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中国足球产业化(论文文献综述)
梁迎亚[1](2018)在《中国足球赛场常态利用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足球,毫无疑问是世界第一运动,是当今职业体育运动的王者,具有极高的公众影响力和经济价值。作为赛事空间的载体,足球赛场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欧美国家成熟的足球赛场以全年固定频率的联赛为带动,并拥有承办多样化文体赛事的条件,经济效益突出;部分赛场除赛事外发挥着城市公共建筑的作用。对比之下,在中国足球产业化、职业足球联赛商业化发展的今天,中国体育场的发展却多以“体育大事件”为带动,对于稳定频率的常态化利用问题关注不足。承担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赛场多是以租借的方式利用,在联赛赛时阶段和非赛时阶段利用效率偏低,整体反映为经济效益和公共效益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本论文提出足球赛场空间“常态利用”的概念,旨在从赛时和非赛时、经济性和公共性两个维度建立“足球赛场”这一建筑类型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与职业足球产业化、商业化特征以及民众体育公益化特征的关联。本论文以2013年至2017年5年内作为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俱乐部主场的30个足球赛场的空间常态利用作为研究对象,经过深入调研分析,提出中国足球赛场常态利用的5个议题:即“赛场街区活力不足”、“外部空间公共性差”、“附属商业被动复合”、“看台空间类型单一”和“场地功能兼容度低”。论文继而围绕这5个议题,阐述中国足球赛场的具体空间问题(展示“是什么”),分析背后的原因(诠释“为什么”),进而有针对性的研究国内外先进的体育赛场空间设计方法,为中国足球赛场设计发展提出建议(说明“怎么办”)。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由于建筑和规划设计与前期开发策划、后期运营管理的脱节,中国足球赛场空间“常态利用”整体不足,建议建立“开发策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全周期运作机制,以期为中国足球赛场的建筑实践提供更为优化思路,为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刘国川[2](2018)在《岭南文化作用于广东足球的深层文化运行机制与时代价值》文中提出岭南文化是广东足球繁荣发展的文化基础,它孕育和建构了广东足球文化的基本形态,培养了广东足球的社会氛围,推动了广东足球走向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文章采用文献研究、逻辑分析等方法,结合广东足球的内在特点,分析了岭南文化作用于广东足球的深层文化机制和外化表现。岭南文化所具有的务实、重商、进取、创新、多元等文化特点,对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当代中国足球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全新思路。
李飞,徐家林[3](2017)在《中国足球联赛产业市场化趋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是我国足球产业发展的基石,是市场化发展的需要。在改革足球发展联赛市场前进的道路上,我国足球产业市场随着市场变化正悄然改变。结合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产业市场的现实环境,未来中国足球联赛的产业化趋向必将是与市场接轨与世界接轨。
黄文宾[4](2017)在《体育正义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正义作为人类的永恒追求,从自然本有到社会创建,从个体权益到群体秩序,从动物自发到人性自觉,始终都与人类生命相伴随。概括来讲,“正义”指的是通过把握人、事、物所具有的各种规律,并依此来规范自身的各种行动、协调彼此的各种关系,使得万事万物无不:各尽其能、各得其宜、各得其乐,最终成就《中庸》所述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大化境界。体育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同样也需要获得正义的秩序。研究体育正义,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即有助于促使一般社会正义研究的具体化。而且,一旦我们瞄准当代中国体育的现实,如实描述其各种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并分析和追溯导致这些现象的主、客观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则这一研究对于实现当代中国体育的正义,进而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对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有了重大的现实意义。体育正义是社会正义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在诸如不断超越、奋勇拼搏、团结协作、尊敬对手等多种体育价值理念中,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规则至上、崇尚法治的理念始终占据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表明正义的理念在体育价值理念中绝不可轻视。与其他社会领域中的正义一样,体育正义的实现也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三项基本原则。