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律师业务与公证”的教学进行律师素质训练——增强实践性的教学设计方案(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教育部[2](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认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唐翠梅[3](2020)在《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研究》文中指出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企业用工形式变的越来越多样化,劳资矛盾也越来越复杂、突出,劳动争议案件不断递增,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埋下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法律从业门槛不断提高及中职司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用人单位需求之间缺乏良好衔接导致中职司法学校毕业生就业愈发困难。中职司法学校应该与时俱进重视劳动法教育,提高劳动法教学质量,既培养学生有较好的劳动法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来满足用人单位需求以提高就业能力,同时也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基层法律辅助人员帮助急需劳动法保护的企业和个人。但目前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步伐,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丰富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因此拟对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中职司法学校提高劳动法教学效果提供一点建议。笔者通过对中职司法学校、在校学生、用人单位等主体进行网络检索、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的方式对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现状进行调查。通过对现状的调查总结出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存在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单一、师资力量不足、脱离用人单位需求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调研结果和文献资料分析,笔者提出增强劳动法教学效果的建议:首先,合理设置课程标准,明确课程基本理念、明确课程设计思路,以思考和处理劳动法问题的顺序为主线,设置具体的课程内容,强化对学生运用劳动法学理论和劳动法律规定解决劳动法律事务的职业技能的培养,以前期的调查为基础结合中职司法学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用人单位需求设计出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课程具体五大模块应知应会内容。其次,丰富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引进法律诊所教学。再次,加强师资培养,引进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强化岗位培训,加强教学能力培养,建立科学的教学考评机制,完善教师晋升途径。最后,加强校企合作,紧扣用人单位需求,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合作,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探讨行之有效的提高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效果的途径和方法。
司文超[4](2020)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文中指出法治素养是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也是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素养不仅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密切相关,而且是大学生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现实需要。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全民法治素养的代表与缩影。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修养,能够为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积累经验、打下基础,这既是培育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题中之义,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课题,更是关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实践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不仅是理论探讨,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本文紧紧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实践性,从实践出发,但不迷失在纷繁的调查分析数据中,而是加强理论思考,回到理论建设的路径上来。本文由绪论与正文五章构成。在绪论部分,本文分析了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的贫乏状况。目前,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停留在法治知识教育层面,而更为重要的思维层次,探讨还显得十分薄弱。要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真正得到提高,必须在思维意识层面发力。另外,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缺乏聚焦性,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更不多见。而且,法治素养培育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目前的研究大多涉及一个方面,这就束缚探讨不能深入。因而本文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使用文献、案例、调查、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多学科知识背景,努力做到研究可靠、理论深入、措施有效。第一章是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这部分属于理论研究,任何调查与实践的有效开展都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本章的目的即是厘清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本章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拆分为要素、结构与属性三个部分。重点区分法治素养与近似概念之间的关系,以理清本研究中法治素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此基础上,将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中的要素进一步细化,并进而阐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特征。同时,从个体与社会两个角度,探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在维护正当权益、促进德法兼修、保障全面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功能。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属于理论范畴,培育特征及功能则是理论与实践沟通的桥梁。第二章对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状况及其培育现状进行分析。本章建立在对概念的准确把握之上,以界定概念的诸种要素为维度,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进行分析。本章首先对调查研究的路径与过程进行说明,以便对调查数据的来源和可靠性有更好的把握。本章基于《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报告(2014-2019)》连续6年调查数据以及国内25所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专题调查数据,试图以统计学与社会学方法进行分析,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真实貌态。