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观调控理论基础探源(论文文献综述)
王立,罗帅呈,郑志强[1](2022)在《我国大众体育消费:理论探源、制约因素与实施策略》文中提出全面激励大众消费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驱动力。本文采用理论分析、逻辑分析方法对当前大众体育消费的理论基础及制约因素进行研究。研究表明:当前,我国体育产品或服务供给力不足、体育消费税制体系激励缺位、微观主体税负沉重、政府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制约了大众体育消费。激励大众体育消费不仅需要政府规制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激励,而且需要提升市场机制对体育消费的资源配置作用,实施"科技+体育"和"互联网+体育"深度融合,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扩大体育消费人群规模,达到助推体育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激励调控目标。
侯周梓[2](2021)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提出社会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有机体,运动是社会的生命力所在。虚拟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最终形态,是巅峰也是终结的开端。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进行研究,既是掌握经济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坚定理论自信的需要,也是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肯定。追根溯源,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不是凭空产生的,有其自身产生的经济条件和理论渊源。经济条件上,虚拟资本根源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作用的产物;货币资本为虚拟资本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加速了虚拟资本经营的迅猛发展;交易所和金融危机的出现,既预示着虚拟资本运行独立化,也彰显了其固有矛盾的不可避免,推动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诞生。理论渊源上,马克思从古典政治经济学中汲取营养,在对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西斯蒙第等经济学家理论的分析及对威·里瑟姆等银行家着作的摘录中,提炼出“虚拟资本”这一概念并提出了虚拟资本理论。知行合一,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不是“无果之树”,有其自身的逻辑体系和现实要求。首先,通过对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的解读,系统梳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主要内容,从整体上掌握虚拟资本的基本内涵、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双重作用以及马克思关于虚拟资本对社会发展影响的预测。其次,深入探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当代现实的联系,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视域下对国际货币虚拟化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进行分析,印证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科学性、批判性以及辩证性,指出虚拟资本发展的新走向。最后,从理论意义和对当代中国的现实启迪两个层面,提炼出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当代价值,以期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华清君[3](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李静[4](2020)在《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当前正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路径上探寻,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所必须经历的过程,而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之一,对于制约行政权力、防范社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纵观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来看,中央层面效力位阶较高的法律文件没有对风险评估有具体规定,只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仅有三条法律条文,但也只能作为原则性文件。而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时会根据需要出台相应的风险评估办法或者风险评估通知等。但是实践中存在大量为了决策而评估的现象,导致评估程序形式化,未发挥防范风险、制约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真正作用。基于我国当前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现状,笔者通过查找大量相关文献、材料,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意见等、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通知,再加上借鉴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对重大行政决策失误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如决策主体方面,存在决策主体与评估主体混淆不清,由于评估主体缺乏独立性导致评估走过场或者评估结果就是为了决策的顺利执行而作出等情形;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存在中央层面欠缺有关风险评估程序性规定的法文件,只有地方政府各自制定的风险评估程序办法的现状,所以现有的风险评估相关规定比较散漫无依据;在对风险评估的监督机制方面,由于以往都是决策主体或者决策主体所在政府部门进行评估,所以对评估的监督都是行政机关内部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批判,缺乏公众监督等外部监督形式,监督机制可谓不完善。在责任追究方面,也未能区分评估主体和决策主体各自的责任,责任追究机制也不完善。笔者从以上分析出的导致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不利的原因出发,同时对国外有关风险评估制度予以借鉴,提出了几点解决办法。首先,建立多元有效的评估主体机制,所谓多元是指某些决策涉及到专业性较高的事项,由于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专业性的欠缺,可以将评估事项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关于社会稳定等的风险评估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等;所谓有效是指一定要明确区分决策主体与评估主体,这是保证风险评估结论科学性、客观性的重要前提,决策主体若为评估主体,势必会导致评估程序只是走过场而已,很难保障风险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其次,笔者提倡在中央层面进行立法,规定有关风险评估的程序性事项,地方再进行风险评估程序办法的制定时以中央的立法性规定为依据,实现基本的程序正义。这也是本文的创新所在,笔者认为对于风险评估要有明确的程序规定,虽然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导致的风险列举不尽,但若进行分类,不外乎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政治方面的风险,所以基本的、原则性的程序性规定还是要有,以便地方立法有依据;再次,为保证评估主体认真履责,对其的监督机制要予以完善,笔者提出建立地方人大及常委、评估过程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方式对风险评估过程予以监督;最后笔者认为要严格区分评估主体和决策主体各自的责任,同时也要对评估主体的权利予以保护、救济。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内容,有关风险评估主体、程序、结果、监督等的法治化不仅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更是政府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
