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上浮方案确定(论文文献综述)
曹慧卓[1](2020)在《基于动态博弈的中国高速铁路客票定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铁客票定价问题关乎高铁运营、客运市场及综合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高铁在当前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高铁运营利润和旅客出行选择是高铁客票定价的关键因素,多交通方式竞争、高铁客运服务的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也会影响高铁票价的制定。高铁客运服务的产品特征体现在高铁的快速性,这是高铁区别于其他陆上交通方式的主要特征。中国高铁的公益特征是指定价需要平衡企业盈利需求和旅客福利的关系,这是中国高铁与其他国家高铁的主要区别。中国高铁客票现行定价方式是以成本和效益为基础的静态定价模式,较少考虑旅客出行行为和市场竞争因素。现有的高铁客票定价研究多从单一角度考虑,缺少多角度融合的定价研究,且较少探讨高铁客运服务的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对客票定价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以中国高铁客票定价为研究问题,考虑客运市场的供需平衡,市场竞争,中国高铁客运服务的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分析高铁客票定价的影响因素和定价过程中的动态博弈问题,构建基于动态博弈的中国高铁客票定价模型。本研究是对运输定价理论的延伸和发展,能够为高铁客票定价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基于供给方企业的成本效益、需求方出行行为、多交通方式竞争、中国高铁客运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四个方面梳理高铁客票定价研究进展。总结发现定价理论侧重静态分析,高铁定价缺少多角度融合的研究,定价模型较少考虑高铁客运服务的时空因素,较少关注中国高铁客运的公益特征。(2)在传统价格理论基础上,结合高铁客运服务产品内容和旅客出行的离散选择理论,分析高铁客票定价的影响因素。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提出供给和需求函数及影响客票定价的主要因素,并据此提取相关变量。高铁客运服务产品的时空因素是高铁客票定价的根源,供需平衡是高铁客票定价形成的基础,市场因素和政府因素是影响高铁客票定价的外部力量。(3)根据博弈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考虑高铁客运现实特点,分析高铁客票定价过程中的动态博弈问题。探讨高铁客票定价的博弈主体、博弈过程及收益,从不确定因素的角度,对实际结果偏离理论最优的现象作出解释。高铁客票定价是一个动态博弈问题:在供给方初始票价下,旅客选择最有利的出行方式,进而,各交通方式需要调整票价吸引旅客,形成新的票价,迭代优化形成稳定的博弈结果。博弈主体需要在多个纳什均衡解中作出最优选择,决策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定价目标、择优标准和不确定性因素等。(4)根据上述影响客票定价的因素和定价中的动态博弈关系,建立中国高铁客票定价模型。研究高铁在追求企业利润或满足旅客福利的单一目标下定价。通过算例模拟纳什均衡解及供需因素、时空因素对均衡解的影响。客运供给要以需求为导向,有助于提高定价目标的实现效果。缩短旅客出行时间和提升旅客出行舒适度,有助于增加高铁运营收益。若高铁提速成本较低,票价上涨,客流增加,高铁运营利润增加。若提速成本较高,票价涨幅较大,客流减少,高铁运营利润降低。因此,提速列车适合在旅客出行需求弹性小的高峰期开行。(5)基于纳什均衡解,研究高铁客票定价的寻优过程。一是供给方高铁运营企业面临利润最大化和旅客福利最大化的目标选择时,客票定价的寻优;二是需求方旅客在短途和长途运距情境下面临多交通方式选择时,客票定价的寻优。