
五、扶持措施 |
第四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保护基础方面的问题 |
一、木卡姆传承保护方面的资金短缺 |
二、木卡姆博物馆与私人博物馆管理模式滞后 |
三、木卡姆相关的原始歌词、乐谱流失严重 |
四、生存空间逐渐萎缩 |
第二节 传承人面临的困境 |
一、各级各类代表性传承人人数较少 |
二、代表性传承人种类单一 |
三、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 |
四、传承基础薄弱,人才培养滞后 |
五、木卡姆艺术乐器作坊与制作艺人未得到足够重视 |
六、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不够完善 |
第三节 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 |
一、政府的扶持力度 |
二、公益性宣传 |
三、原始资料及有关实物收集与整理方面 |
四、数字化记录 |
五、交流与展演展示 |
第四节 文化生态保护亟待加强 |
一、民众的参与度不足 |
二、外来文化的影响 |
三、相关的文物古迹保护不力 |
第五节 合理利用不足 |
一、木卡姆艺术的不当创新 |
二、产业发展不足 |
三、完整性保护不足 |
四、传承培训尚未制度化 |
第五章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法国非物文化遗产——马洛亚 |
一、“马洛亚”的定义及历史溯源 |
二、支持马洛亚艺术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主要机构 |
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机构 |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的培训机构 |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机构 |
第二节 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舞蹈屋 |
一、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屋 |
二、舞蹈屋的参与者 |
三、保护措施 |
四、舞蹈屋模式的档案管理 |
五、促进区域、分区域和国际合作 |
第三节 葡萄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多的保护 |
一、法多基本情况与分类 |
二、法多的伴奏乐器 |
三、法多的管理模式 |
四、法多的保护模式 |
五、法多的宣传模式 |
第四节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启示 |
一、建立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机构 |
二、建立新疆木卡姆艺术文献资料机构 |
三、积极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教育培训 |
四、积极推进新疆木卡姆艺术的档案建立 |
五、加强地区、区域与国内外推广合作 |
六、创新宣传手段 |
第六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相关立法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承人认定制度的修改建议 |
二、《自治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修订建议 |
三、制定有关保护木卡姆艺术的地方性法规 |
第二节 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 |
一、鼓励带徒授艺 |
二、提高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数量 |
三、积极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 |
四、完善奖励措施 |
第三节 完善教育传承 |
一、举办木卡姆艺术进校园活动 |
二、充分发挥社区民众在木卡姆艺术传承中的作用 |
三、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传承质量与研究 |
第四节 加强对木卡姆乐器制作技艺的保护 |
一、木卡姆乐器制作技艺的整理与记录 |
二、挖掘民间传统乐器传承人 |
三、加强对乐器制作原材料的保护 |
第五节 加强木卡姆艺术的传播 |
一、强化政府部门主导,学界并行 |
二、重视商界与新闻媒体共同辅助功能 |
三、加强木卡姆艺术展演展示与国内外交流 |
四、不同地区木卡姆艺术的交流合作 |
第六节 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的基础 |
一、调查、记录与建档 |
二、加强对木卡姆艺术的研究 |
三、借助现代科技力量创新传承方式 |
四、搜集与木卡姆艺术有关的实物和资料 |
五、对木卡姆艺术博物馆进行全面完善 |
六、鼓励资深艺人建立私人博物馆 |
七、借助多方优势搜集与木卡姆艺术有关的藏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基于独龙族脱贫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 |
二、基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独龙族发展的迫切性 |
三、基于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可行性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贫困代际传递 |
三、妇女职业教育 |
第四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述评 |
第五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教育发展功能理论 |
第六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对象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二章 独龙族贫困代际传递和妇女职业教育现状调查 |
第一节 独龙族调查概况 |
一、独龙族的生存环境 |
二、独龙族的历史回溯 |
三、独龙族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 独龙族贫困代际传递现状调查 |
一、独龙族贫困代际传递的特征 |
二、独龙族贫困代际传递的成因 |
第三节 独龙族妇女接受教育和职业教育现状调查 |
一、独龙族妇女受教育现状 |
二、独龙族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现状 |
第三章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独龙族妇女典型案例的研究设计 |
一、典型案例的遴选方式 |
二、典型案例的描述要素 |
第二节 独龙族妇女典型案例的描述 |
一、案例一:学种草果脱贫致富,托举子女走出峡谷——献九当村YY妇女 |
二、案例二:开农家乐创业脱贫,带动妇女斩断代际贫困——孔当村KXQ妇女 |
三、案例三:妇女干部“做中学”,走出火塘到脱贫前线——龙元村SXF妇女 |
第四章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特征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效分析 |
第一节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特征 |
一、教育目标立足素质提升 |
二、教育规划省级层面统筹 |
三、教育内容围绕实用技能 |
四、教育方式为培考相结合 |
第二节 独龙族妇女接受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成效 |
一、妇女健康意识与妇幼身体素质显着改善 |
二、妇女文化素质与妇女劳动技能显着提升 |
三、妇女发展意识与家庭主体观念显着增强 |
四、妇女增收能力与家庭经济状况显着转好 |
五、独龙族贫困代际传递状况得到显着缓解 |
第五章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存在问题及分析 |
一、妇女家庭及自身因素制约职业教育的开展 |
二、职业教育规划不完善削弱妇女培训效果 |
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不理想制约妇女可持续发展 |
第二节 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对策措施 |
一、靶向独龙族妇女现实特征,促进妇女接受职业教育 |
二、健全妇女职业教育规划,提高阻断代际贫困效力 |
三、优化完善教育外部环境,保障妇女职业教育稳定发展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典型妇女案例访谈提纲 |
附录 B 独龙江乡妇联妇女案例信息采集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5)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1 乡村振兴战略概述 |