赵羿安[5](2020)在《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持续40年的高速增长,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问题日益凸显,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换取的,这种强调数量增长的赶超型、粗放型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需求。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这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发展阶段变为追求经济平衡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现如今,在中国经济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和难点,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并向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的对策与思路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问题。制度创新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非正式制度作为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以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问题主导,进行了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论证分析。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中,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与制约作用十分突出。非正式制度产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对经济发展既有正向调节也有负向调节,非正式制度若在符合实际发展需求与经济规律时,可实现促进经济绩效提高的效果,反之则可能会阻碍经济绩效的提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非正式制度于中国经济发展进程有着不可否认的正向调节作用,中国渐进式改革印证了这一积极促进作用。在渐进式改革外部条件稳定的情况下,人们自身认知能力、文化水平与习俗习惯及社会大环境下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行进情况均可被视为影响改革方向和进程的重要非正式制度因素。因此,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论证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介绍了主题的背景、意义、创新点和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概况,从分析非正式制度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入手,首先,通过分析选取了四个方面内容作为说明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影响关系的传导媒介,并通过这四方面的传导媒介分析论证了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传导途径。从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习俗习惯和伦理道德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四个维度内容分别论证分析了与中国经济发展关系的内在机理和传导途径。建立了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其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不同层面维度的测度标准、指标选取和指标趋势走向对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分别进行了探讨。本文在论证分析过程中严格依照非正式制度性质、内容和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对每个维度进行测度定义,并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标准、测度定义和鱼骨图问题追溯的思想选取符合非正式制度内容且具有经济特性的可测指标,实现构建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测度指标体系。并利用通过对数据的统一、筛选和优化过程最终确定非正式制度选取的16项测度指标和中国经济发展选取的22项测度指标,分别构成初始时序面板数据集,且依次绘制16项指标和22项指标的平滑曲线图和趋势走势图,借助数据的分布规律寻到异常临界点,并结合历史进程和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给出较为基础的成因解释说明。再次,通过实证分析方法,建立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函数并进行关联,通过函数系数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再根据中国经济发展选取的22项指标建立中国四个大区域的数据面板,分别建立非正式制度与中国四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函数,论证非正式制度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影响关系,进一步说明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同时构建了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传导媒介的测度指标体系,并分别建立了非正式制度与传导媒介,中国经济与传导媒介之间的函数关系,验证了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传导途径。最后,本文根据上文的理论分析,运用实证数据结果,分别从“正确引导意识形态高效变迁”、“加快市场经济文化建设”、“重视习俗习惯正向有效变迁”、“加速推广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观”、“加快有效正式制度改革,拉升非正式制度相融合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人力资本文化价值”以及“坚持党和政府引领新理念,扩大有效供给增加消费需求”与非正式制度内容相关的七个方面提出推进中国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芦莉[6](2020)在《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规范分析》文中认为耕地保护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资源保障基础。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以往主要是以约束性、建设性、惩罚性保护方式为主,耕地资源在质量、数量、生态环境等方面问题仍较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秉承改革创新的原则,在以往保护方式的基础上增添了“激励性”保护内容,创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以此激发和调动耕地保护各方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经济手段对于耕地保护的重要作用。耕地保护基金制度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下位概念,系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经济方面的一项创举。