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韦晓敏[1](2021)在《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
管永祯[2](2021)在《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据此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保险金来维持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采用企业与劳动者分比例缴费的模式,独立收支,为失业的劳动者提供保障。一直以来失业保险金相较于其他四种保险制度,被部分劳动者视为“鸡肋”般的社会保障制度。究其原因,现行《失业保险条例》已经运行20多余年,其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壮大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国有企业一家独大,转变为民营企业遍地开花。我国也由199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世界第七的国家攀升到世界第二,并且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全球最大市场需求的国家。从经济变化来说,“新冠疫情”的袭击、“中美贸易战”的突发、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城市人口迁徙的变化,都预示我国应该重新审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亟需重新梳理和反思,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改革方向加以完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本文首先对中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着重介绍了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诞生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其后对现行第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进行了评价,发现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领取资格不合理、无法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缴费费率没有层次区分、促进就业功能薄弱等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尝试运用城市之间房屋价格差异和企业与申请离职的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来论证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款的不合理性并提出了几个具体完善措施,主要包括:将“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条款扩大解释为“正当理由”;将“稳岗返还”政策纳入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以应对重大公共危机;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基于职业失业率进行分层次缴纳;加大促进就业的投入并增加新的举措。以期通过这些改革形塑适应社会需求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王婷[3](2021)在《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文中研究指明就业和失业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进入开局之年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实现之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等重要作用,关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打破了就业的稳定局势,全社会面临着部分小微企业停工停产、员工待业失业的困境,人民群众对失业保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稳就业的呼声越发强烈,因此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其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帮助失业者重返劳动力市场。我国失业保险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障功能基本成熟,但在促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出发,立足于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经典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对论文涉及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进行了阐述。之后概括了长春市失业保险的运行现状,展开介绍了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对长春市各区域企业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出当地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潜藏的问题。最后基于调查分析的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先进经验,明确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发挥的方向,在优化制度设计、发挥激励作用、扩展具体项目、加强政策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苏昕[4](2021)在《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不再只满足于拥有基本的物质生活。提升幸福感已然成为人民的迫切需求,并且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议题。作为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与我国劳动者的民生福祉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以来,失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在保障失业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以及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另外,失业保险所具备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预防在职人员失业等功能,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保障程度不高、政策瞄准度有待提升,这明显阻碍了失业保险发挥其幸福效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以推动我国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在综述主观幸福感和失业保险的相关文献基础上,阐释了主观幸福感、失业和失业保险的相关概念,随后介绍了与之相关的理论,并进一步探究了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及其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继之,结合相关社会数据分析了我国社会整体的主观幸福感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在科学、谨慎的实证设计的基础上,使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2018),实证分析了失业保险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是否有影响,并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来探究其影响机制;同时,本文也进行了分组回归以检验失业保险的幸福效应是否存在异质性。最后,在实证回归的基础上,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整体的主观幸福感一般,并未达到较高水平。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虽然不断发展完善,但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第二,实证结果显示,失业保险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存在着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中介变量在二者之间发挥了显着且正向的部分中介效应,这验证了本文所做的研究假设,即失业保险给劳动年龄人口带来的幸福效应部分是经由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的路径传导的。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改善就业形势以及提高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等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其幸福效应的发挥提供启发。