结论认为:多目标定价方案是对单目标方案的帕累托改进;短途客票和针对时间敏感型旅客的票价有较高涨价空间;定价决策和效果受市场竞争影响。政策启示是:多目标定价方法符合当前高铁客票价格改革需求,对政策推行和稳定市场较有益处;目标偏好的选择应考虑客运市场环境、时空因素;因时因线路调整定价目标及预期目标值;定价因素应考虑各方可接受程度。与现有研究文献和成果相比,本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1)高铁客票定价同时考虑了企业行为、旅客出行行为和市场竞争行为,在高铁客票定价研究中补充了多角度融合的思路。从静态和动态角度分别探讨高铁客票定价影响因素和定价中的动态博弈过程。(2)定价考虑了高铁客运的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高铁客运服务产品与其他商品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提供空间位移服务,同时产生时间消耗。探讨改变通行时间和空间拥挤程度对票价的影响,符合客运产品特征。高铁运营方在企业利润和旅客福利的定价目标中做出优化选择,体现了中国高铁客运的公益特征。(3)在客运网络中考虑多交通方式竞争,增强了高铁客票定价的现实性,丰富了现有高铁客票定价研究中关于网络定价和竞争定价的内容。在线形高铁网络中加入高速客车和民航的竞争因素,在定价过程中做出优化选择,更贴切地解释定价问题。(4)首次应用Epsilon约束方法求解高铁票价多目标寻优问题。结合Epsilon约束方法设计多目标分解问题,改进双层规划模型中的上层模型。克服了既有研究中因采用加权和方法导致的非凸目标函数无法求解的问题,使目标之间的权衡取舍更加明晰。文中共计图37篇,表17个,参考文献172篇
周慧娟,贾梅杰,张强,刘羽,赵宇[2](2019)在《基于平行管理方法的浮动票价系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针对春运期间火车票定价的实际问题,引入了平行管理理论的方法和具体实现步骤.在此基础之上,通过模拟实际票价系统搭建人工票价系统,结合计算实验以及平行管理的方法不断优化人工票价系统,从而使人工票价系统与实际系统"等价".当人工系统不断成熟后,可将人工票务系统中的最优策略作为控制实际票务系统的决策依据.
黄少安,阎晓莹[3](2018)在《供需双方信息不完全、交易费用差异与火车票市场扭曲——对“倒票”行为的交易费用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不认为供求不均衡是"黄牛"倒票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本文针对火车票市场套利行为屡禁不止的热点问题构造动态博弈模型,论证了交易费用与套利行为之间的关系。模型通过对需求方购票的交易费用进行比较,逐层深入地分析了增加产品供给、增加购买渠道和差别定价等途径的效果,发现此类举措并不能有效遏制"黄牛"行为,反而还损害了低收入消费者的福利。研究表明,即使在供需均衡的情况下,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完全,尤其是需求群体内部的信息不完全程度存在差异,会造成需求群体交易费用的差异,进而导致需求群体内部的资源配置被扭曲,而这才是"黄牛"群体长期顽固存在的根本原因。本文选取2002—2016年火车票贩票情况的真实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印证了博弈模型的结论。而降低这种扭曲程度的同时降低需求方交易费用之间的差距,才是解决此类产品市场上资源配置无效率问题最有效的办法。
周慧娟,贾梅杰[4](2016)在《春运期间火车票浮动价格可行性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春运现象由来已久,2006年以前,铁道部曾运用价格机制调节春运客流,却并未达到预期的"限客分流"、"削峰平谷"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铁路客运现状证明我国现阶段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仍然维持现状已经不再符合市场规律.通过研究国外铁路定价系统和我国民航票价理论,提出阶梯票价和反向客流补偿的设想,并进一步从市场、政策以及技术等方面论证我国春运期间火车票价实行浮动价格的可行性.
