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李强[1](2021)在《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上海自开埠以来逐渐成为一座世界着名的城市,并以其特殊的历史与文化环境形成了独特的城市景象。雕塑作为一种设置在城市中的艺术表达已有悠久的历史记载,早在建国之前便存在着诸多久负盛名的雕塑作品。然而,“城市雕塑”被定义为一种概念,依法纳入城市建设之中是二十世纪80年代。城市雕塑起初以美化城市、纪念革命、精神导向为理念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上海作为我国城市雕塑的重要试点城市,自建国至今的七十余年中呈现出了跨越式的发展,总体呈现出有如从教化走向美化、从单一走向多元、从外化走向客观、从官方走向商业、从精英走向大众等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上海的开放性、包容性、合作性、引领性、国际性等特点越来越成为这座城市的显着特点,其展现城市精神的城市雕塑也越来越需要经得起各种文化思想的检视。本论文研究基于城市雕塑作为一种城市文化现象,在性质上可称之为文化雕塑,通过文化批判理论的视角对上海城市雕塑进行全面考察。随着文化工业在我国的风起云涌、突飞猛进,上海城市雕塑显现出了其文化现状堪忧,在潜移默化中将工具理性的效用、拜金主义的观念、功利主义的张扬结合到城市雕塑的建设之中,使得城市雕塑作品在思想内涵上空洞无物,在造型语言上千篇一律,在人文精神上支离破碎,甚至与这座城市形成了鲜明对抗,从而影响着城市精神的追求。为此,需要从上海城市雕塑的历史环境与文化构成方面重新探索这种文化雕塑存在的真实本性,通过对城市雕塑现状的批判和城市雕塑实践的分析,在制度性、艺术性、公共性之间阐发城市雕塑未来的向度,以促使城市的管理者、艺术的创作者和文化的享有者形成一种共识,建构起美好城市的意象。在文化批判中产生出创新的进步力量,在公众交流中寻求鲜活的创作题材,在跨界互动中生成共赢的合作方式,让上海的城市建设展现出求真务实的精神态度,城市文化体现出遏恶扬善的人性品格,城市雕塑表现出美丽动人的理想境界。
国务院[2](2020)在《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文中研究说明国函[2020]15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朱明[3](2020)在《新要求 新期待 新使命——《上海市标准化工作白皮书(2020年)》的谋篇布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标准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发布本市标准化工作白皮书"的规定,
罗仙凤[4](2020)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8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政务服务平台要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反馈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样良性的社会信用系统才会逐步建立起来”。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提出要构建协同监管格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整合优化政府投诉举报平台功能。近年来,我国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有了迅速的发展,投诉举报的渠道逐步扩大和便捷,各行政领域的处理程序逐步规范,权利保障机制也逐步建立起来,社会主体的加入增强了行政处理的能力,投诉举报与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相互配合,成为了提升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力量。然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呈现出矛盾式的发展现状。宽泛的立法要求与有限的行政执法能力之间的矛盾、投诉举报适用范围扩张与限缩之间的矛盾、投诉举报权利鼓励与限缩之间的矛盾以及投诉举报价值肯定与否定之间的矛盾阻碍、甚至异化了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发展。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依然难以有效运转。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呈现出全面式激增,并从传统的消费者领域、环境保护领域扩散至整个行政领域。而投诉举报处理的法律效果也并不令公众满意,大量的投诉举报争议涌向法院。加之多渠道导入的案件受理机制和缺乏统一标准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致使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不仅未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效果,反而滋生出更多的纠纷争议。而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进行分析。在理论层面上,投诉举报这一法律术语常见于各类法律规范中,但却并未有任何法律对投诉举报的概念进行定义。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虽然都给出了投诉举报概念的定义,但却存在极大的分歧。不仅在概念上产生了分歧,投诉举报处理的功能定位也存在分析。政府监督论主张投诉举报是公民监督政府的一种方式,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应当着重保护公民的监督权;行政效率论认为投诉举报是公民提升执法效率的一种方式,由此还衍生出了“投诉举报工具论”的观点,彻底否定投诉举报人作为处理机制的参与方;行政救济论认为投诉举报中应当区分投诉与举报的概念,承认投诉对于公民私益性权利的救济功能;而政府服务论则认为政府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是政府应当提供的社会服务,但却过度加重了行政机关一方的义务。在这些理论的发展下,投诉举报处理的边界日益模糊,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也与其他机制混淆不清。而上述问题,又都归结在投诉举报是否是一项权利,以及是一项怎样的权利问题上。然而,目前对于投诉举报权却存在权利肯定说、权利否定说和部分权利肯定说。这导致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发展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而在现实层面上,投诉举报逐渐开始“异化”,由一项“参与性”的机制转变成了“对抗性”的机制。行政机关一面希望通过法律规定的投诉举报提升执法效率,一面又将投诉举报人视为职权启动的“工具”。而公民亦将投诉举报变成了维护私人权益,甚至谋求非法利益或达到非法目的的“工具”。投诉举报逐步向着“对抗”走去,甚至对制度的正当性产生了影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行政机关成为了违法判断的主要义务主体。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又是公民反馈违法信息的主要渠道,大量信息的汇集对行政机关的传统执法手段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完善中寻求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权利保障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必须厘清投诉举报人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中应当享有何种权利。但从目前来看,理论和实务都混淆了来源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行政检举,和来源于《宪法》第2条第3款的投诉举报。而这一源自于《宪法》第2条第3款的投诉举报是指任何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其他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为对象向行政机关反映违法行为的活动。而投诉举报权是各具体法律依据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的主观公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具有参与、管理的属性。与这项权利所对应的义务便是行政机关对投诉举报处理的法定职责。通过行政行为类型化,可以将投诉举报处理行为拆解为行政答复行为和行政处理行为,行政答复行为还可以进一步拆解为程序性答复行为和实体性答复行为。程序性答复行为表明行政机关是否受理投诉举报人所反映的事项,对投诉举报人获得行政机关程序性答复的权利产生影响。实体性答复行为表明行政机关将所反映事项的核实情况、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人对于权利行使结果知情的权利产生影响。行政处理行为表明行政机关对于投诉举报人所反映事项已经进行了处理。但由于投诉举报权本身是一种参与协作的权利,其并不具备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意涵。因此,行政处理行为对投诉举报权并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否对投诉举报人其他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还需根据行政处理行为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通过行政过程论全面动态地审视投诉举报处理行为,其中还包括过程性的分流行为和调查行为。分流行为决定了投诉举报中所反映的事项是否能够由正确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而调查行为决定了行政处理行为的正确性。