唯有如此,才能为体育活动的开展及其主体的行为确立必要的契约法则与伦理规范,为各种体育运动制定公正、有效的规则,为多元参与主体确立公平、合理的关系,为全体公民享用体育建设成果提供均等的机会。从当前中国体育的现状看,可以将体育正义具体分为体育赛场的竞技正义、体育市场的交易正义、体育管理的行政正义以及体育资源的分配正义四个方面。公平竞争是体育赛场竞技正义的集中体现,包括规则公平、操作公平、奖惩公平、补偿公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公平竞争要求关涉竞赛的多元主体都能依此而行,做到正当竞技、公正裁决、文明观赛等。但是,因受到主观价值取向、客观竞技背景的影响,公平竞争理念在当前中国竞技体育中遇到了挑战,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和观赏者等都表现出一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要解决我国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问题,需要完善体育竞技规则,规范体育商业化运作,通过严格执法来维护体育法规的尊严,以及加强体育道德建设,自觉抵制拜金主义等消极价值观的侵蚀。体育市场作为现代体育活动的重要支撑,其交易必须遵循契约精神、秉持公平原则。公平交易的内涵包括:交易对等,不单向失衡;诚信守约,不相互欺诈;相互尊重,不强买强卖。当前我国的体育市场因发展历程短、管理机制改革滞后、市场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以致体育市场的交易公平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市场主体间的恶性竞争、体育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体育市场交易中的明规则与潜规则同时并存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须要深化改革,明晰体育行政和市场的界线;健全法制,促使体育市场更加规范成熟;建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人们遵守体育市场规范。公正廉洁是体育行政正义的主要体现,也是现代体育行政的主要价值理念。公正,意味着行政过程中出于公心并依循良法;廉洁,则意味着行政过程中不以公共权力寻租。当今中国,在体育市场化的推动下,体育治理在主体和利益分化上都出现了多元化的倾向,这些又必然导致体育行政面临深刻的体制变革。在此体制转型过程中,因体育行政官员价值观的扭曲,体制缺陷,新闻舆论监督缺位等原因,致使体育行政管理呈现出官员身份重叠、处事不公、贪污腐败等许多不义乱象。近来,我国体育界展开了一系列反腐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要想根除体育行政腐败,提高体育行政治理效率,就必须进一步展开制度反腐,使之成为通向体育行政正义的必由之路。资源均等是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主要体现,其直接含义是体育经费、场馆、组织、人力和信息等体育资源的均等分配,深层含义则是体育权利平等与体育参与机会均等。我国目前体育资源的分配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均衡问题:竞技体育内部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的失衡,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失衡,城乡之间的差距,地区之间的差距,弱势群体体育权益缺乏保障。要实现我国体育资源的均等分配,就须要调整竞技优先战略,改变我国体育发展模式;改革我国现行的体育财政制度;建立城乡和区域之间体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建立体育弱势群体的补偿机制。我国体育领域的上述不公平、不正义现象,也可以归结为体育的异化,即未能实现体育活动所本有、所应有的理念与功能。体育异化使得体育活动在内部的完善建构和外部功效的合理发挥上都难以实现,不仅妨碍体育魅力的展现、体育精神的张扬,更是难以发挥体育对个体生命自由、全面发展的助推效能,无法实现体育对于和谐社会构建的积极价值。克服体育异化,实现体育正义,需要“德法并治”:一方面,要把依法治体当作根本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体育良法,严格执法和司法,实现体育的总体“合法性正义”;另一方面,也要辅之以德治体,将“德治”当作实现体育正义的重要环节。只有双管齐下,才有可能促进体育正义不断得以实现。要实现体育正义,还需要每个现代公民自觉履行建立、维护正义的体育制度的“自然义务”,需要培养正义的情感。体育正义不仅意味着一种制度,而且意味着一种自由自觉的、充满幸福和尊严的生活,因此值得每个人努力追寻。
江瑞丽[5](2017)在《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演变历程研究》文中指出足球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影响力巨大,而且它是中国进行职业化改革最早的体育运动项目,对中国体育的改革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目前为止中国足球职业化已走过了24年的历程,发展过程中,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系统全面地梳理足球发展历程,汇聚成功的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更深入细致地探索中国足球职业化整体历史改革的道路,对推动中国足球运动快速、健康的发展及运动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以职业化发展后的中国足球演变为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调查法、数理统计法、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法、集中度C5率法及历史研究法对24年来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规模、经营管理、比赛、运动员培养、运动员交流、外援引进、管理政策与文件、社会核心诉求满足等因素进行综合的梳理与分析。