接着,研究从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总体数据调查转入案例调查,选取有关省(区、市)和高校与法治素养培育密切相关的案例61个,展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通过对案例的归纳分析,获得诸多经验启示。第三章是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本章从前一章的现象归纳转入问题分析,从调查数据中发现当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本章还选取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10个典型案例,通过反面案例的分析寻找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应着力破解的难点:德法兼修、协同联动和供求匹配。本章进一步分析归纳出影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多种因素,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结构方程模型,并进行了解读分析。本章基于问题来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关键因素和难点瓶颈,并通过模型来可视化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影响关系。第四章研究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首先从“融入、引领、创新、协调、联动”等五个方面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理念进行阐释,以理念引导具体的培育措施。之后,提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五个主要目标,明确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之上,本章又归纳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述及的七个子体系既构成了大学生法治素培育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为下一步的机制建设和途径拓展奠定基础。第五章是构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本章重新回到理论思考的路径,将本文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思考提升为一种长效机制。本章中,笔者以三个相统一的原则为出发点,将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具体化为五个方面。从法律课堂教学、法治社会实践、网络法治教育、校园法治文化、法治工作队伍以及法治教育合力等方面论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途径。这几个途径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具化。本章的目的就是在前一章培育工作框架的基础上,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举措更为丰富和具体。
李小丽[5](2020)在《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专业博士学位是一种以实践为导向的应用型博士学位,具有和哲学博士学位同等的水平和地位,旨在通过群组形式的课程学习和对专业实践问题的研究,培养能够对专业知识和实践做出独创性贡献的高层次专业人员。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轫于1992年,至今历经了三代的转型发展,形成了以职业性为主导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传统哲学博士学位教育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本文以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为研究对象,主要以教育史的学科视角,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个案研究、比较分析等方法,梳理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的历史脉络,剖析其产生发展的背景和动因,归纳其发展演进的主要特点,从而为改进和完善我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提供经验借鉴。英国最早的博士学位教育可追溯到13世纪,当时的博士学位教育是神学、医学、法学三科的专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1917年哲学博士学位制度的引入,标志着英国现代博士学位教育的开端。哲学博士学位教育以学术研究为中心,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呈现出鲜明的学术性。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英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步伐加快,学术之外的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发展和哲学博士学位并行的应用型博士学位成为大势所趋。1992年,布里斯托尔大学设立了英国第一个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博士,标志着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开端。一般把1992年至2000年的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称为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可概括为“修课模块+学位论文”,和哲学博士学位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学位命名方式的不同和模块化课程的引入。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因模仿哲学博士学位教育而与之大体趋同,其价值取向仍以学术性为主导,理论和实践之间的鸿沟依然存在。进入21世纪,职业专业化的深入发展、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以及新工党政府的高等教育改革,都对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学界对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也逐渐形成共识。2000年召开的第三届专业博士学位国际会议,对“混合课程”进行了构建,标志着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至第二代。英国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可概括为“混合课程+成果组合”,其中“混合课程”的实施密切了大学、专业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联系,档案包式的成果组合使学习评价更为灵活而综合。英国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不再以研究训练为中心,而是更加关注职业生活和专业实践,其职业性、实践性明显增强,但也存在大学和工作场所结合不够紧密以及导师指导不足等问题。2004年召开的第五届专业博士学位国际会议,对英国“基于工作的”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达成肯定性共识,标志着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迈向第三代。此后,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和工作场所的联系日益紧密,加之受“普职融合”理念、博洛尼亚进程以及政府政策的推动,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在实践中形成了“工作场所+自我反思”培养模式。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重点关注学生在工作场所开展实践和研究,强调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批判性反思不断改进实践,进而解决复杂的专业实际问题。其主要特点为基于工作场所的实践、批判性反思贯穿始终以及知识生产的跨学科性,其价值取向呈现出鲜明的职业性为主导、学术性和职业性相融合的特征。目前,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主要存在内涵认识分歧、缺乏单列的评价标准以及专业设置过细过多等问题,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发展演进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变革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市场和大学三方共同作用和相互博弈;二是价值取向从学术性为主导到职业性为主导;三是质量保障从外部监控为主到“内部监控为主、外部监控为辅”。在此基础上,就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进程中的权力博弈、价值取向、模式变迁等重大问题,运用高等教育学中的认识论和政治论哲学观、高等教育系统整合论等有关理论,作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借鉴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经验教训,我国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地位,构建职业性为主导的培养模式,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跨机构联合培养机制,建立职业导向的质量保障机制,适度拓展学科门类和招生规模。