阎晓莹[5](2016)在《黑市交易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以火车票市场“倒票”行为为例》文中指出一、引言及文献综述本文尝试论述一个一直备受关注的问题:"黄牛"的贩票行为长期存在的原因与作用机制①。长期以来,我国的铁路运输行业都是由单一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平日里购买火车票并非难事,但一到节假日就需求陡增,尽管铁路增开临客加车,仍然供不应求。于是,"黄牛"们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车票,再加价销售给需要车票的人以从中获利。为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利,政府部门也一直在努力,制定政策和严厉惩罚"双管齐下",以求能消除"黄牛"们的倒票行为。但从数据看,"黄牛"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更加猖獗②。
熊峰[6](2016)在《春运火车票调价的经济学分析综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春运期间火车票的定价策略总在特定的时点成为关注焦点,本文从火车票行政调价的效率影响、公共政策目标与行政化垄断三个角度对经济学界的相关讨论进行了综述。理论上认为,为解决拥堵而提高春运期间火车票价格的行为并不能减少短期市场效率的损失,同时无益于为广大市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运营方案与客运供给端的改善才是解决春运难题的努力方向。
非虫[7](2016)在《涨价让卧铺车厢空荡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2年的第一场雪》,好像现在没多少人想得起来这首老歌了。其实,这首歌应该不是2002年春运时传唱的。只是因为那些年过年回家的路程,实在印象深刻,而不由得让经历过的人依然记得这首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好像现在没多少人想得起来这首老歌了。其实,这首歌应该不是2002年春运时传唱的。只是因为那些年过年回家的路程,实在印象深刻,而不由得让经历过的人依然记得这首歌。
谢地,刘佳丽[8](2013)在《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关涉公众福祉,因此离不开有效的政府监管,但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境表明,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应该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深化改革。改革的着力点是超越"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监管客体"的范式,按照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联动、有机配合的路径展开。而已经发生的若干经验事实可以支持上述判断。
刘佳丽[9](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天则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盛洪,赵农[10](2013)在《中国行政性垄断的原因、行为与破除 分报告之三 铁路行业的行政性垄断》文中指出一、铁路行政性垄断的形成与演变铁道部的前身是"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军委铁道部成立于1949年1月,其主干力量来于第四野战军,铁道部第一任部长滕代远是当时的华北军区副司令员;铁道部主要任务是指挥护路武装,保障军运安全。建国后,军委铁道部改归政务院领导。铁道部不仅有计划管理职能,还有路网建设指挥(新建铁路工程总局、基本建设局)和生产研发职能(机车车辆局、工厂管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治安管理职能(铁路公安局)。30铁
二、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上浮方案确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上浮方案确定(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动态博弈的中国高速铁路客票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高铁客票定价依据及弊端 |
1.1.2 高铁运营市场化改革 |
1.1.3 高铁票价试点化调整 |
1.2 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1 问题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和范围界定 |
1.3.1 高速铁路客票 |
1.3.2 研究范围界定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高铁客票定价研究综述 |
2.1 基于供给方企业视角的客票定价研究 |
2.1.1 以成本为依据的定价研究 |
2.1.2 以收益为目标的定价研究 |
2.2 加入需求方出行行为的客票定价研究 |
2.2.1 以需求弹性为基础的定价研究 |
2.2.2 以市场细分为基础的定价研究 |
2.3 考虑多交通方式竞争关系的定价研究 |
2.3.1 离散选择模型 |
2.3.2 博弈模型 |
2.3.3 双层规划模型 |
2.3.4 竞争环境下的收益管理定价模型 |
2.3.5 比价关系和交叉弹性模型 |
2.4 考虑高铁客运服务产品特征和公益特征的定价研究 |
2.4.1 基于高铁速度的定价研究 |
2.4.2 平衡企业效益与旅客福利的定价研究 |