任凯睿[5](2021)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促进劳动力群体再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山西省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五险统征”工作的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覆盖群体逐步增加,基金给付能力越发增强,由起步阶段保障失业群体基本生活的功能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发展。真正实现了“小险种、大作为”,树立了失业保险新品牌。太原市是以制造业为主要经济支撑的城市,面临我国供给侧结构改革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挑战,以煤炭、钢铁为主的传统产业受到冲击,进而造成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失业风险。在这一背景下,失业保险所具有的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对社会稳定的作用越发突出。本文以太原市为例,对2017--2020年太原市失业保险的基金征缴、管理、支付状况进行分析,首先对太原市失业保险征缴范围、征缴基数核定、失业保险征缴率、征缴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其次对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基金投资等基金管理环节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对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出失业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小、缴费费率缺乏差异性、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支出结构不合理、滚存结余过大等问题,并以基金征缴、管理、支付三个维度探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而为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所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扩大失业保险缴纳群体覆盖范围、完善失业保险费率浮动机制、优化失业保险统计预测体系及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等四项措施;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合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高保险基金运营能力以及加强经办机构建设”等三项措施;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加快完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确定失业保险基金待遇标准、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期限、适当探索基金保值增值途径以及提高失业保险就业促进功能的效率”等五项措施。从而发挥出失业保险制度“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功能的充分发挥,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促进多维度社会保障体系的优化。
薛惠元,曹思远[6](2021)在《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精算模型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后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和经济调节功能进行研究,并通过政策仿真研究不同政策参数对失业保险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后2020~2035年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缺口均在90亿元及以上,其中2020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问题严峻;第二,疫情冲击后2020~2025年基金累计结余不断减少且消耗速度较快,若无其他政策干预,2025年累计结余将耗尽;第三,由于失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返、补、扩"系列政策的出台,疫后失业保险制度的经济调节功能凸显,但仍存在改进空间;第四,费率、参保率、费基占比(实际缴费基数占应缴费基数的比重)的提高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降低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金当期缺口,延缓基金累计结余耗尽时间,但只有参保率和费基占比的提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降低才能促进基金经济调节功能的进一步发挥;第五,参保率、费基占比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三项政策参数的复合和综合变化能够放大其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调节效应,在本文提供的四项政策组合中,最优可使2020~2035年仅存在6年当期缺口,基金累计结余耗尽时间推迟至2035年后。因此,建议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夯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灵活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月数。
王显勇[7](2020)在《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和政策运行实践表明其具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属性,这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当回归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重溯以促进就业为中心的三位一体的制度目标,其中生活保障是基础,促进就业是核心,预防失业是补充。我国应建立以促进就业为核心的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成从失业保险向就业保险的制度转化,围绕制度目标建立三项就业保险给付:完善促进就业导向的失业给付制度;建立旨在为失业的参保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的就业给付制度;建立经济不景气时期或者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的缩短工时工资补贴制度。
任倩芸[8](2020)在《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失业的构成形式正在随着人口流动规模的扩大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而变得多元化,而经济发展所促进的失业保险覆盖率的不断扩大让失业保险基金管控难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保险管理的难题。长期失业成为现代化社会中主流的失业形式,而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影响了失业保险政策的运行效率与基金分配的合理性。隐性就业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附加产物,在转变传统就业模式的同时也给社会保险基金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失业人员通过隐性就业的方式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日益显现,如何提升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作,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合理利用,使失业保险基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成为隐性就业这一新失业形势下催生的待解决问题。本文以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管控难作为问题的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与数据整理等方式,发现社会各方配合不足、政策普及不到位、部门办事流程繁琐引起的管控难问题使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管控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失。结合F市S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并且针对性的提出规避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基金流失风险的具体对策,例如完善政策制定与执行流程、扩宽政策宣传渠道、提升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加强监管与防控。希望能够为政府部门改进失业保险管理模式,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失业基金流失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曹文杰[9](2020)在《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文中认为失业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对劳动者而言,失业是最大的风险,而就业是最好的保障。