刘奕[6](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翟磊[7](2019)在《法律思维视角下的案例教学法》文中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对一套特定的法律学习方法的命名,其在内容、形式上均有别于判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的广泛引进和实施,是塑造法律思维能力的策略突破口。作为一种实践性的法学教育形式,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形成了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法律诊所以及审判观摩等操作模式,但在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上也存在缺陷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挖掘案例教学法的法律思维塑造功能,就必须加强案例库建设,确立科学的案例选择原则;引入合作式案例教学法,增强案例教学的论辩性;创立案件过程教学法,提升案例教学的动态性;依托法律方法课程,重点训练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欧阳松[8](2019)在《论法律硕士的职业伦理教育》文中研究指明法律职业伦理是包括公证员、律师、检察官和法官在内的执业人员及其辅助人员和所属机构,在从事与其身份相关的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时应该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其调整的是上述主体在与其职业身份有关活动中的行为。而法律硕士的职业伦理教育则是针对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对其在其正式踏入工作岗位之前,进行法律职业中的规范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培养更具有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人才。但当前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上存在课程设置不合理,教材建设滞后、师资队伍薄弱,教学内容空洞、教学方法落后,欠缺考核机制、学生主体性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起步较晚且长期处于边缘地位,在培养方式上与其他法学人才同质化所导致。因此,要改进当前这一问题,要从教育模式及教学方法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在教育模式上完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建设,编写统一教学用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机制、在专业实习中培育法律职业伦理;在教学方法上加强法律硕士的专业实践能力,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使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案例,安排法律硕士去解决实实在在的法律案件,使其清楚的看到和意识到要遵守法律职业的规则。同时,在课堂教学中丰富教学形式,通过仿真实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以及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联合培养工作站,使法律硕士将课堂中的职业伦理的理论规范融入到真正的实践中去,并在专业实践中强化职业伦理教育的学习,将课堂中学到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贯彻到将来的法律职业中去,从而使得法律硕士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为真正的主力军,在工作中成为一个真正具有正义感和善良品格的“准”法律人。
雍自元[9](2018)在《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研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之下,针对法学本科生,这一司法职业后备军进行司法公正观教育的专项研究,它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的范畴。也是对高校在法学本科生这个特定群体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深化研究。文章从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基本概念界定、培育必要性与可行性、培育指导思想与思想资源、培育目标与原则、培育内容、路径与方法五个方面展开。司法公正观是围绕司法的宗旨与性质、司法公正的目标、内容、具体表现、评价标准、实现路径等一系列问题形成的观点与思想认识。正确的司法公正观是司法公正实践的前提,而错误的司法公正观则是导致司法不公正的内因,为此,我们应该重视司法公正观培育。从本质上看,司法公正观培育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立德树人”教育的重要组成。其培育的主阵地在高校;培育对象为可能从事司法工作的本科生;培育内容为中国特有的司法公正观,它以马克思主义司法公正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兼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精神。培育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有现实的需要。法学本科生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是司法职业的后备军、是司法公正的践行者,这些角色要求他们必须具有正确的司法公正观。但是,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现状堪忧,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实践薄弱,因此,强化培育是使法学本科生树立正确司法公正观的必由之路;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受的治本之策;是打造高素质司法人才的应然选择;是保证法治国家建设实践方向的内在要求;也是来自司法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司法公正观可育、法学本科生可塑、高校有培育优势,这些有利条件使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成为可能。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指导思想决定着培育的方向。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司法公正以“良法”为前提,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观,以及广义的“法律”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司法公正观,即以司法为民为价值目标、以追求平等为一贯主张、以依法司法为基本前提、以司法队伍建设为突出特点,以错案必究为不变态度。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精粹和西方优秀司法实践经验是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思想资源。传统司法文化强调的司法慎重、司法平等、依法司法、廉洁清明要求是应该被薪火传承的历史瑰宝;西方司法实践中,为防止司法不公正而确立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实践经验是我们应该汲取的域外借鉴。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目标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观培育实践的成败。培育目标可以分解为认知、观念和行为三个方面。认知是基础、观念是枢纽、行为是归宿。通过教育,使学生体认司法公正的政治维度,掌握践行司法公正必备的知识体系;帮助学生建构司法公正的伦理向度和“实体、程序、感受”三位一体的司法公正观;教育学生养成审慎行事、权衡判断的习惯,培养他们法律思维、释法说理以及扞卫司法公正的能力。