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河北省环境安全的法律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刘子辉,赵名彦,李芳然,赵亚锋,李如意[1](2021)在《基于匹配度计算的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对策分析》文中认为水法规是调整优化人水系统之间复杂关系的用水实践总结,面对新时代水利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所发挥的顶层设计作用愈发显着。为探究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成效与不足,采用基于数列的匹配度计算方法,计算31个省级行政区人均水资源量与水法规数量之间的匹配度,量化水法规体系建设与水资源禀赋条件之间的匹配关系,以河北省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两者适配关系形成的原因,并基于现实需求探讨水法规体系建设对策。结果表明,河北省水法规建设与水资源条件之间的匹配度良好,基于匹配度计算结果,结合河北省水法规建设成效与需求,系统性地开展不同领域的水法规体系建设对策分析,为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
秦亚琳[2](2021)在《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而不断进步、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民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大工程。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推行的重要环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分为筹集管理、投资管理、给付管理等环节,把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离退休职工的手中是基金管理的最终目的。然而,近些年来违规挪用、挤占养老保险基金的案件频发,给国家财政造成了不小损失,而这些问题大多都发生在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环节。因此,如何堵住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尤其重要。现有的文献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大方向方面研究得较多,或是研究基金收支平衡,并没有具体到基金管理的某一管理环节,针对给付管理的研究几乎没有,本文以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基金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给付管理为主要视角,从研究内容上来说是一种创新。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凡是在河北省社保中心省一级经办养老保险业务的省企、央企统称为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这是一个专有的叫法。通过统计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列举了近年来河北省企业养老金发放数据、给付流程建设图等,分别从养老基金管理概况、给付管理具体做法以及管理成效进行了阐述,从养老基金给付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内控管理方面、信息化建设方面、监督管理方面挖掘了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要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加强给付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健全稽核监管模式等举措来完善河北省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防止养老金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
乔松慧[3](2021)在《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分析研究》文中指出水是生命之源,自2015年我国正式迈入农村饮水安全阶段以来,农民的满足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由于显着的城乡差距,虽经历十余年的发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的情况尚不清晰。本文通过文献收集整理、理论与实际结合、数据统计、对比分析等方式,收集了我国关于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方面的相关论文、学术报告、统计数据、各地统计年鉴及相关文件,将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了不同阶段全国范围内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的污染程度、水质时空特点以及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并对农村地区水质改善提出建议。研究内容和得出结论包括:(1)以公开发表的水质数据为依据,总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浑浊度和氟化物为调研对象,对影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典型污染指标分析,自2005年至2018年间,总大肠菌群数超标率在东部典型农村地区由33.8%降到21.3%,中部地区由40.3%下降到22.3%,西部地区由54.4%下降到22.4%,东北地区由36.7%下降到23.7%;细菌总数的超标率在东部典型农村地区超标率由31.2%降到16.4%,中部地区由37.2%下降到17.7%,西部地区由39.2%下降到18.9%,东北地区由31.7%下降到19.6%。东部地区浑浊度的超标率由14.6%下降到9.3%,中部地区由19.7%下降到14.9%,西部地区由23.1%下降到16.7%,东北地区由18.3%下降到16.9%。大部分地区氟化物超标率在10%以下。(2)全国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质时空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表明,从时间的角度,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随时间合格率逐年提高,整体合格率由40%提升到65%,我国东部地区水质合格率由2005至2008年的48.1%提高到了2015至2018年的61.1%,中部地区由40.1%提高到57.5%,西部地区由44.4%提高到59.2%。东北地区水质合格率随时间呈下降趋势,水质合格率由2005-2008年的68.1%降低到2015-2018年的60.1%。从空间的角度,东部地区水质合格率较高,东北地区水质出现一定波动,此外同一水质指标在不同典型农村地区存在差异,以总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浑浊度、氟、铁、锰、硝酸盐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四个地区的典型农村进行对比分析,全国范围内总大肠菌群数超标率的平均水平在38%,东部以及中部地区的典型省份超标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水质指标的超标率也呈现一定地域特点。(3)结合我国农村饮用水典型水质指标污染现状和农村饮用水水质时空特点,表明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逐年提高,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减少。但就目前了解到的公开数据来看,存在部分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数据报道偏少;水质合格率整体还有待提高,到2018年,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平均水平为65%。可以通过饮用水在水源地保护、输配水管网基础设施铺设、消毒问题的落实、居民用水习惯以及用水环境等方面的建设与质量提升等方面对农村饮用水水质进行改善。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各方联动、鼓励农村地区饮水工程和管理模式的创新等方式来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
陈维康[4](2020)在《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河北省有487公里海岸线,海洋渔业资源具有天然的秉赋。据统计,河北省现有正规海上作业渔船7100余艘,涉渔“三无”船舶8000余艘。近年来,随着海洋渔业资源逐渐趋于枯竭,渔民进行海洋捕捞生产的网具网目尺寸也越来越小,尽管国家制定了伏季休禁渔制度,但是有“公地悲剧”形成了恶性循环,忽视生产安全,过度捕捞和破坏海洋生态资源的情形愈演愈烈。河北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洋渔政执法机构在海洋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线(12海里)内侧的渔政执法工作承担着主要任务。农业农村部提出“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获物”的指导意见,但因河北省实际和渔政执法体系建设等诸多因素,导致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尚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本文从解决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入手,以依法行政、行政监督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社会调查法等研究方法,研究并提出解决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即推进河北省渔业地方性法规建设,加强渔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装备建设,加大执法基地建设力度和改进渔政执法评价体系。
