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办教育储蓄中值得探讨的两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田伟[1](2020)在《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一直都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运行奠定了财务基础。目前中国虽然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由20%下调至16%,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仍远高于大部分国家企业缴纳的养老保费费率水平。像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受到指责一样,中国过高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被认为是推高企业劳动成本和阻碍就业的原因。在当前面对世界贸易争端,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就业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的情况下,本文基于社会养老保险角度在探讨企业养老保险合理缴费率水平基础上研究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的影响,并探讨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的途径。利用相关数据和方法,本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根据世代交叠模型数值模拟发现在合理的参数取值下,当不考虑延迟退休因素时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为9%左右,当考虑延迟退休因素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为6%左右。无论有无延迟退休目前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仍然较高,存在较大的下调空间。同时研究发现如果人口增长率持续下降,即使推迟退休年龄仍将会引起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上升。第二,利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发现城镇就业水平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之间存在单向影响关系,即城镇就业对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没有影响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存在负向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无论短期和长期都存在,只是短期影响力度要大于长期。第三,根据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实证发现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存在挤出效应,但对地区城镇就业挤出效应存在差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每下降1%,城镇就业总体水平将提高0.084%,东部地区提高0.053%,中部地区提高0.0235%,西部地区提高0.1%。但中部地区在5%显着性水平下不显着。第四,根据敏感性系数研究发现随着解释变量的增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水平的影响程度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越来越大。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3%,2018年东部地区城镇就业人数可以增加36万人,中部地区可增加7万人,西部地区课增加21万人。第五,通过各影响因素对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如果老年抚养比上升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上升0.7%。养老保险覆盖率上升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0.3%。如果遵缴率、缴费工资基数和工资增长率上升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分别下降0.2%。当养老金调整系数为工资增长率的10%时,养老保险缴费率增加2%,当养老金调整系数和工资增长率相同时,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相应增加20%。退休年龄如果每1年延迟1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1%,3年延迟1岁退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0.3%。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第二部分为相关理论部分。第三部分为实证部分。第四部分对本文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朱泓宇[2](2019)在《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文中研究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农村经济逐渐繁荣,选择创业这一形式作为家庭生计新来源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创业不仅通过创造额外财富为家庭提供更多的消费品,并可多元化配置资产,更加有效地积累财富,还有助于在农村创造就业机会,带动乡村社区实现振兴。创业农民是“乡村振兴”中最有活力的“新农人”群体,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本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农民创业的积极性仍然不高,边缘化和低层次化问题突出。尽管政府从转移支付、普惠信贷等方面退出了许多促进农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总的看来成效仍然有效。一是农民应对创业各类风险的心理素质较为薄弱,风险分担的手段仍然以家庭内部成员分担为主,形式单一;二是信贷排斥长期存在,现有的普惠信贷对农民家庭渗透不足,未能从根本上打破农村家庭依赖传统家庭内部资产积累优化来完成创业资本积累的习惯,外部资源依然被内部挡在门外。因此,整体来看,受主观和客观的双重影响,农民创业成功率仍然较低因此。要破解创业难题,就应从农民内生动力入手,风险厌恶程度是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重要主观因素。尽管传统观点认为较低的风险厌恶水平与创业有关,但现实中风险承受能力与创业实践却非必然。风险态度与行为间的中介客体可能会影响创业实践的产生与退出。部分研究初步表明,家庭资产是制约创业选择的重要客观因素。如果家庭资产既受风险态度制约,又影响创业选择,那农村家庭对资产处理过程则是风险态度与创业选择之间的优先“显变量”。但是,农民的风险厌恶水平是否会通过影响家庭资产,间接影响创业选择在科学上尚无明确答案。本文以探索“农民家庭资产配置是否在个体风险厌恶影响创业选择的路径中发挥着中介作用”为导向,以风险偏好理论、计划行为理论、创业资源理论和家庭资产配置理论为基础,剖析了“家庭资产配置作为中介效用”的作用机理,搭建了“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以西南三省农民为研究对象,采用分层抽样与判断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获取了669户有效农村家庭样本,同时使用“自主报告(SOEP)”“特定领域度量(DOSPERT)”和“实验游戏度量(BRET)”三种方法测度了家庭主事人的风险厌恶程度,厘清了农村家庭在创业前后的家庭资产配置状况及差异,并结合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以及《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等官方资料进行了历史和现状考察。运用多种计量分析方法,从个体和家庭微观尺度首先实证分析了风险态度对农民创业选择、农民家庭资产配置的影响,再分析了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创业选择的作用大小。遵循Baron&Kenny(1986)和温忠麟(2004)等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的成熟思路,针对家庭资产配置可能存在的中介间接效应,在结合前两者实证结果基础上进行了因果步骤检验和系数乘数检验,最终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基于时间维度发现:家庭资产变动与农村创业情况的历史演变有较高相似性。四川、重庆和贵州三省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15年累计增长246%,住宅投资累计增长351%。特别是农民家庭的生产性资产持有水平,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15年累计扩大了1.6倍,“耕地转包面积”累计增长了2倍,而农村家庭户均“私营企业经营者”人数增长了1倍。因此,农村家庭生产性资产规模与农民创业有着相同的变化趋势。(2)采用不同风险厌恶测度方式,风险厌恶度结果存有较大的差异性。自主报告式(SOEP)和实验性的风险厌恶水平(BRET)测度结果为:SOEP测度的低度风险厌恶比例为27.65%、重度风险厌恶比为16.89%,群体倾向于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此对应,实验性风险态度(BRET)测度结果,低度风险厌恶比为14.65%,同时高度风险厌恶为36.62%。同时,特定领域度量(DOSPERT)的简单求和指数分布显示没有样本在高分组(低度风险厌恶)。由于实验性风险态度测量更加接近现实情况,因此可能更加准确。SOEP测度法倾向于低估风险厌恶,而BERT测度法反映的风险厌恶与多数理论预测更加吻合。(3)农村家庭主事人的个人风险厌恶程度显着影响农民的创业选择:SOEP、DOSPERT和BRET的实证结果具有稳健一致性,表明风险厌恶度越低的农民越可能选择创业,结果分别是0.418、1.303和0.032。其中,风险厌恶越低的创业农民越倾向于采用“企业家创业”,结果分别大约0.364、0.481和0.023。综合对比实证,风险厌恶会影响创业农民“组合创业”选择,但风险忍受能力越高的创业农民其经营的项目就越多。(4)农村家庭资产配置显着影响农民创业选择。二者关系内生于资产配置理论与创业资源理论的逻辑自洽。农民家庭的资产配置方式是创业选择的显着信号,而潜在创业农民会将低风险、高流动性、低收益率资产转换成低流动性的专用资产,并通过选择创业承担高风险、实现高收入,创业是最终实现家庭资产配置最优化的长期途径。具体来看,风险资产配置对农民是否选择创业影响的边际效应大约为70%,同时对农民经营更多的项目的边际影响有34%,而对选择企业家创业的边际影响大约有60%。资产与资产之间的交互关系对创业选择有一定的影响。本文认为资产之间的互动作用有两类路径:一是间接路径,主要通过家庭资产负债表总效应发挥作用;二是直接作用,即资产与资产之间直接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资产交互关系大多作用于首次创业选择,但对创业后的产业经营选择以及组织选择敏感度不够。(5)家庭风险资产和负债余额配置在“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作用路径中确实存在着“部分中介效应”。说明:风险厌恶度较低的农民倾向于加大家庭生产性资产(BRET,0.0011)、商业房产资产等的配置(BRET,0.0108),并使用创业的方式合理保持资产组合中的流动性。说明家庭可能利用创业方式规避“风险资产市场参与之谜”的壁垒问题。但中介效应并非存在于所有资产类别中。比如风险资产内部的作用机制就不一致,其中各类生产资产配置(比如:农机、运输车辆等)均未发现中介效应。此外,发现部分资产与风险厌恶还存在着交互作用,这些变量大多既有中介作用又有显着的交互效果。(6)家庭资产配置的中介作用更多体现在农民选择“是否创业”中,共有7类资产的配置结果显着;针对创业农民继续扩大创业的选择,至多有5种类型的“家庭资产配置”对“风险厌恶影响企业家创业选择”存在中介作用;创业农民是否选择“组合创业”的中介效应至多有4种资产类型。本文的价值和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本文使用实验场景控制的风险厌恶测度方法BRET对农民个体进行风险厌恶的测度,并与主观报告风险厌恶的测度方法SOEP和DOSPERT进行比较,发现实验法的风险测度结果更符合理论的预测。一方面,实验方法BRET可以有效地缓解自主回答方式中普遍存在的“自我认识偏误”问题,基于非生产性场景和货币诱导测度农民的一般风险态度,对传统以自主回答方式为主的风险厌恶测度方法形成了较好的补充;另一方面,本研究尝试使用智能移动手机再现PC平台的实验过程,并通过入户调查方式将实验流程应用于农民群体,实现从“实验室到田间地头”的转变。经检验发现其科学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广泛适用于各类人群的调查。因此,本文以基于BERT法的风险厌恶研究,得出的结果更加准确和可靠。(2)基于资产配置理论和创业资源理论,创造性地将两者的逻辑共同点作为嵌入视角,成功构建“家庭资产配置影响创业”的机制过程,发现:其一,创业是一种典型的投机风险活动,把家庭高流动性资产(如储蓄资产)转换为收益率较高、但流动性较低的专用性生产性资产(如养殖用途厂房),其关键是实现高收益率与高风险的均衡;其二,农民可以通过调整家庭资产配置进而选择创业。潜在的创业农民会倾向于配置大量低流动性风险资产,特别是生产性资产。由此,实证分析了农民家庭资产配置与创业选择的关系,打破了过去在创业研究当中只关注某类资产存量而忽视配置效应的不足。(3)构建了“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研究把家庭资产配置视为一种中介变量嵌入到“风险厌恶度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基本作用路径当中,据此框架实证分析了农民一般风险态度首先影响家庭资产配置,再影响其创业选择的因果过程。本研究基于资产配置视角,不仅回应了已有研究关于“为何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高的农民不会参与创业”的科学争论,还展示了“约束条件下的理性农民会采取创业行动”以图实现长期家庭资产配置最优的现实路径,对解答“家庭金融市场参与之谜”作出边际贡献。(4)本文将创业选择研究延展到“创什么业”和“如何创业”之上。怎样进一步释放农民创业潜力、激发农村小微企业活力是公共政策下一步关注的重点,已有文献对创业农民“再创业”,即扩大创业、维持创业或创业退出等衍生性选择的探索不多,在事实上忽视了创业农民群体选择异质性的关注。本文使用“组合创业”考察农民创什么业、选择“企业家创业”考察农民如何创业,在创业研究内容上有一定的新颖性。本研究结合风险厌恶和家庭资产配置,不仅考察了农民创业再选择的中介作用问题,还将资产配置两条路径延伸到创业农民选择的研究上,扩展了当前中国农民创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岳鹏星[3](2017)在《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文中指出晚清时期是中国铁路建设事业和税收制度发展演变的重要历史阶段。该时期,中国铁路事业在筹议、筹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的过程中与税收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耦合性关联。此种关联主要通过铁路起步阶段国人对于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认知,铁路修筑筹资过程中的税收助力、税收担保和税收融资,铁路建设过程中的铁路购地与铁路材料,铁路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陆路关税、铁路厘金,税收制度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呈现出来。在铁路引入中国之前,清政府的财税实态奠定了税收制度与铁路事业互动的基础。在铁路事业的起步阶段,外国势力不断要求清政府兴办铁路充当了必要条件。清政府内部则经过数次论争和尝试,最终确立了兴建铁路的基本国策。该时期由于铁路甚少修筑,铁路与税收的关联性主要表现在国人的认知层面:主张兴建铁路者,认为通过铁路可以促进客货畅通,利于增加税收。部分反对铁路兴建的人,则提出铁路妨碍民生,有害于原有的税政体系。还有部分国人提出依靠税收修筑铁路的看法。在吴淞铁路的交涉中,税收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清政府确立兴建铁路的国策使得铁路与税收的关联性逐渐紧密起来。晚清铁路修筑筹资过程中,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主要聚焦于税收助力、税收担保和税收融资。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主要通过官款进行资金挹注。其中,尤以中央专项铁路经费最具代表性。官款作为铁路建设事业的资金来源,完全依靠政府的税源。中央专项铁路经费因为甲午战争的爆发而转移为军需,并没有持续用于铁路建设事业。战后,清政府确立了借债筑路政策,主要依靠大量的铁路外债,其中税收体现为信用担保的功能。税收担保,利弊兼有。铁路外债中的税收担保将以税为保的外债借款模式推向深入。清政府外债筑路政策造成了铁路利权大量流失,最终兴起了一股商办铁路的热潮,进而确立了商办铁路政策。商办铁路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大多实行股份制结构,出台一系列不同的筹款方法。除相对自愿性的商股之外,大部分主要依靠税收融资,其中新增的税收名目繁多。商办铁路的税收融资产生了一系列外部效应,既包括民众无法忍受而引发的直接抗税,也包含对于原有税政的扰动,甚至还助推部分铁路公司建设机制的转变,此间包含着不同政治与社会势力之间的复杂互动。与铁路筹资相伴随的是铁路工程建设问题,其中围绕铁路购地、铁路材料产生了大量与税制相关联的内容。就铁路购地而言,清政府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地丁钱粮原额因为土地产权的转移而不流失。甲午战争前后,铁路购地与税收之间经历从零星关联到制度初建的过程。随着铁路建设高潮到来,清政府从制度层面给予大量思考和实践。