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论文文献综述)
杜洋,张昊[1](2021)在《惩治涉军犯罪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文中认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就检察机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方面所做工作,以及典型案例的特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营造崇尚军人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记?
闫晶晶,史兆琨[2](2021)在《首次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有何深意》文中指出“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选编的七起典型案例,反映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涉军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的成效。典型案例发布的背后有何更深的考量?
林高松[3](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军事制度,是国家开展兵役工作的法律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兵役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研究分析兵役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法理价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本文按照“理性分析、历史沿革、价值定位、内外环境、完善之道”的逻辑顺序分五章展开研究。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从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兵役实体法律制度、兵役程序法律制度等为研究起点,对兵役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进行科学界定,系统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地位作用,为论文撰写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按照古代、近代和新中国等三个阶段系统梳理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发展脉络,系统分析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从体系构成、实质内涵和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兵役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现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现代化局部战争需要、退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所蕴含的法理价值进行全面阐述,一是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二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四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五是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等,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这是新时代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根基。从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实力同步增强,二是我国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局部战争威胁始终存在,三是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四是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军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完善之道。主要从兵役法律制度建设角度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力求为国家兵役机关开展兵役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一是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持续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兵员补充,确保国家总体安全,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单智逵[4](2020)在《军婚保护法律制度的法理思考》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1军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部队的稳定离不开每一名官兵,每名官兵都是部队组成的一份子,官兵家庭和睦才能积极的为军队建设做贡献,才能保持良好的战斗状态。自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随着我国战争状态的转换、军事实力、经济实力、社会生产力条件的不断变化,我国的军婚制度也在不断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一切法律、法规都应当依据《宪法》做出。将现行法律中不符合法律精神、违背宪法精神、不适应当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法律、法规予以调整、修改、废除,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建构主义作为基本的理论基础,结合比较分析方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历史学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对本问题综合进行研究。借此通过多角度分析对军婚法律保护的意思和必要性,使学界重视和关注军人及军属的诉求。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引言部分,重点介绍写作本文的目的和意义,概述了本文写作的背景。笔者曾是一名军人,对军人幸福家庭的追求感同身受,但军人因职责不能好好守护家庭。新时代中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指示下,全社会崇尚英雄、推崇军人职业。在这样的契机下,关心军人家庭幸福,探讨军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文部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我国现行军婚法律保护的历史,定义了军婚,明确概念;概述了军婚法律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对现有涉军婚的刑事、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挑选出经典案例,并总结出现行裁判的特点。第三部分,笔者阐述了学界对军婚保护法律的三种争论观点;从法理上详细分析了现行军婚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作了违宪性审查,认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合宪,《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违宪,且违反了民法意思自治基本原则。法律滞后性是法律本身的一个缺陷,军婚保护法律严重滞后于社会现实。从程序上来说,《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存在举证责任过高的问题。基于上述问题,笔者探索完善军婚保护法律规则,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增加长期通奸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取消《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婚保护不应仅仅依靠法律,还应当从军人、军属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子女教育、转业、养老等民生制度方面着手完善制度,且军队加大对军人亲密关系、亲子关系的培训,多维度共同保护军婚。结语部分,笔者再次阐明自己的观点:现行的军婚法律保护制度中存在不足和缺陷,但该项制度应当结合当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采取其他方式发挥作用,而不能仅仅依靠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维系一段破裂的婚姻。军婚的保护不仅需要国家民生制度更多倾斜军人,还需要军人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经营。部队营造爱家护家的氛围,军人潜移默化,才能有利于维护军婚的稳定。
