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改革与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袁迎春[1](2021)在《我国医疗纠纷法制化治理体系的演进(1979-2018)》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的医疗纠纷数量开始逐渐增长。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医疗纠纷,我国开启了一系列的治理实践。总体而言,我国医疗纠纷的法制化治理体系经历了法制建设的准备、局部专项的探索和全面治理的实践三个主要阶段,进而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可依"的转变。四十年来,我国的医疗纠纷治理从局部探索到走向了全面铺开,表现出鲜明的特点:从行政治理转向法制治理的治理体系、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防的治理理念、从单一治理走向综合治理的治理路径、地方探索与顶层设计协同的治理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现有的医疗纠纷治理体系仍面临不少的挑战,而持续推进法治化的纠纷治理实践、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则是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向。
陆婷[2](2020)在《医师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国际保险行业领域,医师责任保险是较为普遍、完善的职业责任保险之一。而目前国内的医师责任保险发展缓慢,理论与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从法学的角度,丰富该领域的研究,促进医师责任保险发展是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工作。本文除前言及结语外,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医师责任保险基础理论研究。第一,从概念上定义,医师责任保险属于为专业人员提供的职业责任保险;第二,经过分析本文认为,医师责任保险保险标的性质应为侵权责任;第三,理论与实务界对医疗责任保险种类之间的划分尚未统一,本文提出将医疗责任保险划分为医师责任保险与医疗机构责任保险,二者统称为医疗责任保险,二者在保险合同的内容、主体上存在一些差异;第四,医师责任保险是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补充,推行医师责任保险有利于减轻医方经济压力、适应医疗体制改革、督促医师规范行医等价值与作用;第五,分析我国医师责任保险发展现状,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困难,医师责任保险存在一些问题。第二部分,医师责任保险存在的法律问题。第一,我国法律制度中未确立保险人抗辩义务,保险合同中通常约定保险人的索赔参与权,而确立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有其重要意义;第二,医师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过窄。医疗损害不同于医疗事故,但目前多数保险人将责任范围限于医疗事故,无法满足医方需求;第三,保险合同条款中,多数保险人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属于赔偿范围,甚至纳入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第四,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统一名称后,医疗鉴定仍延续“二元化”制度,而鉴定机构之间适用的鉴定制度存在较大差异。鉴定内容中未划分医师与医疗机构责任,易违背责任分担原则;第五,保险实施模式影响医师责任保险发展。现行自愿性保险模式使医师责任保险发展受困,因此分析强制性保险模式与自愿性保险模式的利弊,为选择实施模式提供依据。第三部分,医师责任保险的完善建议。借鉴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应确立保险人抗辩义务的相关机制,从法律层面、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机制中确立保险人的抗辩义务;第二,建议将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扩大至医疗损害,使责任保险与我国侵权责任法更契合;第三,建议在赔偿条款中列入精神损害赔偿,且为防止责任保险危机、便于保险人理赔金额的预测,应当设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第四,在鉴定机构中适用统一的医疗鉴定制度,并划分医师与医疗机构责任;第五,在我国实施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的保险模式,应当对风险较高的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医师实行强制性保险,对其他医师实行自愿性保险模式。
刘伟[3](2020)在《医疗纠纷处置方式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市Z医院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逐渐增加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不仅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患关系和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团结稳定。因此,如何高效地处置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难题。目前,我国法定的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双方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四种。但在实践中,这几种处置方式的弊端也在不断暴露。本文从当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运行现状出发,并以S市Z医院为例。运用社会冲突理论、危机管理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同时使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以及归纳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发现并分析当前医疗纠纷处置方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医患双方协商易激化矛盾,和解协议约束力较低;人民调解专业性不强,中立性存疑;行政调解公信力不高,边缘化趋势明显;诉讼耗时费力,效果却不尽理想。通过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随后从建立合理的医院内部纠纷处置制度、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多部门协同处置医疗纠纷以及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思考,最后对当前四种法定的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提出了完善的思路和对策。
李柯璇[4](2020)在《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大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目前我国医患纠纷的数量不断攀升,由医患纠纷引发的伤医、杀医事件也时有发生,不断冲击医疗体系,医患纠纷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明晰现阶段医患之间的问题根源,明确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现有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路径,最大程度的实现医患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本文主要从医患纠纷的性质及特点出发,明确现行医疗环境下医患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现行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解决模式经验,对我国的多元化医患纠纷解决模式提出建议。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医患纠纷的概述。通过明晰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患纠纷的概念、特点及成因,分析医患纠纷领域适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及价值基础,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解决医患纠纷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为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及其缺陷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列明的纠纷解决法律机制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机制。司法实践中这些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但并未在实质上发挥最大的功效。