错误的分流行为和调查行为必然影响行政处理行为的正确性,从而影响投诉举报人对于投诉举报权行使结果知情的权利。此外,在缺乏行政调查行为下的任何实体性答复都是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的,这就相当于没有任何证据的断案结果。相应的,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调查职责的权利应当成为实现投诉举报权的关键内容。在公众参与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应当具有广泛的参与性。行政法中公众参与应当包含三个层面的参与:其一,行政法中的宏观公众参与。行政机关在运用国家行政权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时,应当广泛吸收私人参与到各个行政过程中,承认私人主体在行政中具有一定的主体地位,并构建起行政协商、对话、互动的行政机制、制度;其二,行政法中的中观公众参与。中观公众参与是指对传统行政行为模式突破下中的公众参与,其中以双方协议形成的行政合同为典型;其三,行政法中的微观公众参与。微观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具体参与到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中。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正好契合了这三个层面的参与。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如何在微观层面的公众参与理念下,构建投诉举报权与行政权之间的交互和对话,以通过对投诉举报权的保障实现行政权运行的目标、任务。此外,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要需要社会主体的参与。这种参与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社会自治本身即是一种治理效果的体现。通过社会性公约的方式促进公民懂法、守法,自然减少了违法行为和社会纠纷的产生,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同时也减少了投诉举报的数量;其二,社会主体作为行政机关投诉举报处理的助力。在实质性解决纷争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必须有效地化解社会纠纷。投诉举报处理的实质性纠纷解决效果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本身既带有维护社会公益、防止纠纷扩大延伸的作用。因此,投诉举报处理本身即是一种实质性纠纷解决机制;其二,与投诉举报交织在一起的民事纠纷,体现出其与行政密切相关的社会纠纷属性。因此,应当设置额外的实质性纠纷解决机制对民事纠纷进行解决。在投诉举报权行使过程中,如果不对这些民事纠纷进行实质性处理,那么公民需要再次转向司法机关寻求救济。这不仅增加公民的维权成本,也会加重公民在行使投诉举报权过程中产生的“偏见”和“情绪”,从而反向弱化了公民对于投诉举报处理的满意度。通过对投诉举报的法律规范分析,我国共有36部法律规定了投诉举报条款,虽然规定的形式多种多样,但都一般规定投诉举报是一项权利。而法律以下,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均有涉及投诉举报的相关规定。由此形成了“投诉举报条款+管理领域/事项+具体投诉举报处理规范”的部门管理型立法模式和“政府概括性管理领域/事项+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规范”的统一管理型立法模式。部门管理型立法模式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有利于形成专业化的管理,但也存在缺乏统一标准、部门分散缺乏互动、增加维权成本等问题。而统一管理型立法模式依托一级政府平台,提升服务理念,对统一性制度构建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也存在缺乏上位法依据、随意立法增加行政机关负担等问题。在这些模式中,经过抽象总结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一般包含识别标准、分流标准和处理程序规定。识别标准能帮助行政机关快速识别投诉举报。分流标准能帮助行政机关正确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而处理程序是对行政机关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的规定。这些共通性的程序为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确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环境保护领域以及科研诚信管理领域这三类具有代表性的领域中,也形成了一些特殊经验借鉴。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高层级统一监管平台的建设以及行政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嵌入,都对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综上,为充分发挥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在权利保障、公众参与、纠纷解决中的功能,应当构建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保障参与是指以保障促进参与,以参与实现投诉举报处理的社会治理效果。保障参与论具体有以下几层含义:其一,以明确的权利义务规范保障参与主体的权利。目前的立法模式和理论体系均是以行政机关一方义务或内部程序为主,投诉举报人在处理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并不明确,司法上也被否定具有参与的权利。因此,应当明确投诉举报人享有的程序答复请求权、权利行使的知情权、获得司法救济等权利。这是最基本的参与地位保障;其二,突显投诉举报权作为宪法参与管理权的性质,明确投诉举报人享有请求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实的权利。作为宪法参与管理权具体形态的投诉举报权,应当具有更高的参与性和公益性,有别于一般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性权利。虽然这项权利不能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某一具体调查行为,但应当保障其对调查结果的参与和监督。具体可以反映在行政机关答复内容必须包含调查事实的说明,以及投诉举报人有权对行政调查提出反证质疑;其三,推进投诉举报人与被投诉举报人的深层次参与。投诉举报人不仅仅是行政程序的启动者,而被投诉举报人也不仅仅是行政处理的对象。对于两者之间的民事争议和纠纷,行政机关应当主动提供机制进行实质性纠纷解决,体现出对于参与方利益的平衡和关怀;其四,扩大参与主体的范围,广泛吸收社会主体参与,培养社会主体的参与能力,最终回馈于社会主体的自治能力,在根本上减少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于此相应的,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具体构建上,应当构建社会主体参与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以及统一性的受理平台,并以司法提供外部的救济保障,以推动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构建。
张贝尔[5](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赵君苓[6](2020)在《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伴随着旅游消费市场地快速增长,旅游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最普遍的休闲消费形式。同时,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也在逐步完善。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先后共有32款旅游消费维权规制文件陆续出台实施。然而,根据上海市旅游局每月公布的旅游质监动态显示,2013年-2018年间无效维权量却年年超过有效维权量。伴随无效投诉量增长的典型非理性维权案例也凸显出来,如以媒体曝光、上访、影响正常经营等方式威胁维权,或是同一维权原因多种途径维权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或是不了解合法权益范围盲目维权。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以上海市为例,对现有规制下的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案例的整理归纳分析,探讨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现象的成因,并提出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优化进路,维护旅游消费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促进旅游消费市场良性循环发展。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第二部分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上海市旅游消费规制和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第四部分上海市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实证研究——基于308起非理性维权案例,第五部分是现有规制下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成因,第六部分则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优化进路建议。