张鹏程[5](2019)在《我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宪法分析》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对于退役军人权益的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军人在服役期间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做出了巨大牺牲和奉献,其基本权利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极大的限制和影响,而在退役后国家如何保障其权益是值得深思熟虑的。保障工作的开展需要行动的准则,这种准则应该从宪法上寻找依据。当下既有的研究成果尚未从宪法层面对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但并不意味着如此尝试毫无意义。事实上,我国宪法虽无保障退役军人的明文规定,但对应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可以为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提供宪法上的原理基础、内容支撑。保障退役军人的宪法原理起点在兵役义务条款和武装力量条款。从武装力量条款来看,国家肩负着保护人民和自身的任务,但由于国家的“无形性”,这种任务事实上通过兵役义务的具体履行“分摊”给公民,亦即公民事实上是在替代国家履行其任务;而兵役义务的履行对于公民来说,造成了其基本权利的不同程度克减和限制,这种限制在兵役义务履行完毕后被解除,但并非所有的解除都能使得业已被克减的权益获得“回复”,因此作为真正义务人的国家,势必要为替代其履行义务的军人提供特殊性保障,以保证其已被克减且难以回复的权益得到补偿,这是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需。从宪法出发,分析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之内容也极为必要,这一点是人权保障和国防利益的共同要求。宪法条款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提供了三项原则,其一是人权保障原则,要求国家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时必须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其二是平等原则,其原则要求国家在未因兵役义务所克减的权益和兵役履行完毕后可以恢复的权益方面,给予退役军人与普通公民相同的一般性保障;在因兵役义务克减且难以回复的权益方面,给予不同的特殊性保障。该原则还要求国家在退役军人内部,根据其因兵役义务所造成的权益克减程度之不同,给予不同退役军人合理的差别对待。其三是维护军事秩序和国防利益原则,这是基于宪法武装力量条款出发,在退役军人保障领域,其与人权保障具有同一性,亦即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军事秩序和国防利益的要求。从具体权益内容来看,除一般性权益保障外,给予退役军人的特殊性权益主要集中在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公民的宪法权利方面,这是因为军人因兵役义务所造成难以回复的权益克减集中体现在这一类宪法权利上,为尽可能的使此类权益得到回复,必须由国家提供相应的特殊性保障;与此同时出于军事秩序和国防利益的考虑,为维护兵役义务的“光荣性”,由国家对军人的荣誉权加以特殊性保障同样有其宪法依据。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的运行是基于宪法赋予的公权力,同时宪法拘束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实现和体现宪法保障军人权益的内在精神。在权益保障机制中,三者均有其地位,承担不同之角色:立法机关涉及退出现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基础性建构,行政机关涉及退出现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具体实施和操作,司法机关涉及退出现役军人权益之救济。依据宪法对当前制度下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原理、内容和机制加以分析,不难发现不完善之成因。同时宪法也为完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提供了解决关键。即无论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在保障权益的机制中均应依照宪法原理,在宪法的统摄下充分地行使宪法所赋予自身的公权力。随着“依法治军”的稳步推进,国家对退役军人权益的保障需要上升到新的高度,这有赖于长期有效的行动准则。从宪法层面分析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议题,能够引导国家在合宪的框架下不断提升“依法治军”的水平,切实可行地在合乎宪法的前提之下,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
王峰,陈勇[6](2018)在《论新形势下优化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路径》文中研究说明涉军维权,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必须着眼社会管理和部队建设实际,遵循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基本规律,积极探索符合国情、军情、社情、民情的维权工作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由行政协调向依法维权转变,从而有效提高涉军维权工作的质效。
陈丽平[7](2017)在《切实抓好涉军维权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文中认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军是强军之基,是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和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坚强保证。然而,依法治军不仅仅意味着用法律治理军队,同时也要依法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涉军维权工作就是重要举措之一。一、“汤阴经验”迈出涉军维权第一步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8](2014)在《降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门槛 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文中指出近期,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必将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依法治军目标的实现。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强调紧紧围绕党在新形
要文须,毛俊[9](2014)在《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文中研究说明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了解《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本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负责人:党?