1906年清政府拟定《铁路购地章程》,尝试统一全国的铁路购地规制。1908年清政府通过《铁路地亩纳税章程》对铁路地税进行集中而详尽的原则规定,并得到通行。从铁路购地程序上看,土地产权转移经历着从立契到投税印契,再到钱粮过割的过程,税收更是如影随行。就铁路材料而言,该时期国内铁路材料生产的迟滞和外国势力包办铁路材料的扩张,最终形成了外洋铁路材料购运免税制度。该制度主要以铁路借款合同和行车合同为法定约束力,使得外洋铁路材料的垄断地位得以确立,而清政府自办铁路最初却得不到免税待遇。随着收回利权运动的开展,各铁路公司以“在路言路”的立场,针对铁路材料免税的诉求持续不断。1907年苏、浙、皖、赣、闽五省铁路公司联合发起免税诉求,在邮传部与农工商部支持之下,打开商办铁路公司铁路材料免税的缺口。紧接着,其他铁路公司也竞相援引使得自办铁路铁路材料免税渐次推展。由于各铁路公司相继奏请免税影响到了国家税入,因此税务处开始尝试收束与管控,期间伴随着铁路公司与税务处之间的较力。关税制度是税收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铁路对于关税制度的形塑有着重要影响力。晚清铁路与关税制度之间的关联性问题,主要涉及到东清铁路、滇越铁路等跨境线路,尤以东清铁路最为典型。东清铁路修筑前服务于俄国利益的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渐趋成型。俄国出于政治、经济、战略等考虑,促发了东清铁路的筹建。同时,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也波及到东清铁路的建设过程。日俄战争后,日俄双方分别在南北满洲划分了势力范围。中、日、俄三方在经济、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博弈日趋激烈,最终使得北满洲税关问题得以出现。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问题开始进入实际生成的阶段。中俄之间的交涉作为明线,日俄之间的博弈作为暗线,使得北满洲税关问题延宕日久。从《北满洲税关试办章程》到《满洲里并绥芬河两站中国税关暂行试办章程》,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最终确定。该制度维护了俄国在北满洲的经济、政治利益,扩展了旧有的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并成为中日满韩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榜样。东清铁路与滇越铁路的陆路关税制度具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点。二者均构成了晚清陆路关税制度演变过程中的重要内容。铁路陆路关税制度是近代中国陆路关税制度的集大成者。厘金制度是晚清时期税制变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铁路厘金问题是铁路与厘金制度相互作用的产物。铁路厘金缘于铁路运营对于原有厘金制度的冲击。张之洞开办汉口火车货捐局使得铁路厘金得以出现,并逐渐延展至其他线路。鄂豫、直豫火车货捐局为核心建立的制度体系构成此后其他线路铁路厘金的样板。铁路厘金产生之后,由于受到多方力量的博弈,差异化表现明显。在各方势力博弈的过程中,铁路厘金的稽征方式、税率、税卡均发生着变动。铁路厘金维护着地方财政,呈现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疏离之象。铁路厘金虽然有助于补充地方财政的匮阙,但也对区域性的社会经济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沪宁铁路厘金作为晚清铁路厘金问题的代表,涉及到厘金制度内部水卡与旱卡、中央与地方、中国与英国、内政与外交等多层面的博弈而复杂多变。铁路厘金赓续了原有厘金制度的特质,并表现出新的内容,是晚清厘金制度变迁中的新动态。晚清时期税收制度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力较为突出。税制对于铁路的作用并不是全方位的影响。就税收征管而言,处于不断衰落过程中的常关在应对铁路运营对其的作用力之时,并不是一味的退让,有其自身应激和主动应对的一面。与常关不同,新兴的铁路厘局依附于铁路运营事业反映出厘金制度的主动作用力。从税制结构来看,直接税与间接税对于铁路事业的作用力不同。租股作为田赋附加税类型,因其直接依附传统的税收征管体系,将普通民众与铁路紧密相联。盐税作为间接税类,涉及到了铁路公司的地方公股问题,影响到铁路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就税收负担而言,晚清时期针对铁路公司并没有营业税的制度设计,铁路公司的报效、税负转嫁构成了主要内在税负。普通民众作为外在税负承担者,伴随着干路国有政策出台,激发抗粮抗捐的斗争,最终改变晚清铁路事业的历史走向。晚清时期,铁路在线路过程中的内在特质以及税收制度在国家与社会领域中无处不在的情势,决定二者之间的复杂互动与不可分割。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耦合性关联是一种动态呈现。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使得铁路建设体制、机制的变化成为必然,税收制度领域内的变化成为常态。而变化过程中制度的逐渐形成,进而造成的功能性影响又推动着制度的调适和变动。在铁路事业与税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变是因为制度的力量,不变则因为制度的局限和边界。
陈程[4](2016)在《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模式与空间特征研究 ——以浙江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全球化时代,人类的互相依存度大幅提高,对国际移民运动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与此同时,移民模式和趋向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回流移民开始呈现出新的回归性和循环性等特点。中国海外移民历史悠久,当代中国海外移民始自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但大规模的回流则是在2000年以后。作为改革开放背景下新兴成长的新一代跨国迁移主体,以及中国经济转型的参与和推动力量,海外回流移民成为尚未被充分探索的“二次移民”。移民的回流既是个人的行为过程,具有内在的行为动机和机理;同时也是主权国家尤其是祖籍国家的一种筛选、赋权和管理的过程,具有内在的国家行为机理。国家的移民赋权和管理机制只有适应个人移民的行为机理,才能更好地促进移民健康持续的流动。因而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实践的指导层面上探索海外回流移民的行为规律和行动机理,十分重要和必要。本文基于详实的调查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社会统计与空间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以新移民主要流出地与回流集聚地的浙江为个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考察我国大陆新移民在国际迁移中的回流行为模式,探讨其回流意愿、回流动因、回流地点选择和回流方式,分析海外大陆回流移民中基于身份差异而导致的回流行为模式的不同表现。同时,引入空间分析的方法,从海外回流新移民群体的视角,分析其回流后的空间集聚模式及相关的影响机制。在此基础上,基于已有的国际移民回流理论,对我国海外移民回流行为的解释力度及适用性进行探讨,同时对我国国内相关移民政策提出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系统阐述本文研究意义,并对近年来有关国际移民回流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脉络进行梳理,主要集中在第一章、第二章。第二部分重点对海外回流新移民群体的人口社会特征及其家庭特征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海外新移民回流模式,包括回流意愿、回流动机、回流地点和回流方式进行系统阐述,关注个体和家庭因素在回流中的影响力度,全面深入解读回流行为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同时对西方回流迁移理论对我国本土化研究的实用性进行探讨,相关内容主要集中在第三章、四章、五章、六章和第七章。第三部分以长三角为例,基于空间分析的视角,探讨了海外新移民在回流后空间分布的格局及其形成的机制,从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角度,分析影响海外新移民空间集聚的机制,从空间的视角,探讨海外移民与祖籍国经济发展的关系,形成对海外移民资源整合利用的政策启示。第四部分是全文的总结和探讨,在对本研究的结论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西方回流理论对我国的实用性和解释力度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移民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启示。基于以上阐述,本文主要形成以下结论:1、海外回流新移民呈现出典型的个体与家庭特征。对海外回流新移民个体和家庭特征的分析发现,这一群体整体表现出正向的选择性,但制度和政策的引导强化了迁移回流人口的分层,同时提升了整个群体的人力资本优势:跨国流动拓展了移民家庭空间格局,迁移方向的转变和回流主体的变动造就了不同的跨国家庭类型,纯回流家庭、跨国/回流家庭和纯国外家庭回流概率依次降低,跨国家庭类型有助于预测回流行为。2、海外回流新移民的回流意愿是微观个体、家庭和宏观外部环境共同影响的结果。影响力度分别占76.8%和23.2%,即微观因素影响更为显着,在外部制度环境的影响下,回流行为决策的主体依然是个人和家庭。同时,移民网络对回流同时产生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消融了个体差异在回流中的作用,有助于回流模式的转变和跨国实践模式的重构。3、海外回流新移民的回流动因因时代、职业类型、身份、年龄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从时代的差异来看,海外新移民回流数量不断增加,各类回流动因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投资、创新创业及跨国经营和居住成为新移民回流常态化动因;短暂的探亲和旅游及学习交流成为新移民在回流中观望的探索之举;从身份差异来看,华侨华人新移民回流动因差异相对较小,职业发展(投资和工作)是其主要动因,海外回流的留学新移民,回流动因以定居和职业发展为主,且这两种回流动因在回流的留学新移民中通常是相伴而行的;不同回流动因的影响因素有所不同,工作和投资等职业发展型回流动因受到身份、年龄等个体特征影响较大;学习型回流影响较大的是受教育程度、家人是否同在一个地区等,这一类有很大一部分是跟随父母回国学习的少年;而家庭型回流中,以家庭因素(家人是否同一地区、父亲年龄和国外家人数量等)对回流的影响较为显着。4、海外回流新移民对回流地点的选择是在对个体、家庭、回流动因和回流地特征综合权衡基础上的决策。随着回流决策的递进和迁移行为的推进,家庭的影响被逐步削弱,个体特征的影响依旧强劲;回流动因和回流地特征与个体特征遥相呼应,在回流地选择决策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5、空间的位移和目的指向性共同构建了海外新移民不同的回流方式。“跨国双向循环”流动成为新华侨华人主要回流实践模式,“多国环流”模式有待更多实证的考证;“长久返迁”与“一次终结”的单向回归成为新归侨与短期留学新移民的主要选择,从“投资”到“投智”,精英移民柔性回归渐成趋势,而中国并非终点站。6、新移民回流呈现出显着的地域集中性和空间指向性的特点。海外新移民的回流与外迁一样呈现出明显的地域集中性的特点,回流的目的地与原籍地并不完全一致,在遵循与原籍地“邻近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跟随国内跨省人口迁移流动向较为发达的城市集聚。不同主体回流亦呈现空间指向性的特点。高新技术园区、留学生创业园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是新移民回流创业发展的主要平台,海外高端科研人才流向高等院校、国家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中心;归侨更多的是选择回归原籍地工作和定居;而留学生则主要在留学生创业园区创业。7、侨乡情缘、产业集聚效应和政策引导共同成为海外新移民空间集聚的影响机制。包括浙江在内的长三角地区成为海外回流移民资源的主要集聚地,侨乡亲缘吸引了海外新移民的回归,而产业集聚效应和人才政策的引导则推动了移民空间集聚并强化了其迁移活性。以海外华商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在长三角地区具有显着的空间集聚特点,人才集聚与产业集聚形成的互动促进了移民资源空间分布格局的形成,同时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及都市产业和针对海外人才政策的相似性,强化了海外回流移民资源的竞争效应,增强了回流移民资源在长三角区域内空间迁移的活性。因而政府在制定促进海外移民优质资源的回流既需考虑到产业的转承启合,同时也要基于海外新移民回流后空间集聚特征和跨区域流动的特性,加强对跨区域侨务合作工作的重视。本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1、研究视角及研究内容较以往的研究有所拓展。在研究视角上,基于我国海外大陆新移民回流的特点,从纵向历史主义的角度,将国际移民回流理论对中国实证研究的验证分解到决策行为的不同阶段,辩证性地将其适用于回流决策的某一阶段或是某一部分群体,尝试构建本土化的海外新移民回流解释理论。研究内容的拓展主要体现在:在有关回流决策与模式的分析中,按照海外回流移民不同的身份,将其具体操作化为外籍华人、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分析不同身份差异之下海外移民回流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在海外回流移民资源空间分布的研究中,将研究对象具体操作化为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运用可视化方式表达不同资源空间分布与集聚的模式和特征,深层次探索不同回流移民资源集聚的动因及生成机制。2、探索构建了海外新移民回流模式研究的整体性分析框架。将海外大陆移民回流决策的全过程:意愿、动因、回流地的选择、回流方式纳入回流模式的分析框架,系统解读海外移民回流行为决策过程,将个体与家庭微观因和宏观制度因素在回流决策中的影响逐层分解;将动态个体回流决策过程与静态群体回流分布格局相结合,探索构建了海外移民回流决策行为模式的规范化研究范式。3、在移民回流研究中引入空间分析方法,强化了定量、定性和空间分析方法的结合研究。在分析方法上尝试在新移民回流模式的研究中,采用了分层线性模型和logstic回归模型等研究方法,在回流空间特征中则引入空间研究方法,将地理视角的空间定量分析方法与社会学视角的结构主义理论相结合,以产业集聚的辐射效应为出发点分析海外移民资源回流的制度和政策因素,有助于更深入地解读海外移民与祖籍国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家吸引和和整合海外移民资源提供更精准的政策切入点,以避免海外移民回流政策的泛化和流于形式。
何秋红[5](2015)在《《通海新报》与南通城市现代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个世纪最初二十年,南通是一个在中国乃至世界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份非常有特色而且至今保存相对完整的报纸——《通海新报》(1913.3.18-1929.5.26)。《通海新报》是一份办报质量较高,发行于南通及其周边地区的地方性商业报纸,较好地发挥了对南通地方民众的经济启蒙作用。该报创办人陈琛是清末民初着名实业家张謇手下的得力干将,办报是其众多产业中的一项。该报前期与同一时期发行全国的《申报》一样,注意发挥报纸服务经济的功能,商业性特征明显;不同的是该报诞生地并非租界,而且没有任何外来资本介入。随着南通工商业的凋敝和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报馆的渗透,该报后期又呈现出党派性、政治性的特征。《通海新报》与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进程基本同步。该报诞生于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进程初具规模的时期,发展繁荣于南通早期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之时,随着“强人”张謇离去及其大生企业系统的凋败,南通早期现代化进程趋缓中断,《通海新报》也日益艰难直至最后被官方勒令停刊。本文认为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南通城市诞孕并烙印《通海新报》。城市一方面为报纸提供了生存土壤与发展空间,随着南通早期现代化进程的全方位进行,工商业经济活跃繁荣,教育普及,加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这一切都为《通海新报》的诞生及其发展准备了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城市也将其自身的特征烙印于报纸之上。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期间的南通城市具有过渡性、“张治”特色、江海文化等特征,这些特征也都一一鲜明地体现在《通海新报》之上。同时,本文亦将《通海新报》看成是一种主动的力量,它对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的影响由物质到制度再到观念行为,由表及里,层层深入。《通海新报》记录城市,沟通城市同时推动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进程。首先,它在物质可见层面,记录南通城市在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变化:不断兴建的各种工厂、公司;逐步繁荣的商业和金融业以及日渐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看似客观的记述背后,体现出《通海新报》对现代工业文明的赞赏之态和对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拥抱之姿。其次,《通海新报》也通过搭建公共交流平台,促进了现代城市管理制度——警察制在南通的发展完善,同时促进了南通城市的经济制度和教育制度的现代转型。再次,《通海新报》还传播了西方现代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知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南通市民的现代知识素养;该报通过旷日持久的报道,培育了南通市民公共卫生、时间效率等现代意识观念;该报还绵密地编织进了南通市民的日常生活,比如婚嫁嫁娶,构建一种现代交往方式——报章交往,并引发促成南通市民的一些现代行为,这其中就包括五四、五卅期间的南通学生爱国运动。在《通海新报》存续的十六年内,南通城市对报纸的影响涉及到方方面面,而不只是作为背景而存在;报纸也参与到南通早期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当中,而不仅仅是一个记录者。报纸与城市纠缠共生,双方彼此嵌入,互相促动。