2.5 研究文献述评 |
3 高铁客票定价影响因素 |
3.1 企业视角中的成本效益因素 |
3.1.1 高铁客运服务产品内容 |
3.1.2 网络形态分层视角下的高铁客运供给方 |
3.1.3 高铁客运供给的经济特征 |
3.1.4 基于成本效益的供给函数及定价 |
3.1.5 高铁客运供给变动影响因素 |
3.2 出行行为中的旅客需求因素 |
3.2.1 旅客出行需求层次 |
3.2.2 客运需求特征 |
3.2.3 高铁客运需求函数 |
3.2.4 高铁客运需求变动影响因素 |
3.3 高铁客票定价影响因素分析 |
3.3.1 供需平衡决定均衡价格 |
3.3.2 市场因素对高铁客票定价的影响 |
3.3.3 政府因素对高铁客票定价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高铁客票定价动态博弈分析 |
4.1 高铁客票定价博弈主体 |
4.1.1 博弈理论基础 |
4.1.2 高铁客票定价的博弈主体解读 |
4.1.3 高铁客票定价决策目标 |
4.2 高铁客票定价博弈过程及收益 |
4.2.1 高铁客票定价博弈问题解读 |
4.2.2 寡头垄断市场下的高铁客票定价博弈过程 |
4.2.3 多重决策目标下对高铁客票定价博弈收益的评价 |
4.3 高铁客票定价博弈影响因素 |
4.3.1 旅客出行效用对定价决策的影响 |
4.3.2 客运市场信息对定价决策的影响 |
4.3.3 博弈过程对定价决策的影响 |
4.3.4 政策、制度对定价决策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基于动态博弈的高铁客票定价模型 |
5.1 问题描述及假设 |
5.1.1 问题描述 |
5.1.2 参数说明 |
5.1.3 模型假设 |
5.2 建模与算法 |
5.2.1 旅客出行决策模型 |
5.2.2 客运供给方票价决策模型 |
5.2.3 算法 |
5.3 算例数据及参数选取 |
5.3.1 算例描述 |
5.3.2 数据获取 |
5.3.3 参数设置 |
5.4 均衡解及影响因素分析 |
5.4.1 均衡解分析 |
5.4.2 供需数量对均衡解的影响分析 |
5.4.3 时空因素对均衡解的影响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均衡解的高铁客票定价寻优选择 |
6.1 Epsilon约束方法在求解多目标问题上的适用性 |
6.2 模型设计及算法 |
6.2.1 问题描述 |
6.2.2 多目标定价的分解问题 |
6.2.3 解析框架 |
6.2.4 算法 |
6.3 基于目标选择的定价寻优 |
6.3.1 看重利润目标的最优结果 |
6.3.2 看重旅客福利目标的最优结果 |
6.3.3 兼顾多目标的最优结果 |
6.4 基于多交通方式竞争的定价寻优 |
6.4.1 模型引入旅客异质性因素 |
6.4.2 短途OD与高速客车竞争的市场 |
6.4.3 长途OD与民航竞争的市场 |
6.5 基于定价寻优的政策启示 |
6.5.1 兼顾多目标的定价原则适合中国高铁发展现状 |
6.5.2 目标偏好的选择应考虑客运市场环境 |
6.5.3 目标偏好的选择应考虑时空因素 |
6.5.4 定价决策应考虑各方可接受程度 |
6.6 本章小结 |
7 全文总结及研究展望 |
7.1 主要工作与基本结论 |
7.1.1 论文主要工作 |
7.1.2 论文基本结论 |
7.2 主要创新与贡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基于平行管理方法的浮动票价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春运期间火车票定价现状分析 |
1.1 目前票价系统运行情况 |
1.2 当前系统存在的问题 |
1.2.1 票价决定因素单一 |
1.2.2 部分冷门线路上座率低 |
1.3 提升春运期间票价系统运行效率 |
2 平行系统理论介绍 |
3 提升浮动票价可行性的评估方法 |
3.1 人工系统 |
3.2 计算实验 |
3.3 平行执行 |
4 结束语 |
(3)供需双方信息不完全、交易费用差异与火车票市场扭曲——对“倒票”行为的交易费用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 |
三、新的理论猜想:市场特征决定的需求方信息差异、交易费用差异导致市场扭曲 |
四、理论模型 |
(一) 基准模型 |
(二) 均衡模型:供需相当时的“黄牛” |
(三) 差别定价模型:差异化时的“黄牛” |
五、计量模型 |
六、实证结果 |
七、结论 |
(4)春运期间火车票浮动价格可行性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铁路客运现状 |
2 提价政策失灵的分析 |
2.1“回家过年”风俗的影响 |
2.2 春运客流中的刚性需求者 |
2.3 春运客流中的弹性需求者 |
3 浮动票价的设想 |
3.1 实行浮动票价的必然性 |
3.2 浮动票价 |
3.2.1 正向客流阶梯票价的设想 |
3.2.2 反向客流补偿的设想 |
4 现阶段我国铁路系统实行浮动票价的可行性分析 |
(6)春运火车票调价的经济学分析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拥堵的低效率与涨价的效率影响 |
二、“回家过年”的公共产品性质 |
三、“市场化”涨价与行政垄断 |
四、结语 |
(8)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论文提纲范文)
乔占祥购买了2001年1 月17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磁县的车票, 2001年1 月22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邯郸的车票。第一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5元票价, 第二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4元票价。据此, 乔占祥认为, 铁道部关于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于2001年1 月18日就不服铁道部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 |