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应该遵循时代性原则,培育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应该遵循系统性原则,力求“整体大于部分”的培育效果;应该坚持长期性原则,实现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持续推进;应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促进学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科学开展。在培育内容方面,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价值引领;以“实体、程序、感受”三位一体的司法公正观教育为核心;以司法公正内在与外在价值教育为合力驱动;以司法职业道德教育为实现载体。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路径和方法既要守正也要出新。要依托高校主阵地强化培育,挖掘专业教师、法学本科生辅导员的培育潜力,发挥法律职业伦理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培育优势,同时也要创设化育学生司法公正观的校园环境;要立足专业课堂渠道,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形式,提升司法公正观理论教学效果;要深化实践教学,汇聚社会资源促进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知行合一;要借助网络,实现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现实与虚拟培育相结合。
赵红星,国灵华[10](2018)在《高职司法助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衔接的实践探索》文中研究说明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培养目标的范本。高职司法助理专业必须在明确专业定位的基础上,以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实践技能训练为重点,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通过实施遵循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规律,突出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团队,积极推进与行业部门的协作,深化课程建设工作,围绕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深化课程教学内容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契合课程特点,以综合性评价为核心,改革考评方式,深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二、结合“律师业务与公证”的教学进行律师素质训练——增强实践性的教学设计方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结合“律师业务与公证”的教学进行律师素质训练——增强实践性的教学设计方案(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3)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研究中职劳动法课程教学 |
2. 研究中职劳动法教育 |
3. 研究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 |
(三)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难点和论文创新点 |
1. 研究难点 |
2. 论文创新点 |
二、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现状调查 |
(一) 对学校的调查情况 |
1. 课程开设情况 |
2. 教学内容 |
3. 教学方式 |
(二) 对于学生的调查情况 |
1. 教学方式 |
2. 课时设置 |
3. 师资力量 |
(三) 对用人单位的调查情况 |
1.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
2. 公安机关 |
3. 社区、调解委员会等组织 |
4. 企业 |
三、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课程设置不合理 |
1. 课程教学目标不合理 |
2. 课程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
3. 课时安排过少 |
(二) 教学方法单一 |
1. 以课堂讲授法为主 |
2. 缺乏实践性劳动法教学 |
(三) 师资力量不足 |
1. 师资结构不合理 |
2. 缺乏有针对性的教学能力培养途径 |
3. 缺乏合理的教学考评机制 |
(四) 脱离用人单位需求 |
1. 学校不重视 |
2. 校企合作浮于表面 |
四、关于增强劳动法教学效果的建议 |
(一) 合理设置课程标准 |
1. 明确课程基本理念 |
2. 明确课程设计思路 |
3. 明确以问题为导向的课程学习内容 |
(二) 丰富教学方法 |
1. 强化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
2. 引进法律诊所教学 |
(三) 加强师资培养 |
1. 引进专业人才优化师资结构 |
2. 强化岗位培训提高教学能力 |
3. 建立科学考评优化晋升途径 |
(四) 加强校企合作紧扣用人单位需求 |
1. 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合作 |
2. 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和部分访谈内容 |
致谢 |
(4)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缘起、价值 |
一、现实需要 |
二、理论诉求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趋势分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 |
一、法治素养与相关范畴的区别和联系 |
二、法治素养概念的考察 |
三、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界定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特征 |
一、基础性与先导性 |
二、知识性与实践性 |
三、统一性与差异性 |
四、历史性与时代性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功能 |
一、维护正当权益 |
二、促进德法兼修 |
三、保障全面发展 |
四、推动法治建设 |
第二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现状研究的路径与过程 |
一、问卷的设计与编制 |
二、调查抽样方案 |
三、问卷施测过程 |
四、调查样本分布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状况 |
一、法治知识学习状况 |
二、法治思维运用状况 |
三、法治行为表现状况 |
四、法治精神涵养状况 |
五、法治信仰树立状况 |
六、法治能力塑造状况 |
七、法治有关评价状况 |
八、法治期盼有关状况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 |
一、法治课堂教学 |
二、法治社会实践 |
三、法治文化涵养 |
四、法治队伍建设 |
五、治理体系建设 |
第三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与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 |
一、基础课教学改革亟待深化 |
二、网上线下协同还不够有力 |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还未树立 |
四、大学生知行存在脱节现象 |
五、大学生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难点 |
一、培育对象上难在德法兼修 |
二、培育主体上难在协同联动 |
三、培育内容上难在供求匹配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考量 |
二、影响因素的选用与关系判断 |
三、结构方程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第四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 |
一、融入 |
二、引领 |
三、创新 |
四、协调 |
五、联动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
一、内容更加完善 |
二、标准更加健全 |
三、运行更加科学 |
四、保障更加有力 |
五、成效更加显着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学科教学体系 |
二、法律武装体系 |
三、日常教育体系 |
四、队伍建设体系 |
五、治理服务体系 |
六、评估督导体系 |
七、实施保障体系 |
第五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 |
一、顶层设计机制 |
二、协同推进机制 |
三、资源共享机制 |
四、合作交流机制 |
五、监测评价机制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途径 |