一般认为,一定程度的失业水平是正常现象,可以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过高的失业率,不但会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质量,甚至会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失业,不仅是个人问题,更多地是由其经济和社会政策改变、产业结构调整、人口结构变化等造成的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应该承担起解决失业问题的责任,而失业保险制度则是我国应对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功能逐步地完善,由建立之初“保生活”的单一功能,发展到如今“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复合型功能,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推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党的十八、十九大报告均强调了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江苏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其社会保障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沿,并且江苏省也是2006年我国在7个省(市)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地区。因此,研究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既能检验试点政策实施的效果,又顺应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趋势,极具代表意义。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研究,以期能够找出制约其促进就业的因素,这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解决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分对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就业效应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梳理并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然后对研究思路、使用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界定本文的基本概念,并建立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先梳理和总结了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功能演变;然后介绍了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给付机制、覆盖范围、受益水平及基金支出状况;随后重点描述了江苏省失业与就业现状,着重分析了失业保险制度中用于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第四部分,利用纵向综合评价法对江苏省2004-2017年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效应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结果表明:2004-2017年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就业效应在逐年增强,但2004-2011年综合评价值为负数,则表明其促进就业的效果较差;2012-2017年的综合评价为正数,则表明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较好。在所建立的指标体系中,对促进就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是有关失业保险基金相关的指标,此外,受益率也是影响江苏省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重要因素。第五部分,则根据以上统计数据及综合评价结果,在肯定江苏省失业保险对就业具有促进作用的基础上,也发现制约其促进就业的因素,主要有:1.失业保险制度参保及受益较低;2.失业保险制度的给付机制不合理,缺乏再就业激励;3.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支出结构失衡;4.就业服务机制不健全,实施效果有待提高。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最新的就业政策及国外经验,对以上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朱志玲[10](2020)在《新形势下失业保险制度优化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疫情爆发以来,失业率急剧增加。失业者由于一下子失去了收入来源,难以维持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生活较为困难。失业保险在这个时候就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救济,维持了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之前,我国每年的基金支出主要是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代缴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真正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是较少的,这样直接导致了我国每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是远远大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而且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呈不断增加的趋势,没有将失业保险基金用到实处,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把失业保险这个险种用起来、用好来,国家相继出台的一般企业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技能提升补贴以及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稳定职工就业队伍、增强企业的经济活力。可由于目前全社会失业保险理念较为落后、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过窄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失业保险参保率较低,申领条件较为严苛、申领程序较为复杂又造成了较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不愿申领的现象。这样直接导致了大部分的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没有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失业保险最主要的还是要让更多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时都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但防止职工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也是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由于稳岗返还政策会消耗大量的失业保险基金,不能一直实施下去。因而本文在坚持新的失业保险理念的前提下,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适当降低失业保险金申领门槛、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以及合理设计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这四个方面提出改革建议。本文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有利于我国失业保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2)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概说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成就 |
二、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不足及分析 |
(一)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过于僵化 |
(二)缺乏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的条款 |
(三)失业保险基金缴费固定费率有待调适 |
(四)促进就业功能不彰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
(一)以“正当理由”替代非自愿终止就业 |
(二)将“稳岗返还”纳入失业保险条例 |
(三)促进再就业的具体措施 |
(四)建立分层次的缴费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3)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简要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研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失业 |
2.失业保险制度 |
3.失业保险功能 |
(二)相关理论 |
1.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2.积极的失业治理理论 |
二、长春市推进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现状 |
(一)吉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部分制度执行情况 |
1.阶段性降费情况 |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模式及运行情况 |
(四)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应用情况 |
1.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
2.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
3.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问卷调查情况 |
1.面向个人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2.面向企业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 |