相对科学完备的耕地保护基金条款是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保障。耕地保护基金在我国个别地区先行试验,以地方规范性文件予以发布,尚未出台高位阶、系统性立法,因此,在相关立法规范层面尚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耕地保护基金条款规范所涉主体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户等利益博弈失衡,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建制存在瑕疵,缺乏部际协调机制,受偿主体范围较小,无法充分调动其耕地保护的积极性等问题;所涉客体存在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政府财政压力较大,资金缺乏稳定性,耕地补偿标准设置不统一且欠缺科学等问题;所涉归责机制存在条款设置混乱,具体为承担违规责任主体范围较小,责任形式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并且公众参与空间不足,缺乏社会监督机制等问题。文章通过体系思维范式与法教义学范式厘清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规范内涵,明晰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相关法律关系,并通过规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耕地保护基金相关条款予以梳理、整合、归纳和分析,基于其条款设置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进路。具体应平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户等各方主体利益,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部际协同机制,提高其工作效率,拓宽耕地保护基金受偿主体范围,创新多元化补偿方式,调动相关主体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拓宽耕地保护基金融资渠道,减少其对政府财政的依赖,科学设置耕地保护基金耕地补偿的标准;扩大违规责任主体的范围,加大责任形式的处罚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空间,建全社会监督机制以期为耕地保护基金制度提供合理的规范设定。
梁优[7](2020)在《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及其实践要求》文中提出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紧紧围绕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发表了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这一重要论述展开研究。首先,清晰阐述了其理论基础和现实根源,它是在立足于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创新和传承,对中华民族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革新,对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执着与探索的基础上,结合了改革开放40多年的进步与问题、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践要求以及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发展的要求与责任等现实状况提出的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指导思想。其次,本文系统阐述了其主要内容,它是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人民立场的凝练和升华,涵盖了改革为民的发展目标和圆梦靠民的动力机制,反映了共享富民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最后,提出了新时代践行这一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即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践行这一重要论述,就是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要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向纵深发展,要始终坚持将人民主线贯穿于新时代治国理政全过程,时刻关切人民所思所想,以切实解决人民实际问题为着力点,注重实干,勇于改革,把这一重要论述真正落到实处。
周乐羽[8](2020)在《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农村人口急剧减少,农村“谁来种地”日益成为农业发展的新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发展的特殊性,小农户仍然在农村占有很大比重,不能完全套用欧美模式发展大规模农业。因此,发展针对小农户等中小型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新要求,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摆在突出位置,使农业生产更加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也积极探索,以推动承包地有序流转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优势,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打造“全托管”的现代农业服务模式。实践证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力推动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环境资源利用率和农业效益。但是,由于市场失灵问题的广泛存在,仅仅依靠市场调节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政府部门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管理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市场有效、政府有力的有效模式。在农业社会化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合理现象:政府在发展社会化服务中某些急需的支持上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某些可以由市场调节的方面却干涉过多。这些都会导致政府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不难发现许多学者对政府职能范畴进行了研究,但是专门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研究却不多,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在掌握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本文重点研究了这一学术上有所欠缺的领域,旨在根据我国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情况及其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政府的角色定位,明晰政府当前角色的偏差所在和解决路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好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本研究以江苏省为例,通过分析江苏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在把握当地农业社会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分析政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者是否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工作中是否出现了错位、越位、缺位问题,并从外部约束和内部制约两个方面,深入探讨了导致问题出现的因素。除此之外,本文还比较和借鉴了荷兰、日本等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的经验以及国内山东、湖南等地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经验,从中得到对我国新时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启示。最后提出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来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定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避免因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等角色偏差而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实现市场与政府功能互补,良性发展。