杨雪松[5](2020)在《河北省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基础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化学工业不断突破新起点,占全省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不断增高。化工行业属于特殊行业,涉及到的装置70%以上为特种设备,如果出现介质泄漏或者设备发生爆炸,将严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保安全、保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所起到的作用不仅影响当下,更影响未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新时代,高质量的产业发展要求成为时代主旋律,对于河北省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来说,肩负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重任。面对化工产业形势的发展变化,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暴露出问题和难点,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以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为研究对象,对比分析国内外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研究成果,结合河北省政府在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实际情况,通过阐述我国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历史沿革以及目前河北省的管理现状,利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角度查找出河北省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弱、机构和人员编制少以及质量监督申报率低等现实问题,列举全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行政监管典型案例,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总结,为解决当下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设置机构增强执法力度、推进分级管理增加人员编制、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工程征信制度等具体对策。本文的研究不仅可以解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面临的发展方向困惑,而且还可以为高效开展河北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提供有益参考。
邢伟[6](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黄华[7](2020)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文中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制度环境、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京津冀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矛盾突出,有些方面甚至呈现出“断崖式”落差,是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典型代表。如何促进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力推进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社会事业发展,已经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学术界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视角研究京津冀这一热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则非常鲜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指导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对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和方法论指导意义。本文以社会公平为视角,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享发展为价值导向,以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理论分析和现实论证,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和京津冀区域有关数据,充分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以及实现均等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在客观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测度和时空演变格局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提供精准问题靶向。核心概念是论文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是立论的重要根据。本文首先在阐释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和均等化的基础上,揭示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具体实践。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讨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形成了以“生产公平”“分配公平”“制度公平”为主要内容,以“历史性”“相对性”“人本性”为主要特征的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经过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和苏联建设实践,社会主义由理想变成了现实,公平理论得到再次发展和丰富。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借鉴苏联成功经验并认真吸取其失败教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形成了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本质内涵,以经济发展、共同富裕、制度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保障公平权利、促进社会公平、重视分配正义的价值导向,并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践,指导京津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代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深入认识和积极实践。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践行,也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破解制约因素,寻找求解路径是论题研究的原动力。本文在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后,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系统回顾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客观梳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新进展,归纳总结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难点,阐述存在着:地区间利益博弈未消失、重点领域立法尚待突破、法律位阶和效力尚不高、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立法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等权利和规则公平方面的问题;存在着跨区域政府协调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和资源配置不均衡、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差距明显等机会公平方面的问题,前瞻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举措。为深入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熵权法、综合指数得分和多元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分析京津冀区域地级市层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时间序列与空间格局演化情况。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定性和定量分析后,论证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城镇结构失衡、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探寻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提供精准问题靶向。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应然理论论证,并对其现状进行实然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平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和其构想,即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指导,第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第二,要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经;第三,要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政府顶层设计是推进京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织保障;第四,加快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第五,加强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第六,要推行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群发展新模式,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均等化的秩序保证。