协商解决机制能够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但是,协商过程中公平、公正性由于医患双方获取信息不对等原因难以得到保障;调解机制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其在调解过程中立性有待考究;诉讼机制作为目前使用最广的解决方式,呈现出成本较、效率低的特点,证据的收集及采信上存在困难,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也存在问题。上述问题不仅反映了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也为未来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指明了方向。第三部分为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的比较借鉴,通过对美国各州的医师协会和保险公司合作创建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德国的鉴定、调停机关、日本的医师协会处理机制进行分析,明确早期道歉制度、专业调停和鉴定制度、完善医疗责任险体系等对我国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为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的完善,这部分主要基于各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对医患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早期道歉及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和解协议书的审查,解决协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落实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调解前置程序增强与诉讼机制的衔接;诉讼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审理活动的专业性及效率,加大对病历材料的审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另外,还应当推进仲裁机制在医患纠纷领域的适用,通过设计一套专用于医患纠纷案件的仲裁程序,发挥仲裁机制的权威性、高效性、中立性的特点,为医患纠纷的处理提供另一种模式选择。
杜颖昕[5](2020)在《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以丽水市为例》文中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然而医疗纠纷的数量却不断在增长,已经成为社会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医患关系的紧张,“医闹”事件不断爆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体系的运作,更体现出了目前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许多问题,医疗纠纷的化解机制亟待优化与完善。医疗纠纷的解决不是只靠政府和医院的就能够解决的,面对愈演愈烈的医疗纠纷,探索和创新解决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导致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地局面并没有得以改善,并且呈现出日趋严重的尴尬窘境,同时,面对诸多相当棘手并且繁琐复杂的医疗纠纷,既有的相关机制也无法真正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法满足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更有效的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降低医疗纠纷的数量,本文拟以浙江省丽水市为研究对象,了解我国现阶段医疗纠纷问题的解决机制,选取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对医方和患方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目前既有的相关解决机制在实践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弊端,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经验总结规律,提出符合欠发达地区的极具可操作性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
顾洋[6](2020)在《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医疗纠纷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在政府、医疗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的能力都得到了显着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质量的满意度也逐年提升。然而,由于医学本身具有未知性及风险性的特点,以及患者期望值越来越高和医学本身局限性矛盾依然存在,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患关系的紧张,甚至出现频繁的医疗纠纷,不仅使医护人员陷入惶恐的状态,同时给很多患者带来各种不安。在医疗资源严重匮乏、医疗水平落后的年代,患者和医生往往能够同舟共济,共同战胜病魔。然而,伴随着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医患关系紧张问题开始出现,且现已成为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协同治理理论的形成,不仅与自然科学的协同论有着密切关联,同时与社会科学中治理理论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协同论和治理理论相结合而形成的新理论。鉴于医疗纠纷问题涉及的领域、事项和内容极为庞杂,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尤显势单力薄,协同治理作为复杂公共问题的解决之道,理应可以运用到医疗纠纷治理的实践中去。本研究尝试从协同治理的角度探讨医疗纠纷的治理之道。通过界定医疗纠纷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为样本,概括我国医疗纠纷的整体情况,利用NVivo工具分析样本特征,将医疗纠纷划分为医疗技术型纠纷、医疗管理型纠纷、医疗服务型纠纷、患方误解型纠纷、外部因素型纠纷等五种类型。依据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和特征,从政府、医院、医务工作者、患方和社会媒体、第三方调解组织等六个相关主体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原因从强化政府在医疗纠纷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构建畅通的医患沟通机制、依法规制社会媒体的医疗纠纷报道、完善第三方组织的医疗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优化各子系统间的协同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协同治理视角下完善我国医疗纠纷治理的对策。
余想[7](2020)在《防御性医疗背景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持续涌现出医闹、暴力伤医现象。医疗过失纠纷案件屡见报端,医务人员面临着来自外界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风险,患者也在纠纷中难以维护其基本权益。因此,国际上衍生出各种形式的防御性医疗行为,既不利于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进步,也加重了医患双方的经济负担,带来了举证和诉讼等法律风险。如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化解当前医患矛盾成为了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这将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行业制度的建设和社会和谐及民生稳定。本文从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分析出发,意在研究其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在关联,分析当前医疗卫生行业面临的困境,进一步阐述对于改善现状的发展新思路。本文基本研究内容主要由五部分组成。首先,在开端导论详细阐明了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防御医学现象,介绍研究课题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对阅读文献进行探索,列出文章研究框架简图。其次,本文介绍了防御性医疗的释义和医疗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总结国内外防御性医疗行为在医疗公共职业中的基本特点,进一步对医疗纠纷和举证责任相关含义、防御性医疗的宏观和微观层面影响阐述,进行了三阶段的动态博弈分析。再次是对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发达国家盛行的防御性医疗状况进行举例说明,并对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总结国际上当前针对防御医学所采取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紧接着论述探讨我国当前防御性医疗的相关类型及对医学领域发展状况的负面影响,汇总梳理个别试点地区发展的立法和执行情况总结特点,针对暴露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以期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发展新思路。