得出结论如下:1.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可以分为筹备规划阶段、探索实施阶段、快速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徘徊不前阶段以及重建发展阶段六个阶段。2.中国足球在世界杯、亚洲杯以及奥运会的比赛成绩差强人意;参赛的俱乐部对联赛的统治地位不断上升,从整体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中超联赛竞争形势的不均衡性发展有加强的趋势。3.中国足球职业运动员的引进和对外输出数量总体上呈上升的趋势发展;外籍运动员连续效力时间比较短,大部分俱乐部在赛季中频繁更换外援;以巴西为主的美洲地区、以塞尔维亚、保加利亚为主的欧洲地区、以韩国为主的亚洲地区以及非洲,是中国主要的足球外援来源地。4.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外籍主教练聘用人数呈波浪式变化,聘用教练倾向于足球发展好的国家,欧洲主要以南欧为主,如塞尔维亚、葡萄牙、克罗地亚;南美洲主要来自巴西,其次是乌拉圭和阿根廷;亚洲籍的教练主要来自韩国;外籍主教练连续任期时间比较短,并且流动性比较频繁。5.中国职业足球顶级联赛外籍主教练下课的主要原因是球队成绩差,与俱乐部领导或队员有矛盾;中国职业足球顶级联赛外援下课的主要原因是表现一般,比赛结果不理想及自由转会。6.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足协制定了很多章程、条例,在完善足球俱乐部法制建设方面有显着成果,但是这些规定都是针对俱乐部和运动员具有制约力,对足协自身规范的文件很少,职业足球的法制建设与中国社会法制建设有很大程度的差距。7.中国的转会制度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中国职业球员历年申请转会和实际转会人数上下年度差值呈波浪式变化,国内转会市场依然低迷;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身价涨幅惊人,呈直线上升趋势。8.中超联赛俱乐部收入来源比重极其不合理,中国绝大部分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济来源仍以球队冠名赞助为主,结构比较单一,俱乐部抗风险能力弱,缺少自主经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市场运作还不是很成熟。总体来说,中超联赛正在稳步发展,场均观众人数呈上涨趋势发展。9.随着联赛的发展,球队更名的次数逐渐减少;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产权不稳定,企业投资呈现短期行为的特征。进入中超之后企业退出的次数有所减少,足球市场化逐渐走向稳定。10.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中国足球训练理念仍处在国际化边缘,与世界足球强国的观念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还需完善。
相福军[6](2016)在《关于中国足球产业化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趋于成熟,我国的体育体制逐步改革,足球产业的运营环境也在不断完善。足球俱乐部和职业联赛已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赞助运营。现今,中国足球产业化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该文深入分析了中国足球产业化的现状,寻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市场运营体系、无形资产运作、产业经纪行为以及后备人才几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分析,提出了产业化发展策略。
侯学华,地里木热提·阿不都卡的尔,金晓平[7](2015)在《中国足球项目的价值目标、现实差距与路径设计》文中研究表明足球是世界人民普遍喜爱与广泛关注的运动项目,中国足球项目的发展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足球项目的价值反映出的是在一国社会实践中足球所发挥的功能与起到的作用。基于对足球项目自身价值的分析与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方向性思考,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角度归纳了中国足球项目的价值目标,即中国足球项目价值所能达到的最佳化状态,并对价值目标的现实差距进行了系统分析,设计了保障中国足球价值目标实现的基本路径。研究的目的:把握中国足球项目发展的大方向,为其整体规划、宏观管理与顶层设计提供理论参考,为其具体改革的路径选择提供思路。