1.部分群体无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 |
2.失业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 |
3.职业培训效果不佳 |
4.援企稳岗作用发挥不明显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失业保险制度尚需健全完善 |
2.长春市职业培训补贴支出范围小 |
3.长春市稳岗补贴政策作用发挥不够 |
4.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政策碎片化现象存在 |
四、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借鉴 |
(一)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 |
1.上海市经验 |
2.杭州市经验 |
3.深圳市经验 |
(二)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对长春市的启示 |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作用 |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2.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的激励作用 |
3.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二)完善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具体项目,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
1.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策 |
2.完善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三)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失业保险服务 |
1.加强地方政府监管力度 |
2.推进失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
3.制定并完善再就业扶持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调查(面向个人) |
附录二 问卷调查(面向企业/用人单位) |
(4)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之处和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
2.1.1 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1.2 失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1.3 社会保障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2 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中介作用 |
2.2.1 失业保险对就业促进的影响 |
2.2.2 就业促进在失业保险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作用 |
2.2.3 基本生活保障在失业保险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作用 |
2.3 失业保险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4 简要述评 |
第3章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基础 |
3.1 核心概念 |
3.1.1 主观幸福感 |
3.1.2 失业与失业保险 |
3.2 失业保险影响主观幸福感的理论基础 |
3.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2.2 效用理论 |
3.3 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主观幸福感与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 |
4.1 我国国民的主观幸福感的现状 |
4.1.1 总体现状 |
4.1.2 特点 |
4.2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 |
4.2.1 失业保险的参保现状 |
4.2.2 失业保险的受益现状 |
4.2.3 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失业保险影响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设计 |
5.1 研究假设 |
5.2 数据来源 |
5.3 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
5.3.1 变量选择 |
5.3.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4 模型构建 |
5.4.1 基本模型 |
5.4.2 机制模型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失业保险影响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实证分析 |
6.1 总样本回归 |
6.2 稳健性检验 |
6.2.1 使用有序probit模型回归 |
6.2.2 更换被解释变量 |
6.3 机制分析 |
6.4 分样本回归 |
6.4.1 地区分组回归结果及分析 |
6.4.2 城乡分组回归结果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
7.2.2 调整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和期限 |
7.2.3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构 |
7.2.4 改善就业形势和提高基本生活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失业保险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1 失业保险相关概念 |
1.1.1 失业 |
1.1.2 失业人员 |
1.1.3 失业保险基金 |
1.1.4 失业保险制度 |
1.2 理论基础 |
1.2.1 福利经济理论 |
1.2.2 凯恩斯失业理论 |
1.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1.3 失业保险制度良好运行的重要性 |
1.3.1 有利于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
1.3.2 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并维护社会稳定 |
1.3.3 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完善 |
第二章 太原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 |
2.1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状况 |
2.1.1 太原市失业保险征缴范围 |
2.1.2 太原市失业保险征缴基数核定 |
2.1.3 太原市失业保险征缴率 |
2.1.4 太原市失业保险征缴收入 |
2.2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 |
2.2.1 太原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 |
2.2.2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工作档案管理 |
2.2.3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 |
2.3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状况 |
2.3.1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路径 |
2.3.2 太原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 |
2.3.3 太原市失业保险基金稳就业情况 |
第三章 太原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存在问题 |
3.1.1 失业保险参保未能有效覆盖 |
3.1.2 统一的缴费费率没有体现差别 |
3.1.3 失业保险费征缴稽查力度待加强 |
3.2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 |
3.2.2 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滞后 |
3.2.3 失业保险政策滞后 |
3.3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存在的问题 |
3.3.1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
3.3.2 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过大 |
3.3.3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苛刻 |
第四章 太原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1 参保覆盖分布失衡,保障与实际失业群体错位 |
4.1.2 经办机构政策执行力不够 |
4.1.3 去产能职工面临职业转化 |
4.2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制度设计缺乏激励再就业因素 |
4.2.2 人社机构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相对固化 |
4.2.3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够扎实 |
4.3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存在问题的原因 |
4.3.1 职业介绍工作缺失,稳岗政策不接地气 |