最后一部分为结论。研究采用质性研究。相较于以往对旅游消费维权行为的研究,本研究更注重案例中出现的非理性消费维权成因探究,将旅游消费维权涉及的三方——即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通过非理性维权成因串联起来一起分析。同时质性研究可以弥补量化研究的不足,避免量化研究中过于数据化而减少与实际的联系。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出现,对理性维权的旅游消费者造成了不公正性,对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氛围产生负面影响。然而,规制机构结构单一,并不利于规制制定的权威性、协调性和专业性。加之旅游经营者处理旅游消费维权案件时普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上海市目前的旅游行业协会管理权限萎缩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执行规制不力都是造成旅游消费维权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且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不便的情况始终存在。这些因素共同成为旅游消费者在现有规制下非理性维权的成因。本文对这些因素进一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改善旅游消费者权责概念引导,加大理性维权宣传,并对非理性维权进行节制,实现真正的旅游消费维权公共利益,同时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合理配置各规制及执行机构权力,并建立详细的联动机制体制,同时引入多元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规制,实现多元化治理。建立激励机制,在降低规制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被规制企业内部效率。提升旅游行业协会管理权限,并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能力。将法定的四条维权救济途径侧重进行明确划分,整合对外途径、对内才具体划分,以此来提升使用的便捷性,同时减少行政资源浪费。
陈秀兰[7](2020)在《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化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征信系统全覆盖的趋势,个人征信信息的应用目的由金融风险防范逐渐转向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征信时期,个人征信信息在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和风险。因此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征信业市场健康发展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旨在通过梳理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立法体系与制度内容的演化路径,寻找隐藏于经验之中的规律,为完善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路径。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逻辑分析法、归纳演绎法、统计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案例分析法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大量文献的整理与鉴别,分析国内外立法现状与研究现状,总结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的研究趋势。对个人征信信息及其法定类型、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关系进行分析后,选择个人信息保护理论、信息周期理论和法律制度构成理论来夯实相关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论述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的立法体系、法律关系与相关各项法律制度的演化路径。通过对法律制度演化路径全面深入的研究过后,指出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化、注重制度内容向治理效能的转化的好成绩,但同时存在诸如相关立法效力等级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各项制度规范内容分散,缺乏跨境转移制度和第三方监管机构;个人征信信息采集、使用范围有底线不上限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从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一是继续加快立法进程,敦促全国各地方政府本土化相关法律制度;二是系统化完善制度内容,考虑建立信息专员制度、着重解决跨境转移难题;三是在审慎态度之上,增加信息主体新型权利,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旨在通过完善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筑牢社会诚信基石。
鞠斐[8](2020)在《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工业化与现代性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西方先进的纺织生产方式尚未进入上海地区之前,上海正处于农业社会手工业生产的大环境中。鸦片战争之后,《南京条约》签订,上海设立租界,机制纺织商品和动力机器纺织工厂始进入上海。此后随着上海地区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机制纺织品与新式服装逐渐成为新的生产、生活文化的标志,随后引起社会个体价值观的变化,进而连带的引发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变革。在中国租界时期史上的百年之间,上海纺织服装设计在经历了西方科技本土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向现代化设计的前进方向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客观条件和人的主观能动性都成为设计现代化的推动力量。围绕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设计现状与产业背景等上海纺织、服装现代设计发展成因中最关键的基础条件,通过对这一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工业化发展和现代设计行为的研究,还原了工业生产条件下纺织、服装的产销业态和设计价值,进一步揭示了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设计的演变规律、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并探索其对上海市民的生活方式、纺织、服装生产的工业化和上海城市现代化的影响、促进和提升的具体作用,以及从设计学的角度分析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设计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对上海地区消费文化变迁的影响。作为中国租界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之一,上海汇聚了20世纪初中国最活跃、最发达的政治、经济、文化与艺术因素,涌现出各个行业的标志性成果,聚集了大量的艺术与设计人才,出现了中国最早的具有现代意味的设计机构。中国早期的现代纺织、服装设计便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之下,伴随着初期民族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而迅速地涌现与成长,形成了与早期纺织轻工产品相辅相成的现代设计产业萌芽,本土的现代纺织、服装设计正是在这样的关系中悄然地、坎坷地成长起来,既从西方现代设计发展过程中提取经验,也从本土传统资源中汲取了能量,形成了独特的发展路径。
姜扬[9](2020)在《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重效益,它的发展状况关系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与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盐城市在城市园林绿化方面也相应加大了投入,主要绿化指标持续改善。研究发现盐城市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制约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升及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一是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本市的园林绿化工作管控策略规划不科学,缺乏系统性;二是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具体管理细则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三是开展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时缺乏高素质、综合管理养护技能强的人员,缺少综合实力过硬的技术队伍;四是缺少现代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械化程度不够,造成日常工作效率低下;五是受到重建设轻养护管理思想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六是社会大众对于园林绿化管理及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不够,社会力量对当地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贡献不足。本文针对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规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工程的生态美化功效与经济效益、提升群众园林绿化意识、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构建专业的园林绿化管理人才队伍、政府保证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内容做到齐头并进六个方面,在借鉴与学习国内外城市成熟与先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盐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解决办法。