张金艳[9](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陈景华[10](2019)在《马克思的供求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供给和需求作为经济学的最基本要素,两者相互关系决定或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时,市场供求达到平衡,社会产品得以实现,经济运行将处于健康有序的良好态势。当供求失衡时,生产受到抑制,导致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严重的供求失衡甚至还会引发经济危机。因为供给和需求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理论界都将供求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进行研究。早在奴隶制社会时期,思想家已经就农业生产、农产品供给等问题从理论层面作出阐述。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生产和消费的不断扩大,各个时期的经济学者对供给和需求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供求理论。这些供求理论犹如璀璨的星光,在经济理论体系的苍穹里熠熠生辉,其中有一颗最为耀眼,那就是马克思的供求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以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剖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积累理论,揭示了社会运行发展的必然规律。供求问题是融入在马克思上述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经济学者们分别从市场价值与价格关系、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经济危机理论等方面研究供给和需求问题,但尚未将马克思供求理论进行体系化、系统化。因此,本文选此作为研究课题,着眼于经济思想的发展,试图梳理出马克思供求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理论特点、传承与发展,并基于马克思供求理论的视角对中国当前市场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进行分析解读,并提出对策建议。首先,本文梳理分析了马克思之前的供求理论,总结古代思想家、古典经济学家有关供给和需求的思想,他们为马克思建立科学供求理论提供了思想源头和理论素材。然后,本文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视角考察马克思供求理论的主要内容,微观供求理论阐述了供给和需求的内涵特点及市场供求、市场价值、市场价格、市场竞争之间的相互作用,宏观供求理论包括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含义、总供求平衡、总供求失衡及其调控等内容,微观部分是宏观部分的基础,宏观部分是微观部分的发展,两者共同构成完善的理论体系。进而,本文总结了新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供给学派等西方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并与马克思供求理论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更清晰地把握马克思供求理论的理论特点、政治立场和时代价值。再而,本文梳理了建国以来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有关于供求问题的论述,可见其是对马克思供求理论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供求理论中国化的成果。最后,本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供求的发展变化,并分析当前市场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在马克思供求理论的指导下,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供求平衡性发展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本文尝试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对马克思供求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结合相关学者关于供求理论的观点进行对比分析,以揭示马克思供求理论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理论形成之路,这对新时代中国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结合实际深化供求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第二,从政策指导的角度,基于马克思供求理论分析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环境与科学依据,解读当前市场供求结构性不平衡的特征及成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又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节供求作用机制提供了政策指导,进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支撑。
二、宏观调控理论基础探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宏观调控理论基础探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大众体育消费:理论探源、制约因素与实施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大众体育消费的理论探源 |
(一)马克思消费力理论 |
(二)政府规制理论 |
(三)消费者行为理论 |
三、大众体育消费的制约因素 |
(一)体育产品(服务)供给不足,制约大众体育消费需求 |
(二)体育消费税制激励缺位,制约大众体育消费热情和潜能 |
(三)大众体育消费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体育消费政策效应发挥 |
四、激励大众体育消费的对策与建议 |
(一)提升体育消费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 |
(二)推动“科技+体育”和“互联网+体育”深度融合,助推体育消费升级 |
(三)完善财税激励政策,构建差异化的大众体育消费财税激励体系 |
1. 在财政政策激励方面: |
2. 在税收政策激励方面: |
(2)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的目的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性和不足 |
(一)创新性 |
(二)不足 |
第一章 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生成背景 |
一、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生成的经济条件 |
(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为虚拟资本的生成提供了一般可能性 |
(二)货币资本的历史进程为虚拟资本的生成提供了社会现实性 |
(三)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的发展 |
(四)交易所和金融危机的推动 |
二、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形成的理论渊源 |
(一)亚当·斯密的“借贷资本” |
(二)大卫·李嘉图的“国家银行” |
(三)西斯蒙第的“空想的资本” |
(四)威·利瑟姆的“虚拟资本” |