一、提高法律课堂教学质量 |
二、强化法治社会实践教育 |
三、建强网络法治教育阵地 |
四、繁荣高校校园法治文化 |
五、完善法治工作队伍保障 |
六、形成法治教育强大合力 |
附录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指标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主要研究内容 |
(一)主要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英国“修课模块+学位论文”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初创(1992—2000) |
第一节 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产生的背景 |
一、英国传统博士学位教育的发展与困境 |
二、知识经济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驱动 |
三、高等教育大众化倒逼英国博士学位教育多样化 |
四、英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强力推动 |
五、对美、澳等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学习借鉴 |
第二节 英国“修课模块+学位论文”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产生 |
一、英国第一个临床心理学博士计划的探索 |
二、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初创:布里斯托尔大学等四所大学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立 |
三、“修课模块+学位论文”培养模式的主要内容 |
四、案例:金斯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项目 |
第三节 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勃兴 |
一、项目数量和学科领域快速增加 |
二、在教育等五个学科领域分布最为集中 |
三、新学科和子学科不断涌现 |
四、从主要由“老大学”开办向全国辐射 |
第四节 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评析 |
一、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特点 |
二、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问题 |
三、英国第一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影响 |
第二章 英国“混合课程+成果组合”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兴起(2000-2004) |
第一节 英国“混合课程+成果组合”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产生的背景 |
一、产业结构变迁和职业专业化的推动 |
二、知识生产模式变革的影响 |
三、三螺旋理论的引入 |
四、新工党政府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 |
第二节 英国“混合课程+成果组合”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产生 |
一、第三届专业博士学位国际会议对“混合课程”的建构 |
二、伦敦大学教育博士学位的率先转型 |
三、“混合课程+成果组合”培养模式的主要内容 |
四、案例:利物浦大学临床心理学博士项目 |
第三节 英国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扩张 |
一、数量规模持续扩大 |
二、学科专业领域加速拓展 |
三、“新大学”直追“老大学” |
第四节 英国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评析 |
一、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特点 |
二、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问题 |
三、第二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影响 |
第三章 英国“工作场所+自我反思”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发展(2004至今) |
第一节 英国“工作场所+自我反思”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产生的背景 |
一、工作场所学习实践探索的不断深化 |
二、“普职融合”理念的影响日益深刻 |
三、博洛尼亚进程的持续推动 |
四、2004年之后英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英国“工作场所+自我反思”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产生 |
一、2004年第五届专业博士学位国际会议的召开 |
二、密德萨斯大学“基于工作的”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实践 |
三、“工作场所+自我反思”培养模式的主要内容 |
四、案例:索尔福德大学建筑环境专业博士项目 |
第三节 英国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发展 |
一、数量规模从大幅扩张到平稳增加 |
二、学科专业领域更趋细化 |
三、学科领域分布明显不均衡 |
四、“新大学”专业博士项目数超过“老大学” |
五、入学和完成人数状况 |
第四节 英国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评析 |
一、英国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特点 |
二、英国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问题 |
三、英国第三代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影响 |
第四章 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演进特点及启示 |
第一节 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主要演进特点 |
一、变革动力:三方主体共同作用和相互博弈 |
二、价值取向:从学术性为主导到职业性为主导 |
三、质量保障:从外部监控为主到“内部监控为主、外部监控为辅” |
第二节 对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历史发展的追问与反思 |
一、哲学的视角:认识论和政治论的融合 |
二、权力的博弈:基于高等教育系统整合理论的分析 |
三、探讨的中心:理论与实践的平衡 |
第三节 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地位 |
二、构建职业性为主导的培养模式 |
三、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机制 |
四、建立职业导向的质量保障机制 |
五、适度拓展学科门类和招生规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8)论法律硕士的职业伦理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概述 |
第一节 法律职业伦理内涵 |
一、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 |
二、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准则 |
第二节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特征 |
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目标的全面性 |
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对象的广泛性 |
三、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
第三节 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的特殊性 |
一、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不同于法学本科职业伦理教育 |
二、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不同于法学硕士职业伦理教育 |
三、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不同于法学博士职业伦理教育 |
第二章 当前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高校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情况调研概述 |
一、48所高校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情况调研概述 |
二、45所高校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调研概述 |