许霖峰[10](2020)在《开放视角下中国居住区设计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城市建设迎来由增量走向提质的新常态下,居住区广泛封闭化导致的城市问题日益凸显且亟待解决。如何应对居住区与城市间的隔离发展,使其由封闭走向开放,是居住区研究与实践长期关注却未能有效攻克的难题。已有研究不乏立足开放视角的探索,以针对居住区个体从设计层面展开的研究为主,但居住区在城市整体运作中至关重要的参与作用,和设计控制对设计及其产出过程的潜在影响均未受到应有重视。为此,从城市维度,立足开放视角展开居住区设计控制研究,在应对封闭问题并提升城市空间生活品质方面尤为关键。通过设计控制应对居住区封闭问题,需要从认识两者间的关联入手。借助梳理居住区设计控制发展历程,发现早期对国外理论的引荐,为设计控制植入脱离于城市“自体完善”的基因,其后施行长达25年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一步面向全国普及了内向分级式的设计控制框架,基于此框架居住区逐步形成稳定的封闭姿态,由此证实居住区封闭化发展与设计控制密切相关。同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提出了全新的设计控制框架,标志着居住区与城市统筹融合发展的新开端。在明确关联的基础上,需进一步从设计控制方面挖掘封闭问题的症结。现存问题成因在于五方面:技术标准重容量轻空间,导致空间管控不足、缺乏内外协调、结构有失多样;规划管理重指标轻实效,造成居住区管控精度低、设计审查不到位、制衡机制不健全;开发商重利益轻效益,致使空间产出标准化、高度配比资本化、边界处理领地化;居住者重个人轻邻里,加剧交往意识减退和封闭认同;从业者重产出轻品质,引致在地观和整体观缺失。这些本质源于设计控制在技术标准上的单一,管理制度上的不足,以及分别对开发商、居住者、从业者在设计咨询、宣传教育和后职业教育上的欠缺。认知开放的关键是深入本土居住现实,从居住区与城市的关系入手。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全国16个居住区展开调研,发现从城市整体维度出发,单纯从交通、空间、资源各单一维度将居住区对外开放,无法重构居住区与城市隔离发展的二元化关系,更不能全面应对封闭问题。对居住区开放的认知需要以尊重本土居住国情为根本前提,迎合城市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从物质空间、设施资源、建管环境和居住观念多个维度分层次解读与建构,挖掘出开放视角应包含“多维开放”和“相对开放”两层递进的内涵。以确立开放视角为基础,可进一步搭建居住区设计控制的理论框架,框架经对现行设计控制的适应性调整后得出。基于现行设计控制在运作中呈现出的过程局部化、主体分垒化、内容自体化特征,融入开放视角的设计控制需要向过程全程化、主体协同化、内容统筹化转变。由此,可建立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的框架,包含全程贯通的过程层、协同联动的主体层、统筹兼顾的要素层、刚弹兼备的保障层。设计控制框架构成层次的导控基于应用操作层面,从空间、过程维度入手。空间维度重点围绕要素层展开:通过居住区道路交通系统的复合化织补,增强与城市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和道路网格的衔接渗透与有序融合;借助功能设施系统的整体化调配,融入城市整体功能结构,有层次地提升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居住生活多元性;借由公共空间系统的双向化营造,对外强化与城市公共空间网络的融合搭接,对内满足居民的交往活动与精神颐养;利用建筑组群系统的调和化塑形,在不失自身空间特色的前提下,达成与周边城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共生。以此为基础,依托保障层,透过控制、激励、引导三种手段将设计要点转化为导控内容,形成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的“要素导控工具箱”。过程维度以保障层为支撑,围绕过程层和主体层展开。先透过国家和地方两级法规的搭建,为设计控制过程在开放视角下运作提供法制保障框架。再借助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四会议事机制和平台会审机制,强化多主体多专业在全过程中的共同决策与协同,并在增强程序的同时提高设计审查力度。还可采取面向开发商提供全过程设计咨询、针对管理者和从业者开展继续教育、面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等多种弹性手段,加强对过程运作的支持。上述刚性与弹性手段的组合即为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的“过程管理工具箱”。两种工具箱双管齐下,将以应对居住区建设管理的现实困境为前提,从城市层面系统化地推动居住区与城市的统筹融合发展,在有效推进居住区开放进程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1.1.1 城市雕塑 |
1.1.2 上海城市雕塑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2.1 国内研究状况 |
1.2.2 国外研究状况 |
1.2.3 上海城市雕塑的研究问题 |
1.3 研究思路及其主要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其主要观点 |
第二章 从雕塑到城市雕塑的兴起 |
2.1 雕塑的起源及历史形态 |
2.2 雕塑在现代中国的发展 |
2.3 城市雕塑在当代中国的兴起 |
2.3.1 从实践活动中建立城市雕塑的概念外延 |
2.3.2 从城市管理中建立城市雕塑的概念内涵 |
2.3.3 从雕塑创作中建立城市雕塑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历史类型 |
3.1 上海城市雕塑的形成前期 |
3.1.1 上海的古代雕塑遗存 |
3.1.2 晚清时期的上海雕塑 |
3.1.3 民国时期的上海雕塑 |
3.2 上海城市雕塑的形成时期 |
3.2.1 上海美术教育院校的建设 |
3.2.2 上海美术社团与研究机构 |
3.2.3 上海雕塑创作与雕塑建设 |
3.3 上海城市雕塑的发展时期 |
3.3.1 上海城市雕塑的管理建制 |
3.3.2 上海城市雕塑的建设概况 |
3.3.3 上海城市雕塑的类型特征 |
第四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结构 |
4.1 城市雕塑与城市文化 |
4.2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要素 |
4.2.1 上海城市雕塑的制度性文化 |
4.2.2 上海城市雕塑的艺术性文化 |
4.2.3 上海城市雕塑的物态性文化 |
第五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批判 |
5.1 城市雕塑与文化批判 |
5.2 对创作方式标准化与伪个性的文化批判 |
5.2.1 上海城市雕塑“标准化”的表现及其批判 |
5.2.2 上海城市雕塑“伪个性”的表现及其批判 |
5.3 对创作题材仿造性与照搬化的文化批判 |
5.3.1 上海城市雕塑“国内山寨货”的表现及其批判 |
5.3.2 上海城市雕塑“国外山寨货”的表现及其批判 |
第六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实践分析 |
6.1 编制城市雕塑规划推动城市雕塑建设 |
6.2 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城市雕塑建设 |
6.2.1 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 |
6.2.2 上海“雕塑公园”建设 |
6.3 借助国际活动进行城市雕塑建设 |
6.3.1 2007 世界夏季特奥会主题雕塑园建设 |
6.3.2 中国2010 上海世界博览会园雕塑建设 |
第七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未来向度 |
7.1 文化批判意识的内化与审美霸权的解构 |
7.2 地缘性经验的建构与跨学科平台的认知 |
7.3 参与角色的互动合作与社会评价的制衡 |
7.3.1 城市雕塑的管理与委托 |
7.3.2 城市雕塑的创作与合作 |
7.3.3 城市雕塑的评审与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社会项目 |
致谢 |
(3)新要求 新期待 新使命——《上海市标准化工作白皮书(2020年)》的谋篇布局(论文提纲范文)
编撰背景和意义 |
1.上海高质量发展对标准化提出新要求 |
2.全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对标准化提出新期待 |
3.标准化工作发展肩负新使命 |
框架及主要内容 |
特点及亮点工作 |
1.率先构建新型标准化政策体系 |
2.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3.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程度进一步提升 |
4.构建“1+3”区域协同体系 |
5.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