第二章 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虚拟资本的基本内涵 |
(一)狭义的虚拟资本和广义的虚拟资本 |
(二)信用型虚拟资本和货币型虚拟资本 |
(三)虚拟资本的双重属性:资本和商品 |
二、虚拟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 |
(一)国债券 |
(二)股票 |
(三)商业汇票 |
(四)银行券 |
三、虚拟资本的主要特征 |
(一)虚拟性 |
(二)高度流动性 |
(三)价格的回归性 |
(四)寄生性 |
(五)高风险性 |
四、双重维度下对虚拟资本作用的考察 |
(一)依附与独立:存在之维下对虚拟资本作用的考察 |
(二)奴役与解放:主体之维下对虚拟资本作用的考察 |
五、马克思关于虚拟资本对社会发展影响的科学预测 |
(一)资本主义金融危机不可避免 |
(二)合作工厂是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 |
第三章 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实践印证 |
一、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国际货币虚拟化实践 |
(一)国际货币虚拟化的发展历程 |
(二)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视域下对国际货币虚拟化的分析 |
二、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 |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
(二)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视域下对我国证券市场实践的分析 |
三、虚拟资本发展的历史轨迹 |
(一)虚拟资本向金融资本的融入 |
(二)虚拟资本向金融武器的转向 |
(三)虚拟资本向虚拟经济的发展 |
第四章 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当代价值 |
一、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意义 |
(一)系统梳理虚拟资本内容,奠定理论大厦基础 |
(二)综合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理论借鉴指导 |
(三)理性对待虚拟资本利弊,树立正确的投资观 |
(四)辩证分析西方金融理论,坚定自身理论自信 |
二、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对当代中国的现实启迪 |
(一)坚持人民币国际化与地方性双重职能的转换相统一 |
(二)坚持实体经济根本地位与虚拟经济适度发展相协调 |
(三)坚持政府合法合理监管与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共发展 |
(四)坚持国内市场为主与国外市场为辅的双循环新格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4)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1.问题的提出 |
2.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1.对风险类型的研究 |
2.对风险评估制度所面临困境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安排 |
一、法理基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之理论探源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行政决策 |
2.重大行政决策 |
3.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
4.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 |
(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的支撑性理论 |
1.权力制约理论 |
2.法政策学理论 |
3.行政过程性理论 |
(三)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的价值探究 |
1.民主价值 |
2.理性价值 |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的必要性分析 |
1.实现风险规制及源头治理 |
2.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限制权力肆意 |
(1)风险评估法治化在实体意义上对行政权力的规制 |
(2)风险评估法治化在程序意义上对行政权力的规制 |
3.提升决策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 |
二、现实考察: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
(一)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不完善 |
1.评估主体与决策主体相混淆 |
2.缺乏有效的多元评估机制 |
3.评估主体不专业 |
(二)评估程序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
1.风险评估程序的缺陷 |
2.风险评估程序未实现法治化的原因简析 |
(三)自我纠正的监督机制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 |
(四)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
三、域外镜鉴:国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梳理 |
(一)澳大利亚环境法中的风险评估制度 |
1.环境影响报告 |
2.风险预防原则 |
(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风险评估制度 |
1.采取卫生措施风险评估的概念界定 |
2.采取卫生措施风险评估应考虑的要素 |
(三)国外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发挥同等作用的制度 |
1.美国行政决策的咨询制度和评价制度 |
(1)咨询制度 |
(2)评价制度 |
2.德国的公民参与制度与听证制度 |
(1)公民参与制度 |
(2)听证制度 |
四、对策思考: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法治化路径探寻 |
(一)建立有效的多元评估主体机制 |
1.多元评估主体机制之一:行政机关 |
2.多元评估主体机制之二:专业评估机构 |
3.多元评估主体机制之三:社会公众 |
(二)健全风险评估程序 |
1.顶层设计:提升风险评估程序规范文本的效力位阶 |
2.明确风险评估具体程序步骤 |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监督机制 |
1.内部监督:建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主导的风险评估机制 |
2.外部监督:评估过程向社会公开 |
(四)健全对评估主体的追责机制 |
1.划分评估主体和决策主体的责任 |
2.责任与救济相对应:建立评估主体的救济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非正式制度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外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结构 |
1.3.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非正式制度研究 |
2.1.1 马克思与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 |
2.1.2 非正式制度和经济发展 |
2.1.3 非正式制度变迁 |
2.2 社会学相关理论视阈下的非正式制度研究 |
2.2.1 微观社会交换和非正式规范的产生与维持 |
2.2.2 宏观社会交换与社会制度化结构的维持和变迁 |
2.2.3 非正式规范与正式组织规则的相互作用 |
2.3 新制度经济学视阈下的非正式制度研究 |
2.3.1 文化传统 |
2.3.2 习俗习惯 |
2.3.3 伦理道德 |
2.3.4 意识形态 |
2.4 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
2.4.1 非正式制度的界定和功能 |
2.4.2 制度决定经济发展 |
2.4.3 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共同作用于经济发展 |
第3章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非正式制度概况 |