周斌[10](2014)在《降低门槛让更多军人军属受益受惠》文中指出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更好地了解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9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负责人。 推动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妥善解决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
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论文提纲范文)
(1)惩治涉军犯罪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论文提纲范文)
营造崇尚军人拥军优属良好氛围 |
检察机关坚决保护军人合法权益 |
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
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化解社会矛盾 |
(2)首次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有何深意(论文提纲范文)
典型案例引领,营造拥军优属良好社会氛围 |
司法有力度亦有温度 |
依法履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3)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 |
第一节 兵役法律制度的科学界定 |
一、相关概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实体法律制度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程序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制度的法律特征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时代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容特征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
一、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 |
二、兵役法律制度是保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组织兵役工作的有效规范 |
第二章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古代兵役法律制度 |
二、我国近代兵役法律制度 |
三、新中国兵役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实质内涵 |
三、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客观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优劣之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 |
第一节 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 |
一、依法参加兵役是公民和法人的基本义务 |
二、参加兵役人员依法享有各种基本权利 |
三、正确处理兵役权利与兵役义务的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 |
一、兵役必须以实现国家价值优先 |
二、公民通常是实现个人价值优先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调节器 |
第三节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 |
一、国防是全体公民的国防 |
二、兵役实质是少数公民参加兵役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统一的平衡器 |
第四节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
一、公平与效率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
二、兵役法律制度优先考虑军事效率 |
三、兵役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
第五节 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 |
一、追求国家和平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
二、保障国家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 |
三、统筹和平权与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 |
一、经济实力 |
二、法治环境 |
三、军事改革 |
第二节 国家严峻安全形势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
一、国家统一困境 |
二、周边事态纷争 |
三、西方大国遏制 |
第三节 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 |
一、信息化局部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基本样式 |
二、高技术武器装备占据未来战场的主导地位 |
三、高素质的兵员成为信息化战争胜负的关键 |
第四节 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 |
一、尊重军人共识 |
二、优待军人传统 |
三、军人权益维护 |
第五节 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 |
一、独生子女成为军队服役主体 |
二、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 |
三、入伍后退兵比例呈逐年上升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完善之道 |
第一节 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 |
第二节 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 |
一、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
二、统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计划 |
三、科学组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起草拟制 |
第三节 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 |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兵役法律意识 |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
三、严格组织对违反兵役法律制度行为的惩治 |
结语: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应处理的几个关系 |
一、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其它军事政策制度之间的关系 |
二、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新时代强军要求的关系 |
三、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关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4)军婚保护法律制度的法理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我国保护军婚法律的概述 |
1.1 我国保护军婚法律的概述 |
1.1.1 军婚的概念 |
1.1.2 我国保护军婚法律概述 |
1.2 我国军婚保护法律的历史沿革 |
1.2.1 革命根据地时期及抗日战争期间的军婚保护 |
1.2.2 新中国成立后的军婚保护 |
1.2.3 改革开放后的军婚保护 |
1.2.4 军队内部特殊规定 |
2 我国军婚保护审判实践现状 |
2.1 对现有裁判的统计、典型案例 |
2.1.1 刑事案件统计及典型案例 |
2.1.2 民事裁判统计及典型案例 |
2.2 对我国保护军婚审判实践的总结 |
2.2.1 构成破坏军婚罪的特点 |
2.2.2 破坏军婚民事案件的特点 |