2.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 |
2.1.2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 |
2.1.3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
2.2 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2.1 文化与文明的阐述 |
2.2.2 乡风文明概念辨析 |
2.2.3 乡风文明建设阐释 |
2.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 |
2.3.1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 |
2.3.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 |
第3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文明进步的基础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 |
3.1.2 实现城乡融合是乡村发展的必由之路 |
3.1.3 建设社会主义需要重视乡村文化建设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攸关国计民生根本性问题 |
3.2.2 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
3.2.3 净化社会风气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目标 |
3.3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3.1 以农为本思想 |
3.3.2 道德教化思想 |
3.3.3 “和合”思想 |
3.3.4 乡村运动思想 |
3.3.5 乡村改造思想 |
3.4 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 |
3.4.1 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思想 |
3.4.2 重塑乡村伦理精神思想 |
3.4.3 提升乡村生活风貌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 |
4.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
4.1.1 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
4.1.2 切实立足乡村文明 |
4.1.3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
4.1.4 坚持整体协调发展 |
4.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1 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 |
4.2.2 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
4.2.3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
4.2.4 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 |
4.2.5 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 |
4.3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功能 |
4.3.1 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
4.3.2 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 |
4.3.3 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 |
4.3.4 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
4.3.5 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 |
第5章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 |
5.1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 |
5.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3 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4 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 |
5.2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特色 |
5.2.1 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 |
5.2.2 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 |
5.2.3 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 |
5.3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
5.3.1 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 |
5.3.2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 |
5.3.3 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 |
5.3.4 要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 |
5.3.5 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
第6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 |
6.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 |
6.1.1 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 |
6.1.2 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 |
6.1.3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 |
6.1.4 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 |
6.1.5 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 |
6.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 |
6.2.1 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 |
6.2.2 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 |
6.2.3 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 |
6.2.4 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 |
6.2.5 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 |
6.3 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 |
6.3.1 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
6.3.2 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 |
6.3.3 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 |
6.3.4 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 |
6.3.5 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
第7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
7.1 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 |
7.1.1 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