王信[6](2014)在《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文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有赖于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推动。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发展虽历经三次大的变革和调整,但还是无法根本扭转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乡镇层级)依然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自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推出已有6年多,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发展情况如何?它们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何发展特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是否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和目标?这正是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本论文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机理和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环境约束;然后,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考察了我国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又运用试点发展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政策效果及影响政策效果发挥的制度设计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实际和三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全文共包括六大部分,各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其中国外的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国内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范式转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总体来看,现有文献集中于传统农村金融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的研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背景、发展环境、试点现状及问题研究的较多,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政策效果及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则较为欠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对比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经营特点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特色,并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理论依据。具体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接着对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进行了界定;其次,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和制度环境,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增加农村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最后,还探讨了支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研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其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包括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长尾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及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章是“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本章主要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的总体发展格局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分别对三种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成效及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区域分布分析发现,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最快,但分布明显偏向东部地区;有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布在东中西部相对均衡,但在资本总额和贷款规模方面,东西差距巨大。论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了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试点现状、运营特征,认为村镇银行具有管理模式上与主发起行趋同化、运营支行化、定价管理粗放化、设立地点以县城为主等特点,存在着公司治理弱化、筹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贷款风险高等问题。从福建及其他地区的小贷公司试点看,小贷公司的兴起推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但小贷公司也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杠杆率低、资金来源严重受限、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论文还从法律定位、监管制度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对小贷公司的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制度分析。本章最后,在比较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运作模式(机构化运作管理模式、商业银行代管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来自四川、河南和山东三地调查资料,重点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村级资金互助社在设立原则、资金构成、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运作特征。研究认为,资金互助社具有社员入股产权明晰,社区主导、自我管理,强调社区瞄准和封闭运作、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帮扶机制等发展特征;在扶贫支农方面,资金互助社具有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本章首先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论文对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规划目标,发现三类机构的数量规划目标只完成了60.7%,在地区分布目标上也没能实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大县和贫困地区倾斜的预期。接着,论文运用来自三省的农户调查资料,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实证模型等方法,重点对村级资金互助社的支农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参加互助社、是否使用互助资金与农户收入增长变量显着相关;但非贫困户利用资金互助社的机会更多,意味着互助资金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还不足;农村互助资金使用效果的好坏,与借款农户的自身素质(如户主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等)有着密切关系。调查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效果除了扶贫支农方面的经济价值,还具有融洽成员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正向效应。本章最后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商业金融或普惠金融的性质(或目标)抉择、小型微利或规模经济的规模选择,以及经营策略选择、监管体制选择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冲突。第五章是“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其中发达国家重点比较分析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点及经验,发展中国家主要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制度特色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分析认为,国外经验的重要启示在于: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强调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等。第六章“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化问题,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功能进行了总体定位;然后,根据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者各自不同特征,提出它们未来发展的各自模式选择及经营策略;最后,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认为,在市场定位方面,要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社区型小微金融机构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属性,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服务原则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同时,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路径既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也可创造条件逐步改制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则应是多方合作、相融共生模式,包括资金互助社与商业银行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区域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模式。除了模式选择,论文还提出了促进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顾“支农、支小”政策目标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具体策略建议。最后,论文还从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财政和货币扶持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存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等视角,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功能,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农村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合作途径及意义。纵观全文研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重点探讨了影响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问题。只有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及发展遇到的瓶颈,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效果发挥的各主要因子,才能创新性地提出兼顾支农政策需要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包括:一是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较深入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比较分析了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小、支农”效果优劣,并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社区互助性金融组织,不仅对农户家庭增收扶贫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还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最后还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多方面制度设计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冲突、规模选择冲突、策略冲突及监管冲突等,认为制度设计层面矛盾和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矛盾冲突。二是创新性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模式选择。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兼顾支农政策目标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论文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乡村社区型小微金融和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生力军的市场定位,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坚持“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方向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则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或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只有选择多方合作、相融共生的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设计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经营策略时,始终坚持支农政策需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三是结合福建省的试点调查资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史、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探讨了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制度根源,并提出了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论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出发,深入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的模糊性质定位及对小贷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分析了小贷公司未来两条发展路径的可行性及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探讨了小贷公司现行的多头监管造成的有些管得太多、有些无人管的失序局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较全面的小贷公司发展策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崔慧姝[7](2012)在《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及其争议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华民族战乱灾祸接踵而至满目疮痍,乡村在时代大潮的裹挟中,危机日益加剧,中国大地由此兴起了一场轰轰烈烈、波澜壮阔的乡村建设运动。