最后针对行业问题从行政手段、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角度出发,主要通过着眼于防御性医疗,在立法强制和执行层面为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一些建议,提出了应尽快构建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制体系,实现以政府调控为辅、各市场主体主导的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如今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陷入尴尬境地,双方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受到侵犯,迫使医务人员采用防御医学行为进行自保。至此,如何有效化解医患矛盾成为全球性问题。本文从研究防御性医疗对当前医疗卫生环境的影响出发,分析其多方面成因并介绍基本状况,旨在探索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新路径。以真正意义上减少防御性医疗的负面影响为出发点,进一步重塑医患间的信任关系,完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龙凯[8](2020)在《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模式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与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构成了我国医疗纠纷鉴定的两种主要形式,前者为地方各级医学会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技术鉴定,后者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司法鉴定。两种鉴定制度并存,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依据二元化”、鉴定“双轨制”的尴尬境地。2010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基本统一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问题。此后,法院审理医疗损害案件的法律依据,不再存在既往的二元化现象。但是在我国对于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方面,不管是《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还是《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都没有对二元鉴定体制作出相应修定,由此造成司法实践中,医疗鉴定体制二元化的局面依然存在,进而导致医疗鉴定标准不统一、法律依据存在冲突。其直接后果,则是造成以鉴代审、同案不同判、当事人信任危机等一系列负责影响。在此背景下,构建一体化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实现同一个医疗行为,在法律事实层面的判断上,应当只有一个鉴定结论,正是当务之急。2018年《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意见稿)》的颁布,迈出了构建一体化医疗损害鉴定体系的重要一步,但它依然保留二元鉴定机构,只是通过统一鉴定人员、鉴定程序等方式,力求快速解决困扰已久的二元化难题。本文尝试综合医疗事故鉴定专业性与司法鉴定中立性两者之优势,对建立一体化医疗损害鉴定体系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明确立法目的。无论作为对医方行政处罚的依据,还是作为调解与司法裁量的依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都具有事实判断属性。因此,将来立法应明确规定,依据《鉴定损害鉴定管理办法》作出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具有权威唯一性与普遍适用性。其次,在确定“只有一个鉴定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立法基本原则。结合《意见稿》以及我国医疗损害鉴定的现实困境,本文建议其应遵循辩论原则、科学与同行评议原则、公正与异地鉴定原则等。最后,依据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文章进一步指出,建立统一的鉴定专家数据库,确定医疗损害鉴定主体,明确医疗损害鉴定内容,统一鉴定程序及鉴定标准,完善监督审查制度等等措施,应该成为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一体化模式的题中应有之义。
李宗明[9](2020)在《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医疗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医疗服务市场化效率大大提升,而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不公平,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各种“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频繁上演的社会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医患关系的密切关注和深刻反思。2009年实行新医改以后,医患关系虽然有所缓解,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的状况并没改善,依然存在医患矛盾。我国当前多元复杂的医患矛盾,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非常棘手的社会难题,阻碍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基于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研究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论等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主体在医患关系制度模式选择中的行为特征和制度困境,从而提出破解制度困境的对策建议,最终目标是完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本文的医患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特殊的契约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是医患双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在一定制度约束和社会道德约束下保持的一种医患风险分担关系;医患关系模式是指政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制度安排,用以规范医患双方医疗服务行为的一套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法律规范体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管理制度统一由中央政府制定安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公益性减弱,虽然提升了医疗服务效率,但医疗资源配置却不公平,导致医患矛盾频发,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中,政府起决定性作用,应承担相应的制度责任、法律责任、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建国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形成三类医患关系模式:(1)计划经济时期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单一,医患关系制度安排稳定,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低下,医患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医患关系比较和谐稳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资金浪费严重,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提上了日程。(2)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随着医疗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医疗服务效率提升,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渐突显,导致医患之间利益冲突加剧。中央政府在2009年又启动了新一轮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3)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在注重医疗服务效率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增加公立医院公益性,试图改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形成了如浙江宁波的“宁波解法”、福建三明的“三医联动”以及广东省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联合机制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医患矛盾有所缓和,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当前,在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过程中,存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地方政府、医疗群体、患者群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等制度困境。