7.1.2 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 |
7.1.3 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 |
7.2 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 |
7.2.1 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 |
7.2.2 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 |
7.2.3 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 |
7.3 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 |
7.3.1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 |
7.3.2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
7.3.3 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 |
7.4 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 |
7.4.1 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 |
7.4.2 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 |
7.4.3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 |
7.5 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 |
7.5.1 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 |
7.5.2 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 |
7.5.3 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 |
(6)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面临的三重困境 |
第一节 权利缺位:国际社会中实体性环境权的缺失 |
一、联合国层面环境权的理论演进和制度缺失 |
(一)从《斯德哥尔摩宣言》到《里约宣言》及其后的嬗变 |
(二)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
二、区域人权法院对环境权的阐述不足 |
(一)美洲人权法院:健康环境权的独特解释 |
(二)欧洲人权法院:程序性环境权的发展 |
(三)非洲人权法院:将环境权纳入国际条约 |
(四)其它人权法院 |
第二节 司法挑战: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实践困境 |
一、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的案例考察 |
二、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困境的成因剖析 |
(一)适用人权法的管辖权受到域外限制 |
(二)难以证明基于环境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
(三)难以证明国家在环境损害中的责任 |
第三节 理念冲突:国家对环境保护人权方法的审思 |
一、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挑战 |
(一)逆全球化现象严重 |
(二)民粹主义盛行 |
二、国家治理环境的诉求不一致 |
(一)国家对于环境问题的内容、责任划分不同 |
(二)国家进行全球环境谈判时态度不一致 |
第二章 人权与环境保护的理论龃龉及其权利化审思 |
第一节 人权与环境保护之间历史冲突的梳理 |
一、人类环境观的历史演进与环保运动的兴起 |
二、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 |
(一)人类中心主义 |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 |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深思 |
第二节 关于环境权概念的诘难与回应 |
一、环境权绿化论 |
二、环境权独立论 |
三、环境权程序论 |
第三节 环境保护权利化理论基础的局限 |
一、自然权利理论的不足 |
(一)自然权利的特征 |
(二)环境权与自然权利理论的相容性 |
二、权利意志理论的不足 |
(一)权利意志理论的特性 |
(二)环境权与权利意志理论的相容性 |
三、权利利益理论的不足 |
(一)权利利益理论的特征 |
(二)环境权与权利利益理论的相容性 |
第三章 基于人权的环境保护面临困境的现实分析 |
第一节 国家人权义务的域外适用挑战 |
一、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一般性规定 |
二、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触发机制:域外管辖 |
(一)域外管辖条款的一般性解释 |
(二)域外管辖条款在环境保护中的适用与扩大 |
三、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最新发展 |
(一)关于国家域外义务的马斯特赫特原则 |
(二)美洲人权法院对管辖权的有效解读 |
第二节 基于人权的环境诉讼中各环节面临的挑战 |
一、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一)国内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二)国际人权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二、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中证据认定 |
(一)法官缺少与环境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 |
(二)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困难 |
第三节 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的深层动因 |
一、现实主义:国家对权力的过度偏好 |
二、自由主义:国家对利益的过分追求 |
三、建构主义:国家的观念认知不足 |
第四章 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保护的未来路径 |
第一节 凝聚共识:建立独立的实体性环境人权 |
一、建立独立的实体性环境权的必要性 |
(一)环境权的特有内涵 |
(二)环境权是享有其它人权的基础 |
(三)对传统人权范畴的补充 |
二、建立独立实体性环境权的方式 |
(一)确保新的实体性环境权利的独立性 |
(二)确保新的实体性环境权利的精确性 |
第二节 化繁就简: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环境文书 |
一、全球环境文书何以必要 |
二、全球环境文书的立法尝试——《世界环境公约》 |
(一)《世界环境公约》的提出 |
(二)《世界环境公约(草案)》的创新 |
三、建立全球环境文书的关键事项 |
(一)正视国际环境法的现状 |
(二)坚持多边主义道路 |
(三)加强对多边环境协定的协调 |
(四)加强监督执行机制建设 |
第三节 合作共赢:建立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 |
一、环境保护区域协定的最新实践——《埃斯库苏协定》 |
(一)《埃斯库苏协定》发布的背景 |
(二)《埃斯库苏协定》的制度创新 |
二、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的未来展望 |
第五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环境人权的中国贡献 |
第一节 我国关于环境权的表达与实践 |
一、我国宪法环境权的主流发展态势 |
二、我国民法中环境权的主流发展态势 |
第二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的环境理念的新发展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环境”内涵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传统环境理念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国际理念 |
第三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环境理念的构建 |
一、坚持人本主义 |
二、立足可持续发展概念 |
三、立足和谐共存确立国家利益 |
四、包容性的世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法治框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方法 |