以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卢作孚等为代表的诸多乡村建设派别,虽然名称不同内容各异,但都胸怀救国之志,希望通过挽救乡村危机进而振兴中国农村,刷新中国政治,最终实现整个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在为数众多的乡村建设试验中,梁漱溟主持的山东邹平乡村建设实验以其理论指导的系统性、具体实践的全面性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坚守性而独树一帜、卓然不群。梁漱溟是一位思想家,更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他的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正是其致力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并融西方现代理念于传统儒家文化之中的一种尝试。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梁漱溟乡村建设实验最终难以为继,且从其初始发展的20世纪30年代至建国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就遭受了或平和或尖锐的批评,但在选择民族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中,他的奋斗是发乎心灵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所提出的问题远比解决问题重要的多,他的尝试对当前农村问题提供了诸多有益的理论和经验借鉴。通过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形成的再认识及建设实践的再回顾,可以明晰的感知梁漱溟在进行理论构建和实践时,是站在对人性价值高度肯定的人文精神以及由民族灾难所产生的忧患意识的特殊立场上,试图以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政治文化中的人文价值、道德情操为源头活水,以此为基础探索和寻找中国社会独特的政治发展道路,由此既保持传统的价值,又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与民主政治,既获得现代化的物质利益,又能避免现代化的负面影响对人类理性的百般蹂躏,最终达成传统中国的现代转化。无可否认,在彼时风雨飘摇、激流涌动的中国社会,梁漱溟移山填海、百折不回的尝试,不可避免地为自己设定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理论困境和实践难题。这些困境和难题的存在和解决,梁漱溟及其追随者自身固然有其独到的理解和设想,但若从各时代各派别对其观点的争议方面进行研究,无疑能为当前相关问题的认识和解答提供一个更为广阔和客观的视角,以及更为细致入微的经验吸收和错误反思。本文试图通过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的争议研究,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当前农村发展和建设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关乎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和建设大局。梁漱溟上世纪三十年代所提出和主张的乡村建理论和实践正是建构在以乡村为本位的认识之上,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能够超越各种现代化模式而确立自身优势的思想底蕴所在,昭示了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农业和农村走向现代化的独特路径。诚然其乡村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过程绝非臻于完美,并由于个人局限和历史条件最终归于失败,但客观说来,梁漱溟的农村社会变革思想仍然是基于传统农业国如何走向现代化的考量,仍然是其基于自身独立思考对现代化趋势的拥抱和接纳,而非抗拒和排斥,并为当今的中国农村现代化实践提供了极其宝贵的思想启示。综合从梁漱溟及其批判者双方的观点出发,或许能够厘清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要路径和具体措施并且提供一个更为全面的角度和值得借鉴的方法。世易时移,时代的迅猛发展、物质的极大丰富使各种文化体系的深层价值观念及民族文化心理积淀成为关注点,在乡村治理和建设日新月异如火如荼的时代背景下,从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的争议角度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为分析彼时关于民族独立和复兴的解决思路提供一个更为公允的评判态度和方法,也期待为21世纪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供启示与反思,并以此指导实践,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永久辉煌。
金铃[8](2012)在《转型时期农户的预防性储蓄行为研究 ——基于浙江省的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与投资驱动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相伴随的是储蓄率持续大幅攀升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储蓄之谜(The Chinese Saving Puzzle)":宏观层面,1978-2010年期间,中国的国民储蓄率从37.9%增加到52.6%,2000年以来的增长尤为迅速,十年时间上升了近15个百分点,‘其中,住户部门的储蓄占GPD的比重从1992年的12.4%增长到2010年的21.2%;微观层面,尽管收入水平和利率较低、预期收入增长较高,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储蓄率分别从9.4%和13.1%上升至29.5%和26.0%。相比于政府和企业部门,解释居民家庭的储蓄行为要困难得多,其是背后多种储蓄动机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由于城镇与农村居民家庭在经济转型和制度转轨过程中面临着截然不同的经历,有必要将他们分开来研究。另一方面,在几种主要的储蓄动机中,预防性动机对伴随经济转型和制度转轨而生的不确定性较为敏感;而且,相对于其他抵御风险的策略,双重转型对其运行所根基的机制损害较小,因而更为家庭所倚赖。因此,本文选择从风险管理与应对的视角研究农村居民家庭的预防性储蓄行为,基于1986-1991与1995-2006年浙江省10个固定观察点村庄的数据,将研究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综述发展中国家农户的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详细阐述风险管理视角的内涵,为预防性储蓄行为研究设置一个概念框架。本章首先从风险致贫的两种机制说明发展经济学研究风险的意义,其次,概括发展中国家农户面对的主要风险来源,抽象出风险来源的三个特征,然后,逐一综述主要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的理论基础和经验证据,最后,联系风险的特征与上述策略的性质,通过对比说明预防性储蓄在有效性上的优越之处,及与其他策略的相互联系。后续三个部分均是在此视角之下对预防性储蓄及与其他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相互作用的实证分析。第二部分选取收入结构的急剧转变作为观察经济转型的微观视角,使用简约回归方法检验跨期消费理论的最新进展缓冲存货模型的推论,检验农户运用预防性储蓄抵御收入风险的假说,并定量估计浙江省农户的预防性储蓄强度(预防性储蓄占家庭净财富的比重)。结果表明,浙江省农户不仅持有预防性储蓄以应对收入风险,而且,具有很强的预防性储蓄动机。模拟结果显示,对处于财富均值水平的样本农户而言,收入风险的标准差增加50%,预防性储蓄占家庭净财富的比重增加20.2%,对全体样本农户而言,完全消除收入风险将使家庭净财富加总下降71.7%。根据背景资料的综述结果,推测农户预防性储蓄强度较高的原因是制度转轨降低了几种主要的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的可获得性,相比之下,运用预防性储蓄的成本较低。第三部分选取农户的生产决策从多样化转向专业化的现象作为切入点,检验了两个假设—一收入多样化策略有助于降低收入风险;收入多样化与预防性储蓄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本章以不确定性下的专业化生产决策作为理论基础,首先,描述浙江省农户收入组合的多样化程度的变化趋势,并在土地征用、样本户老龄化、删除集体收入与变换收入来源划分标准四种情况下检验上述趋势的稳健性;然后,估计收入多样化的决定方程检验以证明农户多样化收入的动机之一是分散风险的假说;最后,在财富比方程中加入收入风险与收入多样化程度的交互项,以检验收入多样化与预防性储蓄之间的负相互关系。结果表明,1986-2006年期间,浙江省农户的收入多样化程度以1989年为转折点先升高、后降低;当浙江省农户转向专业化生产以获取规模报酬时,进而依赖预防性储蓄来缓解收入风险。本章的结论为农户的高预防性储蓄强度提供了另一个角度的解释。第四部分选择农户参与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参与程度日渐加深的现象作为切入点,检验了两个假设——农户运用劳动供给调整来抵御风险;劳动供给调整与预防性储蓄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本章以不确定性下的劳动力供给决策及其对跨期消费路径的影响作为理论基础,首先,构建随时间变化的生产风险、价格风险与健康风险的测度指标;然后,通过估计劳动供给时间方程以检验劳动供给调整具有自保险功能;最后,在财富比方程中加入家庭外劳动供给时间与三种收入风险的交互项,探索了劳动供给调整与预防性储蓄之间的负相关关系。结果表明,农户运用即时和事后劳动供给调整抵御生产风险;给定生产风险水平,劳动供给时间越多的农户其所持有的预防性储蓄比重越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紧扣双重转型背景的三个现象切入,系统分析了农户的预防性储蓄行为,进而勾勒出一幅综合的图景:当制度转轨降低了几种主要的风险应对策略的可获得性时,农户持有较大比重的预防性储蓄以抵御收入风险;随着农户的收入组合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从多样化趋向专业化,他们放弃收入多样化策略的同时,转而依赖预防性储蓄来抵御收入风险;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逐渐整合为农户提供了另一条自保险的有效途径,因而,选择调整劳动时间来应对风险的农户可以减少对预防性储蓄的依赖。
罗志华[9](2011)在《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研究》文中指出1、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在法律上,“信托”与“金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托是基于财产受益权与控制权、管理权等权利分离制度下的财产管理制度,是现代财产管理制度的一种主要类型;金融是资金融通的行为。制度和行为显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交叉关系。由此推论,信托业和金融业在概念的外延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信托业是指信托制度的运用领域;金融业是指资金融通的业务领域。我国当前存在名义信托与实质信托的概念区别。但凡一谈及信托,往往会让人联想到我国过去和现在的信托公司,因其具有信托之名,但不一定具有信托业务之实,可称之为名义信托。对于商业银行、证券业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业机构运用信托原理开展的代客理财业务、基金业务以及企业年金业务、信托业务等,因其具有信托之实,可称之为实质信托。信托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和实践中具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由小到大的延展关系如下:(1)我国分业体制下的信托业: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2)我国实质的金融信托业: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业机构以代客理财、信托、基金、企业年金等形式开展的信托业务;(3)我国《信托法》定义的营业信托业:含金融信托业务与非金融信托业务;(4)我国《信托法》定义的信托业: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公益信托。本文认为,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将信托业局限于上述(1)的范围是错误的,应修正为上述(2)的范围。2、本文的研究框架本文围绕“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这一研究主题,构建了一个包括信托的定位表现、定位分析、定位影响、定位修正等研究层次在内的研究框架。本文的整个研究框架包含四个问题,依次形成具有递进关系的研究逻辑。本文的四个问题如下:问题一、我国在金融分业体制选择与改革中,是如何对信托进行定位的?这样的定位反映和表现出哪些问题?这是本文的论点,即提出信托定位存在问题。这一问题由本文第三章予以论述;问题二、在美国、英国、日本等信托业发达的金融分业体制国家,信托是如何被定位的?我国的信托为何会定位错误?这是本文的论证部分,依据相关论据对信托定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得出信托定位错误的结论,并对信托定位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这一问题由本文第四章予以论述;问题三、信托定位错误对我国信托公司、对我国金融业与代客理财市场发展具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仍然是本文的论证部分,通过对信托定位错位的影响分析,以提出修正信托定位错误的重要意义。这一问题由本文第五章予以论述;问题四、如何修正我国信托定位的错误?如何解决信托定位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这是本文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这一问题由本文第六章予以论述。3、本文的篇章结构“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研究”这一选题,使本文的研究必须构建于金融分业体制下。若是在金融混业体制下,或者在即将走向金融混业体制的背景下,本文的选题和研究均是没有意义的。既然须在金融分业体制下构建本文的研究框架,本文就须对金融分业体制作出解释,对全球金融体制的发展方向和选择逻辑作出判断,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选择逻辑做出判断,并评价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般理论和特殊问题,从而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选题构建研究基础,回答由此提出的相关研究问题。本文一共分为六章。其中:第一章“导论”,是对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创新等进行阐述;第二章“文献综述与相关研究”,是对与本文论据有关的文献综述和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寻找支持本文观点的相关研究论据;第三章“我国金融分业体制的选择与信托的定位”,是通过对西方国家金融体制发展方向与选择逻辑进行辩证和归纳,回答我国金融体制的选择理论与改革方向,提出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定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第四章“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定位错误的分析”,是对信托在西方金融业中的定位进行考证,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错误以及导致定位错误的原因进行反思;第五章“信托定位错误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是就信托定位错误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主要影响进行分析;第六章“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定位错误的修正建议”,则提出了修正我国信托定位错误的意义与主要改革措施。4、本文的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1)关于金融体制的研究本文通过对主要西方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分析,抽象出金融分业体制改革的“辩证发展观”和全球“金融二元体制观”,并在这一金融体制改革框架下对各国金融体制选择的逻辑进行分析和给出一般性结论:德国全能银行的混业模式是基于安全而追求效率,美国分业模式则是基于效率而追求安全。在这样的选择逻辑下,我国选择金融分业体制的逻辑则可解释为“安全优先,兼顾效率”。从本文对于西方金融体制的考证来看,全球金融业发展并不符合许多学者和业界人士所认为的“正在由金融分业体制转型为混业体制”的观点。本文通过确定金融分业体制与混业体制的界定标准和选择逻辑,由此解释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分业体制不但没有终结,反而在“否定之否定”的辨证发展中得以日益完善的发展趋势。