4.3.2 基金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法律保障 |
4.3.3 灵活就业者失业保险待遇需求大 |
第五章 对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良好运行的建议 |
5.1 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的建议 |
5.1.1 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5.1.2 建立失业保险费率和待遇浮动机制 |
5.1.3 健全失业保险统计预测体系 |
5.1.4 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 |
5.2 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 |
5.2.1 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 |
5.2.2 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自身运营能力 |
5.2.3 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 |
5.3 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建议 |
5.3.1 健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 |
5.3.2 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基金待遇标准 |
5.3.3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给付期限 |
5.3.4 适当探索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
5.3.5 提高制度运行中就业促进功能的效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引入与文献回顾 |
(一)问题引入 |
(二)文献回顾 |
二、疫情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 |
(一)疫情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影响路径 |
(二)疫情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路径 |
三、模型构建 |
(一)模型假设 |
(二)精算模型 |
1.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精算模型 |
2.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精算模型 |
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模型 |
四、参数设置 |
(一)费率 |
(二)城镇就业人口数 |
(三)参保率 |
(四)2020年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参保人数占比 |
(五)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和工资增长率 |
(六)费基占比 |
(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年人均领取月数 |
(八)失业受益率 |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 |
(十)2019年医疗补助金支出和医疗补助金支出增长率 |
(十一)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口死亡率 |
(十二)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人均水平 |
(十三)稳岗补贴支出及其占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比例 |
(十四)2018年技能提升补贴领取人数及增长率、技能提升补贴人均水平 |
(十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
五、测算结果与分析 |
(一)疫情下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
(二)疫情下基金结余情况分析 |
(三)基于基金平衡视角的疫情前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经济调节功能比较 |
六、基于政策参数优化的基金周期性平衡影响因素分析 |
(一)单项政策参数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1.费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2.参保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3.费基占比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4.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二)政策参数复合和综合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
七、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二)建议 |
1.适时提高失业保险费率 |
2.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 |
3.进一步夯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
4.加大“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力度 |
5.灵活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月数 |
(7)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2006—2018年失业保险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及问题的提出 |
(一)2006—2018年失业保险相关统计数据 |
(二)统计数据分析 |
(三)问题的提出 |
二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回归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 |
(一)失业保险本应属于社会保险 |
1.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制度内容 |
2. 失业保险应遵循社会保险的基本原理 |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实践偏离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 |
1. 生活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救助色彩和属性 |
2. 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具有社会福利色彩和属性 |
(三)我国失业保险应回归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 |
1. 我国失业保险应回归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原理 |
2. 我国失业保险应回归社会保险的保障基本生活原理 |
3. 我国失业保险应回归社会保险的给付权利原理 |
4. 我国失业保险应回归社会保险的自给自足原理 |
三我国失业保险应重溯以促进就业为中心的制度目标 |
(一)三种失业保险的制度目标模式 |
1. 生活保障型失业保险:以美国为代表 |
2. 就业促进型失业保险:以德国为代表 |
3. 就业保险:以加拿大和日本为代表 |
(二)我国应当构建以就业促进为中心的就业保险 |
1. 就业优先战略的客观需要 |
2. 就业促进型失业保险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制度原理 |
3. 巨额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为就业保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
(三)实现促进就业中心主义的三位一体 |
1. 生活保障是基础 |
2. 促进就业是核心 |
3. 预防失业是补充 |
(四)理顺就业保险法与就业促进法的关系 |
1. 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
2. 两者具有重叠关系 |
3. 两者具有联动关系 |
四我国应建立以促进就业为核心的就业保险法律制度 |
(一)生活保障目标的制度完善:促进就业导向的失业给付制度 |
1. 各类生活保障制度应统称为失业给付 |
2. 调整失业保险金给付制度 |
3. 建立提早就业奖励补贴制度 |
4. 建立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制度 |
5. 建立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
(二)促进就业目标的制度改造:建立就业给付制度 |
1. 明确就业给付请求权 |
2. 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
3. 就业保险机构通过购买职业培训服务为被保险人提供职业培训 |
4. 建立职业培训补贴制度 |
(三)预防失业目标的制度实现:特殊时期的缩短工时工资补贴制度 |
1. 雇佣安定制度的两种模式 |
2. 我国应实行缩短工时工资补贴制度 |
五结论: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应是从失业保险到就业保险 |
(8)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相关概念 |
1.3.1 失业保险 |
1.3.2 隐性就业 |
1.4 本文主要的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2、F市S区失业保险发展现状与隐性就业的现状分析 |
2.1 F市S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现状 |
2.2 F市S区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沿革 |
2.3 疫情背景下的失业保险发展趋势 |