1.4.2 比较研究方法 |
1.4.3 案例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基本理论 |
2.1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 |
2.2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展 |
2.3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性质 |
2.4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 |
2.4.1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 |
2.4.2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内容 |
2.4.3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 |
2.4.4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主体 |
2.5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特点 |
第三章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签发存在困境 |
3.2 证明标准与举证责任的规定缺失 |
3.3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不够全面 |
3.4 执行主体不合理 |
3.5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罚力度不足 |
3.6 救助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域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考察 |
4.1 美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4.1.1 保护令的申请 |
4.1.2 保护令的内容 |
4.1.3 保护令的执行 |
4.1.4 违反保护令的法律责任 |
4.2 英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4.2.1 保护令的申请 |
4.2.2 保护令的内容 |
4.2.3 保护令的执行 |
4.2.4 违反保护令的法律责任 |
4.3 日本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4.3.1 保护令的申请 |
4.3.2 保护令的内容 |
4.3.3 保护令的执行 |
4.3.4 违反保护令的法律责任 |
4.4 域外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完善 |
5.1 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与核发制度 |
5.2 明确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的规定 |
5.3 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 |
5.4 明确职能部门的权责分工 |
5.5 加大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裁力度 |
5.6 建立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的救助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8)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 ——百色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目的及意义 |
1.研究的缘起 |
2.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相关研究述评 |
1.身体感知经验的相关研究 |
2.民间手工技艺的相关研究 |
3.蓝靛瑶服饰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和框架 |
2.研究方法 |
3.研究的创新 |
一、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的形成背景和发展历程 |
(一)地理环境 |
1.凌云县地理资源 |
2.果卜村环境概况 |
(二)自然资源 |
1.凌云自然背景 |
2.果卜自然物产 |
(三)人文背景 |
(四)蓝靛瑶服饰技艺的发展历程 |
小结 |
二、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的身体感知与经验 |
(一)身体感知与地方生态环境的互动 |
1.蓝草培育技艺的生态认知 |
2.蓝靛染布技艺的生态实践 |
(二)地方生活形态中的身体经验习得 |
1.蓝靛瑶服饰缝制的身体技艺 |
2.蓝靛瑶装饰制作的手工工艺 |
小结 |
三、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的美感经验与身份表征 |
(一)蓝靛瑶服饰技艺蕴含的美感经验 |
1.自然材质之美 |
2.生活实用之美 |
3.生产劳作之美 |
(二)构建身份和表达社会关系的服饰技艺 |
1.标记社会身份的服饰技艺 |
2.表达自我与情感的服饰技艺 |
3.体现规范教化的服饰技艺 |
小结 |
四、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的身体-主体传承 |
(一)言传身教的技艺传承实践 |
1.以口传心授为核心的技艺传承模式:家庭传承 |
2.以情境化体验为核心的技艺传承模式:校园传承 |
(二)“虚拟在场”的短视频传播传承 |
(三)作为经验主体的自觉保护与传承 |
1.技艺传承主体的自主守艺传艺 |
2.技艺文化主体的自觉保护传承 |
小结 |
五、凌云蓝靛瑶的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的关系及其变迁 |
(一)蓝靛瑶的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的关系 |
(二)蓝靛瑶的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的当代变迁 |
1.从日常生活朝向社会情境的服饰技艺 |
2.由身体需求转为身体消费的服饰技艺 |
3.身体经验、技艺与文化的调适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部分被访谈人信息资料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2.1 文献法 |
1.2.2 质性研究法 |
1.3 重要概念界定 |
1.3.1 福利、国家福利与社会福利 |
1.3.2 生育与生育福利 |
1.4 理论视角与研究框架 |
1.4.1 理论视角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回顾 |
2.1 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 |
2.1.1 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概念及关系的讨论 |
2.1.2 二孩政策下的人口生育率预测 |
2.1.3 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影响研究 |
2.1.4 “全面二孩”背景下生育支持的对策讨论 |
2.1.5 福利多元主义在中国社会福利议题研究中的应用 |
2.2 文献述评 |
第3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分析 |
3.1 关于“需求”的理论探讨和启示 |
3.1.1 “需求”的理论探讨 |
3.1.2 需求理论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启示 |
3.2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的现实需求 |
3.2.1 儿童养育的经济支持需求 |
3.2.2 儿童照顾的社会服务支持需求 |
3.2.3 生育权益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需求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主体供给的主要问题 |
4.1 国家——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 |
4.1.1 关于“去商品化”的理论渊源与现实测度 |
4.1.2 生育福利制度“去商品化”能力弱的主要表现 |
4.2 市场——用人单位对城市女性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 |
4.2.1 关于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涵义解析 |