未来工作重点 |
1.健全标准化新机制,构建标准化工作新体系 |
2.推进标准供给侧改革,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化协同发展 |
3.加强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实现重点领域标准化瓶颈突破 |
4.聚焦标准化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标准化+”理念,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4)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 |
六、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矛盾式发展 |
一、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总体现状 |
二、投诉举报数量急剧上升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行为法律效果不佳 |
四、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缺乏统一性 |
第二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理论困境 |
一、投诉举报概念的不确定性 |
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功能定位不明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边界模糊 |
四、投诉举报权利属性的争议 |
第三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现实难题 |
一、由“参与”走向“对抗”的投诉举报 |
二、信息化发展加剧行政的违法判断义务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为传统执法带来的挑战 |
四、司法裁判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过度限制 |
第二章 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权的概念和性质 |
一、投诉举报概念的构成要件 |
二、不同性质投诉举报的区分和联系 |
三、作为宪法参与管理权中具体权利形态的投诉举报权 |
四、投诉举报权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定位 |
第二节 权利保障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 |
一、基于行政行为论的单方义务型处理机制 |
二、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论的权利回应型处理机制 |
三、基于行政过程论的权利保障型处理机制构建 |
第三节 公众参与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 |
一、投诉举报权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
二、行政机关在投诉举报处理中的局限性 |
三、社会主体在投诉举报处理中的参与能力 |
第四节 实质性解决纠纷视野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 |
一、投诉举报权与民事权益的交织 |
二、行政机关实质性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在实质性解决纠纷上的作用 |
第三章 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规范依据 |
第一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立法模式 |
一、法律中的投诉举报权利条款 |
二、其他行政规范中的投诉举报规定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规定的规制方式 |
第二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法律规范中的一般性规定 |
一、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中的识别方式 |
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中的分流方式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中的程序规定 |
第三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在特殊行政领域中的模式化 |
一、因行政领域的特征形成的处理模式 |
二、不同处理模式中的权利保护倾向 |
三、处理模式对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影响 |
第四章 构建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 |
第一节 以“保障参与”作为机制完善的逻辑起点 |
一、保障参与型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基本架构 |
二、在立法层面构建统一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规范 |
三、在制度构建上完善投诉举报权的合理行使 |
第二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制度化构建 |
一、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社会主体参与机制构建 |
二、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 |
三、统一性受理平台下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理程序构建 |
第三节 投诉举报行政处理行为的司法救济路径完善 |
一、确认以投诉举报权为基础的行政诉权 |
二、投诉举报人原告资格的判断标准 |
三、投诉举报行政处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6)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旅游消费者权益 |
二、旅游消费维权 |
三、理性维权与非理性维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规制理论产生的背景、内涵及其发展 |
二、规制理论对旅游消费维权分析的适用性 |
第二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规制和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 |
第一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市场的发展 |
第二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现有规制 |
一、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现有规制概况 |
二、规制体系的三个层次 |
第三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 |
一、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概况 |
二、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分类 |
第三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实证研究——基于308起非理性维权案例 |
第一节 研究目标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设计 |
三、案例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例研究结果 |
一、维权目的范围扩大化 |
二、规制机构长期一元化 |
三、旅游经营者缺乏积极性、协商随意性大 |
四、救济途径使用不便 |
第四章 现有规制下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成因 |
第一节 旅游消费者缺乏清晰的权责认知 |
一、旅游消费者对权责概念理解存在偏颇 |
二、理性维权宣贯形式单一乏力 |
第二节 旅游消费维权规制及执行机构配置缺陷 |
一、规制机构结构一元化 |
二、规制及执行机构之间纵向权力分配不明确、横向联动不足 |
第三节 旅游经营者缺乏自律和日常监管 |
一、旅游经营者自律动力不足 |
二、政府监管部门规制执行乏力 |
第四节 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便捷性不足 |
一、维权救济途径侧重分工不明确 |
二、维权救济途径之间互相割裂 |
第五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优化进路 |
第一节 改善旅游消费者权责认知,加大理性维权宣传 |
一、进一步明确旅游消费者权责范围 |
二、改善宣贯形式,加大理性维权宣贯力度 |
第二节 改善规制机构间的配置模式 |
一、引入多元社会主体合作治理 |
二、明确规制及执行机构间权力分配和横向联系细则 |
第三节 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维权协商的管理与监督 |
一、增加激励机制,强化旅游经营者自律意愿 |
二、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规制执行能力和执政素养培训 |
第四节 降低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难度 |
一、明确各维权救济途径的侧重和分工 |
二、整合维权救济途径,做到“外统一,内分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海市308个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案例清单 |