朱岩[8](2015)在《论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文中认为中国足球改革浪潮席卷而来,中国足球协会的改革首当其冲。中国足坛目前的乱象,譬如假球、黑哨、罢赛等等,都与中国足球协会工作不力有关。中国足球协会不能发挥应有职能有着深厚的历史原因,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形态密不可分,反映到法律层面就是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不明。法律地位不明,直接导致中国足球协会与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职责不分,行政色彩严重,足球产业市场化举步维艰。研究中国足协法律地位的学者不少,之类的文章也比较多,但是对中国足球协会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确认、如何从全面设计足协自身运营机制的却不多。针对此,本文拟从研究借鉴较为完善的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入手,通过对中国足球协会乱象的分析,最终提出明确中国足球协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本文对世界各地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最终形成足球协会主流模式是“足球协会+足球联盟”模式的结论。通过对近代以来中国足球管理机构和其法律地位的发展历程进行剖析,对中国足球协会的现状进行背景介绍。通过对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法律层面、实施层面入手,解读中国足球协会“官民不分”的身份难题以及出现的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章程执行力不强和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法律地位。本文的重点在于对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进行制度重构,首先从理论、法律、自身特点等方面明确足协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律地位,其次通过章程重塑明确足协的权利义务,然后明确足协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主要是应付民事责任,最后对设立争端解决机构——体育仲裁机构进行设想和规划。从世界范围看,凡是足球产业发达的国家,必走足球产业化道路,足协的法律地位均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大多不直接参与足球联赛的管理,由市场化的联赛联盟进行具体管理,足协或多或少参与指导监督。要想跟上历史发展的潮流和世界足球发展大局,中国足球改革势在必行。其实,自20世纪90年代足球市场化以后,“自下而上”的改革诉求屡有发生,却最终无疾而终。此次由中央深改组通过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被寄予厚望,出台的改革方案第一部分就是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因此,明确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依法设立,独立于政府、企业的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管理足球运动的社会团体法人,制定切合实际的协会章程,明确足协权利义务和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是深化足球改革的必由之路。同时,要改变足坛乱象,就要改变中国足球协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抓紧设立体育(足球)仲裁机构,理清足球纠纷解决途径。唯此,中国足球方有希望有重回亚洲前列、走向世界的一天。
周正卿[9](2015)在《市场化与中国足球发展的逻辑》文中研究表明近期,随着在亚洲杯预选赛的良好表现和恒大亚冠夺冠,人们看到了中国足球崛起的希望。但职业联赛发展至今,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文献资料、统计分析和逻辑分析等方法,梳理了中国足球发展的逻辑,并认为毫不动摇地推进市场化改革是发展中国足球的核心战略方针。
杨旭[10](2015)在《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足球产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矛盾,这些问题矛盾当然不能直接归咎于中国足球协会,但不能否认,这与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不明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本文首先概述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沿革和明确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现实意义;分析中国足球产业发展中产生的诸多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横向比较可供借鉴的国外三种足球管理模式,深入探究在中国足球改革的大环境下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确立。
二、论中国足球产业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中国足球产业化(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足球赛场常态利用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足球产业化进程加速 |
1.1.2 中国大型体育场的大赛后利用整体不佳 |
1.1.3 中国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对赛场利用的重视 |
1.1.4 世界杯对赛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视 |
1.2 研究内容 |
1.2.1 概念辨析 |
1.2.2 研究对象:30个中超足球赛场的常态利用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现代体育场的发展历史研究 |
1.3.2 现代体育场的建筑设计标准研究 |
1.3.3 现代体育场的空间利用效率研究 |