3 对现行我国军婚保护法律的法理分析 |
3.1 学界的争论 |
3.2 笔者对保护军婚法律的法理分析 |
3.2.1 对保护军婚法律的合宪性分析 |
3.2.2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民法意思自治基本原则 |
3.2.3 保护军婚的法律严重滞后社会现实 |
3.2.4 军人配偶在证明军人致离婚具有重大过错的举证责任过高 |
4 我国军婚保护制度的修改建议 |
4.1 完善现行军婚保护法律 |
4.1.1 立法上,完善《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
4.1.2 废除《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
4.2 加强军人及家属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保障力度 |
4.3 加强对军人亲子、亲密关系的培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5)我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宪法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新颖性和不足 |
第一章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基本议题 |
第一节 涉及退役军人权益的几个问题 |
一、“军人”的概念范畴 |
二、“退役”含义辨析 |
三、对“权益”的词义认知 |
第二节 “权益保障的宪法分析”之含义 |
第二章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原理的宪法分析 |
第一节 宪法义务条款具有权利保障之解读可能 |
一、学界关于宪法义务的现有理论探讨之梳理 |
二、对宪法义务的理解存在多重维度 |
三、宪法义务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是具有人权保障的功能 |
第二节 从宪法条款解读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内核 |
一、武装力量条款对国家课以保护国民的任务 |
二、兵役义务等宪法条款为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提供基础 |
第三节 比较法视野下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宪法原理辨析 |
第三章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内容的宪法分析 |
第一节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原则的宪法分析 |
一、人权保障原则 |
二、平等原则 |
三、维护军事秩序和国防利益原则 |
第二节 既有法律规范赋予退役军人权益类型的宪法分析 |
一、退役军人的一般性权益 |
二、退役军人的特殊性权益 |
第三节 宪法上不同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
一、劳动权 |
二、社会保障权 |
三、受教育权 |
四、“光荣义务” |
五、其他权益 |
第四章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的宪法分析 |
第一节 立法机关构建保障机制的基础 |
一、保障权益的关键是通过立法途径创设权益来实现 |
二、立法机关通过行使决定权优化权益保障 |
三、立法机关行使监督权保障权益落实 |
第二节 行政机关主要以行政行为的方式对权益进行落实 |
一、以抽象行政行为予以落实 |
二、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保障 |
三、采取行政解释的形式明确 |
第三节 司法机关贯彻宪法保障权益 |
一、在个案中司法机关以审查、法律监督的形式提供保障 |
二、通过发布司法文件等多重形式进行指导 |
第五章 权益保障不完善成因及建议 |
第一节 对当下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不完善的反思 |
一、对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认识未上升到宪法的高度 |
二、宪法确定的平等原则未能够得到全面贯彻 |
三、部分法律规范缺乏科学性 |
四、执行层面的专业化和衔接性不够 |
五、监督机制功能尚未发挥 |
第二节 完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建议 |
一、明确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宪法原理是治理核心 |
二、遵循宪法行使被赋予的公权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论新形势下优化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当前涉军维权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1. 维权领导指挥机制不顺, 工作运转不畅。 |
2. 维权模式重行政维权, 轻依法维权。 |
3. 维权需求逐年增大, 维权工作资源有限。 |
4. 依法维权难度较大, 军人军属法律素养不够。 |
二、优化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对策及措施 |
1. 军地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 强化依法开展维权工作的行动自觉。 |
2. 理清工作思路, 探索和拓展依法维权的方法途径。 |
3. 健全制度机制, 构建依法维权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格局。 |
(7)切实抓好涉军维权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论文提纲范文)
一、“汤阴经验”迈出涉军维权第一步 |
二、涉军维权发展成果显着 |
三、改革元年创新涉军维权 |
四、涉军维权机制仍需完善 |
(8)降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门槛 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
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现状 |
三、制定《意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四、《意见》的具体内容 |
五、加强学习宣传推进《意见》贯彻落实 |
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论文参考文献)
- [1]惩治涉军犯罪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N]. 杜洋,张昊. 法治日报, 2021
- [2]首次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有何深意[N]. 闫晶晶,史兆琨. 检察日报, 2021
- [3]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D]. 林高松. 武汉大学, 2020(04)
- [4]军婚保护法律制度的法理思考[D]. 单智逵. 江西师范大学, 2020(01)
- [5]我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宪法分析[D]. 张鹏程.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6]论新形势下优化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路径[J]. 王峰,陈勇. 海军工程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8(04)
- [7]切实抓好涉军维权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N]. 陈丽平. 人民法院报, 2017
- [8]降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门槛 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J].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 中国司法, 2014(11)
- [9]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N]. 要文须,毛俊. 解放军报, 2014
- [10]降低门槛让更多军人军属受益受惠[N]. 周斌. 法制日报,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