总之,京津冀在地理区位上紧密相连、经济发展上彼此依赖、人文精神上相互融合,决定了京津冀作为密切联系的共同体,必须协同发展,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特征及时代内涵,阐述其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在论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均等化的构想,旨在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潘科[8](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刘畅[9](2020)在《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民以食为天,水为食之先。”水对我们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当代中国更是“民生为上,治水为要。”海河水系作为我国七大水系之一,作为我国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之一,却也是我国水污染最严重的流域之一,从当前我国深化对大江大河治水战略地位的认识和国家总体战略的高度认识中突出重点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着力解决好重点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障公众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是经济建设和国计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本篇论文以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开头导论部分梳理了我国近十年主要政策导向,理论上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第一章是对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概述,首先从不同角度归纳了饮用水水源地的定义,再以时间和立法为脉络梳理了我国水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以及海河流域和河北省地方的法律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第二章是针对海河流域河北段的饮用水水源地法律制度提出问题,包括了四个方面问题即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缺失科学的管理体制、有待改善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和有待加强的追责体系和承担方式。第三章是借鉴美国、日本和德国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在法律制度和具体措施方面的可取之处。第四章是针对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即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制度体系、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创新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强有力的法律责任体系和承担方式。最后结语对全文的内容加以总结,认识到仍存在的不足之处作为继续努力的方向。
吴思方[10](2020)在《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研究 ——以河北省A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腾飞,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得以提高,人们的幸福感普遍增强,然而与之俱来的还有环境问题的不断显现,不论是大气、水、还是土壤领域,都存在着环境污染的事件,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逐渐加重。我国也将生态文明建设提上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更是列出了“美丽中国”的时间表,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国已陆续出台了 40多项改革办法,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然而生态环境的治理不能只靠制度的完善,更需要我们去完善我们的法治建设,而立法的目的则在于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我们环境治理的效果。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国家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石,我国百分之八十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都是由基层来开展的,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相对于中央、省、市来讲任务量多、工作强度大,执法的水平、治理的效果直接影响着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改善,甚至是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根据相关走访了解以及相关新闻可以看到,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基层生态环境状况并不是那么乐观,因此,本文从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角度出发,结合从河北省A县的生态环境现状和环境管理现状的相关调研,来对我国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辅以我国其他先进县市的经验参考,在此基础上,对于我国的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真正提升来提出相应的对策,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具体而言,本文在绪论中对于研究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背景及意义、国内研究现状进行相应阐述,接下来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特点、理论基础,第二章则采取实证调研的方式,对于河北省A县的具体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状况进行阐述,并分析A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三章则对我国其他先进县市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验予以介绍,第四章对于改善我国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提出具体的对策,主要从法制保障、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监督机制等方面来展开,以期提高我国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水平,进而提升我国生态环境总体质量。
二、保障河北省环境安全的法律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保障河北省环境安全的法律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匹配度计算的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研究区概况 |
2 匹配度计算与分析 |
2.1 匹配度计算方法介绍 |
2.2 各省级行政区水法规体系建设与水资源条件之间的匹配度 |
2.3 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分析 |
2.4 河北省水法规建设的不足与现实需求分析 |
3 对策分析 |
4 结论 |
(2)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保险基金 |
2.1.2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
2.1.3 养老保险基金给付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责任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政府失灵理论 |
第三章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现状分析 |
3.1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概况 |
3.2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具体做法 |
3.2.1 建立较为完备的养老基金管理监督体系 |
3.2.2 制定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给付管理规定和经办规程 |
3.2.3 多措并举堵塞基金给付管理漏洞 |
3.3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成效 |
3.3.1 全面实现智能化审核防范人为操作风险 |
3.3.2 全面实现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
3.3.3 全面实现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网络化认证 |
第四章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问题调研情况 |
4.1.1 深度访谈的实施及调研结果 |
4.1.2 调查问卷的实施及调研结果 |
4.2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存在问题 |
4.2.1 养老基金冒领行为突出 |
4.2.2 存在违规违纪给付养老基金现象 |
4.2.3 养老基金给付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
4.2.4 养老基金给付稽核工作力度不足 |
4.3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问题的原因 |
4.3.1 养老基金给付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
4.3.2 经办机构内控工作不到位 |
4.3.3 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
4.3.4 监督管理主体缺位 |