1.3.4 现代体育场的规划设计研究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架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足球赛场常态利用总述 |
2.1 现代足球赛场的空间构成 |
2.2 足球赛场设计发展历史梳理 |
2.2.1 现代足球赛场的设计发展历程 |
2.2.2 其他类型职业体育场的设计发展历程 |
2.2.3 中国足球赛场(现代体育场)的设计发展历程 |
2.3 足球赛场常态利用的含义 |
2.4 足球赛场常态利用的理论支撑 |
2.4.1 建筑设计层面 |
2.4.2 规划设计层面 |
2.4.3 赛场运营管理层面 |
2.5 足球赛场的常态利用议题 |
2.5.1 国际赛场的常态利用现状 |
2.5.2 中国足球赛场常态利用议题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赛场街区活力不足 |
3.1 概述 |
3.1.1 赛场街区的定义 |
3.1.2 赛场街区与常态利用的关系 |
3.2 中国足球赛场所在街区活力不足 |
3.2.1 选址远离城市中心 |
3.2.2 功能组合不合理 |
3.2.3 空间设计不友好 |
3.3 中心型赛场街区 |
3.3.1 街区经济活力 |
3.3.2 街区物质环境 |
3.3.3 街区社会活力 |
3.3.4 基础设施投入 |
3.4 赛场街区功能组合 |
3.4.1 体育+复合商业模式 |
3.4.2 体育+休闲娱乐模式 |
3.4.3 体育产业链模式 |
3.5 赛场街区空间设计 |
3.5.1 街区尺度 |
3.5.2 街区道路 |
3.5.3 街道界面 |
3.6 本章小结及建议 |
第4章 外部空间公共性差 |
4.1 概述 |
4.1.1 外部空间的定义 |
4.1.2 外部空间与常态利用的关系 |
4.2 中国足球赛场外部空间公共性差 |
4.2.1 边界封闭性强 |
4.2.2 停车场占比大 |
4.2.3 公共功能不足 |
4.3 开放边界设计 |
4.3.1 隔离桩/隔离墩 |
4.3.2 上升高差 |
4.3.3 下凹隔离 |
4.4 停车空间设计 |
4.4.1 借用周边停车场 |
4.4.2 地下停车场 |
4.4.3 体育场停车楼 |
4.5 公共空间设计 |
4.5.1 公共广场 |
4.5.2 健身公园 |
4.5.3 休闲公园 |
4.6 本章小结及建议 |
第5章 附属商业被动复合 |
5.1 概述 |
5.1.1 附属空间的定义 |
5.1.2 附属空间与常态利用的关系 |
5.2 中国足球赛场附属商业被动复合 |
5.2.1 附属商业空间功能设置不合理 |
5.2.2 附属商业空间布局不符合商业运营规律 |
5.2.3 赛场功能复合度不高 |
5.3 附属商业空间功能设置 |
5.3.1 零售/餐饮/休闲娱乐 |
5.3.2 会展/酒店/办公 |
5.3.3 观光体验 |
5.4 附属商业空间布局 |
5.4.1 独立布局 |
5.4.2 利用底层附属空间 |
5.4.3 利用赛场闲置空间 |
5.5 赛场综合体设计 |
5.5.1 体育商业综合体 |
5.5.2 体育休闲娱乐综合体 |
5.5.3 体育社区服务综合体 |
5.6 本章小结及建议 |
第6章 看台空间类型单一 |
6.1 概述 |
6.1.1 看台空间的定义 |
6.1.2 看台空间与常态利用的关系 |
6.2 中国足球赛场看台空间类型单一 |
6.2.1 看台规模大且氛围不佳 |
6.2.2 普通观众区类型单一 |
6.2.3 VIP观众区层级设置不足 |
6.3 看台整体设置 |
6.3.1 容量中小型化 |
6.3.2 容量灵活化 |
6.3.3 VIP观众区规模符合市场规律 |
6.3.4 看台设计重视观众体验 |
6.4 普通观众区多元化类型 |
6.4.1 站席区 |
6.4.2 家庭观赛区 |
6.4.3 无障碍席位 |
6.4.4 附属服务区 |
6.5 VIP观众区层级化类型 |
6.5.1 包厢区 |
6.5.2 商务坐席区(俱乐部坐席区) |
6.5.3 社交坐席区 |
6.6 本章小结及建议 |
第7章 场地功能兼容度低 |
7.1 概述 |
7.1.1 场地空间的定义 |
7.1.2 场地空间与常态利用的关系 |
7.2 中国足球赛场场地功能兼容度低 |
7.2.1 足球专项场地过少 |
7.2.2 场地缺乏灵活性 |
7.2.3 配套元素不完善 |
7.3 足球专项场地改造 |
7.3.1 场地层下沉式改造 |
7.3.2 看台内延式改造 |
7.3.3 足球向田径的临时场地转换 |
7.4 多功能场地设计 |
7.4.1 可移动场地 |
7.4.2 可移动看台 |
7.4.3 可分隔场地 |
7.5 场地空间配套元素 |
7.5.1 全覆盖式顶棚 |
7.5.2 LED大屏幕 |
7.5.3 其他新技术元素 |
7.6 本章小结及建议 |
第8章 结语 |
8.1 论文的主要结论与创新点 |
8.2 论文的问题与不足 |
8.3 论文的研究展望 |
8.3.1 制定更具体的中国足球联赛赛场的发展指导 |
8.3.2 注重中国足球联赛赛场向世界杯等大型赛事的改造应对 |
8.3.3 构建全方位的中国足球空间研究体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研究对象基本信息 |
附录 B 专家访谈纪要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2)岭南文化作用于广东足球的深层文化运行机制与时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1 岭南文化作用于足球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
1.1 岭南文化特性与足球运动相互融合———“小、快、灵”的南派足球风格 |
1.2 广东足球发展的历史渊源———梅州足球运动的文化传统 |
1.3 广东足球发展的人文条件———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高参与性与高认可度 |
1.4 广东足球发展的独特机遇———毗邻港澳与改革开放的双重作用 |
2 岭南文化作用于足球产业发展的外化表现 |
2.1 敢为天下先———率先完成行业体制改革, 使广东足球焕发生机 |
2.2 务实重商———品牌球队与本地联赛构建, 商业盈利与赛事环境发展两不误 |