针对以上困境,制定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的优化路径:一是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二是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三是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四是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本研究的创新之处:(1)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丰富了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2)理论运用具有创新性。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历史演进,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分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演进的困境及其原因,深化了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研究,丰富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对经济学科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通过对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其理论分析可为我国新时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模式提供理论依据,其政策建议可为政府制定和谐医患关系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解汐卓[10](2020)在《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控制策略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 的]了解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对引发医疗纠纷原因的看法以及对投诉部门和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分析现阶段医疗纠纷管理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论、三级预防理论、控制理论角度阐述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的优化策略。[方 法]采用文献检索法、Delphi法、现场调查法、描述性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对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进行研究。利用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料数据库收集国内外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方面的研究文献,经过整理和提炼供本研究借鉴和参考。梳理从古至今医疗相关行为的礼法律令,对我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控制的历史沿革进行整理,并对相关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在现场调查上,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第一阶段,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选取4家有代表性的三级甲等医院。第二阶段,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从各4家医院分别随机抽取5个科室为目标对象,采用预先设计好的问卷对科室内所有医务人员及调查当日在院就诊人员进行调查。同时,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纠纷调处工作人员、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医护人员、后勤部门人员和就诊人员进行半结构式访谈。[结果与结论]:(1)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整体知晓情况优于就诊人员。知晓评分方面,医务人员(74.99±23.07)明显高于就诊人员(44.2±27.8)。知晓率的评价上,医务人员知晓率(78.8%)也明显高于就诊人员的知晓率(35.4%)。在知晓评分、知晓率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中,医务人员的工龄与知晓情况呈正相关,就诊人员的学历与知晓情况呈正相关。(2)医患双方对引起医疗纠纷原因的看法既有一致性的表现,又有差异性的表现。一致性方面,医患双方均认为引发纠纷的前几位原因中包括患者及家属缺乏医疗知识和患者本身疾病的复杂性。在“缺乏沟通”这一原因的评价中,80.30%的医务人员和79.62%的就诊人员做出了选择。差异性表现为,就诊人员觉得服务态度/服务意识问题(65.77%)、医院管理问题(57.31%)是引发纠纷的前几位原因与医务人员对自身的评价不一致;另外,54.62%的就诊人员认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问题”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明显高于医务人员(32.33%);53.46%的就诊人员认为“医疗质量问题”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高于医务人员(43.68%)。(3)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时的能力还显得不足,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投诉管理工作可及性和针对性不强。86.30%的医务人员知晓纠纷投诉地点,63.17%的医务人员知晓纠纷处置程序;与之相对应的,只有28.46%的就诊人员知晓纠纷解决部门,14.23%的就诊人员知晓纠纷投诉流程。②医疗风险承担能力较弱。54.60%的医务人员了解医疗责任保险,45.38%的就诊人员认为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有保险因素的参与,说明医患双方都认同医疗保险等第三方因素产生的影响,而实际上由于保费高、优势不明显等原因,很少有医疗机构采取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医疗纠纷风险。③医疗纠纷现场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医院内部的纠纷管理普遍存在人手不足、专业背景不强等情况,且因经常性外出应诉而不能达到满员接待状态。(4)就诊人员对待医疗纠纷的态度和方式趋于保守。①对待医疗纠纷的态度。260名接受调查的就诊人员中,53.31%的人知晓医疗纠纷的含义,23.46%的人了解《条例》;对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途径的整体知晓程度偏低,59.62%的人知晓调解,56.92%的人知晓协商,44.23%的人知晓仲裁。②就诊人员在“就医过程中有不满意的地方,选择前往哪个部门投诉”的评价上,寻求媒体帮助的人员并不多(低于1 0%)。在“发生争端时,就诊人员首选的解决途径”的评价上,超过一半的人员希望通过自愿协商解决,这可能与我国“以和为贵”的传统观念及国家提倡的通过柔性方式解决争端的背景有关。优化策略:以一级预防为触点、前馈控制为导向的策略:(1)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法律认知水平,畅通沟通渠道。(2)优化医院运营管理。改善医疗环境,落实医疗核心制度,重视投诉工作,争取社会支持。(3)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强化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二级预防为抓手、现场控制为目标的策略:(1)医疗纠纷性质和程度的判断。建立医疗纠纷的研判机制,完善医疗风险的分级管理制度。(2)医疗纠纷的早期解决。倡导医疗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做好诉调衔接工作。以三级预防为补充、反馈控制为目的的策略:(1)促进正常秩序的恢复。强化约束机制,消除负面影响,风险的社会化分担。(2)推动社会协同参与的改革。加快建设医疗纠纷调解人才队伍,促进医疗相关保险市场的进步。(3)信息的加工与运用。引入智能化管理,探索医疗纠纷的分类预测模型。
二、浅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改革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医疗纠纷法制化治理体系的演进(1979-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一、 我国医疗纠纷法制化治理体系四十年的发展历程 |
(一)法制建设的准备阶段(1979-1987) |
(二)事故专项治理阶段(1987-2012) |
(三)纠纷全面治理阶段(2012年至今) |
二、 我国医疗纠纷治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
(一)从行政治理转向法制治理的治理体系 |
(二)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的治理理念 |
(三)从单一治理转向综合治理的治理路径 |
(四)地方探索与顶层设计协同的治理实践 |
三、 我国医疗纠纷治理体系建设的展望 |
(一)推动医疗纠纷法治化治理的实践 |