后记 |
(7)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内外立法现状 |
1.2.1.1 国外立法现状 |
1.2.1.2 国内立法现状 |
1.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1 研究现状与分期 |
1.2.2.2 主要研究内容与学术观点 |
1.2.2.3 相关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趋势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个人征信信息及其法定类型 |
2.1.2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个人信息保护理论 |
2.2.2 信息生命周期理论 |
2.2.3 法律制度构成理论 |
第三章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立法进程与立法体系的演化 |
3.1 传统征信立法萌芽时期(1979 年-1996 年) |
3.1.1 立法背景与相关立法:个人征信业发展缓慢,立法体系萌芽 |
3.1.2 立法特点:法律间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
3.2 网络征信立法建立时期(1997-2012 年) |
3.2.1 立法背景与相关立法:个人征信业快速发展,立法体系建立 |
3.2.2 立法特点:地方法间接保护个人信用信息 |
3.3 大数据征信立法健全时期(2013 年-今) |
3.3.1 立法背景与相关立法:个人征信呈全覆盖趋势,立法体系健全 |
3.3.2 立法特点:多层次法律法规直接保护个人征信信息 |
3.4 现行立法体系的整体评价 |
3.4.1 立法体系评价:多层次立法相互配合 |
3.4.2 标准体系评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为主、信用标准起步 |
第四章 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内容的演化 |
4.1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关系的演化 |
4.1.1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权利主体从部分走向全体 |
4.1.2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义务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 |
4.1.3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实质客体从“隐私”到“数据” |
4.2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信息生命周期各项法律制度的演化 |
4.2.1 采集制度:采集范围扩大,“知情同意”机制升级 |
4.2.2 使用制度:跨境转移环节亟需立法,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升级 |
4.2.3 评估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为核心,从信息系统安全到网络安全 |
4.2.4 监管制度:管理与监督双管齐下,实现内控与外防目标 |
4.2.5 问责制度:法律责任的追究细化,法律救济措施增加 |
4.2.6 典型案例分析: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仍需完善 |
第五章 结论、问题与建议 |
5.1 结论 |
5.1.1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化 |
5.1.2 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注重制度内容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
5.1.3 未来研究趋势 |
5.2 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5.2.1 相关立法效力等级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 |
5.2.2 制度规范内容分散,缺乏跨境转移制度和第三方监管机构 |
5.2.3 个人征信信息采集、使用范围有底线不上限 |
5.3 建议 |
5.3.1 加快立法进程,敦促全国各地方政府本土化相关法律制度 |
5.3.2 系统化完善制度内容,考虑建立信息专员制度、着重解决跨境难题 |
5.3.3 审慎态度之上,增加信息主体新型权利,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工业化与现代性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的背景 |
三、选题的依据 |
四、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工业化与现代设计问题的提出与尺度 |
一、工业化与现代设计——问题的出发点 |
(一)什么是工业化 |
(二)现代化社会中的现代设计 |
(三)现代设计行为的主体 |
(四)工业化范围的界定与运用尺度 |
(五)社会的现代化与设计的现代化 |
二、租界时期上海的工业化商品范式 |
第三节 研究现状评述 |
一、租界时期上海社会背景研究 |
(一)综合性研究 |
(二)租界与历史、政治、社会思想、文化 |
(三)科学思想与科学技术 |
(四)经济、人口、生活与风俗 |
(五)租界时期社会发展论文举要 |
二、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工业生产研究 |
(一)历史、综合性研究 |
(二)纺织科技、行业及专门史研究 |
(三)纺织技术及工程研究论文举要 |
三、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设计的产生与发展研究 |
(一)租界时期设计历史、思想、文化类 |
(二)纺织、服装设计编着与着作 |
(三)纺织、服装设计论文举要 |
(四)相关设计类着作及论文举要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的内容与创新 |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设计的工业化与现代化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租界时期历史中的上海 |
(一)时间的界定 |
(二)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社会性质的界定与经济形态特征 |
(三)租界与现代性纺织、服装工业的发展关联 |
二、纺织服装工业生产及现代设计的相关概念 |
(一)动力机器与纺织服装工业化生产范围界定 |
(二)纺织、服装机制商品、民生设计属性及现代性概念界定 |
(三)现代纺织服装设计发展阶段界定 |
三、纺织、服装的“产业链”与“多元化”的销售模式 |
(一)上海开埠前传统的手工产销业态 |
(二)上海开埠后上海地区市场的变化 |
(三)租界早期上海纺织商品流通渠道的多重性 |
四、纺织、服装生产经历的工业化变革 |
(一)两次西方工业革命的影响 |
(二)民族纺织工业的产生与艰难发展 |
(三)租界时期上海纺织产业链的更迭 |
第二节 动力机器纺织、服装的生产要素 |
一、上海地区纺织原料的发展变革 |
(一)近代上海地区纺织原料的改进 |
(二)纺织原料加工方式的变革 |
(三)近代上海地区纺织品印染原料的演变 |
二、劳动者的类型与转变 |
(一)手工劳动者与现代工人 |
(二)外地人、本地人与外国人 |
(三)裁缝学徒与纺织女工 |
三、生产组织形式和工具的变革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 |
(一)动力机器纺织、服装工业的生产组织形式 |
(二)纺织、服装生产机器 |
(三)纺织、服装机器生产工艺 |
四、动力机器纺织、服装的工业化范式 |
(一)机制纺织商品种类与范式 |
(二)机制服装商品种类与范式 |
(三)上海家用纺织品的现代性体验 |
(四)上海人着衣的现代性体验 |
第三节 纺织、服装工业化与现代设计的发展关联 |
一、欧风美雨之吹沫——西方文明传播的效力 |
(一)上海的市政建设与现代化城市的影响 |
(二)租界时期西方文化在上海的传播 |
(三)西方审美影响下的城市新面貌 |
二、工业化与现代纺织、服装设计行为的发生 |
(一)上海纺织工业的发展变迁 |
(二)租界时期上海纺织工厂创办简况 |
(三)工业化条件下的纺织、服装生产 |
三、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一)缫丝、丝织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二)棉纺织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三)针织及棉复制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四)毛纺织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五)动力纺织机器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
四、现代化与现代纺织、服装设计行为的发生 |
(一)东方服饰之都演绎的海上繁华梦 |
(二)文化转型与纺织服装设计的“现代性” |
(三)纺织服装设计文化功能的嬗变 |
第二章 传输与移植:纺织、服装工业的初发萌芽 |
第一节 西方纺织、服装工业初入上海 |
一、租界的设立与上海的崛起 |
(一)租界初立时期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 |
(二)租界与华界的巨大差异 |
二、“十里洋场”与“奇技奇器” |
(一)接触西方工业文明的起点 |
(二)从棉布商业看上海早期的洋布市场 |
(三)早期洋货市场的局限性 |
三、内外贸易与纺织商品流通的初步发展 |
(一)上海地区棉布商业的“现代性”萌发 |
(二)交通的发展与商品行销范围的扩大 |
(三)从生产到消费的间接流通 |
四、手工纺织的停滞与动力机器纺织的孕育 |
(一)欧洲动力机器纺织的迅猛发展与落后的中国近代科技 |
(二)上海手工纺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