2.3 草根意识———群众对足球表现出高积极性, 足球在广东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
2.4 开放兼容———专业球队与外教、外援合作良好, 青少年足校送学员、教练赴国外“取经” |
3 岭南文化应用于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时代价值 |
3.1 对推进全国足球事业发展, 足球文化在全国范围的普及具有重要作用 |
3.2 突破足球改革限制的精神力量, 为中国足球痼疾改革起到鼓舞作用 |
3.3 树立中国足球产业化发展的先行榜样, 提供了当代中国足球产业化发展的全新思路 |
4 小结 |
(3)中国足球联赛产业市场化趋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足球产业的诞生、现状及其社会背景 |
(一) 中国足球产业的诞生、现状 |
1. 中国足球产业的诞生 |
2. 中国足球联赛产业的现状 |
(二) 中国足球产业形成的社会背景 |
1. 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
2. 职业化改革的产物 |
二、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发展与相关政策扶持 |
(一) 中国职业联赛的发展 |
1. 毁誉参半的甲A十年 |
2. 跌宕起伏的中超十年 |
(二) 政府扶持 |
三、中国足球产业的市场重构 |
(一) 俱乐部的合并、买卖愈演愈烈, 地方色彩浓郁 |
(二) 各俱乐部更加重视业务范围的拓展, 业余足球与校园足球同行 |
四、中国足球联赛产业的发展趋向 |
(一) 职业联赛更趋国际化, 足球产业的市场化趋势加剧 |
(二) 职业联赛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足球市场化改革, 有利于足球产业的经营发展 |
(三) 未来的竞争将更加依赖于海外市场, 职业联赛必将加快全球化扩张 |
(4)体育正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本文的写作思路、框架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体育正义的界定及其原则和分类 |
第一节 正义及正义理论概述 |
一、正义的词源学解释 |
二、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内在追求 |
三、中、西文化史上丰富的正义理论 |
第二节 体育正义的意涵与定位 |
一、体育正义作为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 |
二、体育正义作为体育价值的核心理念 |
第三节 体育正义的原则 |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
二、罗尔斯正义原则对于建构体育正义的启示 |
三、体育正义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第四节 体育正义的分类 |
一、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分类 |
二、体育分类与亚里士多德正义分类的融合 |
三、体育正义的具体分类 |
第二章 公平竞争:体育赛场的竞技正义 |
第一节 公平竞争的多元主体和丰富内涵 |
一、公平竞争的多元主体 |
二、公平竞争的丰富内涵 |
三、公平竞争原则的具体要求 |
第二节 公平竞争理念在当今中国体育赛场遭遇挑战 |
一、公平竞争是人类体育竞技的永恒主题 |
二、当代中国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诸种表现 |
三、影响当今中国体育公平竞争的主客观因素 |
第三节 解决体育赛场竞争不公的必要性和具体对策 |
一、解决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必要性 |
二、解决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具体对策 |
第三章 公平交易:体育市场的交易正义 |
第一节 公平交易的主体前提与基本内涵 |
一、公平交易的主体前提 |
二、公平交易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中国体育市场的初步形成和交易中的公平问题 |
一、中国体育市场的初步形成及其困境 |
二、中国体育市场交易中的公平问题 |
第三节 体育市场交易不公的成因和解决的对策 |
一、中国体育市场交易不公的多种成因 |
二、解决中国体育交易不公的具体对策 |
第四章 公正廉洁:体育管理的行政正义 |
第一节 作为体育行政之价值理念的公正廉洁及其内涵 |
一、公正廉洁:现代体育行政的价值理念 |
二、公正廉洁的双重含义 |
第二节 中国体育行政体制的变革和体育管理的不义乱象 |
一、中国体育行政体制的深刻变革 |
二、体制转变过程中体育行政管理的诸不义乱象 |
第三节 中国体育行政不义的根源和通向正义之路 |
一、中国体育行政不义的根源 |
二、通向中国体育行政正义之路 |
第五章 资源均等:体育资源的分配正义 |
第一节 体育资源的外延与资源均等的含义 |
一、体育资源的外延 |
二、体育资源均等的含义 |
第二节 中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及其成因 |
一、我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 |
二、我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成因 |
第三节 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对策和步骤 |
一、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对策 |
二、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步骤 |
第六章 克服体育异化,弘扬体育正义 |
第一节 体育异化及其危害 |