这一分析方法符合美国金融业发展与监管现状,能够很好地解释美国的“混业控股、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现状,能够很好地解释日本、英国等国家的金融体制现状,能够对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全能银行模式的混业体制作出合理解释,并得到全球国家均在“金融二元体制”中确定其发展方向的结论。同时,这一分析方法也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的“混业控股、分业经营”金融体制现状,将我国金融体制融入全球金融二元体制之中,并在必要的选择逻辑上选择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方向。(2)关于信托定位的研究无疑,本文认为我国在金融分业体制改革的方向选择上是正确和科学的,但对信托的分业改革是错误的。究其根本原因,本文认为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对信托公司的改革中,其“信托公司是信托业,信托业是金融业之一”的假设前提不成立,也就是“信托业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并列为四大金融业支柱”的假设前提是错误的。本文通过从当年信托公司抽取实质性信托业务的研究方法,考证信托公司的成立目的、成立背景和主营业务内容,从而对名为信托公司的这类金融业机构进行定性。本文考证和分析认为,我国20世纪80、90年代的信托公司是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实业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全能银行,具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因此具有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融资管道。作为全能银行的信托公司与当时同样具有全能银行功能的专业银行一起推动了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并由此导致了当时经济与金融业的混乱。但我国20世纪80、90年代的信托公司有信托之名而无信托之实,基本不具有信托业务功能,社会经济与法律层面也不具备支持信托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可进行财产权分离并具有独立性的信托财产,以及保护和规范信托行为的法律。从这个概念上来看,造成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业混乱的罪魁祸首是当年信托公司和专业银行的全能银行模式,与21世纪始现的信托业务并无关系。既然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并无实质性的信托业务,如何能对信托分业呢?也就是说,当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即便要对具有全能银行功能的信托公司分业,也只能称之为“信托公司业”,而不能称之为“信托业”,因为这时候并不存在真正的“信托”。本文之所以提出我国当年金融分业体制改革中对信托分业存在错误,并希望改革与决策者修正这一错误,主要是因为21世纪初基于我国私人财富大量积累而推动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三大金融业机构开展的代客理财业务,由于运用信托原理而形成了实质性的信托业务,并因此与《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金融业法律的相关分业条款存在法律上的冲突。由于信托被《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所禁止,导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业机构从理论上缺乏适合于财产管理的通用性工具。另一方面,信托业务的核心是信托财产,只有基于大量可供信托的财产,信托业务才能够得到发展。因此,尽管信托公司被我国法律授权专营信托业务,但由于金融分业体制下信托公司不能开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业务,缺乏金融业资产的支持,其信托功能难以有用武之地。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对于信托的错误分业不但阻碍了信托原理在国家经济与金融业中的运用,而且阻碍了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业机构的转型和发展,阻碍了上述金融业机构从传统单一业务向发展代客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的综合性机构转型。另一方面,我国拥有信托业务专营权的信托公司由于得不到足够金融资源的支持,其作为持有信托牌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边缘化趋势十分明显,通道出租和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在监管部门参照美国对冲基金的监管标准对我国信托公司进行监管,以及市场逆向选择等问题的约束下,我国的部分信托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堪忧。基于以上原因,我国金融业在信托原理运用与理财市场发展方面己形成内在的不兼容矛盾,这一矛盾严重阻碍了我国金融业基于信托制度的代客理财市场的发展,阻碍了我国信托业与金融业的发展。(3)关于修正信托定位的建议结合对美国、英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历史与现状的考证,本文认为,没有任何一个信托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将信托独立定位为一个金融行业,没有任何一段信托独立定位于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之外的成功历史。信托关系是以财产为核心的法律关系,一旦脱离了财产这一主体,信托关系就不再存在。在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同样或类似的金融分业体制下,我国不可能标新立异。我国的信托不可能脱离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这三大金融行业以及非金融业的财产管理而独立存在,我国的信托必须同样植入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这三大金融行业以及非金融业。因此,我国金融改革者与决策者须正视历史,重新反思,让信托特别是营业信托在我国金融业得到科学的、正确的定位,以信托原理、信托制度推动我国代客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本文还对包括信托制、合伙制的主要财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辨析,对当前业内关于财产管理制度存在的概念混乱进行了辩驳。本文认为,现代金融业财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制、契约制、合伙制三种类型。其中:公司制是指公司型信托,如美国的共同基金、英国的投资信托、日本的投资法人;契约制是指契约型信托,包括英国的单位信托、日本的资金信托、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合伙制主要指有限合伙人企业,而普通合伙人企业较少运用于财产管理。本文认为,我国对于公司制存在着广泛的误解与分歧,一些政府部门和学者认为公司制是类似依据我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这严重扭曲了财产管理制度中“公司制”的涵义。本文认为,在当前的法律背景与风险控制要求下,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唯一能够运用的财产管理制度只能是契约型信托,但不排除今后如日本一样引进公司型信托的可能。无论如何,我国金融业机构不可能运用有限合伙制,不可能通过担任有限合伙人企业中具有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的方式为客户管理财富。因此,信托在我国金融业中的重新定位对于我国金融业机构的业务转型和推动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最后,本文提出了信托在我国金融业定位的具体修正建议,包括从法律上拆除信托分业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受托人准入标准与准入机制,在传统金融业务与代客理财业务间构筑严格的防火墙,让信托公司转型为银行业或者证券业机构,等。5、本文的主要观点本文在论证中提出了包括“金融分业体制的辩证发展观”、“信托投资公司非信托观”、“信托分业错误观”、“信托公司应回归银行业和证券业观”等较具争议的观点。本文毫不避讳地提出上述观点以及针对上述观点的见解和论据,正是希望在争议中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我国信托业与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或许正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价值所在。
张卫莉[10](2011)在《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以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及其实践为研究对象,主要结合他在《建国方略之二(物质建设)》,即《实业计划》中做出的以经济现代化振兴中华的战略构想进行研究。但是为了获得关于孙中山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全景而不至于将其战略构想碎片化地就事论事,尊重其思想体系的完整性,也会适当援引其他必要资料在相关思想主题上做相应延伸。本论文力求探求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全貌并揭示其经济思想中的规律性认识,但是同时,考虑到孙中山经济思想内容的丰富庞杂,限于篇幅和能力,本论文不可能做到穷尽其所有主题和观点、理论与实践。本论文选定了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基本问题中的几个方面作为主要研究内容:如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渊源,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孙中山的国民经济建设思想,孙中山的产业经济发展思想,孙中山的区域经济发展思想;孙中山的财政与货币思想;孙中山的对外开放经济思想等。论文综合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辨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史论相结合的方法,横向与纵向比较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以传统经济理论和现代经济学发展的理论成果为基础,以线为主,点面结合,从多个角度对于孙中山的经济思想进行研究,提出尊重历史真实、并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建设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论文从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出发,剖析了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思想渊源,分析了孙中山的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客观评价了其历史地位及当代价值。本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简要回顾前人的相关研究:提出本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和不足等。第二部分,文献综述。对于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的国内外现状进行综述和评价。由此更能说明本论文研究主题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相应研究内容设计的合理性。第三部分,孙中山经济思想综述。此部分又可以分为两个子部分:第一个子部分专门研究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渊源和哲学基础。此部分探讨孙中山经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重点分析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和20世纪之交的影响中国的各西方经济思想对于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形成的影响,探讨孙中山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系统观、知行观和民生史观,揭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学说中的科学认知和实践精神,揭示孙中山实业计划系统的内在关联性和以人为本特征。本部分的研究构成对孙中山的经济思想体系进行分析的基础。第二个子部分专门研究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把浩大繁多的孙中山经济思想从较为综合的孙中山的国民经济建设思想到孙中山的产业经济发展思想、孙中山的区域经济发展思想、孙中山的财政与货币思想和孙中山的对外开放经济思想各方面进行研究,并构筑其理论体系,并认为其实际上是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的经济战略支持性制度体系。通过研究,该部分认为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理论高度相当显着,这一部分构成后面对于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的研究的基础。第四部分,孙中山经济思想评论。主要是对孙中山思想的当代价值的评价。通过研究,作者得出结论,认为孙中山的经济思想是20世纪初中国经济发展的科学发展理论,可将之概括为:以振兴中华、求富求强为最高目标,以民生主义为经济建设的总纲领,以主权独立下的开放主义为基本方针,以对资本主义扬“善”避“恶”为特征的基本经济制度设计,以科学规划、富有系统性为特征的经济建设方案,以及实事求是、尊重国情下的前瞻性和首创性的中国的经济现代转型发展理论。以国家富强,民生畅遂为目标的博大精深的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对于我们当代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继续深入仍然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二、开办教育储蓄中值得探讨的两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办教育储蓄中值得探讨的两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2.1 社会保险费率适度性水平 |
1.2.2 影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变动因素研究 |
1.2.3 社会保险缴费与工资转嫁 |
1.2.4 社会保险缴费率与就业 |
1.2.5 文献简要评述 |
1.3 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保障税费及其就业相关理论 |
2.1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关理论 |
2.2 社会保险缴费适度征缴相关理论 |
2.2.1 经济学中适度税收原则 |
2.2.2 世代交叠模型 |
2.3 社会保险税负的就业效应相关理论 |
2.3.1 劳动供求和税收归宿理论 |
2.3.2 瑞典学派:工资与物价、税收循环上升模型 |
2.3.3 工资与就业议价理论——管理权模型 |
2.4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调整相关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水平测度 |
3.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改革历程 |
3.2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世代交叠模型 |
3.2.1 个体决策 |
3.2.2 企业决策 |
3.2.3 政府行为 |
3.2.4 动态均衡系统 |
3.3 模型参数设定 |
3.3.1 时间跨度 |
3.3.2 资本产出弹性和折旧率 |
3.3.3 人口增长 |
3.3.4 退休期生存概率 |
3.3.5 个人效用贴现率和社会贴现率 |
3.4 企业最优养老保险缴费率测定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分析——基于PVAR实证分析 |
4.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理论框架 |
4.2 PVAR模型设定 |
4.2.1 PVAR模型介绍 |
4.2.2 PVAR模型设定 |
4.2.3 变量数据指标设计 |
4.3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实证分析 |
4.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3.2 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 |
4.4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
4.5 方差分解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分析——基于个体效应模型实证分析 |
5.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的理论分析及影响路径 |
5.1.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的理论框架 |
5.1.2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路径分析 |
5.2 模型设定和变量及数据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及数据说明 |
5.2.3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全国城镇就业影响实证检验 |