(二)重视基层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
(2)医师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医师责任保险基础理论研究 |
1.1 医师责任保险的概念 |
1.2 医师责任保险标的的性质 |
1.3 医师责任保险与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辨析 |
1.3.1 医疗责任保险的种类 |
1.3.2 医师责任保险与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差异 |
1.4 医师责任保险的价值与作用 |
1.4.1 适应医疗体制改革,减轻医方经济压力 |
1.4.2 督促医师规范行医,优化执业队伍 |
1.4.3 缓解医患矛盾,减少争议纠纷 |
1.5 我国医师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
第二章 医师责任保险存在的法律问题 |
2.1 未确立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
2.1.1 缺乏抗辩义务使医方困于纠纷之苦 |
2.1.2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
2.1.3 确立保险人抗辩义务的意义 |
2.2 医师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过窄 |
2.2.1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概念辨析 |
2.2.2 目前医师保险责任限于医疗事故无法满足医方需求 |
2.3 赔偿范围未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
2.3.1 现行法律中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 |
2.3.2 将精神损害赔偿除外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 |
2.4 医疗鉴定制度尚未统一 |
2.4.1 医疗鉴定制度仍是二元化模式 |
2.4.2 鉴定内容未划分医师责任与医疗机构责任 |
2.5 保险实施模式影响医师责任保险发展 |
2.5.1 现行模式下保险发展受困 |
2.5.2 保险实施模式分析 |
第三章 医师责任保险的完善建议 |
3.1 确立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
3.1.1 域外保险人抗辩义务借鉴 |
3.1.2 建立保险人抗辩义务相关机制 |
3.2 扩大保险责任范围至医疗损害 |
3.2.1 域外保险责任范围借鉴 |
3.2.2 建议将责任范围扩大至医疗损害 |
3.3 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 |
3.3.1 赔偿条款中应列入精神损害赔偿 |
3.3.2 设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限额 |
3.4 建立统一的医疗鉴定制度 |
3.4.1 鉴定机构适用统一的医疗鉴定制度 |
3.4.2 在鉴定中划分医师与医疗机构责任 |
3.5 实施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的保险模式 |
3.5.1 域外保险实施模式借鉴 |
3.5.2 建议我国采取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的保险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医疗纠纷处置方式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市Z医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比较研究法 |
(三) 问卷调查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四、研究内容与技术路径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 |
(一) 医疗过失 |
(二) 医疗纠纷 |
(三) 医疗纠纷处置 |
(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 |
二、相关理论 |
(一) 社会冲突理论 |
(二) 危机管理理论 |
(三)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运行现状——以S市Z医院为例 |
一、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沿革及运行现状 |
(一) 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沿革 |
(二) 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运行现状 |
二、案例分析:S市Z医院医疗纠纷处置方式及运行现状 |
(一) S市Z医院医疗纠纷处置方式 |
(二) S市Z医院医疗纠纷处置运行现状 |
第三章 当前医疗纠纷处置方式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当前医疗纠纷处置方式主要存在的问题 |
(一) 双方协商易激化矛盾,和解协议约束力较低 |
(二) 人民调解专业性不强,中立性存疑 |
(三) 行政调解公信力不高,边缘化趋势明显 |
(四) 诉讼耗时费力,效果却不尽理想 |
二、当前医疗纠纷处置方式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一) 协商双方信息不对称,和解程序有先天性缺陷 |
(二) 人民调解机构定位模糊,经费来源受限 |
(三) 行政调解制度不健全,专职调解人员缺位 |
(四) 诉讼数量多且处理难度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不协调 |
第四章 国外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与启示 |
(一) 美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 |
(二) 美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启示 |
二、德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与启示 |
(一) 德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 |
(二) 德国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启示 |
三、日本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和启示 |
(一) 日本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经验 |
(二) 日本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启示 |
第五章 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思考与对策研究 |
一、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思考 |
(一) 应用危机管理理论,建立合理的医院内部纠纷处置制度 |
(二) 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提高保险公司处置纠纷参与度 |
(三) 多部门合作,协同处置医疗纠纷 |
(四) 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处置机制 |
二、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方式的对策研究 |
(一) 规范协商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
(二) 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度,将其作为诉讼前置程序 |
(三) 健全行政调解法律法规,优化机构人员配置 |
(四) 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降低诉讼成本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医患纠纷及解决机制概述 |
一、医患纠纷概述 |
(一)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 |
(二) 医患纠纷及相关概念界定 |
(三) 医患纠纷的特点 |
(四) 医患纠纷的成因 |
二、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理论证成 |
(一)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基础 |
(二)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价值基础 |
第二章 我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协商解决机制 |
(一) 协商机制的优势 |
(二) 协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二、调解机制 |
(一) 人民调解机制 |
(二) 行政调解机制 |
(三) 调解机制的优势 |
(四) 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三、诉讼机制 |
(一) 诉讼机制的特点 |
(二) 诉讼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国外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美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早期道歉机制 |
(二) 专业纠纷解决机构调解 |
(三) 仲裁机制 |
二、德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医疗纠纷调停委员会 |