3.1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非正式制度的表现形式和内容 |
3.1.1 在意识形态方面 |
3.1.2 在文化传统方面 |
3.1.3 在习俗习惯方面 |
3.1.4 在伦理道德方面 |
3.2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非正式制度的特性 |
3.2.1 具有路径依赖性 |
3.2.2 具有嵌入性 |
3.2.3 具有集体规范性 |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非正式制度建设历程 |
3.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意识形态的建设历程 |
3.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文化制度的改革历程 |
3.3.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关于伦理道德问题的探索历程 |
第4章 非正式制度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 |
4.1 非正式制度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传导途径 |
4.1.1 非正式制度通过生产力结构配置效率影响中国经济发展 |
4.1.2 非正式制度通过金融稳定性影响中国经济发展 |
4.1.3 非正式制度通过生态可持续性影响中国经济发展 |
4.1.4 非正式制度通过社会供需关系平衡性影响中国经济发展 |
4.2 意识形态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 |
4.2.1 意识形态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2.2 意识形态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2.3 意识形态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传导途径 |
4.3 文化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 |
4.3.1 文化传统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3.2 文化传统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3.3 文化传统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传导途径 |
4.4 习俗习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 |
4.4.1 习俗习惯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4.2 习俗习惯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4.3 习俗习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传导途径 |
4.5 伦理道德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 |
4.5.1 伦理道德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5.2 伦理道德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内在机理 |
4.5.3 伦理道德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传导途径 |
4.6 小结 |
第5章 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测度指标选取与趋势分析 |
5.1 非正式制度的测度 |
5.1.1 非正式制度测度的概念 |
5.1.2 文化传统测度指标选取 |
5.1.3 意识形态测度指标选取 |
5.1.4 习俗习惯测度指标选取 |
5.1.5 伦理道德测度指标选取 |
5.2 非正式制度及其测度指标趋势分析 |
5.2.1 文化传统测度指标趋势分析 |
5.2.2 意识形态测度指标趋势分析 |
5.2.3 习俗习惯测度指标趋势分析 |
5.2.4 伦理道德测度指标趋势分析 |
5.2.5 非正式制度趋势分析 |
5.3 中国经济发展测度指标选取及趋势分析 |
5.3.1 中国经济发展测度的概念 |
5.3.2 中国经济发展测度指标与选取 |
5.3.3 中国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与优化 |
5.3.4 中国经济发展的指标趋势分析 |
第6章 非正式制度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1 时序面板数据的建立 |
6.1.2 主成分综合评价函数的构建 |
6.1.3 逻辑回归拟合 |
6.1.4 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间的函数关系 |
6.2 非正式制度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分析 |
6.2.1 区域面板数据的建立 |
6.2.2 主成分综合评价函数的构建 |
6.2.3 多元回归拟合 |
6.2.4 结果分析 |
6.3 非正式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传导途径的实证分析 |
6.3.1 传导媒介指标的选取与来源 |
6.3.2 传导媒介指标体系的构建 |
6.3.3 非正式制度与传导媒介间的函数关系 |
6.3.4 传导媒介指标体系与中国经济发展间的函数关系 |
6.3.5 结果分析 |
第7章 非正式制度推进中国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正确引导意识形态高效变迁 |
7.2 加快市场经济文化建设 |
7.3 重视习俗习惯正向有效变迁 |
7.4 加速推广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观 |
7.5 加快有效正式制度改革,拉升非正式制度相融合发展 |
7.6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人力资本文化价值 |
7.7 坚持党和政府引领新理念,扩大有效供给增加消费需求 |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6)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规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
(二)研究路径 |
一、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规范内涵 |
(一)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概念阐释 |
(二)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范畴要素 |
二、耕地保护基金主体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耕地保护基金主体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机构建制瑕疵且主体利益失衡:耕地保护基金主体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建立部际协同并平衡各方利益:耕地保护基金主体条款的完善进路 |
三、耕地保护基金客体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耕地保护基金客体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资金来源单一且缺乏科学标准:耕地保护基金客体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拓宽资金渠道并科学设置标准:耕地保护基金客体条款的完善进路 |
四、耕地保护基金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耕地保护基金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归责机制不清且缺乏监督机制:耕地保护基金归责机制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归责机制并健全监督机制:耕地保护基金归责机制条款的完善进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7)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及其实践要求(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探源 |