第五章 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给付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健全养老基金给付管理规章制度 |
5.1.1 严格规范退休审批制度和审核流程 |
5.1.2 集中开展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筛查 |
5.1.3 完善违规领取待遇追缴和骗保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
5.2 完善经办机构内控管理 |
5.2.1 加强养老基金财务管理 |
5.2.2 严格经办人员权限控制 |
5.2.3 建立业务操作监控机制 |
5.3 加强养老基金给付管理多地多部门协调联动 |
5.3.1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5.3.2 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
5.4 健全养老基金给付管理监管模式 |
5.4.1 完善制衡式监督制度 |
5.4.2 加强养老基金给付管理稽核工作力度 |
5.4.3 借助三方审计,提升稽核监管效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农村饮用水水质方面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农村饮用水水质方面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2 调研资料与分析方法 |
2.1 数据调研概述 |
2.2 分析方法 |
3 影响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典型水质指标调研分析 |
3.1 农村饮用水中微生物学指标的调研分析 |
3.1.1 微生物学指标数据调研及超标情况分析 |
3.1.2 微生物指标超标的原因分析 |
3.1.3 典型农村地区微生物指标的污染现状 |
3.2 农村饮用水中浑浊度指标的调研分析 |
3.3 农村饮用水中氟化物指标的调研分析 |
3.3.1 氟化物指标的数据调研及超标情况分析 |
3.3.2 氟化物超标的原因分析 |
3.3.3 典型农村地区氟化物指标的污染现状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时空特点分析 |
4.1 农村饮用水水质随时间变化特性 |
4.2 农村饮用水水质随空间变化特性 |
4.2.1 各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的空间分布特性 |
4.2.2 不同地区典型水质指标超标率变化特性 |
4.3 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时空变化特点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村饮用水水质现状及改善建议 |
5.1 我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工作发展现状 |
5.2 我国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 |
5.3 城乡水质差异现状 |
5.4 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改善面临的问题 |
5.5 优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建议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创新点与不足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内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河北省海洋渔业 |
2.1.2 渔政执法 |
2.2 理论基础 |
2.2.1 依法行政理论 |
2.2.2 行政监督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渔政执法的现状 |
3.1 渔政执法体系 |
3.1.1 我国渔政执法体系 |
3.1.2 我国部分省市渔政执法体系 |
3.2 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体系 |
3.2.1 法规体系 |
3.2.2 机构队伍建设 |
3.2.3 执法装备建设 |
3.2.4 执法基地建设 |
3.2.5 执法对象 |
3.2.6 执法重点与难点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河北省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4.1 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4.1.1 渔政执法无法可依现象突出 |
4.1.2 执法人员待遇得不到保障 |
4.1.3 渔政执法船无法正常运转 |
4.1.4 执法程序存在漏洞 |
4.1.5 问责追责过重 |
4.1.6 渔船普遍小乱差 |
4.2 原因分析 |
4.2.1 法律体系不健全 |
4.2.2 执法机构队伍性质得不到保障 |
4.2.3 执法装备建设落后 |
4.2.4 缺少专用渔政执法基地 |
4.2.5 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的对策 |
5.1 推进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法律体系建设 |
5.1.1 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
5.1.2 健全海洋资源保护相关法规 |
5.1.3 完善执法程序 |
5.1.4 建立海上联合执法机制 |
5.2 推进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 |
5.2.1 明确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
5.2.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5.3 加强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 |
5.3.1 提高渔政执法船建设水平 |
5.3.2 引进新型执法设备 |
5.4 加强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基地建设 |
5.4.1 划定渔政执法船专用停靠码头 |
5.4.2 划定扣押渔船专用停靠码头 |
5.4.3 建设证据保存仓库 |
5.5 完善海洋渔政执法评价机制 |
5.5.1 强化正确的执法理念 |
5.5.2 建立科学的渔政执法监督评价标准 |
5.5.3 鼓励民间组织参与渔政执法监督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5)河北省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 |
1.2.2 国内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调查研究法 |
1.4.3 案例分析法 |
第2章 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概念与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化工项目建设工程 |
2.1.2 化工项目建设质量 |
2.1.3 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重塑政府”理论 |
2.2.3 质量控制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
3.1 我国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3.2 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沿革 |
3.3 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
3.3.1 机构和人员设置 |
3.3.2 监督业务管理模式 |
3.3.3 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
3.4 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情况访谈 |
3.4.1 访谈的目的和方法 |
3.4.2 访谈对象和提纲设计 |
3.4.3 访谈开展情况及其基本成果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
4.1.1 机构设置使执法力度弱 |
4.1.2 机构和人员编制较少 |
4.1.3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率低 |
4.1.4 检测手段难以满足需要 |
4.1.5 行业信用体系不完善 |
4.2 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机构改革的历史遗留产物 |
4.2.2 法律法规不健全 |
4.2.3 政策执行力有待加强 |
4.2.4 人员经费不足 |
4.2.5 宣传引导不到位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对策的方向 |
5.2 具体对策 |
5.2.1 科学设置机构增强执法力度 |
5.2.2 推进分级管理增加人员编制 |
5.2.3 强化舆论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
5.2.4 加强技术审查推进检测机构市场化 |
5.2.5 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工程征信制度 |
5.2.6 扩大监管范围实现全过程管理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附录 河北省政府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策研究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及阐述 |
(一)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二)均等与均等化 |
(三)关于公平、公正、正义的界定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及其中国化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思想渊源 |
(二)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形成历程 |
(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主要内容 |
(四)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基本特征 |
二、列宁的公平理论 |
(一)列宁公平理论的思想来源 |
(二)列宁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主义公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