5.3.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全国城镇就业影响实证模型选择 |
5.3.2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全国城镇就业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地区城镇就业影响实证检验 |
5.4.1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地区城镇就业影响实证模型选择 |
5.4.2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地区城镇就业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调整影响因素分析 |
6.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理论 |
6.2 影响养老保险缴费率调整因素 |
6.2.1 养老保险覆盖率 |
6.2.2 老龄人口 |
6.2.3 遵缴率 |
6.2.4 缴费基数 |
6.2.5 工资增长速度 |
6.2.6 基础养老金调整水平 |
6.2.7 退休年龄 |
6.3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调整影响因素数值模拟 |
6.3.1 影响机理分析 |
6.3.2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调整影响因素模拟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及对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创业与农民创业 |
1.2.2 风险厌恶测度 |
1.2.3 风险厌恶与创业 |
1.2.4 风险厌恶与家庭资产配置 |
1.2.5 家庭资产与创业 |
1.2.6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风险厌恶 |
2.1.2 家庭资产 |
2.1.3 家庭资产配置 |
2.1.4 农民创业 |
2.1.5 农民创业选择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偏好理论 |
2.2.2 计划行为理论 |
2.2.3 创业资源理论 |
2.2.4 家庭资产配置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理论分析 |
3.1 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理论推导与机制分析 |
3.1.1 传统社区情景下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的数理推导 |
3.1.2 现代市场情景下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的数理推导 |
3.1.3 区分自雇和企业家创业情形下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的数理推导 |
3.1.4 风险厌恶影响农民选择是否创业的机制分析 |
3.1.5 风险厌恶影响创业农民选择创业形式的机制分析 |
3.2 风险厌恶影响家庭资产配置的理论推导与机制分析 |
3.2.1 全部资产都可交易情形下风险厌恶影响家庭资产配置的数理推导 |
3.2.2 部分资产不可交易情形下风险厌恶影响家庭资产配置的数理推导 |
3.3 家庭资产配置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理论推导与机制分析 |
3.3.1 对家庭资产配置与创业选择“一体两面”的讨论 |
3.3.2 家庭资产与农民创业选择的基准模型 |
3.3.3 不同种类家庭资产间配置关系与农民创业选择 |
3.3.4 家庭资产间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的机制分析 |
3.4 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的作用机理分析 |
3.4.1 “家庭资产配置”作为“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选择”中介变量的讨论 |
3.4.2 家庭资产配置在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选择路径的中介效应数理分析 |
3.4.3 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作用机理的综合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调研设计与风险厌恶度的测度 |
4.1 数据来源与调研设计 |
4.1.1 样本来源区域 |
4.1.2 问卷设计 |
4.1.3 抽样规模的确定 |
4.1.4 抽样方法及样本选取 |
4.1.5 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
4.2 风险厌恶度测度的原理与方法 |
4.2.1 风险厌恶测度的原理 |
4.2.2 风险厌恶测度的定性方式 |
4.2.3 风险厌恶的定量测度 |
4.2.4 基于实验经济学方法的风险厌恶定量测度 |
4.3 基于实验方法和自主报告的综合风险厌恶测度的研究设计 |
4.3.1 基于BRET实验方法的测度 |
4.3.2 基于DOSPERT的自主报告方式复式度量 |
4.3.3 测度的流程 |
4.4 风险厌恶测度结果 |
4.4.1 SOEP报告的结果 |
4.4.2 DOSPERT报告的结果 |
4.4.3 BRET实验的结果 |
4.5 三种风险态度测度结果的比较与讨论 |
5 西南三省农村居民家庭资产配置及农民创业的现实考察 |
5.1 西部农村居民的家庭资产与创业的历史变化 |
5.1.1 西部农村居民的家庭资产的历史变化 |
5.1.2 农民创业的历史情况及与家庭资产的联动分析 |
5.1.3 分省域进行比较和讨论 |
5.2 农村居民家庭资产的价值评估及总资产情况考察 |
5.2.1 农村居民家庭资产的价值评估 |
5.2.2 家庭总资产的情况考察 |
5.3 基于结构视角的农村家庭资产情况的现状考察 |
5.3.1 关于资产结构指标的介绍及统计 |
5.3.2 固定资产情况 |
5.3.3 金融资产情况 |
5.3.4 借入款情况 |
5.4 基于配置视角的农村家庭资产情况的现状考察 |
5.4.1 资产配置指标的确立 |
5.4.2 风险资产情况 |
5.4.3 安全资产情况 |
5.4.4 综合耐用消费品情况 |
5.5 调查农户家庭的创业选择情况考察 |
5.5.1 创业选择情况 |
5.5.2 创业绩效情况 |
5.5.3 创业行业情况 |
5.5.4 经营与组织情况 |
5.6 创业视角下农民家庭资产配置的变动 |
5.6.1 创业前后农民家庭资产价值量的变动 |
5.6.2 创业前后农民家庭资产配置的变动 |
5.7 本章总结 |
6 风险厌恶影响农民创业选择、家庭资产配置的实证分析 |
6.1 风险厌恶对农民创业选择的影响研究 |
6.1.1 数据来源与方法 |
6.1.2 研究假设与模型的构建 |
6.1.3 变量的选取 |
6.1.4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5 模型检验、主要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
6.1.6 进一步回归及其分析 |
6.1.7 比较回归及其分析 |
6.1.8 实证分析小结 |
6.2 风险厌恶对家庭资产配置的影响研究 |
6.2.1 数据来源与方法 |
6.2.2 研究假设与模型的构建 |
6.2.3 变量的选取 |
6.2.4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6.2.5 模型检验、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
6.2.6 稳健性回归结果分析 |
6.2.7 实证分析小结 |
6.3 两次实证分析结果汇总及讨论 |
6.4 本章总结 |
7 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创业选择影响的实证分析 |
7.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7.1.1 数据来源 |
7.1.2 研究方法 |
7.2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7.2.1 模型的构建 |
7.2.2 变量选取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7.3 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是否创业的影响分析 |
7.3.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3.2 初步回归结果及分析 |
7.3.3 内生性检验、稳健性回归及分析 |
7.3.4 进一步回归及分析 |
7.3.5 基于家庭资产配置的互动视角的回归分析 |
7.3.6 实证小结 |
7.4 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是否选择组合创业的影响分析 |
7.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4.2 初步回归结果及分析 |
7.4.3 进一步回归结果及分析 |
7.4.4 基于家庭资产配置的互动视角的回归分析 |
7.4.5 实证小结 |
7.5 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是否选择企业家创业的影响分析 |
7.5.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5.2 初步回归结果及分析 |
7.5.3 稳健回归结果及分析 |
7.5.4 基于家庭资产配置的互动视角的回归分析 |
7.5.5 实证小结 |
7.6 本章总结 |
8 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对农民创业选择的影响分析 |
8.1 数据来源与方法 |
8.1.2 数据来源 |
8.1.3 研究方法 |
8.2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8.2.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8.2.2 实证模型的构建 |
8.3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
8.4 家庭资产配置作为内生中介效应分析 |
8.4.1 中介效应识别的思路 |
8.4.2 影响农民选择创业路径的中介效应分析 |
8.4.3 影响农民选择组合创业路径的中介效应分析 |
8.4.4 农民选择企业家创业路径的中介效应分析 |
8.4.5 对中介效用进行系数乘积法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比较和讨论 |
8.5 进一步研究:风险厌恶与家庭资产配置的潜在交互作用 |
8.5.1 影响农民创业选择的交互效应分析 |
8.5.2 中介效应与交互作用的比较及讨论 |
8.6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启示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启示 |
9.2.1 重视农民个体风险态度,构建评估平台普及农民创业咨询服务 |
9.2.2 着力农村家庭风险感知,探索“市场+政府+农户”创业风险共担机制 |
9.2.3 家庭资产配置是农民创业重要指标,应纳入到农民创业评估体系当中 |
9.2.4 生产性资产是农民创业重要启动器,应发展专门中介组织支持农民创业 |
9.2.5 盘活固定资产金融价值,增强农民选择创业的意愿 |
9.2.6 利用资产促进创业的配置效应,探索以多元资产包为对象的创业补贴手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一:补充表格 |
附录二:调查问卷 |
附录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思路、基本框架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晚清铁路起步的财税背景与历史情境 |
第一节 晚清铁路起步前的财税制度 |
一、清代前期的财税结构 |
二、道、咸、同时期的财税新变化 |
第二节 晚清铁路起步的历史情境 |
一、外部的冲击与清政府的正言拒绝 |
二、清政府的态度转变与兴办铁路政策的确立 |
第三节 国人对于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认知 |
一、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衍生 |
二、国人认知内容的构成 |
小结 |
第二章 晚清铁路筹资中的税收因素(上):税收助力与税收担保 |
第一节 官款中的税收助力:以中央专项铁路经费为视点 |
一、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出台 |
二、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财政运作 |
三、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税源分析 |
第二节 晚清铁路外债与税收担保 |
一、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的形成与影响 |
二、税收担保的实施与运作 |
三、税收担保的利弊与税收功能的扩展 |
小结 |
第三章 晚清铁路筹资中的税收因素(下):商办铁路税收融资 |
第一节 寓商于路:商办铁路政策的出台与运行 |
一、商办铁路政策的形成 |
二、商办铁路政策的运行实绩 |
第二节 寓税于路:税收融资的举措与税项 |
一、各路税收融资的举措 |
二、税项与总量分析 |
第三节 作用与反作用:税收负担与因应 |
一、弱者的反抗:以皖路税收融资为视点 |
二、盐政的扰动:以盐斤加价为对象 |
三、体制的转变:以粤路和西潼铁路为观照 |
小结 |
第四章 晚清铁路工程建设中的税收问题 |
第一节 铁路购地与税收的联动 |
一、早期铁路购地与税收的初涉 |
二、制度建构:《铁路购地章程》与《铁路地亩纳税章程》的出台 |
三、铁路购地程序与税收的勾联 |
第二节 铁路材料与税政的变动 |
一、“丛雀渊鱼”:外洋铁路材料购运免税的制度生成与影响 |
二、“在路言路”:自办铁路的材料免税诉求与渐次推展 |
三、不免与免:税务处的收束与铁路公司的力争 |
小结 |
第五章 晚清铁路运营管理中的税制变动(上):陆路关税——以东清铁路为中心 |
第一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 |
一、东清铁路修筑前中俄边境陆路贸易与关税制度 |
二、东清铁路的筹议与修筑 |
第二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生成 |
一、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触及 |
二、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最终形成 |
第三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运行与意义 |
一、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运行 |
二、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意义:以陆路关税制度变迁为视点 |
小结 |
第六章 晚清铁路运营管理中的税制变动(下):铁路厘金 |
第一节 铁路厘金的发源 |
一、“挹彼注兹”:汉口火车货捐局的诞生和初步运行 |
二、“援照办理”:其他线路铁路厘金的出现 |
第二节 铁路厘金的流变 |
一、稽征方式、税率、税卡的变动不居 |
二、存与废的博弈 |
第三节 铁路厘金的影响 |
一、督抚之利与区域之困 |
二、商民的负担与因应 |
三、政府的弊政 |
第四节 个案研究——以沪宁铁路厘金为例 |
一、沪宁铁路厘金的出现与初期交涉 |
二、各方力量的博弈 |
三、沪宁铁路厘金的影响 |
小结 |
第七章 晚清税制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 |
第一节 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用 |
一、晚清常关与铁路运营、管理的互动:以张家口和崇文门税关为重心 |
二、清末铁路厘局的税收征管能力:以浙丝运宁被扣案为视点 |
第二节 税制结构的影响 |
一、直接税对晚清铁路事业的影响——以租股为中心 |
二、间接税对晚清铁路事业的影响——以盐税为中心 |
第三节 税收负担的分配 |
一、晚清铁路公司的税收负担 |
二、商民的税负分配 |
小结 |
余论 |
一、晚清时期铁路与税收制度的耦合性关联 |
二、变与不变:制度的力量与局限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附录 |
后记 |
(4)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模式与空间特征研究 ——以浙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范围的界定与选择 |
1.2.1 研究主体的界定:置于国际移民背景下的大陆海外新移民 |
1.2.2 迁移行为的聚焦:跨国迁移中的由外向内的回流研究 |
1.2.3 回流模式研究个案的选择:兼具新老侨乡特征的浙江 |
1.2.4 空间特征研究个案的选择:新移民回流主要集聚地的长三角 |
1.3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3.1 相关概念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数据来源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 第二章 国际移民回流的理论回顾与研究进展 |
2.1 国际移民回流理论回顾 |
2.1.1 新古典经济理论 |
2.1.2 新迁移经济理论 |
2.1.3 结构主义理论 |
2.1.4 跨国主义理论 |
2.1.5 社会网络理论 |
2.1.6 国际移民回流理论的比较 |
2.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2.1 总体把握:研究新方向 |
2.2.2 分类梳理:比较性视角 |
2.3 研究评述 第三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现状与特征 |
3.1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现状 |
3.1.1 回流数量的变动 |
3.1.2 回流年代的差异 |
3.1.3 回流主要来源国 |
3.2 海外回流新移民的人口学特征 |
3.2.1 回流新移民性别和年龄结构 |
3.2.2 回流新移民的职业特征 |
3.2.3 回流人口的迁移选择与分层 |