(二) 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 |
(三) 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 |
三、日本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当事人对话机制 |
(二) 医师协会处理机制 |
(三) 医疗事故调查制度 |
四、国外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借鉴 |
(一) 早期道歉及信息披露 |
(二) 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
(三) 组建专业解决医患纠纷人才库 |
(四) 发挥医师协会作用 |
第四章 我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完善 |
一、完善协商解决机制 |
(一) 建立早期道歉及完整信息披露机制 |
(二) 建立和解协议书的审查制度 |
(三) 加强与保险机制的衔接 |
二、完善调解机制 |
(一) 落实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 |
(二) 完善调解的程序 |
(三) 调解作为前置程序与诉讼机制对接 |
(四) 提高律师参与度 |
三、完善诉讼机制 |
(一) 增强医患纠纷审判专业性 |
(二) 提高医患纠纷诉讼效率 |
(三)完善病历管理制度 |
(四) 完善医疗鉴定制度 |
四、推进仲裁机制在医患纠纷领域的适用 |
(一) 医患纠纷可仲裁性分析 |
(二) 仲裁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优势 |
(三) 医患纠纷仲裁机制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以丽水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情况 |
1.2.2 国内研究情况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本文的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医患关系 |
2.1.2 医疗纠纷 |
2.1.3 医疗服务特性 |
2.1.4 医疗事故与鉴定 |
2.1.5 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2.2 基础理论 |
2.2.1 法社会学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析 |
2.2.2 经济分析法学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探析 |
3 浙江丽水医疗纠纷的现状调查 |
3.1 丽水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况 |
3.2 丽水市医疗纠纷处理现状 |
3.3 丽水市医疗纠纷的社会调查 |
3.3.1 问卷设置与样本的基本情况 |
3.3.2 医疗纠纷数量趋势调查 |
3.3.3 医患双方对医疗服务过程的认识 |
3.3.4 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的看法 |
3.4 调查结果对研究的启示 |
4 国内外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借鉴 |
4.1 美国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4.2 德国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4.3 日本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4.4 台湾地区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4.5 宁波市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4.6 经验借鉴 |
5 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思考 |
5.1 改进现有纠纷处理方式 |
5.2 建立高协调性联动机制 |
5.3 创新社会化调解制度 |
5.4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
5.5 注重医疗纠纷的预防 |
5.5.1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
5.5.2 完善全民健康保障体系 |
5.5.3 提高居民利用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用 |
5.5.4 加强医患沟通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1: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调查问卷(医方) |
附件2: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调查问卷(患方) |
致谢 |
(6)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医疗纠纷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1.4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1.6 章节安排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协同治理理论 |
2.3 协同治理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
2.4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5 小结 |
第3章 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 |
3.1 我国医疗纠纷的整体概况 |
3.2 医疗纠纷类型的NVivo工具分析 |
3.3 医疗纠纷类型 |
3.4 小结 |
第4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
4.1 医疗纠纷治理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 |
4.2 医方自身管理不到位 |
4.3 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与职业素养不高 |
4.4 患方医疗期望过高和维权意识过强 |
4.5 社会媒体的不当宣传 |
4.6 第三方组织的联动调解机制有待完善 |
4.7 各子系统间的协同治理机制有待优化 |
4.8 小结 |
第5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完善我国医疗纠纷治理的对策 |
5.1 强化政府在医疗纠纷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
5.2 加强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
5.3 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 |
5.4 构建畅通的医患沟通机制 |
5.5 依法规制社会媒体的医疗纠纷报道 |
5.6 完善第三方组织的医疗纠纷联动调解机制 |
5.7 优化各子系统间的协同治理机制 |
5.8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防御性医疗背景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防御性医疗研究综述 |
1.2.2 关于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的不足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的不足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防御性医疗与医疗责任保险分析 |
2.1 防御性医疗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
2.1.1 防御性医疗的基本含义 |
2.1.2 防御性医疗的影响因素及基本特征 |
2.1.3 我国防御性医疗行为的成因 |
2.1.4 防御性医疗对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影响的理论分析 |
2.2 医疗责任保险理论基础 |
2.2.1 医疗责任风险概念 |
2.2.2 医疗责任保险概念及发展概况 |
2.2.3 医疗责任保险的特征 |
2.2.4 完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
2.3 基于完全信息博弈分析的防御性医疗与医疗责任保险研究 |
第三章 国外防御性医疗与医疗责任保险的经验借鉴 |
3.1 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国外现状 |
3.2 发达国家医疗责任保险模式 |
3.2.1 美国强制相互制保险模式 |
3.2.2 日本自愿保险模式 |
3.2.3 英国强制与自愿复合模式 |
3.3 国外医疗责任保险基本经验 |
3.3.1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规制防御性医疗行为 |
3.3.2 落实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减少防御性医疗负面效应 |
3.3.3 健全完善医疗协会等第三方机构,高效解决医患纠纷 |
第四章 应对防御性医疗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分析 |
4.1 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国内现状 |
4.2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立法发展历程 |
4.3 部分省市现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共同特点 |