(一)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 |
(二)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 |
(三)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时代内涵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指导 |
(一)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导向 |
(二)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
(三)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归属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法论指导 |
(一)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具体实践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权利公平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机会公平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规则公平 |
第三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 |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和低水平均衡阶段 |
(二)改革开放至2013 年:碎片化和有限协同阶段 |
(三)2014 年至今: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深化阶段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展成效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融合不断深入 |
(二)京津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日趋紧密 |
(三)京津冀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协作日益深化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环境服务改善较为明显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实表现 |
(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呈现地区失衡状态 |
(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及时空演变特征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指标体系构建 |
(一)选择方法的标准 |
(二)选择方法的运用 |
(三)数据来源 |
(四)评价指标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时间序列演化特征 |
(一)宏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二)微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三)阶段性演化特征分析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及回归分析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双核心-圈层状特征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南北分异特征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东西分异特征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多元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因素 |
(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差异化 |
(二)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 |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制约基本公共发服务均等化的历史因素 |
(一)国家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政策 |
(二)国家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政策 |
(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配置不均衡 |
(四)京津冀区域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 |
三、城镇化结构失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因素 |
(一)京津冀城市群规模结构待优化 |
(二)北京市虹吸效应及其“大城市病” |
(三)城市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
四、政策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因素 |
(一)跨区域政府间协调、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不完善 |
(二)公共财政制度尚待完善 |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制度不完善 |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研究 |
一、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坚持共享发展 |
二、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 |
(一)动态调整: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定位 |
(二)多元协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供给保障 |
(三)标准化规划: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方针 |
三、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 |
(一)加快发展京津冀区域经济 |
(二)融合发展京津冀城乡经济 |
四、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 |
(一)统筹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 |
(二)稳步推行重点区域辐射带动“递进式”发展模式 |
(三)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 |
(四)加快完善有关公共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 |
(五)积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 |
(六)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8)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 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制度建设 |
一 饮用水水源地概念界定和流域概况 |
(一)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概念界定 |
(二)我国及海河流域和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
二 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法律制度现状 |
(一)国家层面 |
(二)海河流域和河北省地方层面 |
第二章 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问题 |
一 饮用水水源地法制体系亟待健全 |
(一)现行法律体系层次存在缺陷 |
(二)专门法律规范存在缺位 |
二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亟待明确 |
(一)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不合理 |
(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方式落后 |
三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亟待完善 |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不完备 |
(二)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成熟 |
四 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责任亟待加强 |
(一)法律责任处罚力度薄弱 |
(二)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单一 |
第三章 域内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和借鉴 |
一 域内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一)域内流域及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二)美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三)日本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四)德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二 域内外外饮用水水源地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借鉴 |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
(二)高效的监管体系措施 |
(三)健全的应急预警制度措施 |
(四)成熟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 |
第四章 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建议 |
一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法律体系 |
(一)树立科学的饮用水水源地立法理念 |