一、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 |
(一)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创新与发展 |
(二)对中华民族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革新 |
(三)对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执着与探索 |
二、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提出的现实根源 |
(一)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社会的进步与问题 |
(二)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践要求 |
(三)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发展的要求与责任 |
第二章 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
(一)人民的内涵 |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
(三)高扬人民至上巩固拓展“双作用”的良性调节 |
二、贯彻落实“心中有民”的工作导向 |
(一)坚持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
(二)“心中有民”是党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责任担当 |
(三)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核心价值追求 |
三、坚定实现“改革为民”的发展目标 |
(一)人民需要是改革之基 |
(二)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 |
(三)为增进民生福祉谋划改革 |
四、大胆探索“圆梦靠民”的动力机制 |
(一)以解梦为基础,厚植人民圆梦的根基 |
(二)完善制度保障机制,确保人民主体地位 |
(三)创新人才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
五、推进完善“共享富民”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
(一)共享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关系 |
(二)实现普遍富裕的共同富裕 |
(三)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 |
第三章 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 |
一、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 |
(一)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
(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
(三)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 |
(一)创新发展依靠人民共创 |
(二)协调发展促进人民协同共进 |
(三)绿色发展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四)共享发展旨在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
(五)开放发展指向中国与世界人民互利共赢 |
三、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 |
(一)坚持将人民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二)贯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
(四)努力实现人民的民生梦 |
(五)建设符合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生态文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目的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 |
二、政府职能 |
三、政府失灵 |
第二节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理论基础 |
一、分工理论 |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理论 |
第三节 政府角色的理论基础 |
一、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及政府角色 |
第一节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 |
第二节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典型模式 |
一、“全托管”服务 |
二、“联耕联种”服务 |
三、为农服务综合体 |
第三节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一、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发挥政策制定与引导作用 |
二、政府作为支持者,发挥资金扶持与培育作用 |
三、政府作为协调者,发挥资源整合与配置作用 |
四、政府作为监管者,发挥精准监督与管理作用 |
第四章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政府角色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偏差问题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错位 |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越位 |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缺位 |
第二节 农业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政府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外部约束因素 |
二、内部制约因素 |
第五章 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政府角色的典型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 |
一、日本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 |
二、荷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 |
第二节 国内其他省份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 |
一、山东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 |
二、湖南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 |
第三节 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六章 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政府角色的建议 |
第一节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第二节 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 |
一、有序引导服务对象,克服政府角色错位 |
二、合理规划扶持资源,消除政府角色越位 |
三、科学管理服务领域,补足政府角色缺位 |
第三节 更好发挥政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 |
一、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构建 |
二、科学制定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的比例 |
三、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 |
四、搭建服务组织与农民、服务组织之间、服务组织与村集体的协同服务体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马克思的供求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关于供求问题的研究历史 |
二、关于马克思供求理论的研究动态 |
三、关于中国经济供求问题的研究动态 |