4.3.1 各地制度模式的基本特点 |
4.3.2 各省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经验 |
4.3.3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存在问题与不足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
5.1 政府角度 |
5.1.1 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制定管理办法 |
5.1.2 建立医疗风险数据库共享平台,医疗行为透明化 |
5.1.3 加强强制参保模式下政府负担部分保费的比重 |
5.1.4 完善诉讼制度建设,健全司法裁量标准 |
5.1.5 成立专业发展委员会,减少防御性医疗行为 |
5.2 保险公司角度 |
5.2.1 改进营销模式,完善服务体系 |
5.2.2 注重险种创新,支持个性化保险产品和差异化费率 |
5.2.3 构建全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
5.3 医疗机构角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8)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模式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综述 |
0.3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0.4 研究创新 |
第1章 医疗损害鉴定的演化进程与现状分析 |
1.1 医疗损害鉴定二元模式的演化进程 |
1.2 医学会鉴定模式的突出优势及其主要不足 |
1.3 法医司法模式的自身优势及其主要问题 |
1.4 两种模式的现状对比分析 |
第2章 医疗损害鉴定二元模式的主要困境 |
2.1 鉴定标准混乱 |
2.1.1 鉴定标准的立法冲突 |
2.1.2 鉴定标准的司法适用分歧 |
2.2 鉴定中立性难以保障 |
2.2.1 鉴定主体定位不明确 |
2.2.2 鉴定程序公正性不足 |
2.3 权责边界模糊不清 |
2.3.1 法律鉴定与技术鉴定混同不分 |
2.3.2 “以鉴代审”现象突出 |
2.3.3 虚假意见追责困难 |
第3章 建构医疗损害鉴定一体化模式 |
3.1 一体化模式的三种理论构想及其选择 |
3.2 医疗损害鉴定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确定 |
3.2.1 明确立法目的 |
3.2.2 确立基本原则 |
3.3 医疗损害鉴定一体化模式具体制度完善 |
3.3.1 明确鉴定主体 |
3.3.2 统一鉴定标准 |
3.3.3 统一鉴定程序 |
3.3.4 加强审查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国内背景 |
(二)国际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对象 |
二、总体框架 |
三、重点难点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一)比较综合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归纳分析法 |
(四)博弈分析法 |
(五)调查访谈法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研究概述 |
第一节 国外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相关理论研究 |
(一)帕森斯的“病人角色”理论 |
(二)萨斯—霍伦德的医患三模式 |
(三)弗莱德森的医患冲突理论 |
二、国外典型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一)美国“患者权利保护人”制度模式 |
(二)英国三级投诉和全科医疗制度模式 |
(三)德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模式 |
(四)日本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机制模式 |
第二节 国内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研究领域广泛 |
二、医患关系模式理论视角多样 |
(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三)基于社区卫生服务的朋友式医患关系模式 |
(四)基于家长主义和尊重自主的医患协商模式 |
第三节 文献评述与问题的提出 |
一、文献评述与小结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三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医患关系相关概念界定 |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 |
(一)社会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二)伦理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三)法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四)经济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五)医患关系的实质 |
二、医疗纠纷的概念 |
三、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概念 |
(二)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变迁的内涵 |
(二)制度变迁的供给需求理论 |
(三)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理论 |
(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 |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有限理性”假设 |
(三)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一)博弈论的概念与分类 |
(二)博弈论的表示法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政府责任 |
第一节 社会管理中的政府职能 |
一、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的职能 |
(一)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特征 |
(二)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
(三)医疗服务市场的政府介入 |
第二节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中的政府责任 |
一、制度责任 |
二、法律责任 |
三、财政责任 |
四、监管责任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医患关系模式典型特征 |
(一)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医患关系制度稳定单一 |
(二)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
三、计划经济后期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形成原因 |
(一)推行医疗市场化改革,加速医患矛盾升级 |
(二)医疗服务体制商业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 |
(三)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医患关系矛盾冲突 |
三、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三节 新医改以来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新医改试点医患关系模式典型案例 |
(一)浙江省宁波市医疗纠纷“宁波解法” |
(二)福建省三明市医疗改革“三医联动” |
(三)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机制 |
三、新医改以来医患关系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患矛盾有增无减 |
(二)医患关系呈现多元化,医患利益冲突复杂 |
(三)医患关系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医患关系改善甚微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当前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困境 |
第一节 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 |
一、中央与地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
二、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中的道德风险 |
(一)制度制定的道德风险 |
(二)制度执行的道德风险 |
第二节 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主体 |
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模型的基本要素构建 |
(二)三方利益主体的演化博弈行为分析 |
(三)三方利益主体演化博弈的结果分析 |
(四)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三方博弈决策行为 |
三、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囚徒”困境原因分析 |
(一)政府部门忽视创造医患合作收益 |
(二)医疗群体利用信息优势诱导需求 |
(三)患者群体期望收益难以实现 |