(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规范体系 |
二 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 |
(一)厘清跨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 |
(二)优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方式 |
三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 |
(一)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建设 |
(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制度 |
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法律责任 |
(一)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 |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责任追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研究 ——以河北省A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相关动态 |
一、关于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研究 |
二、关于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方面的研究 |
三、在关于我国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方面的研究 |
四、对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综合水平方面的研究 |
五、对我国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管体制方面的研究 |
第一章 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概述 |
第一节 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内容 |
一、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界定 |
二、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主体 |
三、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范围 |
四、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内容 |
五、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方式 |
第二节 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 |
一、公民环境权 |
二、公共信托理论 |
三、行政责任理论 |
第三节 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特点 |
一、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对象数量多 |
二、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具有一线性 |
三、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多样性 |
四、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具有科学技术性 |
第二章 基于河北省A县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实践调研分析 |
第一节 河北省A县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
一、河北省A县生态环境质量简况 |
二、2016年-2019年A县空气质量对比 |
三、2016年-2019年A县声环境质量对比 |
四、A县水环境治理情况 |
第二节 A县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现状 |
一、A县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与队伍 |
二、A县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简况 |
三、A县2017-2019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
四、A县2017-2019年“双随机”检查的实施情况 |
五、A县2017-2019年公众参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 |
六、上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处理情况 |
第三节 河北省A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一、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面临法律依据问题 |
二、行政处罚方式较为单一 |
三、尚未形成对企业的全覆盖监管 |
四、日常执法效率和质量难以保障 |
五、乡镇一级环境管理难以落实 |
六、企业、公众的环境保护观念较弱 |
第四节 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顶层设计不完善 |
二、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不健全 |
三、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优化 |
四、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
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 |
第三章 基层先进县市生态环境执法模式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泰州泰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先进经验 |
一、全力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
二、创新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方式 |
第二节 温州市瓯海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先进经验借鉴 |
一、实行“首违免罚”机制 |
二、为企业提供“环保管家” |
第三节 嘉兴市嘉善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先进经验借鉴 |
一、建立县域智慧环保平台 |
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
第四节 先进市县执法经验对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启示 |
第四章 改善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现状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
一、填补立法空白 |
二、明确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的行政主体资格 |
第二节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
一、积极推进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
二、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三、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作用 |
第三节 强化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 |
一、提升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
二、借力互联网+,实现县域智慧执法 |
第四节 创新环境监管理念,提升环境监管绩效 |
一、全面从严治理违法行为 |
二、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模式 |
三、推进市场化污染治理 |
第五节 加强对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机制 |
一、明确对生态环境执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
二、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保障河北省环境安全的法律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匹配度计算的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对策分析[J]. 刘子辉,赵名彦,李芳然,赵亚锋,李如意.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21(11)
- [2]河北省本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管理研究[D]. 秦亚琳. 河北大学, 2021(02)
- [3]典型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分析研究[D]. 乔松慧.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2)
- [4]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陈维康. 燕山大学, 2020(06)
- [5]河北省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杨雪松. 河北科技大学, 2020(06)
- [6]“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7]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 黄华.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9]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D]. 刘畅. 西北民族大学, 2020(08)
- [10]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研究 ——以河北省A县为例[D]. 吴思方.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