1. 强化市场结构方面的激励。目前, 在自然垄断的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为维持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而只保留一个被监管者的纵向一体化的传统市场结构已不再是监管决策者的最优选择。根据自然垄断基础设施产业各部门的产业特性, 在引入竞争和结构重组问题上, 决策者有以下几种机制选择:一是允许现有企业保持纵向一体化, 但也允许新的进入者以公平的价格使用现有垄断者的网络设施, 以提供潜在的竞争性服务。二是可以将被监管的自然垄断部分的服务供应商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竞争性部分服务供应商纵向分离, 允许潜在竞争性部分的所有供应商同等地使用垄断的网络设施。三是在保持传统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企业的同时, 允许两家以上的新的纵向一体化企业的进入, 使垄断性的网络元素市场过渡到寡头竞争性的网络元素市场, 形成所谓“数网竞争”的市场结构。四是通过对全国性纵向一体化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横向分离, 形成区域性的纵向一体化寡头竞争型的市场结构, 同时鼓励跨区域的网络设施供应商的建立。五是在全国性的和区域性的“数网竞争”结构下, 允许新的进入者自由选择“自然垄断性”网络设施, 以提供潜在的竞争性服务。如在电信产业的结构重组问题上, 在最大限度地开放增值业务市场竞争的同时, 可以采取上述第三种重组模式, 即在现有的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和中国网通基础上, 通过交叉进入、互联互通形成纵向一体化的数网竞争的市场结构, 取代对中国电信的横向和纵向分拆模式。 |
2. 强化所有权结构方面的激励。在自然垄断行业非自然垄断业务领域可以引进民间资本似乎已经没有异议, 但更为重要的是在自然垄断仍具有合理性的经营性环节引入民间资本, 给予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待遇。其方案可以是利用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长期资金;将部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出让或部分出让股权、经营权, 收回资金重新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滚动发展;对有经济效益明显的基础建设项目, 实行企业化管理, 采用多方合作、多元投资、股份经营的办法, 如建立股份制的项目业主公司。在引进利用民间资本的过程中, 应注意: (1) 根据行业技术经济特征的差异制定相匹配的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如在自来水、煤气等行业以纵向一体化和自由接入作为结构改革的突破口, 在机制设计过程中, 为保持一定的纵向一体化结构, 可引入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市场化的激励性监管机制, 规避以审批制为代表的行政性市场准入机制, 为民间资本的介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取消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障碍。 (2) 完善特许经营机制设计。鉴于特许经营制度在合同内容、组织结构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表现出的极大的灵活性, 在机制设计过程中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是建立特许经营机制实施的一般原则和基本架构, 对实行特许经营机制的主要原则、受委托经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特许经营范围、价格调整情况等基本问题应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规范招投标的形式及实施过程, 以公开招标如广告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选择合作企业, 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寻租”行为;重点突出价格确定机制、所有权转让、经营期限及投资保护等关键性问题。三是根据行业的特点发挥特许经营机制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如在电力、燃气等行业, 由生产、传输、配送和零售等业务环节组成, 特许经营机制在实施中可将原纵向一体化的组织方式按照各环节垄断或竞争的不同程度分别授予特许经营权进行分离, 上下游企业间按照供销合同形成重组。四是完善特许经营合同的细则。特许经营合同细则必须清楚和全面, 以便监管机构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系统的检测, 保证合同的充分执行。 (3) 区分自然垄断行业不同业务类型, 充分利用竞争机制。对于垄断性业务, 制定相应监管机制严格限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防止价格垄断;同时也要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 在规定的价格水平范围内赋予一定的其价格调整的灵活度及自由度。对于非垄断性业务, 则逐步放松价格和准入监管, 逐步实现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在市场准入监管机制方面, 当放监管政策侧重避免过度竞争造成无效率的重复建设时, 可适当降低网络接入价格, 鼓励更多投资者进入;当监管目标强调促进竞争时, 可实施平等接入政策对进入者给予直接补贴, 消除进入障碍。同时, 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失误, 建立和完善委托咨询制度;在价格监管程序上, 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制度, 推进价格调整程序等信息公开化, 确保价格监管的公平性。 |