一、异化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今体育异化的诸多表现 |
三、体育异化对体育正义的背离 |
第二节 “德法并治”:克服异化和通向正义之路 |
一、依法治体是克服体育异化、实现体育正义的根本途径 |
二、以德治体是克服体育异化和实现体育正义的重要一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演变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国际足球职业化发展的趋势 |
1.1.2 我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必然性 |
1.1.3 体育产业化发展的内在需求 |
1.1.4 我国足球职业化资料库建设的必要性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
1.3.2 足球职业化发展的管理体制研究 |
1.3.3 足球职业化发展的运行机制研究 |
1.3.4 足球职业化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
1.3.5 文献述评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专家调查法 |
2.2.3 数理统计法 |
2.2.4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法 |
2.2.5 集中度C5率 |
2.2.6 历史研究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足球职业化诠释 |
3.2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历史背景 |
3.2.1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国际背景 |
3.2.2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国内背景 |
3.3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阶段过程 |
3.3.1 筹备规划阶段(1992-1993 年) |
3.3.2 探索实施阶段(1994-1997 年) |
3.3.3 快速发展阶段(1998-2002 年) |
3.3.4 坎坷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3.3.5 徘徊不前阶段(2010-2011 年) |
3.3.6 重建发展阶段(2012-2015 年) |
3.4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子项演变过程 |
3.4.1 比赛成绩 |
3.4.2 外援引进与使用 |
3.4.3 足球职业化管理的重要政策与文件 |
3.4.4 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 |
3.4.5 经费来源 |
3.4.6 俱乐部的变更 |
3.4.7 后备人才的培养 |
3.4.8 足球训练理念 |
4 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进程中经验与存在问题 |
5 中国足球职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研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件 |
(6)关于中国足球产业化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中国足球产业的现状 |
2 中国足球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
2.1 尚未成为成熟的产业化运行体系 |
2.2 对无形资产的运用及发展不足 |
2.3 经纪行为缺乏科学规范 |
3 足球产业化发展的经营对策 |
3.1 进一步完善足球产业化运行体系 |
3.2 积极开发和运用无形资产 |
3.3 针对足球产业完善相关的管理法规 |
3.4 加强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 |
4 结语 |
(7)中国足球项目的价值目标、现实差距与路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足球项目的价值目标 |
1. 1政治目标 |
1. 2经济目标 |
1. 3文化目标 |
1. 4教育目标 |
2中国足球项目价值目标的现实差距 |
2. 1政治目标的现实差距 |
2. 2经济目标的现实差距 |
2. 3文化目标的现实差距 |
2. 4教育目标的现实差距 |
3中国足球项目价值目标实现的路径设计 |
4结束语 |
(8)论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可能创新支持 |
第一章 足球协会法律地位概述 |
一、世界各地足球协会法律地位分析 |
(一) 世界足球协会发展历程 |
(二) 世界各地足球协会法律地位 |
1.国际足联的法律地位 |
2.英格兰足球联合会的法律地位 |
3.意大利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4.德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5.巴西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6.日本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7.韩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二、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发展历程 |
(一) 近代以来中国足球管理机构的发展历程 |
(二) 近代以来中国足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