(三)外资纺织工业进入上海 |
(四)洋务运动与上海本土纺织工业的萌芽 |
第二节 “古法趋新”与本土纺织服装设计的工业化萌芽 |
一、上海地区纺织、服装的传统产销业态 |
(一)手工纺织生产规模的演变 |
(二)纺织、服装商品的直接流通 |
(三)上海地区手工纺织生产设计特征的转变 |
二、传统手工纺织业中孕育的工业化种子 |
(一)古代纺织科技的发展脉络及其影响 |
(二)高度完善的手工机器和纺织工艺 |
(三)动力纺织机器的雏形 |
(四)“中间技术”的过渡 |
三、西方技术、商品转移中工业化观念的渗透 |
(一)晚清上海传统纺织与西式纺织设计生产之差异 |
(二)传统纺织产品与西方机器纺织产品之差异 |
(三)伴随西方科技带来的新思想 |
(四)技术转移与工业化观念转变 |
四、西方纺织生产技术变革带来的上海纺织工业革命 |
(一)纺织生产原材料的开拓 |
(二)纺织生产机器的更新 |
(三)纺织生产动力的改进 |
(四)化学染料对传统染料的超越 |
第三节 技术之“变” |
一、纺织技术体系的开放性转变 |
(一)异质文化交流与物质层面交锋 |
(二)中国古代纺织技术体系的非开放性特征 |
(三)近代上海纺织科技的开放性转变 |
二、早期上海纺织工业中先进的纺织技术举要 |
(一)洋商创办的缫丝工厂 |
(二)从缫丝技术看生产方式的差异 |
(三)上海机器织布局与新式棉纺织机器 |
三、“格致”与纺织生产技术的变革 |
(一)《格致汇编》与西方科学技术的引进与传播 |
(二)《格致汇编》中的西方纺织技术 |
(三)自上而下的自救运动与“格致”的传播 |
四、轻盈棉布的“现代”意味 |
(一)以土布为代表的传统手工艺 |
(二)以机制棉布为代表的现代机制商品 |
(三)机制棉布的物质性与文化性 |
(四)机制布与仿机制布:现代性的认同与模仿 |
第四节 渐进的科技发展与设计工业化观念的形成 |
一、“有识之士”对“格致”的推动作用 |
(一)新式学堂与西学学校 |
(二)派遣留学生 |
(三)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新式学校的建立 |
(四)办学是传播和振兴科技的重要途径 |
二、“格致”与上海纺织工业萌发 |
(一)科学技术是本土纺织工业化产生的重要基础 |
(二)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分工加深是工业化萌芽的动力因 |
(三)上海地区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趋势 |
三、“格致”的传播与上海现代纺织、服装设计思想的萌芽 |
(一)新旧兼容的思维模式与科学思想 |
(二)“排斥”、“不安”与“崇尚”:上海地区社会主流群体的态度变化 |
(三)移风易俗与文明进步 |
第三章 传授与效法:纺织、服装设计的因地制宜 |
第一节 百万人口大都市与“外资兴业时代” |
一、移民入迁与现代化都市的形成 |
(一)人口变迁与社会变革 |
(二)人口结构与社会分层 |
(三)地缘关系与地域性社会关系构成 |
(四)人口、文化与设计目的转变 |
二、上海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与纺织工业的发展关联 |
(一)文人墨客眼中的现代化生活 |
(二)西式休闲娱乐活动的传播 |
(三)现代化都市的逐步形成 |
三、“外资兴业”与上海地区现代设计行为的诞生 |
(一)工业生产与现代设计行为发生 |
(二)工业化精神的影响与设计观念的转变 |
(三)新材料的引进与设计条件的变革 |
第二节 “仿行西法”与本土纺织、服装设计的工业化雏形 |
一、上海纺织行业产销业态的突破和变革 |
(一)外资纺织企业的示范作用 |
(二)“条约”对本土棉纺织工业的积极影响 |
(三)国家政策的推行对上海纺织工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
二、民族纺织、服装工业的起步 |
(一)内外因共同作用下的民族纺织工业起步 |
(二)“易服运动”与本土机制服装业的起步 |
(三)本土纺织、服装机器制造产业的起步 |
(四)动力机器的重要作用 |
三、新旧交替之间呈现的早期纺织、服装设计工业化特征 |
(一)民族纺织、服装工业诞生的根源 |
(二)“平等”、“享乐”与“现代性”的本土设计师 |
(三)纺织、服装工业起步阶段的设计特征 |
第三节 技术之“践” |
一、新型纺织技术的实践 |
(一)动力缫、纺技术的实践 |
(二)动力织造技术的实践 |
(三)动力机器印花、染整技术的实践 |
二、西方纺织技术的本土化适应过程 |
(一)民族缫丝、轧花机器制造专业的先行发展 |
(二)纺织工业发展影响下的民族棉纺织、针织机器制造业 |
(三)丝绸工业的兴起和丝织机器的仿制与改良 |
(四)仿制、改造的能力与本土化的适应过程 |
三、轻薄夏衣:产品设计的拓宽与生活方式的改良 |
(一)纺织产品的拓宽 |
(二)面料出新及剪裁进步推动下的服装及纺织产品拓宽 |
(三)轻薄夏衣与衣着方式的改良 |
第四节 工业化冲击下的上海纺织设计的继替与突破 |
一、西方科学技术对近代上海纺织技术的影响 |
(一)中国古代纺织技术的对外传播 |
(二)中国古代手工纺织机器与西方动力纺织机器的比较 |
(三)科技流通对上海纺织技术发展的重要影响 |
二、西方纺织机器的传入与传统纺织、服装生产的巨大变革 |
(一)纺织原料与机器材质选择的突破 |
(二)操作方式的变化 |
(三)缝纫机和现代服装手工业改良 |
(四)机制织物令手工织物逐渐成为文化遗存 |
三、设计的“焦点”效应与现代设计思想的初践 |
(一)机制织物和西式服装的“焦点”效应 |
(二)租界内外服装工业化的区别与设计的联系 |
(三)工业化生产与纺织、服装设计的现代化动因 |
(四)现代性纺织、服装设计思想的初期实践 |
第四章 变革与惟新:纺织、服装设计的推陈出新 |
第一节 上海纺织、服装工业化进程中的进退消长 |
一、民国时期民族纺织工业的大规模兴起 |
(一)华商纺织企业繁荣发展 |
(二)纺织品销售的变革 |
(三)“大上海”计划与民族纺织、服装工业的黄金时代 |
二、民族品牌与博览会 |
(一)世界博览会与纺织、服装品牌的国际传播 |
(二)民族主义推动下展开的全国展览会 |
(三)对民族固有样式的突破与国家形象的呈现 |
三、战争是近代上海纺织、服装设计发展的分水岭 |
(一)“孤岛时代”纺织、服装工业的式微 |
(二)“孤岛”时期纺织、服装产业的畸形发展 |
(三)绝望的抗争:民族纺织、服装企业在压迫中前进 |
第二节 民族纺织、服装工业发展的差异性、趋向性与地域性比较 |
一、上海地区参差不齐的纺织行业衍变过程 |
(一)非同步性的纺织行业发展 |
(二)以棉纺织业为首的行业结构 |
(三)纺织企业集团化的发展趋向 |
二、不同地区纺织工业化的先后及纺织工业基地的形成 |
(一)上海开众多纺织行业之先河 |
(二)江浙地区纺织设计生产的继承与发展 |
(三)租界时期纺织工业分布区域的迁移 |
三、近代上海地区服装与纺织行业衍变的比较 |
(一)纺织、服装行业内产销模式的差异性 |
(二)对动力机器的依赖性造成的行业衍变差异 |
(三)“量身定制”、“特异独行”与阶级象征性造成的服装行业衍变 |
第三节 技术之“革” |
一、传统织物基础上的突破性技术创新 |
(一)纺织机器的技术创新与民族机器纺织商品的新特征 |
(二)对舶来织物质感的仿效 |
(三)基于传统丝织物基础上的技术与产品创新 |
二、廉价材料转化为美:人造丝的混织与印染应用 |
(一)人造丝的诞生和混织应用 |
(二)人造丝与近代上海丝织品种的拓宽 |
(三)进口动力织机与混纺机织物 |
(四)“化学反应”中的技术革新 |
三、技术的变革与纺织、服装设计的“现代性” |
(一)现代化纺织产品设计的变革 |
(二)泳装与上海新运动时尚 |
(三)构建现代生活的新面貌与对地区形象的重新塑造 |
第四节 本土纺织、服装设计的民族意识觉醒 |
一、外资纺织、服装企业的垄断和压迫 |
(一)上海地区外资棉纺织工厂的发展与垄断 |
(二)日商纺织集团掀起的在华纺织事业高潮 |
(三)进口毛纺织商品和外资毛纺织工厂的垄断和压迫 |
(四)压迫之下掀起的国货运动与民族认同 |
二、国货运动对本土纺织、服装工业发展的推动力 |
(一)国货运动与“民族认同” |
(二)《国货样本》与民族纺织、服装工业的现代化 |
(三)《国货样本》与国货认识 |
(四)纺织、服装构建的设计身份认同 |
三、现代性纺织、服装设计构建的物质文化与价值导向 |
(一)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上海物质文化构建 |
(二)社会阶层文化差异下纺织、服装的物质文化表现 |
(三)民国中期的时装展演:现代性物质文化的价值导向功能 |
第五章 融合与变迁:双轮驱动下的上海纺织、服装设计 |
第一节 上海是中国近代纺织、服装设计的大本营 |
一、纺织、服装行业是现代设计行为发生的河床 |
(一)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的现代设计定义与定位 |
(二)现代设计区别于传统设计的重要特征 |
(三)现代美术思想与现代设计观念的产生 |
二、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设计、教育产业 |
(一)租界时期上海的设计机构、教育机构和学术科研团体 |
(二)纺织教育与现代性纺织、服装设计 |
(三)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设计着作的诞生与发展 |
第二节 租界时期上海纺织设计的“革旧鼎新” |
一、实践的智慧:纺织机器的本土化改良与设计创新 |
(一)租界时期上海纺织生产工具设计的发展历程 |
(二)纺织机器的仿造、改良与创新 |
(三)上海纺织机器设计的工业化特征 |
二、多元化的纺织图案设计创新 |
(一)纺织图案设计的引进和图案设计专业的建立 |
(二)中西绘画差异与纺织图案设计风格转变 |
(三)纺织图案设计是构建艺术与制造之间的桥梁 |
三、纺织产品设计及品牌意识的觉醒 |
(一)纺织产品的开拓创新与民族纺织品的商标设计 |
(二)纺织品广告设计与传播、消费关联 |
(三)地缘文化影响下的现代纺织设计 |
第三节 “服色时易”与近代上海服装设计的发展变迁 |
一、服装设计与上海“文化地图”中的服饰文化识别 |
(一)一个时代的“影像” |
(二)“变化多端”的设计形式 |
(三)现代服装设计是文化结构变化的先锋 |
二、本土服装设计的变化与突破 |
(一)西方文化影响下服装形制的变化 |
(二)侨民着装影响下的搭配方式变革 |
(三)真正的童装:本土儿童服装设计的诞生 |
三、时尚意识与社会追求:“迥异”的男、女服装设计趋向 |
(一)保暖、礼仪和身份识别:服装功能的演进 |
(二)差别化与多样化:租界时期上海地区服装设计的工业特征 |
(三)改良旗袍与中山装:两种设计经典的物化呈现 |
第四节 、文明转型与纺织、服装设计的互动趋向 |
一、现代化生活方式的蜕变与现代设计的体现 |
(一)文明的教化与民俗的改变 |
(二)西式婚礼服:民俗改良在服装设计中的体现 |
(三)纺织、服装广告对现代化生活方式构建的影响 |
二、租界时期上海消费文化与设计的现代性 |