第二节 当前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 |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教材建设滞后 |
二、师资队伍薄弱,教学内容空洞 |
三、教学方法落后,考核机制欠缺 |
四、培养目标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目标欠缺 |
五、学生主体性不强 |
第三节 当前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国家层面 |
二、高校方面 |
三、人才培养模式层面 |
第三章 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育模式 |
一、完善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
二、设置完善合理的课程体系 |
三、加强师资建设,编写统一教学用书 |
四、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机制 |
五、在专业实习中培育法律职业伦理 |
第二节 改革法律硕士职业伦理教学方法 |
一、法律诊所教学法 |
二、仿真实战教学法 |
三、案例教学法 |
四、U+联合培养教学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重难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基本概念 |
第一节 “公正观”厘定 |
一、“公正”释义 |
二、公正观的维度 |
第二节 “司法公正观”阐释 |
一、司法公正观界定 |
二、司法公正观的主要范畴 |
三、司法公正观的功能 |
第三节 “司法公正观培育”解析 |
一、司法公正观培育的理论依据 |
二、司法公正观培育的价值旨归 |
三、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构成要素 |
第四节 “法学本科生”及其特性 |
一、法学本科生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
二、法学本科生是司法职业的后备军 |
三、法学本科生是司法公正的践行者 |
第二章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必要性 |
一、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现实状况堪忧 |
二、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实践薄弱 |
三、强化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意义 |
第二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可行性 |
一、正确的司法公正观能够培育 |
二、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有可塑性 |
三、高校有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优势 |
第三章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指导思想与思想资源 |
第一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指导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司法公正观 |
二、中国共产党司法公正观 |
第二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思想资源 |
一、中国传统司法公正思想精粹 |
二、西方司法公正观的有益经验 |
第四章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的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目标 |
一、认知目标:引导学生体认司法公正的政治维度与知识体系 |
二、观念目标:指引学生建构兼顾多元的司法公正观 |
三、行为目标:培养学生践行司法公正的习惯和能力 |
第二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原则 |
一、坚持时代性,培育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 |
二、坚持系统性,力求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整体效果 |
三、坚持长期性,实现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持续推进 |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培育科学开展 |
第五章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内容、路径与方法 |
第一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内容 |
一、价值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
二、核心内容:“三位一体”的司法公正观教育 |
三、合力驱动:司法公正内在与外在价值教育 |
四、实现载体:司法职业道德教育 |
第二节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的路径与方法 |
一、依托高校主阵地,内部挖潜强化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 |
二、立足专业课堂渠道,提升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理论教学效果 |
三、深化实践教学,汇聚社会资源促进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知行合 |
四、借助网络,实现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现实与虚拟相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1-6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高职司法助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衔接的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司法助理专业的课程体系 |
(一) 聚焦法律思维和法律应用能力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
(二) 构建符合高素质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需要的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 |
(三) 构建与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实践教学体系 |
(四) 构建素质教育系列课程 |
二、司法助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
三、专业培养目标在教学中的落实 |
(一) 建设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团队 |
(二) 积极推进与行业部门的协作, 深化课程建设工作 |
(三) 围绕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深化课程内容建设 |
(四) 深化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手段改革 |
(五) 契合课程特点, 以综合性评价为核心, 改革考核方式 |
(六) 深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1. 构建以“能力构建”为本位的三阶段渐进式实践教学体系 |
2. 完善校内实训室建设 |
3. 购置实训教学软件, 推进实践教学技术现代化 |
四、结合“律师业务与公证”的教学进行律师素质训练——增强实践性的教学设计方案(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2]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3]中职司法学校劳动法教学研究[D]. 唐翠梅.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4]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D]. 司文超. 武汉大学, 2020(03)
- [5]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研究[D]. 李小丽. 河北大学, 2020(02)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7]法律思维视角下的案例教学法[J]. 翟磊. 法律方法, 2019(04)
- [8]论法律硕士的职业伦理教育[D]. 欧阳松. 湖南师范大学, 2019(12)
- [9]法学本科生司法公正观培育研究[D]. 雍自元. 安徽师范大学, 2018(01)
- [10]高职司法助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衔接的实践探索[J]. 赵红星,国灵华. 法制与社会, 2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