4.2.2 用人单位对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的主要表现 |
4.3 社会——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 |
4.3.1 社会化托育服务概念界定 |
4.3.2 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的主要表现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历史传统: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 |
5.1.1 对“生生不息”血缘延续的极度重视决定了家庭对孩子抚育的高度责任感 |
5.1.2 “父慈子孝”的亲子双向义务结构对家庭养育孩子形成了规范性效用 |
5.1.3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强化了女性对孩子的抚育责任 |
5.2 国家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 |
5.2.1 服务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工业化建设需要 |
5.2.2 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需要 |
5.2.3 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
5.3 理念基础:暂不具备福利扩张的独立价值 |
5.3.1 福利国家具备福利形成和扩张的独立价值 |
5.3.2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遵循的是一种福利从属于生产的“生产主义”的发展理念 |
5.4 政府治理: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分工合作与社会性规制不足的问题9 |
5.4.1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 |
5.4.2 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 |
5.4.3 对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6.1 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 |
6.1.1 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美国为例 |
6.1.2 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德国为例 |
6.1.3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瑞典为例 |
6.1.4 东亚地区发达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日本为例 |
6.2 生育福利供给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1 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 |
6.2.2 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 |
6.2.3 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 |
6.2.4 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 |
7.1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 |
7.1.1 塑造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 |
7.1.2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供给责任 |
7.2 健全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及协同机制 |
7.2.1 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 |
7.2.2 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 |
7.3 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合作机制 |
7.3.1 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 |
7.3.2 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 |
7.3.3 健全国家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论文结构和研究方法 |
(一)论文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选题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的地理特征 |
第一节 生态环境的概念 |
第二节 马达加斯加自然地理概况 |
一、地理位置 |
二、地形地貌 |
三、气候特征 |
第二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历史变化 |
第一节 土地资源 |
一、土地利用历史发展的特点 |
二、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森林资源 |
一、森林巨变 |
二、森林巨变的原因 |
第三节 水资源 |
一、河流基本概况 |
二、湖泊 |
三、水资源开发特点 |
第四节 生物资源 |
一、生物资源概况 |
二、面临的危险 |
三、生物资源开发的特点 |
第五节 矿产资源 |
第六节 环境污染 |
第三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
第一节 马达加斯加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
一、马达加斯加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
二、马达加斯加政府建立的相关保护区 |
三、政府在相关对策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社会对生态环境采取的措施 |
一、民间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态度 |
二、社会对环境问题的保护举措 |
三、社会在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妇女在保护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世纪以来中国乡村题材影视剧中女性形象研究[D]. 王妍.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三江源国家公园居民对社会生态转型适应与对策研究[D]. 马婷.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3]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D]. 艾科热木·阿力普.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 [4]独龙族妇女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案例研究[D]. 卢耀辉.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5]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D]. 刘欢. 吉林大学, 2021(01)
- [6]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D]. 王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7]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D]. 李易媛.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8]身体经验与民艺传承 ——百色凌云蓝靛瑶服饰技艺研究[D]. 王彩峰.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9]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D]. 陈秀红. 山东大学, 2021(10)
- [10]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D]. 李艺.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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