(一)西方侨民消费方式的影响与百货公司对新式消费的建立 |
(二)阶层的分化与品味的培养:上海消费文化的改变 |
(三)设计的现代性与审美的现代性 |
三、“人”的现代性与设计的现代性 |
(一)源自设计、生产与消费环节的“人” |
(二)设计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文化关联 |
(三)上海都市文化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
结论 |
第一节 上海现代纺织、服装设计的特点与研究价值 |
第二节 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工业变革与现代设计行为的诞生与发展的关系以及深层原因 |
第三节 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纺织、服装工业化对现代设计的启迪 |
一、租界时期上海地区现代纺织、服装设计对当代设计的启示 |
二、在异质文化交流中再获新生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9)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园林绿化及园林绿化管理的概述 |
2.1 园林绿化及园林绿化管理的概念 |
2.2 园林绿化在城市发展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
2.3 园林绿化管理对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意义 |
3 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
3.2 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产生原因 |
4 国内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经验借鉴 |
4.1 新加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经验 |
4.2 纽约市园林绿化管理经验 |
4.3 伦敦市园林绿化管理经验 |
4.4 上海市园林绿化管理经验 |
4.5 杭州市园林绿化管理经验 |
5 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现状的提升对策与完善建议 |
5.1 规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整体与长远的目光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
5.2 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的协调和科研工作、提升园林绿化的生态美化、经济效益 |
5.3 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鼓励全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
5.4 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做好宣传、警示及激励工作 |
5.5 构建专业素质高的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养护工作人员素质与技能 |
5.6 重视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工作、建设与管理齐头并进 |
6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开放视角下中国居住区设计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拟解决的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设计控制的相关研究 |
1.3.2 开放视角下居住区的相关研究 |
1.3.3 核心概念及研究范围界定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第2章 我国居住区的设计控制历程 |
2.1 1950年代理论引导下的居住区设计控制 |
2.1.1 内向向心功能布局的启蒙 |
2.1.2 大尺度街区单元模式缘起 |
2.1.3 组团与分级式结构的雏形 |
2.1.4 中国特色三级结构的形成 |
2.2 1980-90年代标准化主导的居住区设计控制 |
2.2.1 标准定额首度出现 |
2.2.2 标准化倾向的显现 |
2.2.3 标准化实践的推广 |
2.2.4 国家规范首次确立 |
2.3 2000年初十年标准化基础上的细化深化 |
2.3.1 国家规范更新调整 |
2.3.2 因地制宜的标准化 |
2.3.3 国家级标准的新增 |
2.4 2010年后趋向多元化的居住区设计控制 |
2.4.1 国家级标准全面丰富 |
2.4.2 居住区规范二次修订 |
2.4.3 居住区设计标准更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居住区建设管理的现存问题与成因 |
3.1 技术标准重容量轻空间 |
3.1.1 控制要素欠缺空间管控 |
3.1.2 界内约束有失内外协调 |
3.1.3 内容模板化流失多样性 |
3.2 规划管理重指标轻实效 |
3.2.1 控规管控定位低精度 |
3.2.2 空间设计审查不到位 |
3.2.3 管理制衡机制不健全 |
3.3 开发企业重利益轻效益 |
3.3.1 固化品类标准化产出 |
3.3.2 以利润决定高度形态 |
3.3.3 推崇封闭边界领地化 |
3.4 城市居民重个人轻邻里 |
3.4.1 邻里间交往意识减退 |
3.4.2 对封闭认同日渐加固 |
3.5 从业人员重产出轻品质 |
3.5.1 程式化取代在地创作 |
3.5.2 欠缺设计整体观培养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居住区开放的误区与再认知 |
4.1 对居住区开放的现状解读 |
4.1.1 居住区开放热议对开放的认识解析 |
4.1.2 对居住区开放认识的实证研究检验 |
4.2 关于居住区开放的认识误区 |
4.2.1 采取小街区将获得开放 |
4.2.2 无边界隔离能实现开放 |
4.2.3 设施共享即可达成开放 |
4.3 城市发展趋势预判下居住区开放的价值观转变 |
4.3.1 品质提升转型下开放的融合观 |
4.3.2 社会公平导向下开放的共赢观 |
4.3.3 社会共治格局下开放的协作观 |
4.3.4 智慧升级推动下开放的安居观 |
4.4 全新价值体系下开放视角的再解读 |
4.4.1 多维的开放 |
4.4.2 相对的开放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框架 |
5.1 我国居住区设计控制的承载体系探析 |
5.1.1 规划管理体系 |
5.1.2 规划管理程序 |
5.1.3 规划管理手段 |
5.2 我国居住区现行设计控制的解读 |
5.2.1 控制过程局部化 |
5.2.2 控制主体分垒化 |
5.2.3 控制内容自体化 |
5.3 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框架的构成 |
5.3.1 全程贯通的过程层 |
5.3.2 协同联动的主体层 |
5.3.3 统筹兼顾的要素层 |
5.3.4 刚弹兼备的保障层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要素建构与导控 |
6.1 兼具渗透性与有序性的道路交通复合化织补 |
6.1.1 小尺度街区编织细致网格 |
6.1.2 级配结构组织层进式交通 |
6.1.3 一体同构叠织化慢行网络 |
6.2 多元性与层次性并重的功能设施整体化调配 |
6.2.1 混合组配复合型功能布局 |
6.2.2 分权调理轴带式设施布局 |
6.3 融合性与特异性共存的公共空间双向化营建 |
6.3.1 逆向拓展外联内嵌式布局 |
6.3.2 双轨合塑内源生长型景观 |
6.3.3 分梯度渐进活化街道空间 |
6.4 共生性与丰富性兼并的建筑组群调和化塑形 |
6.4.1 内外协调过渡式建筑肌理 |
6.4.2 区间化错落调配高度形态 |
6.4.3 分步塑造特色化立面造型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开放视角下居住区设计控制过程运作与管理 |
7.1 两级法规搭建法制保障框架 |
7.1.1 法规层面为开放赋予依据的定位解析 |
7.1.2 规范性文件明确开放指向与实施要求 |
7.1.3 技术标准强化空间引导以及运作质量 |
7.2 三级机制合力强化共同决策 |
7.2.1 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牢固多元参与基础 |
7.2.2 四会议事机制增强程序与贯彻共识并举 |
7.2.3 平台会审机制强化专业协同和空间审查 |
7.3 弹性手段复合加强过程支持 |
7.3.1 多途径面向开发企业提供全程设计咨询 |
7.3.2 多层次针对管理及从业者开展继续教育 |
7.3.3 多形式面对居住者展开宣传引导与推广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D]. 李强. 上海大学, 2021
- [2]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33)
- [3]新要求 新期待 新使命——《上海市标准化工作白皮书(2020年)》的谋篇布局[J]. 朱明. 质量与标准化, 2020(10)
- [4]投诉举报行政处理机制研究[D]. 罗仙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6]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D]. 赵君苓.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化研究[D]. 陈秀兰. 山西大学, 2020
- [8]租界时期上海纺织、服装工业化与现代性设计研究[D]. 鞠斐.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1)
- [9]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姜扬.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10]开放视角下中国居住区设计控制研究[D]. 许霖峰.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1)