1.中华足球联合会的法律地位(1949年前) |
2.新中国足协法律地位的初步成形(1949—1990) |
3.中国足球协会“半官半民”的法律地位形成(1990—2014) |
4.中国足球协会踏上“管办分离”征程(2015年以后) |
三、足球协会主流模式分析 |
(一) 足球协会的顶层设计 |
(二) 民间联盟的自治管理 |
(三) 主流模式的历史必然 |
第二章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困境 |
一、从制度层面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一) 从宪法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二) 从体育法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三) 从其他行政法规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四) 从相关部门规章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二、从实施层面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一) 从刑事裁决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二) 从行政诉讼案件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三) 从民事诉讼案件看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三、中国足球协会的身份难题 |
(一) “官”“民”不分 |
(二) 导致出现的问题 |
1.体制不顺 |
2.职责不清 |
3.章程执行不力 |
4.监督不到位 |
第三章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制度重构 |
一、明确足协的法律地位 |
(一) 理论依据 |
1.现代公民社会理论 |
2.法团主义 |
(二) 法律依据 |
二、明确足协的权利义务 |
(一) 明确权利 |
1.规章制定权 |
2.监管权 |
3.争端解决权 |
4.非法律惩罚权 |
5.起诉权 |
(二) 明确义务 |
1.作为一般法人应履行的义务 |
2.作为特定法人应履行的义务 |
三、明确足协的法律责任 |
(一) 刑事责任 |
(二) 民事责任 |
(三) 行政责任 |
四、设立体育(足球)仲裁机构 |
(一) 国外体育仲裁情况 |
(二) 中国设立体育仲裁机构的必要性 |
(三) 体育(足球)仲裁委员会的构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市场化与中国足球发展的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1文献综述 |
2中国足球发展逻辑 |
2.1明确国足成绩为目标导向 |
2.2确立职业联赛为重要抓手 |
3要推进足球运动市场化发展的原因 |
3.1符合经济体制市场化目标的阶段要求 |
3.2足球事业“三化”发展需要市场的力量调节 |
4结论与建议 |
(10)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明确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现实意义 |
(一)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沿革 |
(二)明确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现实意义 |
二、中国足球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 |
(一)“假、赌、黑”问题 |
(二)民间主体向中国足协要权 |
三、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明确 |
(一)可供借鉴的管理模式 |
(二)明确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 |
四、论中国足球产业化(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足球赛场常态利用设计研究[D]. 梁迎亚. 清华大学, 2018(02)
- [2]岭南文化作用于广东足球的深层文化运行机制与时代价值[J]. 刘国川.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18(02)
- [3]中国足球联赛产业市场化趋向研究[J]. 李飞,徐家林.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17(06)
- [4]体育正义研究[D]. 黄文宾.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5]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演变历程研究[D]. 江瑞丽. 曲阜师范大学, 2017(02)
- [6]关于中国足球产业化的思考[J]. 相福军. 当代体育科技, 2016(26)
- [7]中国足球项目的价值目标、现实差距与路径设计[J]. 侯学华,地里木热提·阿不都卡的尔,金晓平.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5(10)
- [8]论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D]. 朱岩. 南京师范大学, 2015(03)
- [9]市场化与中国足球发展的逻辑[J]. 周正卿. 运动, 2015(13)
- [10]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J]. 杨旭. 法制与社会, 20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