3.3 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家庭分类与特征 |
3.3.1 跨国家庭 |
3.3.2 回流家庭 |
3.3.3 纯国外家庭 |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
4.1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意愿的理论分析 |
4.1.1 回流意愿的宏观影响因素 |
4.1.2 回流意愿的微观影响因素 |
4.2 模型构建与指标解释 |
4.3 研究方法与主要模型 |
4.3.1 研究方法 |
4.3.2 相关模型 |
4.4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 |
4.4.1 微观因素对回流意愿的影响 |
4.4.2 宏观因素对回流意愿的影响 |
4.4.3 宏观变量因素调整个体特征对回流意愿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动因及其群体差异 |
5.1 回流动因的分类设计 |
5.2 不同年代回流动因 |
5.3 不同身份回流动因 |
5.3.1 华人新移民回流动因 |
5.3.2 华侨新移民回流动因 |
5.3.3 留学新移民回流动因 |
5.4 回流动因影响因素的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 |
5.5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地的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
6.1 移民回流地点划分 |
6.2 移民回流地点选择的理论分析 |
6.3 海外新移民回流地选择的主要特点 |
6.4 回流地选择影响因素的多元Logistic回归 |
6.4.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4.2 模型结果与讨论 |
6.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方式 |
7.1 国际移民迁移方式的发展 |
7.2 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方式 |
7.2.1 华侨华人新移民的回流方式 |
7.2.2 新归侨的回流方式 |
7.2.3 短期留学新移民的回流方式 |
7.2.4 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回流方式 |
7.3 本章小结 第八章 大陆海外新移民回流的空间特征及其影响机制 |
8.1 海外新移民流出-回流的空间特征 |
8.1.1 新移民流出地空间特征 |
8.1.2 新移民回流地空间特征 |
8.2 海外新移民回流空间集聚模式 |
8.2.1 长三角新移民回流空间分布总体格局 |
8.2.2 长三角新移民回流空间分布内部差异 |
8.3 海外新移民回流空间集聚机制分析 |
8.3.1 文化寻同,侨乡亲缘引致要素回归 |
8.3.2 经济辐射,产业集聚推动分布格局 |
8.3.3 政策引导,竞争效应强化迁移活性 |
8.4 本章小结 第九章 研究结论、思考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1.1 海外回流新移民个体与家庭特征 |
9.1.2 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模式 |
9.1.3 海外回流新移民的空间特征 |
9.2 理论思考 |
9.3 政策启示 |
9.4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
(5)《通海新报》与南通城市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 |
1.5 创新点和难点 |
1.6 研究思路 |
1.7 关键概念说明 |
2 《通海新报》的发展历程:与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进程基本同步 |
2.1 诞生背景:南通城市早期现代化初具规模(1895-1913) |
2.1.1 1895年之前的南通 |
2.1.2 1895—1913年南通现代化进程的启动 |
2.1.3 《通海新报》诞孕环境 |
2.2 发展繁荣:南通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剧(1914-1926) |
2.2.1 南通城市现代化的发展 |
2.2.2 《通海新报》的发展繁荣 |
2.3 渐趋凋零:南通城市现代化进程受挫趋缓(1924-1929) |
2.3.1 南通城市现代化进程趋缓 |
2.3.2 《通海新报》凋零停刊 |
3 记录城市:《通海新报》与城市物质设施的现代化 |
3.1 现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展开 |
3.1.1 现代交通:公路、汽车与铁路 |
3.1.2 现代通讯:电话、邮政与电报局 |
3.1.3 现代文化机构:图书馆、博物苑、公园与剧场 |
3.1.4 现代慈善机构:养老院、育婴堂与游民工厂 |
3.1.5 现代医疗机构:南通医院与基督医院 |
3.2 呈现商业、金融业的逐步繁荣 |
3.2.1 新式商品层出不穷 |
3.2.2 商贸空间的固定与拓展 |
3.2.3 声光电影的世界:照相与电影 |
3.2.4 现代金融:银行、保险公司与证券交易所 |
3.2.5 现代旅馆:西式会馆、俱乐部 |
本章小结 |
4 沟通城市:《通海新报》与城市制度的现代化 |
4.1 介绍推行现代警察制度 |
4.1.1 传播现代警政价值理念 |
4.1.2 记录警务活动进程与细节 |
4.1.3 监督警务活动 |
4.2 推进南通教育制度的现代转型 |
4.2.1 呈现学校教育体系的完善 |
4.2.2 促进教育对象的扩大化 |
4.2.3 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现代化 |
4.2.4 促进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
4.3 现代经济制度的媒介启蒙 |
4.3.1 股份制的启蒙 |
4.3.2 公司制的教化 |
本章小结 |
5 改变城市:《通海新报》与市民观念行为的现代化 |
5.1 传播现代知识 |
5.1.1 传播自然科学知识 |
5.1.2 输入西方社会科学知识 |
5.2 培育现代意识观念 |
5.2.1 卫生意识 |
5.2.2 时间观念 |
5.3 构建现代交往方式——报章交往 |
5.3.1 新式团体的报章交往 |
5.3.2 旧有组织的新式交往 |
5.3.3 公开的私人交往 |
5.3.4 编读互动 |
5.3.5 文人交往 |
5.4 引发并促成现代行为 |
5.4.1 推动“五四”“五卅”爱国运动 |
5.4.2 促成现代赈灾活动 |
本章小结 |
6 结论:报纸与城市的互动关系 |
6.1 城市诞孕并烙印报纸 |
6.1.1 城市诞孕报纸 |
6.1.2 城市烙印报纸 |
6.2 报纸记录并影响城市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2 《通海新报》关于私塾的报道 |
(6)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 |
1.1.2 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特点 |
1.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 |
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关系 |
2.1.1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路径的定位选择 |
2.1.2 村镇银行的界定 |
2.1.3 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 |
2.1.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背景及试点实践分析 |
2.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 |
2.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出台 |
2.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分析 |
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要性与经济功能的理论分析 |
2.3.1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 |
2.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经济功能 |
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依据 |
2.4.1 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2 长尾理论 |
2.4.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4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 |
3.1 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格局 |
3.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比较 |
3.1.2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2.1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
3.2.2 村镇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 |
3.2.3 我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2.4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征 |
3.3.3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4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
3.3.5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的深层次思考 |
3.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4.1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4.2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主要特征 |
3.4.3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4.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 |
4.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分析 |
4.1.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划目标 |
4.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传导过程及规划政策效果分析 |
4.1.3 政策传导中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应的实证研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互助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村级社会治理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分析 |
4.3.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冲突:商业金融or普惠金融? |
4.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冲突:小型微利or规模经济? |
4.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冲突:水平竞争or垂直合作? |
4.3.4 监管冲突:降低准入门槛or严格的审慎监管? |
4.4 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4.4.2 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3 农村金融市场中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2 法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3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1 印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2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3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宏观政策调整 |
6.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功能定位 |
6.1.2 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 |
6.1.3 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
6.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3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6.3.1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培育良好的目标客户群 |
6.3.2 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 |
6.3.3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
6.3.4 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 |
6.3.5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资源,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 |
6.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6.4.1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货币政策扶持力度 |
6.4.2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6.4.3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改善小微金融存款环境 |
6.4.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1-6)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及其争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的现实意义 |
三、 选题的理论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关于梁漱溟的研究 |
二、 关于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及实践的研究 |
三、 关于对梁漱溟乡建思想及实践争议的研究 |
第三节 创新点和不足 |
一、 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
二、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二十世纪初中国农村状况与乡村建设运动 |
第一节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农村状况 |
一、 外患内战交攻 |
二、 政治秩序失范 |
三、 农民生活困苦 |
第二节 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概况 |
一、 定县: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 |
二、 徐公桥:中华职业教育社 |
三、 邹平: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第二章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 |
第一节 乡村建设之思想基础 |
一、 儒学与佛学思想 |
二、 文化哲学思想 |
三、 社会主义思想 |
第二节 乡村建设理论之具体阐发 |
一、 中国社会特殊论 |
二、 老根新芽说 |
三、 社会本位教育主张 |
四、 先农后工的经济道路 |
第三节 乡村建设实践之邹平实验 |
一、 组织机构 |
二、 教育改革 |
三、 农业改革 |
四、 经济改革 |
五、 社会改革 |
第三章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对于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批评 |
第一节 独立评论派和中国农村派 |
一、 独立评论派 |
二、 中国农村派 |
第二节 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批评 |
一、 研究路径和方法论之批评 |
二、 文化哲学基础之批评 |
三、 中国社会分析之批评 |
四、 “以农业引发工业”经济路线之批评 |
五、 知识分子作用之批评 |
第三节 对梁漱溟乡村建设实践的批评 |
一、 与反动势力相关联之批评 |
二、 具体建设措施之批评 |
三、 土地问题之批评 |
四、 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实效之批评 |
第四章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批判 |
第一节 “批判梁漱溟反动唯心思想”运动 |
一、 运动缘起 |
二、 毛泽东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批判 |
第二节 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批判 |
一、 文化基础之批判 |