四、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框架和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和有待继续研究的问题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有待继续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马克思之前的供求理论 |
第一节 前古典思想家的供求思想 |
一、古希腊思想家的供求思想 |
二、古罗马思想家的供求思想 |
三、西欧中世纪经院学派的供求思想 |
四、重商主义的供求思想 |
第二节 古典经济学的供求理论 |
一、重农主义回归生产 |
二、亚当·斯密对供求理论的系统概括 |
三、萨伊、李嘉图的供给决定论 |
四、马尔萨斯、西斯蒙第的需求决定论 |
五、穆勒对两类商品价值决定的分析 |
第三节 对马克思之前供求理论的评价 |
一、马克思之前供求理论的特点 |
二、马克思之前供求理论的缺陷 |
三、马克思对之前供求理论的批判性继承 |
第二章 马克思的微观供求理论 |
第一节 供给与需求及其相互关系 |
一、供给的界定及其特点 |
二、需求的界定及其特点 |
三、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第二节 市场供求与市场价值 |
一、市场供求不决定市场价值 |
二、市场供求影响市场价值 |
第三节 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 |
一、市场价格由市场价值决定 |
二、市场供求影响市场价格 |
三、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求 |
第四节 市场供求与市场竞争 |
一、市场竞争推动市场价值的形成和转化 |
二、市场价值与市场供求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互动 |
第五节 马克思微观供求理论小结 |
第三章 马克思的宏观供求理论 |
第一节 社会总产品的供给和需求 |
一、社会总产品供求和单个产品供求之间的关系 |
二、社会总产品的实现 |
第二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中的总供求平衡 |
一、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中的供求平衡 |
二、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中的供求平衡 |
第三节 总供求平衡的内在机制 |
一、总供求平衡的内容 |
二、总供求平衡的实现机制 |
第四节 市场供求失衡与经济危机 |
一、经济危机的成因分析 |
二、供求失衡的调控 |
第五节 马克思宏观供求理论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供求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供求理论的比较 |
第一节 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价格理论 |
一、以效用为中心的需求理论 |
二、以生产成本为中心的供给理论 |
三、供求均衡决定商品价格 |
第二节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有效需求决定论 |
一、三大基本心理规律 |
二、有效需求决定论 |
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
第三节 供给学派的理论 |
一、供给学派的概况 |
二、供给学派的主要观点 |
三、供给学派理论的实践 |
第四节 马克思供求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供求理论的比较 |
一、马克思供求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供求理论的相同之处 |
二、马克思供求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供求理论的内容区别 |
三、马克思供求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供求理论的本质区别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供求理论的发展 |
第一节 毛泽东的有计划的供求平衡发展理论 |
一、建国初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二、有计划的供求平衡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邓小平的市场调节供求理论 |
一、改革开放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二、市场调节供求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江泽民的需求拉动供给发展理论 |
一、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经济社会形势剧变 |
二、需求拉动供给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胡锦涛的“以人为本”供求平衡发展理论 |
一、新世纪初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二、“以人为本”供求平衡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五节 习近平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一、新时代我国市场供求情况 |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六节 对中国共产党供求理论的评价 |
一、中国共产党供求理论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
二、中国共产党供求理论与马克思供求理论是一脉相承 |
三、中国共产党供求理论是在传承中发展 |
第六章 马克思供求理论视角下的中国经济供求平衡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供求发展 |
一、中国经济总供给的发展情况 |
二、中国经济总需求的发展情况 |
第二节 马克思供求理论对中国经济供求平衡性的解读 |
一、马克思供求理论对中国经济供求平衡性的评判分析 |
二、马克思供求理论对中国经济供求不平衡的原因解析 |
第三节 马克思供求理论对促进中国经济供求平衡发展的指导 |
一、市场竞争机制消除供求总量不平衡 |
二、部门结构优化消除供求结构不平衡 |
三、生产进步推动供求平稳发展 |
四、生产与流通衔接促进产业资本循环 |
第四节 促进中国经济供求平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
一、消除体制弊端,发挥市场调节供求主导作用 |
二、注重发展质量,提高有效供给能力 |
三、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供求平衡弹性 |
四、优化流通环节,促进生产和消费相匹配 |
第五节 马克思供求理论对中国经济供求平衡发展分析的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宏观调控理论基础探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大众体育消费:理论探源、制约因素与实施策略[J]. 王立,罗帅呈,郑志强. 企业经济, 2022(02)
- [2]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侯周梓. 兰州大学, 2021(02)
- [3]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4]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法治化研究[D]. 李静. 吉林大学, 2020(08)
- [5]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研究[D]. 赵羿安. 吉林大学, 2020(08)
- [6]耕地保护基金条款的规范分析[D]. 芦莉. 西南大学, 2020(01)
- [7]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及其实践要求[D]. 梁优.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8]江苏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D]. 周乐羽.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马克思的供求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陈景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