3. 监管监督结构再造。在深化监管机构改革与重建的同时, 要强化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约束, 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构建对监管者的监管结构。首先, 定期对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和审察。如实施监管透明机制, 包括公布已作出的监管政策, 通过法律汇编对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重新组织和调整, 对行政裁量和腐败的控制, 实行制定和实施监管人员行为负责制。其次, 监管者在依法监管的过程中, 其监管行为必须同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实行民主监督, 组织专家委员会和消费者组织对监管政策的制定和监管程序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 保证监管者 (机构和官员) 依法执行和履行其监管权利和义务, 避免其行政违法犯罪行为 (越权、不作为、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程序瑕疵、腐败) 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损害公共利益。最后, 进一步完善以听证和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行政程序, 将听证会制度应用于决策程序中, 聘请行业内专家参与决策过程, 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定期审计, 调整目前政府行政机关权力过大的“行政轴心”结构, 进一步理顺政府监管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 |
(9)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10)中国行政性垄断的原因、行为与破除 分报告之三 铁路行业的行政性垄断(论文提纲范文)
一、 铁路行政性垄断的形成与演变 |
二、 行政性垄断的表现 |
1.进入壁垒 |
2.价格管制 |
(1) 普通列车的价格管制 |
(2) 高速铁路的价格管制 |
二、铁路投资的效率分析 |
1.投资偏差的表现与原因 |
2.铁路资源错置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估计 |
3.大规模投资高铁的逻辑错误 |
三、社会损失——高铁安全问题 |
1.事故的发生 |
2.事故救援 |
3 事故处理 |
(1) 责任人员 |
(2) 事故的回应 |
(3) 降速降价 |
4.报告的问题 |
四、垄断行为与寻租 |
1.垄断行为 |
(1) 搭售行为 |
(3) 铁路客运保险 |
2.寻租现象 |
(1) 黄牛 |
(2) 体制性寻租者 |
3.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 |
(1) 司法独立王国 |
(2) 缺少问责机制 |
(3) 信息不公开 |
五、张曙光案例:一个垄断权力寻租的典型案例 |
附录1 |
国际经验的对照 |
附录2 |
火车票实名制和网络购票 |
四、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上浮方案确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动态博弈的中国高速铁路客票定价研究[D]. 曹慧卓.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2]基于平行管理方法的浮动票价系统研究[J]. 周慧娟,贾梅杰,张强,刘羽,赵宇. 交通工程, 2019(06)
- [3]供需双方信息不完全、交易费用差异与火车票市场扭曲——对“倒票”行为的交易费用分析[J]. 黄少安,阎晓莹.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8(08)
- [4]春运期间火车票浮动价格可行性分析[J]. 周慧娟,贾梅杰. 道路交通与安全, 2016(06)
- [5]黑市交易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以火车票市场“倒票”行为为例[A]. 阎晓莹. 21世纪数量经济学(第17卷), 2016
- [6]春运火车票调价的经济学分析综述[J]. 熊峰. 现代商业, 2016(07)
- [7]涨价让卧铺车厢空荡荡[J]. 非虫. 新民周刊, 2016(07)
- [8]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J]. 谢地,刘佳丽. 产业组织评论, 2013(03)
- [9]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10]中国行政性垄断的原因、行为与破除 分报告之三 铁路行业的行政性垄断[A]. 天则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盛洪,赵农. 中国行政性垄断的原因、行为与破除,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