二、 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根源之批判 |
三、 中国社会特殊论之批判 |
第三节 对梁漱溟乡村建设实践的批判 |
一、 “反动性”之批判 |
二、 具体措施和实践效果之批判 |
第五章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之批评意见的再思考 |
第一节 对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批评意见的分析和再考量 |
一、 文化之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
二、 社会进步之革命与改良的抉择 |
三、 论争观点之再评价 |
第二节 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批判意见的分析和再考量 |
一、 批判背景:革命意识形态全能化 |
二、 批判主体:知识分子的两难困境 |
三、 批判态度:观念先行的彻底否定 |
第三节 现代化语境中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再审视 |
一、 伦理本位职业分途之再讨论 |
二、 第三条道路之再讨论 |
三、 儒家传统政治文化之再讨论 |
四、 乡村建设具体措施之再讨论 |
五、 乡村建设之参与式发展再讨论 |
第六章 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及争议的现实审视 |
第一节 传统儒家文化之于现代社会 |
一、 传统儒家文化的价值定位 |
二、 传统儒家文化的现实功用 |
第二节 知识分子之与中国现代化建设 |
一、 传统社会下的中国知识分子 |
二、 知识分子价值之再评判 |
第三节 乡村建设实验之于新农村建设 |
一、 “走自己的路”与新农村建设 |
二、 文化繁荣与新农村建设 |
三、 乡村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 |
四、 乡村治理与新农村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转型时期农户的预防性储蓄行为研究 ——基于浙江省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目录 |
表目录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视角 |
1.3 研究思路 |
1.4 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2 发展中国家农户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及其有效性:一个综述 |
2.1 导言 |
2.2 研究风险的缘由 |
2.3 风险的来源与性质 |
2.4 主要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及其有效性 |
2.4.1 收入多样化 |
2.4.2 预防性储蓄 |
2.4.3 农村金融市场 |
2.4.4 农村保险市场 |
2.4.5 劳动供给调整 |
2.4.6 社会安全网 |
2.4.7 非正式风险分担机制 |
2.4.8 多种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的同时运用与相互作用 |
2.5 本章小结 |
3 转型时期农户的预防性储蓄强度:来自浙江省的证据 |
3.1 导言 |
3.2 背景:历经转型的风险管理与应对机制 |
3.3 浙江省农户收入结构的变迁及主要收入来源的风险特征 |
3.3.1 样本处理及关键变量的构建 |
3.3.2 收入结构的变迁 |
3.3.3 主要收入来源的风险特征 |
3.4 不确定性下的跨期消费决策:理论与已有证据 |
3.5 经验模型与估计结果 |
3.5.1 刻画动态收入过程 |
3.5.2 估计财富比方程 |
3.5.3 稳健性检验 |
3.6 对估计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
3.7 本章小结 |
4 转型时期农户风险应对策略的转换:从收入多样化到预防性储蓄 |
4.1 导言 |
4.2 背景:塑造农户收入组合的力量以及农户的兼业与分化 |
4.3 农户的收入组合决策:从多样化向专业化的转变 |
4.3.1 兼业与分化 |
4.3.2 收入多样化的观察角度和测度方法 |
4.3.3 收入多样化程度的变化趋势 |
4.3.4 现象的稳健性 |
4.3.5 从多样化转向专业化的驱动力量 |
4.4 不确定性下的专业化生产决策:理论与已有证据 |
4.4.1 经济增长理论:专业化、报酬递增与风险分担 |
4.4.2 来自发展经济学的视角 |
4.5 经验模型与估计结果 |
4.5.1 收入风险与收入多样化 |
4.5.2 收入多样化与预防性储蓄的替代关系 |
4.6 本章小结 |
5 转型时期农户的风险应对策略:劳动供给调整与预防性储蓄 |
5.1 导言 |
5.2 背景:劳动力流动与劳动力市场的发育 |
5.3 浙江省农户劳动力供给的基本特征 |
5.4 不确定性下的劳动力供给及其对跨期消费路径的影响:理论与已有证据… |
5.4.1 劳动供给调整的自保险功能 |
5.4.2 劳动供给调整与预防性储蓄的相互作用 |
5.5 经验模型与估计结果 |
5.5.1 生产风险、价格风险和健康风险的测度 |
5.5.2 劳动供给调整的保险功能 |
5.5.3 劳动供给调整与预防性储蓄的相互关系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9)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我国的信托定位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 |
1.1.2 《信托法》的法律定位在我国金融分业环境下被扭曲 |
1.1.3 有必要建立统一规范营业性信托业务的特别法 |
1.1.4 应重新审视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 |
1.2 关键概念的界定 |
1.2.1 关于金融分业体制的含义 |
1.2.2 关于信托的定义 |
1.2.3 关于代客理财的定义 |
1.3 本文的研究范围、内容、思路与框架 |
1.3.1 本文的研究范围 |
1.3.2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3.3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3.4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创新与有待继续研究的问题 |
1.4.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2 本文主要的创新 |
1.4.3 有待继续研究的问题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研究 |
2.1 关于金融体制选择与发展的研究 |
2.1.1 金融分业体制形成与发展的辩证观 |
2.1.2 金融体制的界定标准与选择逻辑 |
2.1.3 我国金融分业体制的选择标准与依据 |
2.2 信托在典型分业体制下的法律定位研究 |
2.2.1 美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金融行业划分 |
2.2.2 信托在美国金融业中的法律定位 |
2.2.3 日本金融分业体制下的金融行业划分 |
2.2.4 信托在日本金融业中的法律定位 |
2.3 关于金融中介与金融功能的研究 |
2.3.1 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脉络研究 |
2.3.2 现代金融中介的理论解释 |
2.3.3 金融功能的源起与发展研究 |
2.3.4 金融中介代客理财行为的理论解释 |
2.4 关于信托原理、功能与制度的研究 |
2.4.1 信托原理的研究与解释 |
2.4.2 信托制度的分歧与考证 |
2.4.3 信托功能的研究与解释 |
2.4.4 信托原理在代客理财业务中的运用 |
2.4.5 信托功能、信托公司与信托业:基于金融功能的解释 |
3. 我国金融分业体制改革与信托的定位 |
3.1 金融分业体制的选择与发展理论 |
3.1.1 西方金融体制的形成与选择逻辑 |
3.1.2 金融分业体制发展与完善的辩证解释 |
3.1.3 西方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启示 |
3.2 我国金融分业体制的选择理论 |
3.2.1 我国金融分业体制的选择依据与理论解释 |
3.2.2 信托公司的全能银行模式引发了我国分业体制改革 |
3.2.3 我国对信托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分业改革 |
3.3 信托在我国金融业中的定位问题 |
3.3.1 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中的定位显示出政府意志 |
3.3.2 我国的分业立法对“信托业”缺乏清晰界定 |
3.3.3 我国金融分业体制改革的发展与信托业务的异化 |
3.3.4 对信托分业的定位局限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 |
3.3.5 对信托分业的定位导致我国代客理财市场面临制度缺失 |
4. 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定位错误的分析 |
4.1 信托不具有单独作为金融行业的历史案例 |
4.1.1 对信托在金融业的定位的研究意义 |
4.1.2 信托在英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 |
4.1.3 信托在美国早期金融混业体制下的定位 |
4.1.4 信托在美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 |
4.1.5 信托在日本早期金融混业体制下的定位 |
4.1.6 信托在日本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 |
4.1.7 信托在旧中国时期与台湾金融业的定位 |
4.2 信托在我国金融业中的定位缘何错误 |
4.2.1 我国恢复信托公司的目的不是为了引入信托 |
4.2.2 我国早期信托公司的本质是全能银行 |
4.2.3 信托公司全能银行模式的错误与信托没有关系 |
4.2.4 金融分业体制改革混淆了信托、信托公司与信托业的关系 |
4.2.5 我国对信托分业定位改革的参照标准存在问题 |
4.2.6 信托的本质是制度而不是金融业务 |
4.2.7 我国对信托分业定位的假设前提不成立 |
5. 信托定位错误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5.1 信托定位错误下我国信托公司面临的发展困境 |
5.1.1 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适用的监管标准存在问题 |
5.1.2 信托公司面临信托财产与业务资源的局限 |
5.1.3 部分信托公司缺乏担任合格受托人的能力 |
5.1.4 信托定位错误下部分信托公司发展前景堪忧 |
5.2 信托定位错误下代客理财市场的法律问题突出 |
5.2.1 商业银行代客理财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 |
5.2.2 商业银行在代客理财业务中缺乏信托责任 |
5.2.3 证券业代客理财业务中面临的法律问题 |
5.2.4 保险公司年金管理等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 |
6. 对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定位错误的修正建议 |
6.1 对我国信托定位错误予以修正的意义 |
6.1.1 从制度层面看修正信托定位错误的必要性 |
6.1.2 从业务层面看修正信托定位错误的紧迫性 |
6.2 对我国信托定位错误予以修正的措施 |
6.2.1 对信托分业立法的修正与对相关法律的完善 |
6.2.2 建立以合格受托人为准入标准的受托人授予机制 |
6.2.3 构筑传统金融业务与代客理财信托业务的防火墙 |
6.2.4 建议信托公司转型为银行业或证券业机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10)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说明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日本的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 |
2.1.2 前苏联孙中山的经济思想研究 |
2.1.3 欧洲及德国的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 |
2.1.4 美国的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3 评价 |
2.3.1 对国外研究的评价 |
2.3.2 对国内研究的评价 |
第三章 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渊源和哲学基础 |
3.1 孙中山经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3.2 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对于孙中山经济思想形成的影响 |
3.2.1 儒家经典反映出的经济思想的影响 |
3.2.2 太平天国的空想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 |
3.2.3 改良派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思想的影响 |
3.3 19-20世纪之交影响孙中山的各西方经济思想 |
3.3.1 西方非科学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孙中山的影响 |
3.3.2 科学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孙中山的影响 |
3.4 丰富的革命实践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实践基础 |
3.5 孙中山经济思想的哲学基础 |
3.5.1 进化论思想 |
3.5.2 "知难行易"的知行学说 |
3.5.3 民生史观 |
第四章 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 |
4.1 《实业计划》体现出来的孙中山的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 |
4.2 孙中山的经济思想的特点 |
4.2.1 孙中山的经济思想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一环 |
4.2.2 以振兴中华、求富求强为最高目标 |
4.2.3 以民生主义为经济建设的总纲领 |
4.2.4 以主权独立下的开放主义为基本方针 |
4.2.5 以对资本主义扬"善"避"恶"为特征的基本经济制度设计 |
4.2.6 以科学规划,富有系统性为特征的经济建设方案 |
4.2.7 实事求是、尊重国情下的前瞻性和首创性 |
4.3 孙中山的国民经济建设思想综述 |
4.4 产业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 |
4.5 国家应该积极干预经济,为经济近代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 境 |
4.6 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思想 |
第五章 孙中山的产业经济思想 |
5.1 孙中山的农业经济发展思想 |
5.2 孙中山的工业经济发展思想 |
5.3 孙中山的商业经济发展思想 |
5.3.1 农“经”商“纬”的“同功论” |
5.3.2 推行保商善法和利商发展的各种经济主张 |
5.3.3 要建立全国的“商业系统” |
5.4 工商业发展中的“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问题 |
第六章 孙中山的区域经济发展思想 |
6.1 中国经济发展区划的构想 |
6.2 区域经济发展方针的设计 |
6.3 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对策 |
6.4 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第七章 孙中山的财政与货币思想 |
7.1 孙中山的财政思想 |
7.2 孙中山的货币思想 |
7.3 建立金融机构“刻不容缓” |
第八章 孙中山的对外开放经济思想 |
8.1 孙中山的“开放主义”的提出 |
8.2 “开放主义”与维护主权的认识与实践 |
8.3 孙中山的利用外资思想 |
第九章对孙中山经济思想的评价 |
9.1 孙中山经济思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
9.2 孙中山经济思想是一种现代转型发展理论 |
9.3 孙中山经济思想具有极高的当代价值 |
第十章 结论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开办教育储蓄中值得探讨的两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城镇就业影响研究[D]. 田伟. 辽宁大学, 2020(11)
- [2]风险厌恶、家庭资产配置与农民创业选择[D]. 朱泓宇.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1)
- [3]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D]. 岳鹏星. 苏州大学, 2017(06)
- [4]大陆海外新移民的回流模式与空间特征研究 ——以浙江为例[D]. 陈程.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5]《通海新报》与南通城市现代化研究[D]. 何秋红. 华中科技大学, 2015(07)
- [6]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D]. 王信.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7]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及其争议研究[D]. 崔慧姝. 南开大学, 2012(06)
- [8]转型时期农户的预防性储蓄行为研究 ——基于浙江省的证据[D]. 金铃. 浙江大学, 2012(12)
- [9]信托在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定位研究[D]. 罗志华.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4)
- [10]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D]. 张卫莉. 西北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