第三节 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制度处于无效率停滞的“锁定”状态 |
二、医疗制度供给主体的“利益粘滞”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构建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路径优化原则 |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
(二)坚持创新引领原则 |
(三)坚持政府权责统一原则 |
二、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实施统一制度安排 |
(一)实行强制性的医患关系制度变迁 |
(二)实施统一的医患关系制度安排 |
(三)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
三、克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重视制度创新与兼容 |
(一)加快医患关系制度创新,克服“路径依赖” |
(二)健立健全医疗法律法规,重视医患关系制度兼容 |
第二节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
一、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防范医患纠纷产生 |
(一)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
(二)重塑社会信任机制,弘扬医疗职业道德 |
(三)加强医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患者转变就诊观念 |
二、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
(一)完善医患之间协商解决机制 |
(二)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
三、建立医疗纠纷补救机制,减少医疗事故损失 |
(一)推行社会医疗互助体系建设 |
(二)建立患者心理援助体系 |
第三节 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 |
一、建立健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
二、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三、加强人民调解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医疗纠纷有效处理 |
(一)设立医患纠纷合议庭 |
(二)构建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三)准确量刑公正司法 |
第四节 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
一、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一)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
(二)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 |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
二、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三、加快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一)强制实行医疗责任保险 |
(二)完善现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第五节 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 |
一、加强医疗法律保障,约束规范医疗行为 |
(一)制定统一的《医疗执业法》 |
(二)平等公正司法,加强医疗群体的保护 |
(三)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
二、建立健全患者权利保护法律法规 |
(一)厘清患者权利法律法规 |
(二)制定《患者权利保护法》 |
(三)坚持患者生命健康权利至上原则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10)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控制策略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以字母顾序排列)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基于管理相关理论的医疗纠纷研究 |
2.2 关于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研究 |
2.3 关于医疗风险识别和管控的研究 |
2.4 关于医疗纠纷的其他管理经验研究 |
3 我国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的历史沿革 |
4 研究意义 |
5 研究目的 |
6 研究内容 |
7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1 基本概念 |
1.1 医疗风险 |
1.2 医疗纠纷 |
1.3 社会越轨 |
1.4 医院管理 |
2 理论 |
2.1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论 |
2.2 三级预防理论 |
2.3 控制理论 |
3 相关理论在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中的运用 |
第三章 医疗纠纷的调查情况 |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
2 一般情况 |
2.1 医务人员的构成 |
2.2 就诊人员的构成 |
3 具体结果分析 |
3.1 总体知晓情况 |
3.2 知晓评分 |
3.3 知晓评分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 |
3.4 知晓率 |
3.5 知晓率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 |
3.6 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 |
3.7 就诊人员医疗纠纷发生的情况 |
3.8 就诊人员发生争端时首选的解决途径 |
3.9 就诊人员就医不满意时首选哪个投诉部门 |
第四章 知情人访谈情况 |
1 研究对象及方法 |
2 整体情况 |
3 医务人员访谈情况和评价 |
4 就诊人员访谈情况和评价 |
第五章 讨论 |
1 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 |
2 医患双方对引起医疗纠纷原因的看法 |
3 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 |
4 就诊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态度和方式 |
第六章 优化策略 |
1 以一级预防为触点、前馈控制为导向的策略 |
1.1 改善医患关系 |
1.2 优化医院运营管理 |
1.3 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警 |
2 以二级预防为抓手、现场控制为目标的策略 |
2.1 医疗纠纷性质和程度的判断 |
2.2 医疗纠纷的早期解决 |
3 以三级预防为补充、反馈控制为目的的策略 |
3.1 促进正常秩序的恢复 |
3.2 推动社会协同参与的改革 |
3.3 信息的加工与运用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一: 医务人员问卷 |
附件二: 就诊人员问卷 |
附件三: 管理人员访谈提纲 |
附件四: 医务人员访谈提纲 |
附件五: 就诊人员访谈提纲 |
综述 医院投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浅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医疗纠纷法制化治理体系的演进(1979-2018)[J]. 袁迎春. 宜宾学院学报, 2021(09)
- [2]医师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D]. 陆婷. 广西大学, 2020(07)
- [3]医疗纠纷处置方式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市Z医院为例[D]. 刘伟. 苏州大学, 2020(03)
- [4]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D]. 李柯璇. 山东大学, 2020(02)
- [5]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以丽水市为例[D]. 杜颖昕.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6]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医疗纠纷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D]. 顾洋.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防御性医疗背景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D]. 余想. 广西大学, 2020(07)
- [8]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模式发展研究[D]. 龙凯. 湘潭大学, 2020(02)
- [9]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D]. 李宗明. 深圳大学, 2020(11)
- [10]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控制策略优化研究[D]. 解汐卓. 昆明医科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