2.4 F市S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违规领取失业金情况调查 |
2.4.1 F市S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违规领取数据搜集 |
2.4.2 失业保险法律知识问卷的设计发放与数据整理 |
3、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问题及其影响 |
3.1 社会配合参与不积极 |
3.1.1 企业参保不积极 |
3.1.2 失业人员就业不申报 |
3.2 相关政策普及不到位 |
3.2.1 政策宣传不到位 |
3.2.2 民众对政策了解主动性不强 |
3.3 主体部门监管难 |
3.3.1 就业形式隐蔽 |
3.3.2 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繁琐 |
3.4 社会各方面受影响 |
3.4.1 给失业保险基金带来损失 |
3.4.2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社会公信力下降 |
3.4.3 不正规的就业方式使就业人员缺乏相应保障 |
4、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隐性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原因分析 |
4.1 立法机制不健全 |
4.1.1 .政策体制亟待完善 |
4.1.2 处罚机制不够健全 |
4.2 管理体制不健全 |
4.2.1 信息共享遭遇梗阻 |
4.2.2 部门联动不顺畅 |
4.2.3 员工队伍不专业 |
4.3 政策执行需监督 |
4.3.1 对社保部门经办过程监督不到位 |
4.3.2 举报制度需完善 |
5、加强对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保险基金流失管控措施 |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及执行流程 |
5.1.1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
5.1.2 规范法律法规执行流程 |
5.2 拓宽相关政策宣传渠道 |
5.2.1 利用服务窗口提升政策普及率 |
5.2.2 利用新兴媒体加大政策普及率 |
5.2.3 利用政务热线做好政策的宣传 |
5.2.4 在活动中对政策进行宣传与普及政策 |
5.3 建立失业保险保险经办部门标准化流程 |
5.3.1 失业保险经办监管标准化 |
5.3.2 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
5.3.3 失业保险经办系统标准化 |
5.4 加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建设 |
5.4.1 严把人才质量入口关 |
5.4.2 优化各部门人员配置 |
5.4.3 通过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
5.5 加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隐性就业的调查和防控 |
5.5.1 增强数据透明度 |
5.5.2 进行数据“云”监控 |
5.5.3 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 |
5.5.4 建立独立监督机构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就业与失业 |
二、失业保险制度 |
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马歇尔公民权力理论 |
二、凯恩斯主义失业理论 |
三、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第二章 失业保险制度变迁及江苏省失业保险概况 |
第一节 失业保险制度变迁及其功能演变 |
一、萌芽阶段——稳定社会形势,救济“失业”工人 |
二、初创阶段——配套劳动改制,保障基本生活 |
三、发展阶段——配套国企改革,初现促进就业 |
四、完善阶段——强化促就业、防失业功能 |
第二节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运行及促进就业概况 |
一、失业保险缴费及支付原则 |
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及结构 |
四、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状况 |
第三章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评价——基于纵向综合评价法 |
第一节 评价方法介绍及指标构建 |
一、纵向综合评价法简介 |
二、评价指标构建 |
第二节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的综合评价 |
一、指标数据收集 |
二、数据规范化整理 |
三、评价模型的构造 |
四、评价结果分析 |
第四章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参保及受益偏低,制度瞄准度不高 |
一、覆盖范围窄,覆盖目标群体错位 |
二、受益率偏低,受益对象精准度不高 |
第二节 给付机制不合理,缺乏再就业激励 |
一、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偏低 |
二、失业保险给付期限过长 |
三、失业保险给付方式灵活性较差 |
第三节 失业保险基金利用效率不高,支出结构失衡 |
一、基金利用效率不高 |
二、基金用于促进就业支出较少 |
第四节 就业服务机制不健全,实施效果有待提高 |
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 |
二、培训层次偏低 |
三、缺乏绩效评估机制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提高制度瞄准度 |
第二节 调整失业保险制度给付机制,增强再就业激励 |
一、适度提高失业保险给付水平 |
二、适当缩短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
三、建立灵活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 |
第三节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提高基金利用效率 |
一、增加就业服务项目补贴 |
二、增设新的促进就业项目 |
第四节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
一、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 |
二、丰富就业服务的内容 |
三、建立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新形势下失业保险制度优化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失业保险制度概述 |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
(二)失业保险的法理基础 |
(三)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 |
(四)新形势下我国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 |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 |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域外失业保险制度经验借鉴 |
(一)域外典型国家失业保险制度及其运行 |
(二)域外失业保险制度对优化设计我国制度的启示 |
四、优化设计失业保险制度的理念 |
(一)坚持待遇水平要与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 |
(二)将保障广大失业人员切身利益作为改革重点 |
(三)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和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
五、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构想 |
(一)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二)适当降低失业保险金申领门槛 |
(三)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
(四)合理设计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及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韦晓敏.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2]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管永祯. 吉林大学, 2021(01)
- [3]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D]. 王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4]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D]. 苏昕.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5]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D]. 任凯睿. 山西大学, 2021
- [6]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J]. 薛惠元,曹思远. 保险研究, 2021(02)
- [7]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J]. 王显勇. 社会保险法前沿问题研究, 2020(00)
- [8]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D]. 任倩芸. 暨南大学, 2020(07)
- [9]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D]. 曹文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10]新形势下失业保险制度优化设计研究[D]. 朱志玲.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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